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远山有灯

第11章 chapter 10

御宅书屋备用网站
    秦遥捏捏怀里人的胳膊,“去喝酒?”

    她没吱声儿。

    困乏席卷全身,嘴里发苦,手指头都抬不起来。

    回忆过去的成本,对她来说依旧很高。

    眷恋么?寻求依恋么?

    都不是,梅超想,大概是太无聊了。

    太无聊了,所以与秦遥搅和在一起。

    她头搭在他肩头,看着搭在自己胳膊上的手。

    他很白,是那种长年不见天日的那种白。

    一头短发最经常的造型就是鸡窝,仗着自己身高腿长就乱穿衣服。

    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他就那么副流氓的样子。

    最后最先停下来的,居然是他。

    他的手还握着她的胸乳,“第一次?”

    “怕?”

    他笑了,“这问题不应该我问你么?”

    梅超知道他在审视她,上个床而已,还需要这么认真的审视人么?

    就像是市场上的猪肉,合格的盖个蓝色的戳。

    她觉得自己这个比喻简直精妙,笑了。

    “笑什么?”

    梅超拿开他的胳膊,靠回床框,“你。”

    秦遥也跟着站起来,手放在她的后脑勺,“脑后长了反骨,当乖乖女真是辛苦你了。”

    她抬下眼皮,“是么。”

    凌晨了。

    梅超跟着他出了门。

    小巷里很静,街道上却是另一番景象。

    粤东的经济发达,随着高度城市化,人们对时间的定义也与从前不同。

    从前,在夜里睡觉是必须的;现在,那只是一种选择而已。

    人类是这样的么?不眠不休地寻找乐子?

    没风,没月亮。

    不远处的商场外墙是华彩变换的灯光。

    秦遥一个人咬根烟走在前面,她跟在后面。

    一前一后,他想起了韩梅梅那时候在他后面跟着的样子。

    啥也不说,就只是跟着。

    怎么可能看不出来她哭过。

    秦遥想,大概她也存了玩儿了就走的心。

    一丝不快从心头掠过。

    对他来说,那不是最好么?

    或许,只是因为她像韩梅梅。

    他有些想韩梅梅了。

    日积月累的习惯变成一头野兽,吞噬人想要改变的心。

    当一个陌生人出现在面前的时候,你会不由自主地在记忆里搜寻故人的影像与之匹配。

    当这个场景真实的出现,或许你会再次陷入危机,又或许,你有了开始新生活的机会。

    无论最后是哪一种结果,若你愿意相信,都是有意义的。

    穿过狭长的小巷,再沿街道走一段儿,过马路,再次进入另一条深巷。

    “怡红院”在这里隐秘地热闹着。

    两个人站在酒吧的门口,梅超看眼装饰得有些花里胡哨的灯牌,又看向秦遥。

    秦遥将烟头扔在地上踩灭,“放心,正经酒吧。”

    她笑了一下,“来都来了。”

    正不正经的,有什么?

    两个人走进去,灯光先晃了一眼。

    前台的小哥认识秦遥,“小老板,你来了。”

    他点头。

    “还是那几样?”

    “嗯。”

    秦遥侧身靠在台子上,身后的女孩露出来。

    小哥点单的动作一顿,脸上露出意味深长的笑容,“这位?”

    酒吧里并不乱,客不多不少,红砖墙上贴了禁烟标志,这酒吧哪是正经,简直太正经了。秦遥看一眼四下打量的女孩子,笑笑,回答道,“这位?这位正经着呢。”

    小哥听了哈哈大笑,“小老板先去坐吧,还是老位置,酒一会儿就成。”

    “走了。”秦遥勾住她的脖子。

    酒吧里卡座安排得很合理,各个桌子之间的距离不近不远,每座客人大多专注于自己桌,当然也不乏四下游走、猎艳之人。

    秦遥平时自己惯喝的洋酒度数有些高,想了想还是给她重新点了杯鸡尾酒。

    音乐舒缓,音量也不大,加上亮度并不高的灯光,她竟然觉得这里柔和而清淡,不像是个寻求刺激和醉生梦死的地方。

    梅超忽然想起他吃饭的事情。

    他烟酒成瘾,但意外的,吃饭时口味却很清淡。

    干萝卜炒肉末就能让他解决一顿饭。

    不吃辣,饮食少盐,除了酒,就是喝水。

    她觉得秦遥就像颗洋葱,在人试图拨开它的心的时候,以辛辣刺激的方式让人流泪放弃,可吃进嘴里的时候,偏又绵和清寡。

    一样的虚张声势,一样的清白无心。

    她问了自己一个问题,会爱一个没有心的人么?

