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福尔摩斯夫人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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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咖啡,她在这里等了许久了,咖啡已经凉了,她望着斜对面的221b,郝德森太太窗子的灯光还没有亮起来。

    瓷器小勺子撞击在描王冠的咖啡杯上,缓缓摩擦过杯底,发出叮当的声音。

    ……连声音都不对。

    中国的骨瓷啊,那是一个骨灰盒。

    它收敛一只鸟的尖嘴,一条鱼的脊椎,一只傻袍子的爪子。

    真正好的骨瓷,底胚是薄薄的一层,可以透过光线,看见手指透过来的纤细的影子,它撞击的声音带着金属的质感,珠玉相撞一般的清脆。

    ……

    不想喝咖啡,想喝爷爷泡的老树黄片。

    不想吃牛排,想吃校门口油炸小鸡柳。

    想吃广州炖上一个小时,不放盐却鲜得舌头都要掉下来的陈皮鸽子汤。

    想吃地地道道的台湾酱爆鱿鱼。

    想吃厦门大学南门小吃街的榴莲酥。

    想吃鼓浪屿红豆味的手工饼。

    想吃大肠包小肠……

    能不能还像从前那样,在自家小园子里摆上三五个小菜,与二三好友,一起喝今年新开封的黑麦酒。

    头顶上,黄铯的南瓜花,紫色的豆角花,还有小串小串珍珠一样的葡萄,牵着细细的丝,从竹子搭成的花架上参参差差地垂下来。

    隔壁老爷爷用蔬菜汁揉面,擀成面条,葱绿葱绿的,齐齐整整地挂了一架子。

    下午饿了,也不用打招呼,直接取两根来,就可以凑一碗。

    ……

    多么想念啊……

    多么想念,多么想念这一切,多么想念你们。

    心仿佛都要因为这种想念,而蜷缩成一团。

    装修得异常精致的咖啡厅,此刻正放着贾老板的曲子,暖黄铯灯光下,贾老板的声音慢得有些飘渺,好像隔着一个世纪的熟悉感——

    away from home,away fro, i’m five hundred miles away from

    离乡啊,离乡啊,主,我和家乡已经相距百米。

    她与故乡所隔断的不仅是空间,还有时间。她与故乡隔着一个谜,科学没有办法解释,她或许永远也回不了家。

    但是即便如此,她也要尝试,她想念那个地方,做梦都想回家,回到熟悉的小巷,巷口总是蹲着一只老狗。

    在那个小城里,如果她要等人,一定不会在这样一个冷冰冰的咖啡馆。

    她会坐在朋友家从不关门的小院子里,院子门口养的鸟和狗没有不认识她的,见了她会摇着尾巴扑上来。

    就算是坐在一家小店里,那家茶馆或者面点店的老板,也会熟悉她如同熟悉自己的子女,会亲切地喊她的小名,会打趣她“阿希再不带男朋友回来给叔叔看,干脆和我家混小子结婚算啦!”

    回忆以一种无比熟悉的覆盖思绪,侵蚀大脑,潮水一般涌进胸腔间的空隙里。

    她伸手捂住脸。

    第8章 路德维希太后驾到{贰}

    “miss?”

    路德维希放下手,咖啡厅年轻的服务生正低下头叫她。

    “你是否需要帮助因为你看上去……不太好。”

    “prolixe,agneau……嗯,抱歉。”

    路德维希伸手掩饰性地拨了拨头发“……我的意思是,谢谢,但是不用了。”

    “miss。”年轻的服务生忍不住笑了一下。

    他很英俊,是这个年纪的男孩子特有的英俊,笑起来的时候,更使他栗子色的头发呈现出一种温柔的色彩感。

    “希望不会使你尴尬,但是,其实,我高中的毕业旅行是从法国开始的。”

    我现在就很尴尬……路德维希摸摸鼻子——当面抱怨关心你的人“啰嗦”,还被叫做“agneau(小羊羔)”总是尴尬的,即使这个人只是一个陌生人。

    好在服务生非常大度地表现得完全不在意。

    “你从法国来?你看起来可完全不像是法国人。”

    服务生做了一个“难以置信”的表情“我以为你是亚洲人。”

    “为什么不是法籍亚裔?”

