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春夏秋冬

分卷阅读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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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好第二天是周末,他可以回县城去拿东西。

    当时他想的是,已经过去了这么久,杨思远应该早就死心了,现在肯定不会再去他家门口等着,所以他才敢在这时候回去。

    可是,造化弄人,造化弄人,李遇安怎么能想得到,连自己都无法产生好感的他,居然会被杨思远牵挂这么久。

    那天下午他到了家,杨思远确实没有在门口等着,他便进去卸下电扇的零件,洗了个手之后又翻找出上次忘记带走的画,想了想没有什么其他要带的,便出门要走。

    直到锁门的时候,一切还都是正常的。

    然而当他扣上那个生锈的铁锁,转身要往外走时,却无论如何也迈不出步子了。

    那个狭窄的小巷子尽头,站着一个人,落日余晖染上他的侧脸,在他身旁投下一片阴影。

    他好像瘦了不少,之前的短袖现在穿着都有些肥大,他在那边愣愣地站着,脸上微微有些惊讶,像是不相信自己看到的画面。

    李遇安也不想相信自己眼前的景象,那就像一幅色彩浓烈的油画一般,可如果那真的只是一幅画就好了。

    李遇安站在门前,看着巷口的杨思远。

    这年春节的时候,他们也是这样,一个在门口一个在巷口。只是那时他们一个身披着日色,一个奔跑着向前,不像现在,一个满身都是即将凋落的夕阳,一个没有一丝勇气迈出步伐。

    那时是李遇安奔向杨思远,现在是杨思远仿佛行尸走肉一般,缓缓向他走来。

    阴影随着杨思远的动作攀了上去,覆盖了他整个身体。

    李遇安站在原地,想要逃离,却又不舍逃离。他指尖微微发抖,尽力控制着自己,看着杨思远一步一步向他走来。

    近了,近了……

    杨思远离他只有一步之遥时,他几乎失去了呼吸的能力。

    他没看错,杨思远瘦了好多,也憔悴了好多。

    头发好像长了不少,遮住了眉毛,还有几丝垂到了眼角。眼睛无神又混沌,像是被人偷取了灵魂。脸颊和下巴的线条愈加分明,在阴影的渲染下显得有些瘦削。

    不只是脸……他的肩膀看起来也毫无力量,背部也微微弯着,整个人像是垮掉一样,没有一点精神。

    像是病入膏肓一般。

    李遇安心脏骤缩,感到一阵揪痛。

    不知是不是多日的思念给了他勇气,他居然敢抬眼与杨思远对视。

    这一对视,手上的东西彻底摔了下去。

    杨思远的双眼布满了血丝,有透明液体在眼底挣扎。他看起来也是在极力地克制着,然而最终却没有成功,泪水夺眶而出,划下两道浅浅的泪痕。

    “你……回来了。”

    第四十七章

    杨思远没有过感情经历,不知道怎么样处理喜欢的情绪,所以当他自己接受喜欢李遇安的事实后,并没有那种陷在恋爱中的幸福悸动的感觉。也是,毕竟他也不是在恋爱,而是在进行一场没有结局的单恋。

    他不懂同性之爱在这个社会中会被怎样看待,也不懂自己是不是于非说的“有病”,这些问题的答案还来不及等他思考,就已经被一个事实活埋——李遇安不喜欢他,说不定还因此讨厌他。不管是对自己还是对李遇安,这份感情带来的只有折磨,没有任何积极的、欢愉的感觉,所以他没有让这段感情继续的动力和理由。

    向秦子良和陈妙坦白后,他也曾经思考过。

    或许,李遇安只是一个开始,他只是恰好出现在自己情窦初开的时候罢了,自己对李遇安只是一种懵懂的、朦胧的、不明不白的感情,并非那种真真正正的“喜欢”呢?

    就算自己真的喜欢男人,李遇安也不可能再是他的选择之一了。

    他也想过,反正他马上要去一个遥远的城市上学,在那个全新的环境中他会有一段新的人生,他一定能在大学里慢慢想清楚,然后坦然接受或者干脆忘记这段感情。

    这很有说服力。

    但……即便那只是一个月以后的事,他也等不了这一个月了。

    他受不了煎熬了,他必须做些什么让自己放下。

    “妈,问你个事。”一天,趁着陈立玫心情好,杨思远大胆地问道。“李遇安走之前留了什么话没有?”

