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在从最初的,经受严寒之苦后,到通过一次次的亲历苦寒,再到最终产生了,来自实践的智慧结晶——那就是,利用各种层出不穷的手段,来抵御寒冷。也许,最初的方法并不甚完美,也并不全然奏效。但,随着日后,不断地积累改进和与之匹敌的日趋完善,终究还是会迎来那一时期,被称之为,最为完美和有效的御寒产物。
于是乎,在此,不得不由衷地感叹一句,人确是这自然界,适应性最强的生物。
但,与此同时,他们也是善忘的——
当初,莱州城内,一度闹得沸沸扬扬的人口失踪案,在历经了三个月毫无头绪的侦查后,与不知不觉中,悄悄退出了公众的视野。而要是说到,这一系列的案子,留给众人的,唯一的一个后遗症——那就是,每当夜色已深,这莱州城内,还是鲜少有人,敢独自出门。
但,莱州城却又在某个不知名的夜晚,骤然间恢复了它全部的元气,向着城内的人挥洒着,只属于它的热情。白日里的它,又如着往昔一般地热闹起来——
袅袅秋风多,槐花半成实
恍惚眼前尽是,那一串串洁白的槐花,缀满枝头。抬头轻嗅间,空气中还似弥漫着,槐花那特有的淡淡素雅的清香,缕缕花香,不经意地,便已进入鼻腔,沁入心脾。旋儿一个不经意地转身,放眼看去身旁的景致,却早已换上了绒花树,满目的粉红色绒花。
步入六月的莱州城,虽然还未显得十分酷热,却也有了挥不去的暑意。
大正街是莱州城最为热闹的一条横街,街边酒楼、脚店、茶肆鳞次栉比。横街两侧是,砖镶的牙道和柳荫小径,细柳轻拂,柔条斜笼。
今晨早起,天空中便不见有一丝的云彩,蔚蓝色的天空似乎能沁出水来。可,让人意外的,无论如何也感受不到,臆想中它所带来的那丝丝凉意。横街的南侧,梧桐遮荫的砖镶人行道上,随着阳光不停变动移转,于正午的时刻,也没了那方,能带来略微凉意的遮阴之地。
横街上的福来楼,门首以枋木及花样沓结缚成山棚,一侧的竹竿上方,原来挂着的半边猪羊肉,此时也已被早早地取了下来。近里,门面的窗牖上,装饰的朱绿五彩彩帛,此刻也静悄悄地低垂着,这是莱州城内最大的酒肆。朱漆雕栋的两层楼阁前,就算是到了炎炎暑意的正午十分,也依旧人头传动。而,依着酒楼两侧,是用青布伞,当街列床登堆垛起,做着各色签菜和香饮子、点心果子营生的小贩。
“一盘白肉、一个百味羹、一个紫苏鱼,再来一壶瑞露。”
一个身着水绿色暗竹纹圆领宽袖澜衫,腰挂羊脂白玉镂空樊花玉佩的,十七八岁的少年郎,见着店内人头攒动,也不挑剔,就着门口处的一张空桌,甫落坐,就打开手中的一柄折扇,一边摇曳着去着街面上带来的暑意,一边不忘引颈,向正在邻桌盘结收账的茶饭量酒博士,点着等下要吃的菜肴酒水。
“好嘞,您请稍坐——”茶饭量酒博士,听着客人的吩咐,热情不减地吆喝着回道。
“等等——”正待转身欲走,却又被那少年唤住。猛然间,那少年似乎间又像是想起什么,略一思忖,手中折扇啪地一收,一脸笑意地指着那酒博士,道:“再来一个葱泼兔——”
这一头,厅堂里忙得不可开交,那一头的沽酒处,断断续续也传来了忽大忽小的人声——
“我说,孙秀才,这点钱,可沽不了一壶酒——”
柜台内沽酒的伙计,看着眼前,半趴在酒柜上,胡子拉碴,头发散乱,醉眼惺忪外加满嘴酒气,身着书生长衫的男子,又努力忍了忍,男子身上时不时散发出的,令人作呕的阵阵酸臭味,一脸的为难。
“那,那就来,来半壶——”
后者用早已看不出原来色泽的衣袖,抹了下嘴,含糊不清地嘟囔道。
“可,可,这也不够啊!”那伙计说着有些为难地将柜面上的那几个铜钱,往着伏面的男子跟前推了推,脸上阴晴不定地观察着后者的反应。
“那,那,你说要多少?给个爽快话!”