    “因为气质?”

    服务生眨眨眼:“法国女孩可不会这么正经地坐在椅子上和男孩子说话。”

    “哦……”路德维希拖长了音调,饶有兴趣地说:“那她们坐在哪里?”

    年轻的服务生做了一个夸张地表情:“她们坐在男孩的膝盖上。”

    “很准确……”路德维希也忍不住笑起来:“看来你在法国没少受到这种礼遇。”

    “but you are ”

    服务生注视着路德维希的嘴唇,眼神有点楚楚的味道:“作为一个漂亮的女人,你甚至不涂唇膏。”

    路德维希单手撑着下巴,神秘地朝他勾勾食指,服务生笑了,俯下身来。

    路德维希凑在他耳边轻轻吹了一口气,才不急不慢地说:“不涂唇膏,因为我不需要它。”

    “哦?”

    路德维希单手举着咖啡杯,靠在椅背上,姿势甚至都没有变动过,整个人的气质却在瞬间完全变了。

    上一秒她还是一个普通的女人,充其量脸蛋还不错,甚至还不如刚才见到的夏洛克来的让人惊艳,但是这一刻——

    举杯,眨眼,微笑,灯光摇晃。

    好像她手上拿的不是咖啡,而是红酒,好像她身处的不是一家放着民谣的咖啡厅,而是衣香鬓影的大厅里,看似得体的衣着里,肉体若隐若现,体味引人遐思的女人。

    一个善于诱惑的,妖精。

    “am i stillasian,agneau?”

    “那是我犯下的小错误,miss。”服务生望着路德维希微笑,眼神坦白地表现出了惊艳。

    “只要你的荷尔蒙够诱人,就能使即便是不用口红的女人也变得精于此道。”

    ——许久没有和人用这么高大上的语气说话了,路德维希突然觉得自己找到了感觉。

    就算福尔摩斯先生属性女王又怎么样?

    哀家可是大天朝来的太后!

    没看过《宫心计》么?没看过《甄嬛传》么?

    就算这些都没看过,难道哀家还会没看过《大长今》吗?

    带着这么多刷刷分灌水而来的智慧,炸弹凶杀案什么简直就是妥妥的清粥小菜。

    一句话——玩不转就跑,十年后又是一条好汉!

    未曾开眼泪双流,尊一声贤弟你听重头!

    她怕什么!

    路德维希豪气顿生,就差一拍桌子,叫一声——小二,来一坛上好的女儿红!

    ……

    好吧,她又逗比了……

    ……

    “you are such a ”

    男孩脸上惊艳的表情并不长久,只是一小会,又回到了原先文质彬彬的样子,由衷地赞美道。

    “meici(法:谢谢)”

    路德维希放下咖啡杯,换了一个表情,依然优雅又装逼,但仍然收敛了许多,就像一个稍微漂亮一点的平凡的路人:

    “agneau(法:羊羔),你和我聊这么久,你的老板不骂你?”

    “事实上,这算是我的咖啡厅。”服务生露出两个酒窝。

    所以你一个咖啡厅老板穿着服务生的衣服,来和穷人如本小姐调情是要闹哪样……

    制服角色play么?

