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绿岛监狱故事~11/13 第三十七鍊  冰释

部分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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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鍊交保

    他这段声明铿锵有力,但对我却犹如晴天霹雳,我怔怔的看着阿祺,他的泪水却早已溃堤、嚎啕大哭,跪在爸妈面前拼命哀求,要他们叫警察放手,但是三个员警却像是司空见惯,与那名徵信社的年轻男子神色漠然的催促着我离开,这时我大概心里有数了,挣扎着身体回过头来呜咽的说:「阿祺~你为什幺要骗我?哥哥这幺爱你,你有什幺事情不能坦白跟我说吗?」

    只见那名带头的警官转身说:「林先生、林太太,还请你们现在一起陪同到警局製作笔录,至于您的公子未来可以在被害人保护原则下不必再出庭作证了。」随即在两名警员的压制下,我被押进了警车,送到了大安分局。

    大清早的警察局显得特别安静,我抬头看看警局的时钟也才不过8点半,局里面稀落的人们心情似乎仍在度假,但清晨的巨变却让我思绪大乱,我不禁用力拧了自己手臂一下,看看自己是否仍在梦境之中,现在的一切看似如此真实,而我的疼痛也绝非虚幻,曾几何时我竟成为阶下之囚,此时的我不禁潸然泪下。

    刚才押送我的警员解开了我反铐的双手,只留下左手上铐,随即将另一只手铐铐在局里的铁栏杆上,并递上茶水客气的说:「黄先生~您有律师人选吗?还是指定公设辩护人就好?现在等到检察官以及林永祺同学与家属到达后就可以开始製作笔录了!请问您有携带身份证件吗?」

    我拿出皮夹里的身份证给他,便放声质问他:「为什幺你们会知道我名字?还会一大清早破门而入?这样根本就是侵犯隐私权!」

    这位当初在家中给我上铐的斯文警员不急不徐的说:「我们在前天受理了林永祺同学家属报案失蹤,随即在家属要求下进行手机讯号追蹤,在淩晨确认位址后陪同家属拂晓行动。至于你名字应该是徵信社提供的,不然就是家属自己发现提供给警方配合调查。」

    我拂然不悦的说:「我与阿祺是两情相悦,何来诱拐性侵之说?你们有诬告破坏我名誉之嫌。」

    这位警员此时正色的说:「根据家属提供的资料,林永祺同学是未满16岁的高一学生,您与他发生性关係,不论是否两情相悦,都已经违反了刑法第227条妨害性自主罪,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是很严重的刑责。」

    我听他说完不禁倒抽一口凉气,背脊冷汗直流,说话也显得颤抖:「我不知道他是高中生啊!他骗我说是大一学生,更何况我们是同志,性侵害应该是规範男女关係。」

    只见他持续将法条朗朗上口:「根据刑法第10条名词定义中,性交是以性器进入他人之性器、肛门或口腔,或以性器以外之其他身体部位或器物进入他人之性器、肛门,所以不只是男女之姦淫,男男之肛交、口交等也符合性交的定义。至于你说不知道他的实际年龄,就要交给法官、检察官来认定了。」

    此刻的我已方寸大乱,原本一段幸福的恋情不但化为乌有,还可能因此锒铛入狱,不禁悲从中来,这时看到阿祺一脸憔悴的走进警局,前面由他的父母及检察官引领着,我顿时哽咽泪奔:「林永祺~你骗得我好苦,为什幺你要骗我说是大一学生?」

    他跑到我面前猛然跪下,嚎啕大哭的说:「我真的不是故意要骗你的,我怕在网路交友写出实际年龄会被人嫌幼齿,年纪太小都会被拒绝,我之前屡试不爽了,而且我的心智早已成年,我是真心爱你的,我会哀求我爸妈不要告你,让员警放你出来,我们重新在一起好吗?你不要抛弃我!」

    我抚摸着他惨白的脸颊,点点头示意原谅了他,但这时阿祺的母亲却沖过来指着我大骂:「就是你把我家小孩拐走了,还强暴了他,你这个死玻璃为什幺要勾引我们家的阿祺,他不是gay的,一定是你带坏了他!你会不会也把爱滋病传染给我们家阿祺,我得赶快带他去检查一下。警察先生、检察官你们一定要把他抓去关起来,不要再让这个同性恋出来散布爱滋害人了!」

    旁边承办的警员看到此情此景,有些不禁也流下泪来,不过检察官很快的陪同警方侦讯、製作笔录后,随即要让我画押,我定睛一看不禁大怒:「你们是要陷人入罪是吗?除了妨害性自主罪之外,怎幺还多了一条诱拐未成年男女罪名?」

    检察官只淡淡的说:「根据被害人家属表示,林永祺之前已经常常夜不归营,疑似受到你的把持蛊惑,虽然他并非是受到你的强暴胁迫而脱离家庭,不过由于他未满16岁,所以仍然必须用略诱罪起诉你。」

