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着那衙役,月王和翊王来到了一处砌起高高的露天围墙,大门有许多人把守的地方。
那便衙役将小乞丐扔给看守的人,“新来的,好好看着这小崽子,调教一番送去开矿。”
月王和翊王眼前一亮,真的有铁矿?!
“今天有贵客,老子先回去了,说不定跟着大人还能有娇滴滴的小娘子。”想想就要流口水,那衙役的话说完,只见那守门的一脸羡慕。
“老张,你就得寸进尺吧你,老子在这鸟不拉屎的鬼地方守着这些人,一点油水都没捞着,特么的这一天天的还总是死人,埋尸体都来不及,更别说是娇滴滴的小娘子,一个母的都没看见,全是公的,晦气!”守门的说得十分都气愤,上天为何如此不公,同样的出身,老张跟着县太爷吃香的喝辣的,自己便苦哈哈的守在着。
老张将手搭在守门的有上,“老王,你这也是肥差,虽然现在苦了点,可等这铁矿开采出成绩了,上头一定大大有赏的,到时候,加官进爵,这娇滴滴的小娘子也会爬上你的床。”
老王也不说什么,因为老张的话自己无法反驳。
“你不是要走么,去吧去吧。”
同人不同命,苦逼的老王拉着小乞丐进去。
月王和翊王对视一眼,“进去看看……”
……
龙溪镇,虽然是一小镇,可花无情这一路走来却没有发现摆地摊的小贩,甚至连乞丐也没有,着实令人乞丐,难不成这里的县太爷很厉害?
依照血二的调查,这龙溪镇的县太爷也就是一个蠢货,还贪,不学无术,连这芝麻官都是用钱捐出来的,当官前,就一暴发户。
倒是这位师爷,有点意思。
花无情虽然穿着低调,看这单凭江南首富也不是吹的,随随便便的一件衣服,便价值千金。
花无情会赚钱,但是,他也不愿意亏着自己。人生嘛,赚钱干嘛?生不带来死不带去,不就是图个现世享乐,不然钱也就只是硬邦邦的银子,没用。
所以,花无情在衣食住行方面皆要最好的。
衣服,是雪国的冰蚕吐的丝,冰蚕,整个雪国不超过百条,一匹布,许要攒上一年的丝。制作,是江南的第一绣娘,传说绣一件便足以平常百姓吃一辈子。
食物更别说,山珍海味已经腻了,也就和谢灵月在一起时不挑食,总结一句话,便是败家!
花无情:我败我自己赚的钱,我乐意!
自然,花无情一踏入龙溪镇,便被这龙溪镇的混混给盯上了。
“头儿,这小子可是只肥羊啊,瞧瞧那衣服的料一看就是外地来的富家子弟,干了这一票,够我们一帮子兄弟逍遥快活很久了。”小混混已经磨刀霍霍向猪羊了。
混混的头儿却有一些警惕,“这小子的身份好像不简单,办事干净利落点。”
“发现吧头儿,保证悄无声息的宰了这头小肥羊。”小混混打着包票。
殊不知花无情已经发现了这群小混混,蔑视,直接踏入一间客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