    我会鄙视你的。

    ……

    “如果你不介意这杯咖啡算在我账上……”

    “哦,当然不,一点也不,拒绝一位绅士可不是淑女的行为。”

    路德维希立刻说——开玩笑,姐姐现在是要饿死的人了,你们家店里一杯咖啡可以让我买三天的大白菜了。

    如果不是你家咖啡厅离221b最近,方便看郝德森太太回来没有,我才不会进来烧钱呢……

    好吧,路德维希郁卒地承认,她就是因为懒得多走路,以及这家店可以无限续杯的原因这种不华丽的原因才进来的……

    “如果你可以顺便把我即将要叫的小松黑牛排一起算上——”

    她递上手中快空的咖啡杯,“那么,你的风度就足以令人仰望。”

    这才是睁着眼说瞎话的典范……

    “五分熟,要胡椒。”

    反正丢的是法国人的脸,不干她的事,她由衷地对古老的法兰西表示歉意,但是在此之前她不负任何责任。

    她毫无压力地想,笑眯眯地看着眼前顶多20岁的男孩。

    “my plesure,”

    服务生笑着接过那杯咖啡,绅士地弯了弯腰,最后还捧起路德维希的右手轻轻吻了一下。

    “erich……这是我的名字,希望以后还有机会见面。”

    路德维希:“……”

    被调戏了!她竟然被调戏了!!

    其实这货才是法国来的吧?

    最后那个深情的眼神是要作死么?

    他们才第一次见面,这种“我爱你许久,永不能忘”的表情是要作死么?

    尼玛要疯了,自从她离开法国开始逃剧情之后,有多久没有逛过夜店酒吧和人调情了?现在一个高中毕业生眼神都可以这么自然地切换状态了莫?

    真是太落伍了!身为这位小盆友的阿姨级别的前辈,她觉得亚历山大啊……

    更重要的是,今天竟然被一个半大的孩子调!情!了!

    注意是被调情!颜面何在!说出去会被她世界各地的□□笑死的好吗?

    路德维希深深地郁卒了……

    在路德维希郁卒的同时,另一边,贝克街221b。

    “夏洛克,你在看什么?”

    探长从一茶几的卷宗中抬起头,第六次发现自己的搭档望向了窗外。

    他走到窗户前,顺着夏洛克的视线向外望去。

    “咖啡厅有什么问题吗?”

    “……没有。”

    “then focusyour business!夏洛克,是你提议整理卷宗的,可是你从一个小时前和我换了座位以后就一直盯着窗外。”

    “从职能划分来说,这是你的business,雷斯垂德,而且即使我注意力不集中,我的效率也是你的两倍。”

    “一天没有案件就发疯,拿枪扫射墙壁的人可不是我。”

    “可我并没有急切地需要一份奖金来给未婚妻买巴西粉钻石——不过说到你的未婚妻,她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会……诱惑你吗?就像是——”

    他有些不确定地寻找形容词,“——就像是,变了一个人一样。”

    “特定情况?”雷斯垂德惊讶地说:“是我想的那样吗夏洛克?”

    “当然,虽然我不是很理解正常人的特定情况有几种——如果你有其他解释的话,任何需要释放荷尔蒙的场合。”

    “会,当然会,有什么问题吗?”

    “没什么问题。”

    “okay……夏洛克。”雷斯垂德叹了一口气:“面包在哪儿?我饿了。”

    “没有。”

    “sherly,听着,你刚才还留路德维希小姐吃面包当做晚餐,她拒绝了,而我从早上起就没有吃过东西。”

    夏洛克淡淡地瞥了好友一眼:“再来一声sherly?”

    雷斯垂德表情立即严肃了,他一本正经地样子非常像一位探长:“不,当然是夏洛克。”

    他的朋友福尔摩斯对任何过于亲密的称呼非常在意。

    夏洛克转过头,把视线转移到手中的卷宗上:“没有面包,我想看的是她打开冰箱时的反应。”

    雷斯垂德:“我深深觉得你这辈子只能单身了。”

    夏洛克毫不在意地说:“我已经和我的工作结婚了。”

    雷斯垂德:“我们都知道你的冰箱有多——不堪入目,你会把你身边的女孩都吓跑。”

    “就算你被吓跑了,她也不会。”夏洛克颇有性味地勾唇一笑:

    “雷斯垂德,你记得你第一次进我的客厅的时候,反应是什么样的吗?”

