旱魃,尸魁中的一种,尸体干瘪,通体绿毛,指甲和牙齿锋长无比,好食人血,其味恶臭。在袁枚《子不语》里有所记载,钟子墨的父亲,亦是他的师傅告诉过他,有旱魃出现的地方必有严重的旱情。
如果这件事是真的话,那么安希所面临的情况就非常糟糕了。
钟子墨作为六根不净的道士,平生见过无数次的鬼,其中有幽魂亦有厉鬼,但却从来没有见过什么僵尸,更别说旱魃了。关于这些传说,他也只是从他父辈口中得知的,听说钟子墨的父亲年轻时曾和一伙志同道合的道友去湘西探险,还因此跟旱魃斗过一场,也不知是真是假。
“完蛋了。”钟子墨有些失神,不用问,他和诸葛诗景想到一块去了——他们救的那个自杀女子,就是献给所谓血神的祭品。
“我听我父亲说过,有些心术不正的法师会炼尸成魃,然后取其心脏当做长生药引。如果真是那样,那你们请来的那个什么狗屁风水先生,极有可能就是一个炼尸以达长生的妖道。”钟子墨又说,听到这,作为凡人的旅馆老板只能叹了口气,忙活自己的去了。
“这个镇子果然不简单啊。”同样作为凡人的诸葛诗景看着钟子墨,不知该说些什么好。
“但愿一切只是猜测而已。”钟子墨说到,然后便对旱魃、妖道之事不再多提。诸葛诗景能感受到他那股无奈,但正如前头所说,世界那么大,怪事那么多,要是每件事他们都能照顾得了,那他们还真就成了无所不能的神了。
“只希望何惜之与这旱魃一事无关吧。”诸葛诗景长叹了一口气。
既然已经来到了安希,如今也已入夜,如此贸然的拜访何惜之的家有些欠妥,还是先照顾好自己的肚子罢。店里没有水可以洗澡,诸葛诗景和钟子墨干脆就这样邋邋遢遢的出了门。
在旅馆不远处的拐角有一家宵夜店,店内除了桌椅板凳什么都没有,可真是冷清得很,但就近原则,诸葛诗景和钟子墨累了一天实在不想再走,便随便挑了个位置给坐下。
“外地来的吧?”还没等他们开口点菜,唯一的店里人,也就是一个二十来岁的小伙便先一步说,还随手将灶台给点上了。
这巴掌大的镇子低头不见抬头见的,想要知道他们是不是外地人,只消随便瞧一眼就懂了。所以诸葛诗景和钟子墨没有多言,只是静静看着那小伙掌勺,翻锅,不时一股香喷喷的气息便飘满了整个店,再看时,他已经将两盘油光晶亮的糯米饭摆在了两人面前。
“当是请你们的。”那小伙又端来三瓶冰镇的啤酒,却自顾自的先喝了起来。
有意思,见小伙那么豪爽,诸葛诗景和钟子墨也就没有推辞,端起盘子就胡吃海喝起来。兴许是饿了一天,诸葛诗景竟觉得这盘简单的糯米饭有着无比的魔力,那黏糯的口感就不说了,还没咽进喉咙里,那股浓郁的米香就先塞满了整个鼻腔,且整盘饭吃起来油而不腻,让人根本停不下嘴。
所以直到将盘中所有的糯米都扒进嘴里,他们俩才肯放下空盘,同时大喊:“好吃!过瘾!”
“好吃有什么用?”不知怎的,豪爽的小伙却忽然暗自神伤起来,他自顾自的从口袋里掏出一把生糯米,就这样当着诸葛、钟的面让糯米一粒一粒的落在桌面上,“你们知不知道,糯米除了可以用来包粽子、炒糯米饭,还有别的用处。”
兴许意犹未尽,钟子墨硬是将空盘端起舔了舔里头的油光,怪模怪样地说:“糯米不用来吃,难道用来抓僵尸吗?”
小伙苦苦笑了笑:“你又知道糯米可以抓僵尸?”
