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欲海追凶

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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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整整一夜,空中似乎始终飘荡着断断续续的呻吟和呜咽。

    ……

    凌晨时分,三声突兀的枪声,惊起林间的一群宿鸟。

    ***    ***     ***    ***

    两天后,四个徒步旅行者,在100英里外的荒地里,发现了爱琳已经开始腐烂的裸尸。

    接着,fbi行为研究中心的特工正式确定,爱琳·葛兰姆是“阿肯色系列奸杀案”的第五个、也是最新一个受害者。

    一天后,正在马里兰家中养伤的fbi特工克拉丽丝·史达琳收到了详细的案情报告。虽然右脚还打着石膏,生活尚不能完全自理,克劳福德也不同意她马上回去工作,但史达琳知道她的休假已经结束。她知道自己必须尽快找到这个凶残的罪犯。

    她在床上开始了自己的调查……

    但史达琳并不知道,就在同一天,一个在华盛顿身居高位的中年男子,在密室中听完助手的最新报告后,又一次翻阅了她的个人资料,然后通过高密线路,打了几个国内和国际电话。

    只是很久以后史达琳才明白,那几个电话将会决定她的命运……

    第五章 玉趾纤纤

    背景材料:02-01

    目前为止,本书已经出现了两次强奸和一次谋杀。现在让我们来说说本书的女主角,联邦特工克拉丽丝·史达琳,免得一旦她也遭遇什么不幸时,大家对她还所知甚少。我们讲过了不少史达琳的故事,不过,史达琳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女孩子?吃什么样的饭,穿什么样的衣,喜欢什么,害怕什么,又讨厌过什么?

    大家能不能对她如此熟悉,在大街上看到一个女孩子飘然而过,就会思忖一下,“哦,哪里哪里倒是有点像史达琳嘛!”

    我们先来看看她的相貌。

    本书在不同的场合反复指出,史达琳并不是一个绝色女子。

    两个月前被卖做性奴的蓓丝和刚刚被奸杀的爱琳,那才算得上花容月貌,楚楚动人。

    史达琳甚至都不是fbi里最漂亮的女特工。

    问题是,史达琳自己会同意这种说法么?

    哪个女孩子不喜欢别人夸她漂亮?

    看到本书作者这样诋毁自己,万一史达琳发起小姐脾气,把作者告上法庭怎么办?她也是名人,在她的地盘上,难保陪审团不偏心。

    况且我们也知道,史达琳记仇,如果谁得罪了她,非亲手报复一番不可。

    幸运的是,史达琳大学时代最好的朋友恰好是光艳照人的蓓丝,两个人又常常腻在一起,史达琳一直生活在蓓丝的耀眼光环之下,久而久之,对自己的姿色也就没了信心。

    这对本书作者是个好消息,不用担心某一天会突然收到法庭传票。这对本书的读者也是个好消息。作者不会被抓进监狱,也就能把本书写完。要知道,如果被判有罪,虽然服刑期间空闲有的是,但作者一定早吓破了胆,哪里还敢再提“史达琳”三个字!

    整天和大美人蓓丝在一起,史达琳难免会暗自做些比较。比较的结果常常令她沮丧。个子没有蓓丝高,乳房没有蓓丝大,眼睛没有蓓丝媚,就连笑容也没有蓓丝来得甜。她永远也学不会蓓丝精妙的化妆,每天不过例行公事地涂涂润肤液而已,连口红都少得用。

    说起口红,史达琳其实最不满意自己的嘴唇。每次照镜子,她都会皱上半天眉头。嘴唇的色泽还算娇艳,不过上唇下唇都生得过于单薄,只要不是露齿微笑,怎么看都像用力抿在一起,仿佛无时无刻不在生气。读大学时,史达琳又很少主动冲男孩子微笑,结果吓退了不少有心摘花的追求者。

    史达琳也不喜欢自己的鼻子。鼻梁倒还挺拔笔直,鼻翼也算秀气,就是鼻尖微微向上挑了那么一下,怎么看都觉得有点儿太尖。肉肉的鼻子当然不好看,不过,她觉得自己的面庞和身材一样,都娇小玲珑,于是鼻尖就愈发显得突出。加上薄薄的嘴唇,真是满脸的严肃相。

    “怪不得别人都背后叫你“男人婆”、“铁姑娘”。”史达琳对着镜子叹气。

    如果坐在镜前的史达琳还脱光了衣服,她就会发现,其实她的皮肤也不像女友们夸奖的那样完美。不错,肌理细腻又富于弹性,毛孔也幼小得仿佛东方少女,全身上下还没有什么难看的斑点,可她的皮肤怎么也晒不出漂亮的古铜色。看着别人刻意晒成的深色皮肤,她就打消了穿着比基尼去游泳的念头。

    此外,她是个健身狂,游泳、跑步、瑜珈样样喜欢。由于持续锻炼,握起拳头,前臂就有肌肉线条在皮肤下面隐隐跳动。好在多是有氧运动,肌肉细长,全身脂肪也少,穿起衣服远远看起来,不过一个刻意保持身材的苗条小女子。再加上她的骨骼不大,倒常常给人一种弱不禁风的错觉。

    如果史达琳有充足的时间,她还会发现更多不满之处,比如她的乳房不够大,乳晕也有点小,乳头更没有蓓丝的突出;二脚趾跟大脚趾一般齐,头发颜色比她所希望的金黄稍深了一点儿,肚脐收成一个浅浅的小洞、而不像有的人那样性感地突出来,等等,等等。她甚至能把这些缺点写满整整一个笔记本。

    和其他女孩子一样,在穿衣镜面前,史达琳对自己也是极度挑剔,毫不妥协。

    不过,大学里她很忙。她选了两个专业,又要打工付学费,所以她并没有时间整天脱光了衣服,坐在镜子前面对着自己的身体自怨自艾。而且,她对自己的身体容貌其实并不上心。她没有男友,也没有时间和精力去交男友。除了拼命学习、毕业后找个理想的工作(比如进入fbi),其它任何事情根本无暇顾及。

    于是,好容易才发现的那些缺点,很快就会被她抛到脑后,就像她每次准备统计考试的时候,也总是记不准那些复杂的公式一样。

    大学期间史达琳的成绩倒还不坏。岂止不坏,她甚至还拿过一年的奖学金,而且当了两个学期的助教,帮心理学老师改作业,薪水自然比在麦当劳打工高很多。这要归功于她的敏感、勤奋、和百折不挠。此外,不知道什么原因,她有种异乎常人的洞察力,往往能从蛛丝马迹推断出复杂的案情。这一特长让她刚进fbi就大出风头。

    当然,这些都是闲话,以后有时间,还能再聊聊史达琳在大学里的逸事。现在,还是让我们再回到她的身体上吧。

    史达琳并非绝色,但这并不是说她的身上就没有迷人之处。即使在史达琳自己看来,她的身体也并非一无是处。如同任何一个普通女子,哪怕相貌平平,让人过目即忘,也总能在自己身上找出几处还值得夸耀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