    “……不太记得。”

    夏洛克像没听到一样继续说:“眼瞳放大,脸色发白,脚步踉跄,非常狼狈。”

    “……你其实不用记得那么清楚。”

    “她手里拿的那个吹风机。”

    “吹风机怎么了?”

    “我正在用吹风机做60度华氏血液凝结实验,雷斯垂德,我可没有温柔到会把福克斯的手臂藏起来再把吹风机拿给她。”

    “……”

    “从她走过离郝德森太太房子五米远的那个路灯开始,我就在观察她,我装作泡咖啡,从玻璃窗上的倒影里看她的反应。”

    “那么你的结论是?”

    “结论?”

    夏洛克露出少见的餍足的神色。

    他眯起眼睛,走到窗边,像是看着远处闪烁着霓虹的灰蒙蒙的街道,又像是仅仅看向对面兰布拉大道咖啡店某个不起眼的角落。

    “不能够更满意。”

    第9章 路德维希太后驾到{叁}

    “这么说,你是米卡拉-路德维希拜托给我的侄女?”

    “是的,他是我最后的监护人。”

    “可怜的姑娘!”

    郝德森太太含着泪光,给了路德维希一个大大的拥抱:“多可爱的孩子,竟然遭遇了那么可怕的事情!”

    路德维希在郝德森太太风一般的怀抱里挣扎地呼了一口气——

    郝德森太太,你真是风一般的女子。

    她有些讪讪地想:其实没什么的,那个爹我不太熟来着……

    恐怖片和推理片里的女炮灰向来是不值钱的,说跳出来就跳出来,说死一堆就死一堆,好像石头里蹦出来的一样。

    以至于她之前完全忽视了这个世界也是需要精子才能合成受精卵,也忘记了她这具身体同样拥有父亲和母亲。

    不过说来讽刺,一个父亲,竟然是因为死亡,才在女儿面前多了一丝一毫的存在感。

    那些行走在更为广阔世界中的人——比如古老东方那些把思想当饭吃的苦行者,比如都死于追寻雷电的富兰克林父子。

    也比如,路德维希这一辈子的父母,因追寻历史,已经一个下落不明,一个已经身亡。

    又比如,因沉溺于真相而忽视了全世界的夏洛克-福尔摩斯。

    他们走的太快了,太快了。

    再新的文明,再发达的科技,再完善的制度和思想,都被他们远远甩在身后。

    更不用提,那些只不过是同船行了半程的,亲密的人。

    不知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在生活平静下来后,会选择什么样的伴侣共度一生?

    ……

    不过,就柯南大的本来设定来说,福尔摩斯最后是要和莫里亚蒂一起跳瀑布的,能不能活到一生还是一个问题……

    路德维希深深觉得她想得太早了。

    ……

    “我见过你的父亲,他真是一个难得的好人,和你那个不靠谱的叔叔一点也不一样。听说他是在印度,被毒蛇咬死的?”

    郝德森太太你错了,从他做出事情的愚蠢程度来看,我那个活的奇葩死的凄凉的名义上的父亲才是最不靠谱的,没有之一。

    路德维希转了转脖子,竭力使呼吸顺畅一点:“是埃及,太太。”

    “哦,埃及,没错,我的记性这几年越来越差了,还好有夏洛克在这里,虽然他的麻烦不少,可也帮了我不少忙。”

    “……那位先生真是一个好人。”

    这句话倒不是违心的,怎么说,夏洛克-福尔摩斯都是路德维希崇拜的高智商英雄。

    从童年就开始的,最初的英雄。

    也因为夏洛克-福尔摩斯的影响,后面那些靠力量而非头脑取胜的超人蝙蝠侠之流,再也无法打动她了。

    帅气算什么?装备算什么?会飞算什么?

    智慧才是王道!

