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未鱼未殃

第115章 战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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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吃完午饭,洛秋谷就去往庄子门外的募兵处。本来想着中午大家都在吃饭午休,没什么人,结果碰见田七也鬼鬼祟祟地出现在路上。

    一问原来田七家中有好几个儿子,家里租的地少,比起洛秋谷家还要穷。好歹洛老爹有一门谋生的手艺,他们家只有十几亩薄田。田七也是个半大的小子,父母几年前先后去逝,家中兄嫂又不待见他,嫌他吃得多又赚不了钱,总让他睡柴房吃冷食。他想分家自立,可是兄嫂又分不得他什么东西,连田边的一间破草屋都舍不得给他。他想着自己要去学一门手艺也好,可是他资质不好,手脚粗笨,拜了几个师父都不肯收。正好官府募兵,他也想去试试。从军还有饭吃,有军饷,运气好的话也算是条活路。

    两人一起登了记,领了刻有自己名字的木牌,告知五日后在庄外集合出发前往北地。

    洛秋谷去向李希琅告辞,李大娘听闻他要去北地,赶紧把给李希琅准备的过冬衣裳拿出来。虽然现在是盛夏,此地去往北地几千里,等走到那里想必也是秋天。北地秋天短暂,冬天来得早又漫长,苦寒难当,这些冬衣用得上。洛秋谷跪谢了李大娘的心意,想着这些天就多给他们打些柴火吧。

    余下这些天,除去庄子里干活,洛秋谷几乎都在山上砍柴,他知道老爹眼睛不好,只能多囤一些柴火备用。洛老爹见近日儿子勤快了不少,也无心思嬉笑玩闹,心下正是欢喜,儿长大懂事。

    出发那天,洛秋谷一大早起来,把平时里胡乱扎起的头发用头巾牢牢地盘住,穿上兵服,还真有几分兵的样子。辞别李希琅,带着李大娘衣物和几个熟鸡蛋在晨雾中上路。几个鸡蛋已是李大娘能够拿出来最好的东西了,平日里她只舍得给李希琅吃。在翻越山头时,他还是忍不住回头看了看生活十多年的庄子,那里有一间屋子他望过无数次,这次再望最后一次,以后就只能出现的记忆里。

    “走吧,阿谷。”田七拉着他跟上队伍,田七对庄子并无留恋,他受够了兄嫂的排挤与冷嘲热讽,解脱出来让他浑身轻松,他对前途充满了希望。

    洛秋谷想起家中瞎眼的老爹,不禁泪如雨下,朝着家里竹林的方向磕了三个头。想来此时老爹应该起床了,不知喊了几声之后没人回应他,老爹是不是会很难过。一想到老爹那张愁苦的脸,洛秋谷心上一阵酸楚。可是事已至此,断无转回的余地。

    “老爹,儿此去建功立业,他日必定荣归故里,光耀门楣。望老爹原谅儿子不孝之罪。”

    一路北上十分辛苦,先是阴雨绵绵,后又是久晴无雨。带的几双草鞋浸泡之后磨损严重,赤脚走在因干旱十分僵硬的官道上,脚底很快就磨破。幸好洛秋谷自小学得一手编织手艺,用野草编织草鞋并不十分舒适,但总比赤脚行走的好。加上他为人开朗,能苦中取乐,得到了众人的喜欢,路上也并不难捱。一路行来困难重重,终于在初秋到达的了北地驻防后营。想来南方已是金黄色的稻谷遍地,而北地晚上已经起霜。

    作为新兵,每日按时晨起操练。由于他们年纪还小,不必像正式士兵那般每日高强度的操练,更多的时候做些搬运货物,喂养马匹等杂事。

    北狄骑兵非赏厉害,骑着马呼啸而来,呼啸而去,十分凶猛。为了对抗骑兵,兵营里也有一只骑兵,养了战马。营头见他手脚灵活又肯干懂事能吃苦,就安排他去马场养马。

    洛秋谷第一次见到高大威猛的战马,比起庄子里那些马来,这些马体格健硕,肌肉匀称,奔跑起来就是一阵狂风。洛秋谷试着伸手去抚摸它们,手都是抖的。料想说书先生讲的那些英雄或是扛大刀或是银枪或是长槊,骑着骏马驰骋沙场,是何等的英雄豪迈。洛秋谷想总有一天自己也要骑上这战马上阵杀敌,想想就觉得威风。兵役期满回到庄子里,跟那些没出过门见过世面的小子说起这些来,想必会惹来他们艳羡崇拜的眼神。