接着,他又莫名其妙的从口袋里摸出一个巴掌大的铁制圆盘,满口无奈地说道:“我叫李海,家往上数七代都是道士,因为那时经常闹饥荒、瘟疫,那些人饿死了,病死了,暴尸荒野,搞得僵尸到处都是,所以我家祖上什么都不学,专学抓僵尸。轮到我这一代,别说僵尸,连根僵尸毛都没见过。没啦!就连这种镇上村里都没僵尸抓了,只好改行炒糯米饭。”
“一口一个僵尸的喊,你见过僵尸吗?”钟子墨放下盘子,给其余两人都递了根烟,然后挨个点上。
“没见过,一次都没有。”李海摸着圆盘,吐了一口浓烟。
“所以啊,能放下的放下最好。”钟子墨若有心事的说。
从他们的对话里,诸葛诗景猜测这小店老板李海与钟子墨是同道中人。干他们这一行的,说得好听点叫做云游四海,天地之间随处皆家,但往难听的说,很多人都是吃了上顿没下顿,四处奔波流浪,收入不稳定就算了,所干的事情还异常危险。
诸葛诗景想,或许正是如此钟子墨才劝李海说,能放下的话就不要再拿起了。但作为外行,诸葛诗景实在还是听得云里雾里,但他发现,在李海放下圆盘的那一刻,那铁圆盘的中央竟如莲花一般打开了。
他见这铁莲花的“花瓣”一层一层的平平铺开,上头写满了天干地支,而莲花中央的莲心是一个镂空的表盘,里面正悬着一根飞速转动的指针。这时诸葛诗景才发现,原来这个闭合的圆盘是个精密的装置,里头正藏着一个复杂的罗庚。
但在这一刻,诸葛诗景分明听见李海、钟子墨两人同时倒吸了一口凉气,再看时,他们两人已经睁大着眼,呆呆地看着那打开的罗庚里头转动的指针,不约而同的露出了那种极不愿意相信的的表情。
罗庚的指针终于稳当地停住了。
要遭!
当机立断,钟子墨与李海从店里掏出铲子、手电和一些称手的工具就往罗庚所指的方向跑,也不知道诸葛诗景哪来的勇气,想都没想就跟李、钟二人冲了出去。路上钟子墨告诉诸葛诗景,那个罗庚叫做五行定尸盘,平日五行闭合,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铁盘子,可一旦有僵尸出没,尸妖之气触发罗庚内的巧匠机簧,罗庚就会自动打开。
也就是说这附近真的有僵尸!
那罗庚所指的方向是安希镇边的乱葬岗。
乱葬岗其实没有人们想象中那么恶心,只是坟堆杂乱,但入土为安,为何这乱葬岗会有一股浓烈的尸臭味?诸葛诗景和钟子墨不懂,也不想懂,因为他们都看见了那个女子。
她被麻绳绑在一根粗壮的木桩上,满身鲜血,月色零落,诸葛诗景竟在她脸上发现了一缕诡异笑意。诸葛诗景环顾四周,然后小心翼翼地探探那女子的鼻息,可那自然是什么都没有——因为她的脖子上满是咬痕。
正常情况下,人死以后,体内新陈代谢会停止,身体也会变冷便僵,没有了心脏搏动,血液自然不会再动,更不会往外流。
但这伤口的血根本不凝,像是溪水一般绵绵的往外流淌着。
此外诸葛诗景还清晰的看见,她的脖子已经发绿了。
“你们快来看看。”一旁的李海这样喊到。
他在不远处发现了一具男尸,人首分离,断口绞烂如麻,看似竟像被活生生拧下来的。诸葛诗景和钟子墨顿时觉得背脊发凉,此时罗庚再次合上了,哪里还有什么僵尸?三人只好一把火烧了两具尸体,匆忙离开了现场。
终究还是来晚了一步。
离开时诸葛诗景匆匆回头看了一眼,火舌席卷,女尸的手竟然在烈焰中慢慢抬起,分明是在指着他。诸葛诗景自然知道她是不可能活的,有这种反应只不过是火焰使肌肉收缩导致肢体做出了一些不可思议的动作。
后来诸葛诗景不记得他是怎么睡着的了,只是那夜半梦半醒中,他的脑袋一直回放着那只手慢慢抬起,慢慢向他伸来。
第二天诸葛诗景起得出奇的早,因为不知为何,他的耳畔边总回荡着一阵“叮铃叮铃”的声响。钟子墨想必还在睡梦里,窗外雾蒙蒙的,能见度差到了极点。而在这样的日子里,竟然还有人结婚,大概是想看看小镇风俗,诸葛诗景探出头去凑凑热闹。
其实他也并不知道是不是结婚,只是听到远处有乐曲,那“叮铃叮铃”的声响想必就是从那而来。不久,一顶大红轿子就迎街而过。诸葛诗景大了眼——这一定是大户人家,因为轿子一共有八个轿夫。各个身材标致面露喜庆,抬着轿子欢快向前,虎虎生风的样子好像轿子是空的。
轿子自然不是空的,因为诸葛诗景已经看见里面的新娘子——是死去的那个女人。
那轿子和八个轿夫竟然是纸糊的!
虽然听说过鬼冥婚的事,但这可是白天啊!诸葛诗景看到的切切实实是八个白纸糊的人,两个腮帮子上抹着厚厚的腮红,樱桃口红嘴型,好生喜庆!
一群纸人在动,那是怎样的一番诡异?他不会描述,只是目瞪口呆。然而在街的另一头,忽然出来了另一队——新郎骑在一口黑漆木棺上,下面依旧是八个轿夫,喜气洋洋。
接着,他竟然看着两对纸人在迷雾中撞到一起,然后消散,使迷雾更浓郁。
好像空气里都满是死人的气息。
诸葛诗景忽然明白了,那“叮铃叮铃”的声响是背包里御魂铃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