    陈立玫大概是没想到他会问李遇安的事,愣了一秒后淡淡地回道:“没有。”

    “那……你知道他为什么走吗?”

    “赚完钱了不就走么。”

    “……这样。”杨思远说,但他还想挣扎一下:“他真的一句话都没说吗?都没有说什么……祝我高考顺利之类的?”

    陈立玫有点烦了,皱皱眉:“没有啊,他要说肯定也跟你说啊。没跟你说那就是不想理你了呗,人家都不理你了你还想着,你……”

    她没接着说下去,但杨思远知道她想用什么词形容。

    你……贱不贱?

    太贱了。

    杨思远对着镜子里的自己,自嘲地笑了笑。

    ……

    下午,窗外的知了竭尽全力地叫喊,以此来对抗灼热的阳光。而这喧闹的抗议并没有得到回应,气温越来越高,空气越来越烫,云彩的尾巴跟着懒惰的风移动,消失在无精打采的树叶后面。

    杨思远冲了个凉,靠在窗边晒着头发。明亮的阳光照在他半边身子上,没擦干的水珠反射着光点,让他看上去充满了少年朝气。

    只是他垂着眼,眼神中没有一点光亮。那份伪装的朝气就这样被他一双眼睛出卖。

    “好热。”杨思远喃喃道,“他屋子里热不热?”

    回答他的只有愈加疯狂的知了。

    他闭上眼,深吸一口气,缓缓吐出。

    几天的思考后,他做了一个决定,他要在这个炎热的下午结束这段荒诞的、可笑的、不堪的单恋。

    等到接近日落西山的时候,空气终于不再灼得人难受,时不时地有一阵小风刮过,不凉,但比正午的热风舒服很多。他没骑自行车,背着夕阳踏上那条已经走过千万遍的小路。

    这一次他无念无想,只为了给自己一个交代,因此居然成功忽略掉了路两旁那些人怪异的目光和谈论,说来这也算是个收获。

    到了巷口了,距离里面那个小巷子还有一段,这是最后的路。

    杨思远在巷口站了一会儿,背部被余晖烘得热热的,像是被人在身后紧紧抱住。

    他又在心中默念了一次自己的决定——

    今天,是最后一次来这里。等到太阳下山,如果李遇安还没来,那我就回去,回去忘记他。

    其实这是个借口罢了。他想,无论是铭记还是忘却,或许在仪式感的帮助下都会更加轻松一些。就像是长长的一段路,怎么走也走不完,那一定很痛苦,但如果在途中插几个路牌的话,赶路人或许就能够有些目标和目标达成的成就感,从而能够坚持着走完这条路。

    同样,忘记一个人很难,是因为自己找不到合适的机会放下。既然没有机会,那就自己创造吧。

    他心中清楚,李遇安肯定不会回来。所以他这样给自己做了一个决定,看起来好像很自欺欺人,但他管不了这么多了。只要能忘记他,怎样都行。

    他对此没有丝毫地怀疑,于是便毅然走了进去。

    他走进了满地余晖的巷口,也走进了上天的圈套,走进了自己给自己搭建的牢房。

    当他没有停留地要拐进那个小巷子时,好像这世界都静止了下来。

    空气停止流动,蚂蚁停止奔忙,灰尘停止流浪,知了停止叫嚣……只有一个人,提着什么东西,在那扇铁门前站着。

    上天啊,我求求你了,放过我吧。

    他突然觉得自己真的就是个小丑一样,如果把他的故事写出来,那一定是部叫座的荒诞喜剧,可以笑得人眼泪都出来。

    李遇安转过身来后,也看到了他。

    一瞬间,杨思远什么都忘了。

    自己是来干什么的,自己来这里的目的,都忘了,都忘了。

    他日夜思念了上万个小时的人此时就站在他眼前,他还能想些什么?

    他输了,输得一塌糊涂。

    然后他向那个人走去,每走一步都心惊胆战——如果这是幻觉怎么办?

    “你……回来了。”他说。

    他用尽全身力气做了三件事:走向他,说出这句话,克制自己不要拥抱他。

    ……

    小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