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未鱼未殃

第117章 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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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刀疤脸说,他叫刘牧,隶属骑兵营。

    灵玉关立于苍茫大山之间,那些山已经呈现出一种萧条的枯黄色,毫无家乡青山绿水的秀丽之姿。明净高远的天空,一轮红日正在当空,白色的阳光毫无吝惜地洒向大地,能给人在北风中带来丝丝的暖意。

    刘牧见他十分好奇,解释道:“现在太阳还能感觉到一点温暖,再过一个月,,恐怕也跟风一样冷了。不过照在人心里,还是暖暖的。什么样的风滋养出什么样的人,北方的风跟北狄人一般彪悍。等到冬天,你才知道风的厉害,能把这样的瘦小伙给吹飞,哈哈……是不是吓着了?”

    洛秋谷遥遥头,对自己的少见多怪有些羞赧。

    高大的城墙一点点地展现在众人面前,刘牧大大地松了一口气,终于到了,安全了。

    灵玉关的城墙是就近的山石开凿条石而砌成,近十丈的城门高大威严坚固,远远看一眼就能震慑人心。即使站在远处也能看到城墙上戍卫的士兵,他们站得笔直,像那些饱经了攻击的城垛一般坚毅。难怪北狄这些年始终没能攻破此城,有了这么坚固的城墙,那些马背上的骑兵肯定望城兴叹。而对洛秋谷来说除了震撼,就是感觉天地之间唯人最为渺小。在风声中似乎都能听见兵器相接的声音,杀声阵阵。

    做完交接,洛秋谷终于可休息,昨晚他可是没合过眼。任务顺利完成,绷紧的神经终于松了下来,整个人觉得疲惫不堪。刘牧很热情邀请他去自己的营帐休息,原来他还是个不大不小的校尉,负责一营骑兵。他有一顶属于自己的单独的小帐,居住环境比起一般有士兵还是要好些。洛秋谷顾不得身上的已经干涸的血迹,倒在榻上就合眼就睡。

    想来这就是自己以后的生活了,洛秋谷心中隐约有些担忧,却又沉沉地睡去。

    他一觉睡到了第二天天亮,刘牧派人送给他骑兵的甲衣和兵器,又让他选了一匹合适的马,就开始和正常的骑兵进行操练。骑兵的操练可比骑马要困难多了,骑马只是维持好身体平衡就好了,骑兵需要在奔跑的马背上还要射击、格斗。洛秋谷开始几天都在如何驯服马匹,一天下累得要死,直接睡死过去。这样也好,没有心思去想家了。

    骑术还没练好,刘牧又让他去射击,挣扎了几天,浑身上下都疼,手臂酸疼,放下东西就想躺在地上不想起来。手指间磨出血泡破了之后形成了老茧。可是一想到芹香那充满希冀的眼神,他咬咬牙再次拉弓。

    辎重营的田七不知怎么打听到他在骑兵营,趁着送军粮的间隙来找他。兵营是老兵欺负新兵是常有的事,即使刘牧对他特别相待也不例外。忽而见到田七,本来已经麻木的洛秋谷突然觉得鼻子很酸,自从上次分别已有一月有余,还以为彼此见不到了呢,人就那样站在他面前,傻傻地直乐。

    田七来不及跟他叙旧,郑重地从怀里掏出一个用油布小心包好的包裹,小心翼翼地展开,原来是一封信。田七认得几个字,又让识字的兵帮他念了一遍,他一字一句地记下了。信中有两页,一页是写给田七的,一页是写给洛秋谷的。虽然洛秋谷不识字,可是见那如剑锋游龙般的笔记,就知道是李希琅的笔记。田七一字一句地念起里面的内容,无非是爹爹怪他不告而别,十分想念他在异地他乡过得好不好。有没有与北狄兵冲突受伤,能不上前线就不上,命最重要。洛秋谷听了眼泪再也忍不住流下来,越是想止住眼泪,眼泪越是不听话地往外冒,最后洛秋谷终于忍不住嚎啕大哭。

    信的最后是李希琅自己写给他的几句话,他写完这封信就要去州府赴秋闱。可能很长时间就不能给他写信了,他老爹会由他娘照顾,让洛秋谷不要担心,等兵役结束早点回家。

    有了盼头,日子就过得很快。

    转眼就入了冬,第一场大雪降下来的时候,洛秋谷甚至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放眼望去漫天的飞舞的雪花,苍茫之间全是白色,无边无际。那么白,那广阔,白得没有一点杂质。他还没来得及惊喜,就被寒风给冻得直哆嗦。虽然营里发了冬袄,可是还是冷啊。在这滴水成冰的季节,除非像官兵一般穿着轻软的毛裘,别的穿再多都是冷的,除非把自己放在火炭上烤着。同住的几个兵宁愿忍者强烈的尿意也不愿意出门去。洛秋谷一边哈着气一边就近在帐篷边小解,他甚至都能听到滋滋的结冰声,真是冷啊。