    “郝德森太太。”

    夏洛克高大的身影出现在路德维希的视线里。

    他从楼梯上一步步走下来,高大的身影一半掩在阴影里,白衬衫额领口了两颗扣子,苍白的皮肤被灯光打成暖橘色。

    “你再这么抱下去,你怀里的女士就不得不以蓄意谋杀罪起诉你了。”

    郝德森太太惊讶的地笑起来,松开了紧紧抱着路德维希的手:

    “哦!亲爱的,让我来介绍一下,这位小姐是路德维希-路德维希,你的室友。”

    郝德森太太小姑娘似的瞪了夏洛克一眼:“这次你要是把人家吓跑了,我一定会给你涨房租的,天知道我给你找了多少个同居人了!你的房间根本空着没用。”

    她有点担忧地看向路德维希:“这就是我和你说的夏洛克,夏洛克-福尔摩斯,别看他平时行为古怪,却是一个难得一见的好小伙……我不知道把你和他放在一起合不合适,但是如今也没有别的办法了。”

    果断不合适啊!!

    身为一个高三党她还要准备英国的高考呢,每天枪声爆炸神马的伤的起吗?

    忘了说,英国的高考两年三年都能考,只要课都拿下了就行。

    她柔弱地笑笑:“不,已经很麻烦太太你了,我一点关系都没有……”

    郝德森太太慈爱地一笑:“他怪癖很多,和他分房租的时候一定不要手软。”

    我也很想啊……

    ——听闺蜜说,《神探夏洛克》里的福尔摩斯先生是一名富二代?

    闪闪发光的高富帅啊,来,帮我把房租全交了吧。

    咳咳。

    路德维希小姐的脸皮还没有厚到这个地步的!

    蹭吃蹭喝什么的,对着前来搭讪的男人是一回事,对着良家妇男又是一回事了。

    ——听说,《神探夏洛克》里的福尔摩斯先生,是一枚全伦敦有名的大处男?这是真的吗?

    哦呵呵呵呵,路德维希在心里邪恶地笑了。

    这是让人多么有调戏的冲动……不,保护的冲动啊。

    路德维希微微红了脸,看起来就是一个等待高考好好读书的乖乖女。

    ……人家真的是羞涩才脸红的啦,才不是因为想到什么内心很激动呢……

    如果不是对方是人形凶器福尔摩斯的话,路德维希此时的脑补话外音一定是——先生,你就不要大意地洗白白,等着姑娘我的调教吧!叱咤江湖多年,皇冠品质,全好评五分哦亲~

    你是喜欢m呢,还是m呢?

    喜欢触手系吗?喜欢皮鞭吗?蜡烛油怎么样?滴在胸口好吗?

    ……

    路德维希遗憾地把眼光从福尔摩斯先生身上撤下来,向郝德森太太露出了一个少女一般,混杂着天真与甜美的笑容。

    ——喂,什么叫少女一般?本来就是少女好吧?

    夏洛克眼睛里闪过一道意味不明的光芒。

    “那怎么好意思呢,郝德森太太,我和福尔摩斯先生当然是平分的。”

    “对着夏洛克可不用这么客气。”郝德森太太笑眯眯地说:“孩子,你和夏洛克聊吧,有需要喊他喊我都行。”

    穿粉色长筒袜的老太太狡黠地眨眨眼:

    “如果你大学不住校的话,你们可是要一起住相当长一段时间,而年轻人的爱情最是琢磨不定……或许最后会在上帝面前缔结誓言,谁说的准呢。”

    米卡拉叔叔秉持着法国贵族的身份,认为和一群庶民在一起上课是可耻的,即便现在经济条件不允许她请家教,也不许她住校。

    这才是最大的问题……路德维希默默地想。

    至于最后那一句,郝德森太太您太惊悚了,如果真的如您所言,会把我吓回法国拍恐怖片的。

    ……

    “很高兴再见面,路德维希小姐。”夏洛克朝路德维希露出一个充满暖意的微笑,伸出手来,优雅绅士无懈可击。

    ……充满暖意的微笑?哦妈妈,她的视网膜成像出了什么问题?!

