书名:一九杂笔

第68章 杂谈

御宅书屋备用网站
    我听闻一个作者日更三千乃至万字的第一感觉是——残次品。

    为什么这么想呢?我觉得没有一个优秀高超强无敌的写作水平,根本无法一次就照顾完美详略得当以及众多细节之处。甚至这个作者脑袋里可能也没有关于角色的具体形象以及场景究竟是怎样的场景。

    如果你们把这种口水话灌成的文章,只是捋下剧情的操作也叫做个人风格那我绝不苟同。

    那种水平也就是超长大纲。

    如果把写作这件事认为自己是在创造文学艺术品而不是单纯讲上一段故事,甚至逻辑不合理、漏洞百出的故事,那么我觉得最好还是不要成为“快餐”。

    也许节奏很慢,但究竟是为了什么在写呢?

    也许有人说:怎样写都随便啦。

    这只是我对自己的要求。

    今年我十六岁,没经历过太多现实,也许这是天真言语吧。要是我以后也成为了眼中“功利的人”可真是够把自己脸打肿。

    话我撂下了,我会成为正直的人,就算不能说真话,也绝不说假话。

    &/li&

    &/ul&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