    刘牧坐在自己温暖的营帐里,听着外面的风雪声,心中有一种不详的预感,北狄自从上次袭击战马之后一直很平静,这很反常。今年的初雪这么大这么冷,恐怕他们会趁机突袭偷袭。这种严寒对北狄人来说习以为常,他们冬衣都是披毛皮,御寒能力比他们普通的衣袄好得多。但大雪对于新补进的新兵还是难以忍受。

    下雪不冷,化雪才冷,这一场雪看样子是下一整天了。刘牧皱起眉头。

    到了晚上,雪终于停下,都能没半截小腿,所有人都窝在帐篷里不肯出来。外面呼啸的风就能吓人一跳。刘牧和几个参将围着火炉喝酒,他们都不敢喝得太醉,就怕突然北狄来袭,虽然军法规定非庆祝大胜不得饮酒,可是这么冷的天,这么冷的夜,实在太难熬。

    一阵急切细碎的击鼓声远远传来,连帐顶的积雪都会簌簌地震落。

    军情紧急。

    刘牧狠狠下喝下一碗酒,转身穿起战甲,拿起□□:“整队出发!”

    洛秋谷只听到鼓声阵阵,整个安静的军营突然有序起来。所有人都似乎都不怕冷了,从容快速地穿上战衣,腰上挂着箭筒和大刀,背着牛筋弓,手里还拿着□□。一路小跑冲向马厩,熟练地翻身上马。

    外面吸一口气,都觉得冷到肚子里,骑兵营却好像并没有感觉到寒冷似的,整齐地列队。洛秋谷身在其中感觉到一股肃杀之气。

    洛秋谷赶到城墙时,厮杀声已经震天。因为是他们是攻城,暂时还用不上骑兵。刘牧领着他们站在城门后,随时准备冲出去追杀北狄兵。洛秋谷只觉得耳边是厮杀声,手不知是因为天寒地冻还是紧张,手用力都握不紧□□。洛秋谷深深地呼吸一寒凉的空气,强迫自己镇定下来。周围的骑兵都安静地骑在马上,持着寒凉闪烁着杀气的兵器,绷紧了身体时刻准备出击。

    这是他第一次近距离接触战争。漫天的白色中,灵玉城火光闪烁,像极了侵染鲜血。

    外面每个人都在拼死搏斗,惨叫声连绵不绝,对洛秋谷这种新兵来说不啻是一场历练。这可比听老马说起打仗要真实得多。他们口中只有英雄和成败,这里只有如蚁般的生命在刀剑中消失。他们的命轻盈得像是天空中飘落的雪花,随风飘落,留不下任何痕迹。冰冷的盔甲穿在身上,寒意浸骨,谁也不多抱怨一声。全神贯注,呼吸均匀,呼出的白汽迅速消散在空气中,无影无踪。

    他们就这样一直站到了天亮,手脚都已冻得麻木,却没人发出一点声响。外面的厮杀声依然没有减弱的迹象。看来这次北狄是做好了充分的准备,想要趁着这场雪往死里耗灵玉关。很多死伤员从城楼上抬下来,血迹淹没他们哀痛的脸。仍然有源源不断的石块的檑木被抬上城楼,然后被扔下去。

    天气寒冷干燥,北狄兵居然放火箭,城中一片混乱,到处都在冒火光。幸好刚下了雪,随处都可以用雪浇灭。

    “下马!上城墙!”刘牧喝道。

    于是洛秋谷第一次登上了城楼,看到远处同样白色边际的草原,没有高山阻挡,可以望得很远。洛秋谷只看了一眼就收回了目光,下面是密密麻麻的北狄兵,他们奋力厮杀着要想冲上城楼来。在下面不觉得上面有多惨烈,到了上面才知道到处都是血迹和断裂的兵器还有伤员。

    “射箭!”