    没什么挣扎的,心里就有了回答。

    他没有心,不会爱她又如何,他也不会爱任何人。

    “想什么呢?”

    秦遥晃了晃手中的杯子,液体跟着倾斜流动。

    “没什么,音乐挺好听。”她喝了一口鸡尾酒,眉头一皱,带着眼角处也泛起涟漪,“洋酒的口味还是太清淡了。”

    他手上把玩着打火机,淡紫色灯光划过,她今天身上穿着件白色t恤,人跟着灯光颜色变,就像那个真实的她,远远比表面的白要丰富奇诡。

    “是么?”

    她一口将酒喝完,慢悠悠地答,“嗯。”

    或许父亲是军人的缘故,从小耳濡目染,她从心底无比的爱国。

    高中上政治课时,她的分数虽然不高,但那颗小小的爱国心是真的呀。

    分数不阻碍她对祖国的热爱。

    父亲在家的时候,每顿饭都要喝两杯白酒,有时候妈妈不在饭桌上,梅军还会偷偷给她尝一口。

    苦,烈。

    她对白酒就这么两个印象,没了。

    再后来,她知道自己酒量大是在和姜施分手的那一年。

    谁都不知道,她曾经抱着一瓶白酒,给自己喝得晕晕乎乎的。

    二锅头,用红酒杯盛着,满满两杯,两杯之后,人就会开始发晕。

    这直接导致,她后来喝洋酒都没什么感觉。

    “秦遥!!我看着了,那就是秦遥!!”

    明轩使劲扯住秦勇,“叔,叔你等一下,让我过去先跟他说一声。”

    两个人在侧门处扭做一团。

    一个白净到精致的程度,一个干瘦到发柴掉渣。

    “老子都走到这里来了,怎么,还要通报?他就算是皇帝,我也是他老子!!”

    明轩心中叫苦不迭,只觉得这烫手山芋变成了地雷炸弹。

    这又是秦遥他爹,他又不敢下狠劲儿直接把人拖出去。

    这么闹一会儿,酒吧里的客人都跟着看过来,明轩心里有气,干脆松手。

    死吧死吧,早死早超生。

    大不了被秦遥揍一顿。

    秦勇看着酒吧里的灯红酒绿,花里胡哨,心中像是有一个捅破了的蜂窝。

    蛰得他心发木,没了柔软,失了形状,全是发硬发肿的毒脓包。

    老子在津城过得是什么日子?你居然在这里潇洒快活。

    他的眼睛开始发红发直,像个僵尸一样冲喝得微醺的秦遥冲过去。

    存了要秦遥去死的心,仿佛他现在的悲惨人生、天天被高利贷追债的日子都是秦遥造成的。

    暗黑色的碳化钢玻璃桌面上,酒瓶是最顺手的武器。

    昂贵的酒飞溅,灯光仍旧在变换,照得这空气里像是起了一场大雾。

    酒瓶砸下来的时候,秦遥本能的头一偏,重力堪堪擦过耳边,被自己的肩胛骨撞碎。

    梅超坐在椅子上来不及反应,人就被明轩拉开。

    连人带椅子,一起被甩到一边。

    明轩往地上啐了一口,这他妈也太直接了,啥也不说,上去就下死手。

    至此,他才真正明白,这是一个连引子都没有的核弹。

    梅超人磕在民谣歌手演奏的台子边,带倒了乐器架子。

    站起身的时候,就看见秦遥和一个年纪大了的干巴老头打作一团。

    场面并没有持续痕迹。

    这是一场力量悬殊的较量,秦遥已经不再是从前的秦遥。

    在这样的情况下,他将不会再得到一身伤痕。

    秦勇人蜷作一团,缩在桌子底下。

    酒吧里也没人惊慌,只是站的远了些,一面之缘伤到自己。

    红色的钞票扔在地上,秦遥冷笑一声,“我跟你早就没关系了,捐钱都在捐,就当救了条狗。”

    人转身大步离去。

    明轩赶紧上前,蹲下,将桌下的恶人拖出来,“秦叔?秦叔?”