    “路德维希小姐?”

    “……我同样荣幸,福尔摩斯先生。”

    “维希?”夏洛克手插在长裤口袋里:“我是说,如果你不介意我这么叫的话。”

    ——地球上的妈妈,我的听小骨也出了问题……

    “……当然,不介意。”

    路德维希艰难地说,天知道她多想咆哮——其实我很介意!这种亲密的叫法是怎么回事!

    福尔摩斯sama,你还我高贵冷艳的形象来!

    ……

    上一次被人亲密地叫做维希,是什么时候的事情了呢?

    不是大家叫习惯的路德维希,不是米卡拉叔叔的爱称希希,是她上一辈子名字维希,李维希。

    李字为姓,是古老的传说,从舜帝时代的人物,老子李耳而来。

    他在母腹里八十一年才被生下,落地时须发尽白,他随手写下五千字道德经,即使时光流逝,千年又千年,也丝毫不损其思想。

    他骑一匹青牛往西域而去,不知所踪。

    在那个古老的国度,每一个姓氏,都是一个传说。

    文艺复兴之后,法国文化变得非常博大,但是和古希腊比较繁盛的时期相比,就逊色多了。

    而且,她曾经是这样一种文化的后嗣,无关国籍,无关政府,甚至无关土地。

    曾经的血脉使她亲近,现在的疏远使她苛求。

    而在这一切之后,那古老熟悉的街道每每在梦里,在迷雾背后出现。

    那条街道的拐角处,安和骑着单车,背着书包,回头微笑,唤她,维希。

    ……

    在穿越了十年之后,路德维希对于这一系列突如其来的思绪已经基本做到淡然处之,那刹那间的恍惚,就像是消融在空气里的雾气一样,转瞬不见踪影。

    某位以敏锐的观察力闻名世界的福尔摩斯先生,不动声色地收回了视线。

    “对了,福尔摩斯先生,今天有快递公司送包裹来吗?”

    “哦,包裹,是的。”

    夏洛克礼貌地微笑了一下:“出于邻居的善意,我已经把它签收了。”

    “……放在哪里?”

    “我的房间。”

    “……”

    “顺便说一句,把内衣和书籍放在一起不是一个好习惯,虽然肉眼看不见,但是600倍显微镜下,你的内裤上已经滋生了泊氏孔菌。”

    “……”

    于是乎,路德维希小姐与福尔摩斯先生伟大的同居生活(路德维希:是囧好吗?),正式拉开了序幕……

    遥想多灾多难的前路,我们衷心祝愿路德维希小姐生活愉快,身心健康。o(╯□╰)o~

    第10章 多灾多难的同居生活{壹}

    “早安,福尔摩斯先生。”

    “早安,维希。”