    洛秋谷听到命令,拉开弓,一支黑色的羽箭朝一个北狄兵射去,那人中箭之后跌落云梯,消失在人继续往上涌的人群中。

    这是他第一次杀人,可是心中却没有丝毫的恐惧感。很多同袍都死于他们之手,也许不杀他们,下一个就是自己。想到那些战死的人,洛秋谷身上突然觉得充满了力量,羽箭一支支地射下去,震天的呼喊声都影响不他的心境。这种时候已经没有多余的心思去想生死的问题。

    一个强悍的北狄兵居然突破了箭雨,露出狰狞的脸扑向另一个射手。洛秋谷想也没想抽出腰间的大刀挥了过去,一阵温热迎面扑来。他来不及抹去血迹,继续挥舞着大刀砍接二连三爬上来的北狄兵。到最后,他只能重复动作。

    这场打到了黄昏,太阳把天都染成凄艳的血色,厮杀声才渐渐弱下去。终于听见城门下传来北狄收兵的号角声,低沉而苍凉。北狄兵缓缓退去,留下城外一片狼藉。他们没有趁机追击,怕有埋伏,守城他们占在上风,若是出城就未必。冬天不宜出击,以自己短处去迎击别人的长项。原来故事里那些轻易就能建功立业的英雄都是假的,所谓一将功成万骨枯就是这个意思吧。即使胜利了,最后能得到封赏归家的还只是那些活着的人。

    洛秋谷背靠在城垛上,已经筋疲力尽了。嘴里嚼着一块又干又硬的肉,就着墙上尚未染血的残雪下咽。从生死场上活过来,总算能够正常地喘口气,看着口吐的白汽在空气中消散,感觉自己还是个活人。雪在口中融化,刺激着麻木的舌头,活动着脑子。他的左臂受了擦伤,自己胡乱地包扎了一下,让军医去照顾更需要护理的人。他抓过一把雪纱,往脸上胡乱摸着。血凝固在脸上,不舒服。才发现自己脸上居然不知什么时候也多出一道擦伤,伤口已经凝固。

    天空彤云密布,寒风凌冽,似乎又要下雪。

    战后,洛秋谷得到了一点赏钱,虽然不多,可这也是他第一次拼命换来的。四七再次护送粮草来时,已经不见洛秋谷身上的稚气,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战士的锐气。脸上那道浅浅的疤痕,显示着他已经是个合格的战士。洛秋谷带四七去喝了点酒,剩下一点钱准备让田七找个机会带回家乡去。

    他还没开口,四七说李希琅中了举人,明年春天会赴京春闱。待李希琅中了进士,他衣锦还乡时,应该就会迎娶芹香。

    洛秋谷怔怔地看着外面的萧瑟的冬境,真是萧条得不成样子,放眼看不到一丝丝的绿色。他才想起自己已经离家乡很远很远,也许再也回不去了。苦笑一声,心中一阵酸涩。自己拼死拼活还是干不过人家提笔的。

    田七又说,随着冬天来临,大雪封山,可能连书信都要传不回去了,只有等到来年开春。

    送走了田七,洛秋谷还不想马上回营地,在街上漫无目的地走着。虽然才经过一场大战,可是灵玉关的百姓似乎已经习惯这种生活。街上的店铺依然开着,幌子在寒风中摇摆不定,招徕着稀疏的行人。

    每次战后,生意最好的莫过于酒楼青楼,那些用命换来的钱就应该花在令人高兴的地方。大醉一场忘却生死,醒来之后依然囊中如洗。只管今朝醉,哪管明日忧。洛秋谷还留下一点钱,本想制件厚实点的皮袄过冬,看到一家首饰铺的招牌,突发奇想买件首饰送给芹香当她的新婚贺礼。可是他那点钱本就不多,太贵的东西买不起,最后选定了一支银簪子。制作十分的精巧,簪头是一只蝴蝶有四只翅膀,无论多哪个角度看都是一只起舞的蝴蝶,垂下两缕流苏是细碎的小银片制成花瓣形状。一动铃铃做响,十分悦耳。蝴蝶的身体是镶嵌一枚小小的石头,夹带着点点红丝,好似血丝。

    老板见他中意,说了一大堆好话,说这支簪子是从打西边的稀罕货,做工,材质都是上佳的。而且最奇特的是这只蝴蝶身体居然是用玉石打磨而成的,具有神气的魔力。这只簪子还有一个美丽的传说。簪子是丈夫给妻子的新婚礼物,后来丈夫外出经商多年不归,妻子就对着簪子倾诉很多思念的话,让人把簪子带给了远方的丈夫。原来丈夫做生意亏了本,不愿意落魄归家。当丈夫拿到簪子,便听到妻子的倾诉回到了家乡团聚,再也不分离。

    洛秋谷求了老板好久,老板才答应把这只簪子卖给他,说什么看在他们誓死保卫灵玉的份上才做出的让步。他想,无论这个传说是不是真的,自己都会把对芹香的相思之情寄托在上面。明知自己没有机会迎娶她,可是他宁愿欺骗自己就是那个久不归家的丈夫,有个思念自己的妻子在苦苦等待。

    如果真的有一天芹香能够戴上它,他心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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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 style=”font-size: 12px; color: #009900;”&&hr size=”1” /&作者有话要说:  审核之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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