    梅超鬼使神差地,站在明轩身后。

    原来,这是他的父亲。

    不得不说,她的人在跟着发抖,刚刚下手那么残忍的,是那个小院儿里的小老板么?

    可下一秒,人就跑着出了酒吧去找他。

    她看见了,他走时踉跄的步伐与发红的眼眶,还有渗血的肩膀。

    残忍,又脆弱。

    他是如此矛盾又完整的一个人。

    就像一块磁铁,摔碎了,又生出新的南北极。

    摔碎,又变完整。

    循环往复。

    秦遥永远都记得那场景,八岁那年,他妈妈抱着高烧的他对秦勇说,“我得要点儿钱,我得要点儿钱。”

    我得要点儿钱。

    一个女人,一个母亲,一句话翻来覆去地说,可就是没有人理她。

    秦勇就在她的眼泪里,拿走了家里所有的钱——也不过四五千块钱,若他不把这些钱挥洒在赌桌上,秦遥想,是不是自己的母亲就不会走到那一步去。

    高利贷的人拿着欠条来的时候,他妈正在院儿里洗衣服,还在跟他念叨,“你爸也就这两年挣不着钱,心情不好,咱多忍忍,他总会变好的。”

    典型的温柔女人——秦遥的妈妈没有软弱,只是她一直想不通,那会儿那么爱她的男人,怎么舍得那样对她?怎么舍得呢?

    流里流气的男人叼着牙签,拿出欠条,“来吧妹子,秦勇把你抵给我们了。”

    秦遥的妈妈长着一张美丽的脸,秦遥随了母亲,盘靓条顺。

    院儿的位置不太好,背阳,常年阴沉沉的。

    那个男人伏在秦遥他妈身上的时候,女人也没哭,就是手里一直捏着那张欠条,捏成团,被汗水濡湿,只可惜白纸黑字,也没能捏碎。

    那天,夕阳如血挥洒,秦遥走在放学的路上,院子里还剩半盆没洗完的衣服。

    明明有声响,可屋子却像座坟墓。

    梅超在巷子的尽头追上了秦遥,看见他的背影,她放下步子。

    深巷连路灯少有,只有附近房子里透出来的暖黄色灯光,他独自一人走着,看起来像孤魂野鬼。

    毛孔跟着收缩发劲,她背上已经全湿了。

    大概不低的温度让人心生勇气,她最终还是几步走到了他身旁。

    “去医院吧。”

    他身上的白色t恤从肩头染出一大片血红色,像是开出了一朵花。

    秦遥垂着头走,额前的碎发汗湿,身上的酒气和血腥气混在一起。

    “去医院吧。”

    还是不理她。

    梅超拉住他的胳膊肘,“秦遥,去医院。”

    一股大力将她抵在黑灰色的砖墙上,他语气阴狠,“跟你说,老子不是什么好东西。”

    梅超只是个学生,再怎么背地里叛逆,也是个被保护得很好的女孩。

    恐惧包裹着她。

    他身上鲜红的花开到她身上。

    柔软饱满的胸脯不断起伏。

    “去医院,秦遥。”

    像是在关心他,可实际上,她的大脑一片空白,只剩下这么一句话。

    他的胳膊肘还抵在她的脖子处。

    很长时间的沉默,他搭在她的肩颈处,深沉的呼吸。

    他的胳膊肘渐渐松开,她也像块温水里的浮冰,开始融化。

    男人紧紧压着女人,胸口互相贴着。

    “梅梅,我不是什么好人,你要是想走,还来得及。”

    梅超被他压着,胸口有些喘不过气,可又不想他离开。

    也许是那声梅梅太过温柔性感,恐惧随之消失不见。

    像是自言自语,她轻声道,“不是好东西么?这么巧,我也是。”

    你是垃圾,我也是。

    我们就混在一起,过着阴暗的日子。

    &/li&

    &li style=”font-size: 12px; color: #009900;”&&hr size=”1” /&作者有话要说:  。&/li&&/ul&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