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子脚下,临淄城。
一间小小的客栈中,一位带着斗笠的女子悠闲地喝着茶水,透过窗户可以看到,客栈外聚集了一大群人,不知在看着什么。
女子嗤笑一声,心中暗暗不屑,难道那些达官贵人就只会用这一种手段?
待众人悻悻散去之后,女子结了帐,走出客栈,来到那张皇榜前。
果然不出她所料!女子嘴角勾起一抹嘲讽的笑容。隔着斗笠,虽看不真切,却也能知道大体意思。无非又是哪个官员家中出现了神偷,盗走了最宝贵的东西,现大加悬赏,如若有人抓住那神偷,赏金一百两。
一百两的金子,对于那些达官贵人来说,远远没有丢失的宝物更重要。因为那些宝物,不止一百两黄金。
然而这一百两黄金对于民间普通老百姓来说,完全可以让他们一家一辈子不愁吃穿。甚至可以从一个乞丐变为小有钱财的富人。
所以说,这张皇榜,无疑是穷苦人的救命良药。只要你有本事抓住神偷,一百两黄金便到手。当然,前提条件是,神偷必须是真的。
“唉!”身后传来一位年轻汉子的叹息,“又是这样的皇榜,那神偷几乎把朝廷里所有的官员都偷了个遍,就差偷皇上的了。这类似的皇榜也不知道贴了多少次,悬赏一次比一次高,我们这些人却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啊!连朝廷御林军都找不到、抓不到的人,我们这些人又怎么可能抓到?”
“是啊是啊。”立即有人附和他的话,“我看呐,有功夫在这里看着到不了手的肉,不如自己自力更生来得好!那些官员也都是气急了脑子,连那些受过训练的士兵都找不到的人,我们还能找得到?”
“小哥此言差矣。”沐雨汐转过身,“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保不准有谁愿意一搏呢?”
那人惊诧的看了她一眼,随即爽朗的笑起来:“小妹妹,你该不会是想揭皇榜吧?我看你的穿着也不像穷人啊,不至于为了一百两黄金而去浪费时间甚至送命吧?那神偷还是江湖上赫赫有名的嗜血阁第一杀手呢!我劝你还是早早打消了这个念头的好。”
沐雨汐点头,“谢谢小哥的好意。”随即挤出人群,向远方走去。
清月园。
沐雨汐摘下斗笠,露出那张令人惊羡的脸。虽不能说是倾国倾城,但也可沉鱼落雁。
抬头仰望着一碧如洗的天空,沐雨汐心中竟泛起一丝惆怅。
十年了,穿越到这个架空的蓝秋王朝已经整整十年了。从娇小不谙世事的七岁小娃,到现在亭亭玉立的少女;从一名受人唾弃辱骂的小乞丐,到现在仍然受人唾弃辱骂,却有一丝害怕的惊世神偷,已经过了十年。
当初她的师傅要收她做徒弟时,她断然摇头拒绝:“我宁愿做乞丐,也不要去偷东西!”
然而当她见识到那些有钱人的自私、无情,一股无法言说的怨恨涌上心头。有钱人又怎样?有钱人就可以随随便便侮辱贫穷的人吗?有钱人就比贫穷人高贵吗?我沐雨汐偏偏要盗走你们的钱,叫你们也尝尝贫穷的滋味!
当她找上门时,师傅哈哈大笑:“早就知道,你会来找我的。”
十年的时间,怨恨早已慢慢淡去。劫富济贫一词在她心中慢慢生根发芽,她盗走贪官的钱财,由师傅送给穷苦的人家。她的师傅是受人景仰的神医,而她却是令人听而生畏的神偷。
至于杀手……是师傅美其名曰锻炼她的身手,偷东西时被发现好逃跑。没想到经过一次一次的“锻炼”,她竟然成了嗜血阁的第一杀手,真是世事难料……
当看见那抹久违的青色衣衫,沐雨汐微微一笑。
“死老头儿,没经过我的允许你就敢来?不怕我‘咔嚓’了你?”
“这是我徒弟的园子,我怎么就不能来?再说,你舍得‘咔嚓’了你这么可爱的师傅?”凌异坐在椅子上前后摇晃着,悠闲地说道。
沐雨汐冷哼一声,端起案几上的水一饮而尽,“死老头儿,你闲的没事儿来我的清月园做什么?”
凌异从椅子上站起,夸张的大叫:“那是你师傅我晾了好久的白开水,怎么到了你肚子里了?还有啊,我说了多少回了,要叫师傅!师傅!要尊重为师啊懂不懂?难道为师没事儿就不能来这儿了吗?为师这是想你了,你怎么一点都不通人情!”
沐雨汐瞥了凌异一眼,“哼!我就叫,你能把我怎么着?老头儿!老头儿!死老头儿!哼!快说吧,来这儿又有什么事?”
凌异换上一副严肃的面孔,沉声道:“雨汐啊,你这次祸闯大了。你偷了孙庆之的南海珍珠也就罢了,居然还偷走了裴炎的血珊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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