    我听了啧啧称奇,嘲讽的说:「学法律的了不起,不管怎样你们都能安个罪名~果然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这时那位原本帮我製作笔录的员警递了本刑法过来给我看:

    「第 二百四 十 条 和诱未满二十岁之男女,脱离家庭或其他有监督权之人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意图营利,或意图使被诱人为猥亵之行为或性交,而犯前二项之罪者,处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 二百四十一 条 略诱未满二十岁之男女,脱离家庭或其他有监督权之人者,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意图营利,或意图使被诱人为猥亵之行为或性交,而犯前项之罪者,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千元以下罚金。和诱未满十六岁之男女,以略诱论。前三项之未遂犯罚之。

    和诱罪与略诱罪,认定之差别在于犯行人之行为手段之不同。若以诱骗之手段,促使被诱人同意脱离监护人之监护者,则成立和诱之罪行。若是以强暴、胁迫或诈欺等手段,将被诱人置于自己的实力支配下,脱离家庭者,则构成略诱之罪行。」

    我看完后不由得浑身颤抖,法条森然令人望而生畏,难道一向清白的我竟也沦为作姦犯科之徒吗?我握着笔画押却双手发抖,阿祺在做完笔录后被他的父母带回监管了,我则如其他嫌犯一般被警方要求伸出十指按捺指纹建档留底,并举起嫌犯姓名牌在身高墙前拍照存证,準备被警方押解到地检署,等候开庭决定是否收押,在离开警局前却听到收音机的广播正悠扬的播放着黄品源的「你怎幺捨得我难过」:

    『对你的思念 是一天又一天

    孤单的我还是没有改变

    美丽的梦 何时才能出现

    亲爱的你 好想再见你一面

    秋天的风 一阵阵的吹过

    想起了去年的这个时候

    你的心到底在想些什幺

    为什幺留下这个结局让我承受

    最爱你的人是我 你怎幺捨得我难过

    在我最需要你的时候 没有说一句话就走

    最爱你的人是我 你怎幺捨得我难过

    对你付出了这幺多 你却没有感动过』

    这首歌深情缱绻,却像是一颗催泪弹瞬间瓦解我心防,我泪流满面却不胜欷嘘,这时那位给我上铐并製作笔录的斯文警员拍拍我的肩膀说:「黄先生您先别太难过,还是专心打官司要紧,重点是看法官怎幺认定啦!姿态放软、表示悔过很重要,你或许真的不知道林同学的年纪呀~这点可以努力争取,说不定可以判到缓刑。」

    他的鼓舞犹如黑暗中的一盏明灯,让我在绝望中又看到一丝希望,我点头感谢他的提点,但他却很难为的说:「不好意思~基于职责所在,我们现在要把你移送地检署,依法必须上戒具,请你把手伸出来。」

    我坦然的束手就缚,只听得清脆的喀喀声响,双手已经被手铐紧箍住了,而另一名员警则在我的双脚铐上脚镣,人生首次被这样镣铐加身,心里头充满了怨怼与无奈。

    警车很快的开到了台北地检署,早上的法院显得空蕩蕩的,检察官与法官很快就进入法庭,我则在法警戒护下来到被告席坐下,法警此时解开了我身上的桎梏,我不由自主的摆动手脚舒缓一下刚才遭到手铐脚镣束缚的不适。

    「你是被告黄凯峰?有联络指定律师了吗?还是要由公设辩护人替你辩护?」法官先确认我的基本资料。

    我点点头回应了法官的问话,但却表示不清楚诉讼的程式,也没有认识律师,因此法官建议我先选择公设辩护人帮我辩护,日后若有找到合适律师随时可以变更委任律师。

    此时检察官首先发难:「被告黄凯峰涉嫌和诱未满十六岁之男同学林永祺,使其脱离家庭,并已多次姦淫被诱人得逞,已触犯了「準略诱罪」,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千元以下罚金。同时被诱人林永祺同学未满16岁,被告当天被捉姦在床,双方虽坦承两情相悦,过去曾多次发生性关係,包括将下体插入被诱人肛门与口中,但是仍然违反了刑法第227条妨害性自主罪,应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两罪并计刑期将超过十年,为防止被告重罪潜逃,并持续骚扰被害人,请求法官将被告进行『预防性羁押』」

    看到检察官咄咄逼人的姿态,我不禁心生恐惧,但想到刚才警员的良心建议,也只得强忍心中的忿怒不平,将自己与阿祺认识交往的经过娓娓道来,表示并无意诱拐他,也不知阿祺未满16岁,一切纯属阿祺父母的误会。

    或许我的哀兵姿态打动了法官们,因此法官要求检察官对于诱拐的事证需更加明确阐明,不过法官却也撂下一句话:「黄凯峰~不论你是否知情林永祺未满16岁,但你姦淫对方是事实,证据确凿,即便你们双方是两情相悦,这仍然触犯了刑法第227条妨害性自主罪,而且这是公诉罪,不是林永祺父母撤销告诉便可免刑。」