    负责养马的老头大家都不记着他姓什么了,都习惯性叫他老马。老马缺了几颗牙齿,包括门牙,说起话来漏风,时不时含糊不清。但是他爱笑,笑起来眼睛都看不见。洛秋谷第一次见到就远远闻见一股马粪的味道,老马都露出一脸灿烂的笑容。听人说老马年轻时候爱赌,连老婆闺女都输了,还被人打掉几颗牙齿。后来不得不卖身为奴,庆幸被人卖为马奴,跟着马群被迫一起进了兵营。一晃几十年过去了,他爱上了这份差事。他总是乐呵乐呵,他喜欢马,觉得马比老婆好,对马好,马不会不识趣,会懂得人心,会听话。马高兴起来能撒欢地跑,看着就让人舒心。而女人,只会得寸进尺,嫌这嫌那,不知足。老马喜欢躺在柔软清香的草地上看蓝天白云,红马绿地,再来一口马奶酒,世间最快活的事不过如此。老马说,等到他老得挪不动了,就找匹死掉老马掏空腹部,战死的或是病死的都行,把自己装进去找个高点的地方埋了就行。这也算是马革裹尸,也算是英雄了一回。也不要什么墓碑,他孤零零这一辈子,也不会有人清明来祭奠他的。他要看着这草地黄了白了又绿了,马儿在眼皮底下撒腿尽情地奔跑。

    老马让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教他骑马,养马不会骑马可不行,人怎么跑得过马呢。洛秋谷聪明,很快就会了。听到风呼呼在耳边吹,自己身体跟随着马奔跑而起伏,感觉自己要飞起来一样。积压在心中几个月的沉闷被风吹得干干净净,天地之间忽而广阔起来。

    养马是个累活,刷马洗鼻,放马出圈,赶马回圈,起早贪黑,往往一天都在外面奔波。北方的风可不比家乡的风那般温柔,尤其是入了秋的秋风,像砂石一般打磨着他的脸颊。洛秋谷却也很喜欢这种看似无拘无束的生活。在家乡他抬头只能看见四周起伏不定的山脉,可是到了草原上,视野辽阔,骑着马奔跑好一阵子都到不了边界。家乡是山那边是山,这里草地那头还是草地。

    忙碌的白天他觉得过得很快,可是到了晚上,旧毡房里就安静得可怕,连狗吠都听不到几声,只有星辰依旧。入夜他会跟着老马一起围在一起烤火听老马讲那些战场上的激烈故事。老马一般唾沫横飞,一边啜着马奶酒,往往一个故事还没讲到结局就已经倒下呼呼大睡起来。一个人睡不着的时候才会想起芹香,不知道李希琅有没有中举人,他们有没有再见面一诉相思。他们是才子佳人,登对的一双璧人。自己回去的时候他们的孩子应该叫自己叔叔了吧。

    也不知道老爹得知自己从军后,是多么难过,一个人生活得好不好。虽然李大娘答应自己要帮忙照看,但终究肯定做不到自己照顾老爹那般仔细。

    这种平静而忙碌的生活很快就打破了,要护送一批战马去往前线。虽然距离只有一两日路程了,为了防止马儿突然离开熟悉的草地导致不安焦躁,所以得配一名平时养马人跟着它们一起进关。老马推荐了洛秋谷,对他十分赞扬,让他去见识一下真正的战场前线是什么样子的。

    洛秋谷为人热情,很快就跟那队前来领马的士兵熟络起来。原来前不久与北狄军队打了一场不大不小的遭遇战,虽然险胜却也损失了多匹战马。秋季是北狄喜欢南下的季节,所以他们得赶紧把战马补上,谁也不知道下一次交锋是什么时候。洛秋谷虽然在庄子里时常与小子们打架,可那只是小孩子门之间的玩耍。受个小伤刮个口子见个血整个庄子都能大呼小叫起来。可是真正的打仗不一样,真刀真枪不是木棍竹竿,动不动就是血肉横飞,死无全尸。那些身上尽是伤痕的老兵告诉他,不拼命就没命。自己没命不说,同袍就没命,很可能以后自己的家人也会没命。北狄那群疯狼从来不会把他们当人,被称之为南羊,在南边任他们宰割的羊。说起北狄,他们的眼神就充满了愤恨,恨不得扒他们的皮,吃他们的肉,喝他们的血。

    这天夜里大家歇息下,洛秋谷自告奋勇守前半夜。其实这里已经邻近灵玉关,离大部队只有大半日的路程。灵玉关城池高耸,北狄屡攻不破,已经退兵,已经没有什么风险了。可是知觉告诉洛秋谷,今天晚上肯定有事发生。洛秋谷裹着毛毡子站在土坡上,头顶月朗星稀,四周都是一片墨黑,不敢偷懒打盹,提高精神注意四五的风吹草动。

