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快穿)前世让我去开荒

第22章 风铃草(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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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世上诸多感情,大致上可以归结为三大类:亲情、友情和爱情。

    亲情是由血缘作为先天条件的,以及长久的陪伴构成亲情。友情是由的先决条件是相似的爱好、相似的经历、某种合拍的性格、志同道合等达成友情的契机。

    亲情是温柔的,包容的。

    友情是热烈的,知己的。

    亲情和友情某种程度上很相似,不论感情是否深刻,都可以容纳多人。

    唯有爱情是特殊的。

    爱情是霸道的,因为它的唯一性使它不像亲情、友情那样,爱情只允许容纳两个人的存在;

    爱情是甜蜜的,脑海中不自觉浮现的爱人的笑颜总能让自己不自觉的浅浅微笑,这是亲情和友情所不能的;

    爱情是患得患失、最信任又最不信任的,他不像亲情有血缘链接最后的缘分,也不想友情,可以十天半个月的不联系也不担心失去。但爱情总能让人变成自恋者和自卑者;

    爱情让相爱的两人心甘情愿在一起慢慢变老,直到最后也想要一起躺在那阴暗的地底,相拥而眠。友情不会这样做,亲情会选择孩子长大后自己飞翔。

    爱情之初将诺言看的比什么都重要,爱情的最终诺言早已没有了最初的意义,爱情已经证实了诺言的不必要。

    说了这样多,那爱情是什么呢?

    时间给了我们很多说法,世界向我们描绘了它的模样,可是仍然没有谁能给它最终的解释。

    爱情只有爱侣才能解释它的千百般的姿态,像是一朵朵姿容妍丽,千姿百态的花朵,每一朵都有自己的言语,诉说爱的真谛。

    …………

    自从那天跟阿斯兰稍微交了些底之后,那家伙什么也没说,把自己一个魂锁在在屋子里,拒绝和欢接触,包括豆芽和拉芙尔。谁也不知道他在想什么,直到第二天出来的时候魂体感觉都透明了好多,一双灰色的眼睛淡淡的看着他。

    “拜托你,把我送到派娃身边吧。”

    “好。”阿斯兰有没有想通,欢不知道。但是他能看出来阿斯兰死心了。

    阿斯兰没有再回过‘乌托邦’,他一直陪在派娃的身边,哪怕他们谁都看不见他,他就这样陪着她和孩子度过了寒冷的冬天。在次年五月,盛满花香与暖阳的季节一同送走了赛琼,他们两个看着带走赛琼的马车越来越远,直到再也看不见也没有离去。

    孩子走了,派娃的身体也撑不住了,她开始咳血,呼吸时的声音破碎的像陈年的风车。她的脸色一天比一天更加苍白,她的身体一日日的承受着更大的痛苦,她不可避免的消瘦下去,没有了自我照顾的力量,搬进了镇子里的疗养院等待生命的终结,子爵府已经向疗养院交了一大笔钱,他们会安排她的衣食住行甚至是葬礼。

    这一天很温暖,透过玻璃窗照射进来的阳光温柔的让人恍惚。玻璃窗浅浅的打开一道缝通风,不远处玫瑰的花香随着清风顺着窗缝飘进来,格外的清雅芬芳。

    派娃现在已经无法自己坐不起来了。她变得很瘦,一双蜜色的眼睛就显得格外的大,阳光落在她的眼睛里熠熠生辉,美的像两颗通透的蜂蜜色的宝石,只一眼就想要沉沦迷醉。

    “天气真好。”第一次见到他似乎就是这样的天气呢,派娃想。那时候她还是侯爵包养的情妇,和同为交际花的姐妹在一起玩乐,然后在道路的转角遇见的他——18岁的阿斯兰。

    第一次见面,她就能感觉到这个少年不是她可以接触的,他和其他爱慕她样貌的男人不一样,他们喜欢她却不会尊重她,而他却会,尊重一个以出卖身体为生的,卑贱的交际花,即便这个交际花在世人眼里是高级的,也不能改变她的出身。

    他喜欢她,经常来找她。她回避过、狠心去拒绝他的心,同时不可避免的也让自己的心产生了涟漪。

    她喜欢他,如同犯罪。

    他们相差太大,强行在一起之后爆发的后果可想而知。他和他的家人、家族。会因为她而蒙羞。他的孩子也会因为她的存在被人耻笑。

    但是他说他爱她。

    然后,他们坠入了爱河。

    直到感情被他的家人和包养他的侯爵发现,他们的爱情面临被强迫分割的危险。是他将她带走的,在雪夜里,像王子一样将她带走,带到了远方的蒂罗尔。在那里度过了她人生中最美好的岁月。

    他们过得平静又满足,后来他们还拥有了赛琼这个可爱的宝贝……

    想着,想着。眼泪从派娃的眼角滑落,滴落在雪白的枕巾上,喃喃道:

    “阿斯兰,我好想你。”

    眼前一阵恍惚,是又犯困了吗?派娃的眼前一阵一阵的泛着黑,感觉身体越来越乏力,在进入黑甜的最后,她似乎看见了阿斯兰在对她微笑,温柔好看一如初见时那般模样。

    真好,你来接我了吗?&/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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