男子一边说着,一边晃晃悠悠地直起身,却依旧半依着柜面,只手伸进袖笼内胡乱的摸索起来。摸着摸着,男子的面色越来越懊恼起来。如今,他那袖笼内,早已是空空如也。
“哎,我说孙秀才。“伙计看了一会儿,早已了然于心,又慢悠悠的开口道:”我看还是算了吧!这些钱,你还是拿回去,买个米面也好。“边说着,又将那几枚铜钱,好心地放到了男子的手中。续而,又冲着男子挥了挥手:”我说,你还走吧,今天也已经喝得不少了,别再喝了!”
“不,不用你管“对于伙计的好心,男子不但没领情,瞪起双眼,不耐烦地隔空挥起了手:”反正,今天,你要给我酒!多少都行,酒,酒,我要酒,我要酒,你听见了没有?我要酒——“见着眼前的伙计似乎不为所动,续而愤怒地,用力砸起了柜面。
”酒,酒,我要酒,我要酒!听到了没?你要是今天不给我酒,我就不走了!酒,酒,我说,我要酒——”
眼看这一头,那孙秀才的无理取闹,已引得厅堂内人频频侧目,刚放下账册,便疾步走来的掌柜,也不说话,在对着眼前的伙计,使了个眼色后,便挽起袖子,接过放在柜面上的酒壶,转身拿起一旁的长柄竹勺,二话不说就从那酒缸内给斟了满满一壶,这才将手中的酒壶,转手又给递了回去:“喏,这酒算是小老儿请秀才的,小心着,可别洒了——”
“我,我就知道掌柜的,你,你仗义——”
孙秀才接过酒壶,迫不及待地就扬脖喝了一大口。然后心满意足地咂吧着嘴,在冲着柜台内的掌柜,晃了晃手中的酒后,大着舌头道:“这酒钱,就当今儿个孙某欠下的,改日,改日再来归还,归还——”
“哎——”眼见着孙秀才打着酒嗝,脚步虚浮,晃晃悠悠地往着店门外走去,掌柜的无奈长叹出声。
自从新婚妻子被人掳走算起,这段日子以来,他几乎每天都是这样过来的。随着时间一天天的流逝,头上的伤口,虽然已经痊愈,再也感觉不到疼痛。但那颗满是愤慨和自责的心,却像是被开了个洞,无时不刻地在那里折磨着他,让他从此不得安宁。
开始,他还可以借着去县衙,借着追问案情的进展,借着毫无所获的事实,指责捕快的无能,来安抚慰藉,以发泄心中的不满。可,一旦当这个发泄的途径也被堵上后,他只能靠着借酒精来麻醉自己——
眼见着,再走几步就要出酒楼了,醉眼惺忪的孙秀才再次扬脖,咕咚一声,吞了一大口,脸上满是满足之色。许是喝得太急,一时酒气上头,只见他突然脚下一软,整个人便向着前方的桌面倒去。
桌前,绿衫少年手腕一个灵巧转动,手上的白瓷酒盅,便已经异手而握。同时,握着扇子的手猛地往前一探,前臂已经横于那醉酒男子身前,稍一用力,便见那男子借着自己的臂力稳住了身子。少年脸上还未完全展开的笑意,却在下一秒间全然僵硬,而后于石化中轰然崩塌——
惊吓中,在本能的驱使下,孙秀才下意识的抓住了,伸至身前的那只不甚强壮,却十分有力的手臂。也是经由这一吓,酒似乎也在此时醒了大半。同时,一起清明起来的,还有那迷离不定的双眼。
“谢——”
满脸窘色的孙秀才,口中的“谢”字还未出口,一个瞟眼间,仿佛被什么熟悉的事物所烫到,一个谢字就被硬生生地被堵在了喉口。此刻,他的脑中,是不停来回回旋转着的,几个画模糊的画面。慢慢地那些画面变得越来越清晰,续而又与眼前的画面慢慢重叠,直到完全重合。那一瞬间,他彷如被电击一般,僵硬在了当场。下一秒,原本所有感激地话语,也在此时转变成了,嘶声力竭地吼叫。而那双眼中,都是狠戾和仇恨之色。
“是你,是你,对不对?我记起来了,我记起来了,我认得你,就是你掳走了我的妻子,你还我妻子,你还我妻子——”
发了狂般的孙秀才,口中似胡言乱语地不断重复着的,相同的话语,手更是死命地抓住了眼前绿衫少年的手臂。而那双有些浑浊的眼中,至始至终全是少年右手虎口处,那一只血红色的麒麟纹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