    在法官们留下但书要求我不可再去滋扰被害人林永祺后,同意我以20万元交保候传,初步逃过了收押命运,我心里喜不自胜,但接下来的问题来了:「我如何去凑足20万元交保呢?姑不论我退伍后工作不久积蓄有限,就算是户头有钱,但我现在受困法院要如何分身去领钱呢?难道今天到最后还是得身陷囹圄?」

    心里百般的无助,家人都在台中远水难救近火,这时只得拿起手机请求朋友帮忙了,手机萤幕映入眼帘的第一个联络人正是阿祺,如今却变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从此只能对他不闻不问,于是我将求救电话拨给了那天唱歌的萧ㄟ,我知道他经济状况一向不错,希望能解个燃眉之急。

    萧ㄟ的手机拨通后却传来了悠扬的来电答铃,我听了心头再度为之一震,半晌无人接听电话,话筒中不断着回蕩着张惠妹与张雨生的经典对唱情歌「最爱的人伤我最深」,却是我心里最深沈的痛苦:

    我最深爱的人 伤我却是最深 进退我无权选择

    紧紧关上心门 留下片刻温

    只怕还有来生 我爱的依然最真

    我最深爱的人 伤我却是最深????教人无助的深刻

    点亮一盏灯 温暖我无悔青春 燃尽我所有无怨的认真

    歌曲播放完毕,电话也转到了语音信箱,我无奈的挂断手机重拨,却依然是无人接听,只好再转向小卢求救,希望我跟他这一年半载的交情能够在此时伸出援手。

    总算天无绝人之路,这次打给小卢终于被他接到了,我简明的述说来意,却感觉到他惊愕的下巴快掉下来,直呼怎幺可能、不可思议!我无助的跟他恳求:「拜託你了!我已经失去了一个情人,从天堂堕入地狱,我好怕又失去你这个朋友,从此被关进不见天日的黑牢。」

    他爽快的答应了,说先去银行atm提款后就会过来帮我交保。我闻言不禁感激涕零,有道是「患难见真情」,我在这幺困顿的环境下,他还愿意雪中送炭,心想着交保后一定要赶快把钱还给他才好。此时手机「叮咚」声响起,竟然是一封萧ㄟ传来的简讯,我赶紧打开来看:「凯峰对不起,刚才没有接你的手机来电,自从那一天接到你的邀约去ktv唱歌,看到了你跟bf亲热的模样,我一时间很难调适!原本以为等待有机会可以得到你的眷顾,看来是我自己太一厢情愿,请原谅我这封简讯不礼貌的表白,也祝福你跟bf可以天长地久!萧政文」

    我看完不禁歎了口气摇头苦笑,当初说好的海誓山盟如今都成为梦幻泡影,我知道萧ㄟ一向对我有些好感,但没想到我跟阿祺恋情的曝光竟会让他如此受伤。转念间小卢来了,拿出交保金20万将我赎身,当他陪着我办完这些程式后,我们重新踏出法院竟已是黄昏时刻,我大力呼吸了一口自由的空气,想起刚才发生的一切犹如一场恶梦,不免感歎的说:「这样美丽的夕阳不知我还能看多久?自由的空气难道以后也是种奢求?」

    小卢安慰了我一番,说要帮我打听一下这方面的律师专家,便骑着机车载我回到住处,没想到房门竟然没锁,打开一看居然房东正在里面,帮我整理打包行李,看到我时还面露诧异之色说道:「咦!你回来啦?中午邻长通知我说我的房客出事被警员抓走了!我等了你好久以为你不会回来了,正想帮你收拾东西,没想到你刚好回来!听说你触犯了一些重罪像是性侵害、诱拐未成年男生,根据房屋租赁的规範,我可以片面跟你终止租约!」

    我闻言后勃然大怒:「房东先生你也太过份了,这些都是莫须有的指控,我又还没有判刑确定,你怎幺可以这样含血喷人!员警前脚刚走,你后脚就来撵人,真是个势利眼。」

    房东先生看我脸上青筋暴现,唯恐我一时冲动暴力相向,于是语调也缓和下来:「黄先生不好意思,我的用词可能不太恰当,反正大家都是和气生财,我怕你日后官司缠身到时我房子租不出去,不然我把这个月的房租以及你之前缴交的押金退还给你,这样好吗?你今晚就搬离这里!」

    我怎会听不出他的弦外之音?他怕我输掉官司锒铛入狱后房子租不出去,于是先下手为强把我赶走了,有道是「贫居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人情冷暖由此可见一斑。小卢拉拉我的袖子叫我别跟他一般计较,说可以暂时先搬过去跟他住,而看在房东开的条件也不算过份,于是我答应了房东,领回了一些房租与押金,在小卢的协助下顺利的在今晚搬离这个伤心之地。

    下节预告:第七鍊纵慾??(最苦闷的时刻,最解放的肉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