    夜渐渐深了,洛秋谷行了一天的路也困乏得不行。但是他还是强撑着喝了一口入口冰凉的奶酒,提神。只要坚持到后半夜换岗就能好好睡一觉。忽而觉得老马又旧又脏又乱又臭的毡房也成了天堂,到少风声只能忽略过来,不能钻进衣服里刺骨的冷。

    一阵与风吹草的窸窣声不同的声音稀稀拉拉地传来,养马这些日子听惯了马蹄声的洛秋谷对这种声音十分敏感,他甚至能从一群马中听出自己最喜欢的那几匹马来。洛秋谷伏地草地上仔细听了一会,还好人不多,但他也不敢打草惊蛇,他只是一个养马的,真正的刀枪都还没摸过呢。赶紧裹着毯子滚下土坡,挨个叫醒十来个的兵。十来个兵醒后安静有序地找到自己的战马,拔出自己的武器准备迎战。

    兵头掏了一把大刀给洛秋谷防身,洛秋谷拿在手里十分沉,估摸着也有十多斤吧。兵头让他带着马匹往灵玉关赶,他们断后,这些战马对大营来说胜过他们十来人的性命。

    来的人应该只有二三十人,可是这次负责送马的都并非是雄兵良将,都是负责辎重的老弱病残,战斗力都不强悍。谁也料不到北狄人居然敢偷袭到后方来。

    洛秋谷被吓得有些懵,只觉得手比大刀还要凉上几分,他还没做好准备就遭遇到了北狄人的偷袭。虽然知道这次来的北狄人不多,因为人太多不可能过得了灵玉关,可能是一批探子临时起意要偷袭马队。可是兵头不敢大意,只把要这批战马平安护送到灵玉关,他们就算是完成了任务。死后家人自有朝廷抚恤,临阵脱逃却是要株连的。

    看着兵头大义凛然视死如归的样子,洛秋谷心中的恐惧也减少了几分。握紧了大刀,找到自己骑的那匹马,翻身上马,然后一吹口哨,熟睡的马儿立刻清醒过来,跟着洛秋谷朝前方黑暗奔去。

    北狄发现对方动静,再也不掩饰身份,火把突然亮起来,夹渣着呼喊声口哨声一起冲向了对方栖身的小土坡,脚下的土地在微微的震动。埋伏在小土坡的士兵挥动手中并不十分精良的兵器,抵挡住北狄气势汹汹的进攻。

    洛秋谷只听见身后远远传来兵器相接的拼杀声,他们的呼喊声,胸口跳得很快,甚至比身下的马蹄声还要清晰。

    第一次迎战敌人,他就当了个逃兵。平时逞凶斗狠的威猛劲不见了,只觉得呼入口中的冷风似乎都夹渣着血腥味。

    那个兵头的刀疤脸突然出现在洛秋谷的眼前,想来之前他的相貌也是十分端正的,可是被砍了一刀都变得狰狞。笑起应该温文尔雅的一个读书人,就变得很凶悍令人畏惧。晚上吃饭的时候说起他有个弟弟十分调皮,离开家的时候还只到他的腰部,现在应该跟洛秋谷一般大了。他在阵前拼死拼活,弟弟就不用从军,能代他好好在家乡供养双亲,然后娶妻生子,延续香火。他即使死,也能瞑目,就没想着要活着回去,更别说娶妻生子。希望北狄能少杀一些人,他们能够多活几天舒心的日子。

    纵横沙场没有气吞万里的英雄气魄,有的只是苟且偷生罢了。

    本来以北狄凶悍的骑兵,杀死几个弱兵轻而易举。他们对自己的骑术和战马都十分有信心,只留下一半的人厮杀,另一半人去追马队。他们的目的不是这些瞧不上眼的残兵,而是马队。摧毁战马,可比杀死几个兵重要得多。

    身后的呼啸声越赤越近,洛秋谷忍不住回头一看,只见星星点点的火光越来越近。

    一只冰冷的羽箭破空而来,洛秋谷下意识地伏在马背上,躲过了箭头,只觉得背心突然一阵发凉。原来后面那队北狄已经近到可以发弓矢。

    这一吓,洛秋谷反而冷静下来,必需反击,不然自己与马队都必死无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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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 style=”font-size: 12px; color: #009900;”&&hr size=”1” /&作者有话要说:  趁机偷懒一个月,没有存稿。

    本来就是穷人一个,现在连改都改不起了,那就这样吧。&/li&&/ul&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