    夏洛克穿着女王一般的长睡衣从卧室里走出来的时候,路德维希已经在厨房里做早餐了。

    夏洛克拖着睡衣,走到沙发边,拿起茶几上摆的方方正正的报纸。

    看上去,整个客厅仿佛都变亮了一些,除了福克斯先生的手臂还在原位,其他的地方都焕然一新。

    那些曾经无处不在的卷宗,被整整齐齐地放在了壁炉边。

    而夏洛克的烧杯、试管、显微镜、其他路德维希喊不出名字的器材,以及夏洛克的好朋友骷髅先生,都被她等距地摆在了客厅的小桌柜上。

    那个柜子的原始作用大概是用来放《圣经》和十字架的,整个柜身刻着繁复的花纹,中间用绿色和红色的彩绘,描画着耶稣诞生在马厩里的故事。

    ……感觉全世界大部分的神出生的地方都有点奇葩。

    比如耶稣吧,出生在马厩里已经算很正常了。

    而真正奇葩的,是希腊神话里美丽优雅智慧的雅典娜。

    据说,雅典娜的爸爸宙斯爸爸生吞了她妈妈墨蒂丝,然后她就直接从宙斯的头里蹦出来了……

    真是给神话人物跪了orz……

    也不求他们能正儿八经地出生在医院里了,但是敢不敢好好做个剖腹产……

    这直接开颅生小孩什么的,实在是太重口了,小生承受不来……

    不过这么算起来……宙斯也算是男生子的第一人了吧。

    艾玛,妈妈,我好像发现了深埋在历史之下,邪恶的真相了呢……

    显而易见,圣经对于夏洛克的意义,就是给壁炉生火,因此路德维希干脆把那本被撕得零零散散的《圣经》拿去垫了沙发脚……

    上帝解决我们的苦恼……阿门╮(╯▽╰)╭

    也不是所有地方路德维希都有心情去打理的,至少冰箱,路德维希小姐就没有整理过。

    不,不仅仅是没有整理过,她根本就不曾打开过。

    既然是二十一世纪遇上夏洛克-福尔摩斯,路德维希基本可以确定,自己走的剧情是bbc搅基版《神探夏洛克》

    ……听说《神探夏洛克》里,福尔摩斯先生的冰箱是用来储存尸体的?

    为身安全起见……还是不要打开的好……

    福尔摩斯先生眯了眯眼睛。

    “我的实验室……我是说,烧杯里有消毒剂。”

    “我看见了,但我觉得处理水果和餐盘应该用不到过氧乙酸……那不是给尸体消毒的么?”

    路德维希平静地从橱子里挑出一瓶果酱。

    出租房里的厨房是一个简单的开放式吧台,浅咖色的小木台子,玻璃的碗柜,做饭时头顶一盏水晶小吊灯,非常雅致。

    郝德森太太真是个小资的老太太~

    “而且你落了一颗眼球在消毒剂瓶子里,我扔了,盘子是用热水消毒的。”

    夏洛克转头凝视着她。

    她耸耸肩:“没办法,大清早看见眼球,有点惊悚,心情不好,你懂的。”

    她笑眯眯地举起了手里的果酱。

    “早餐,土司,黄油面包,煎火腿和杉……里溪。”

    她装作拗口地用英文语气念完了茶叶的名字:“鉴于土司是你的,黄油是你的,火腿也是你的——你要尝尝我的杉里溪吗?”

    “杉里溪?”

    “一种中国高山系的茶叶,比我在法国喝的锡兰红茶好喝多了。”

    “一杯咖啡,两块糖。”夏洛克转过头去,重新把思绪埋在了报纸里:“真是糟糕的一天,伦敦竟然没有人非正常死亡。”

    “……”

    两人隔着茶几吃早饭。

    至于为甚要在茶几上吃早饭?

    在喊了福尔摩斯先生好几声吃饭,他依然一动不动之后,路德维希只好把黄油面包送到正坐在沙发上看报纸的福尔摩斯先生手边。

    福尔摩斯先生果然开动了。

    ……算了,维希默默自我安慰,连穿越都穿得没钱没貌穷成这样的自己,架不住有人就是高富帅被伺候的命。

    反正也没第二次了,所谓吃人嘴短,今天吃他的用他的,当然底气不足。

    大约傍晚,她在法国的朋友就会把她要的东北大米送到门口了。

    最迟明天,她就可以喝上虾仁粥,瘦肉粥,葱香皮蛋粥……

    人生敢不敢更美好一点~╮(╯▽╰)╭

    至于面包,偶尔吃吃还行,长期吃就会皮肤干燥内火旺盛想摔东西。

    记得在法国呆的第一年,她想稀饭咸菜都想疯了。

    “福尔摩斯先生,我把你的卷宗和报纸还有课本放在壁炉边了。”

    注意到关键词了吗?

    对,你没听错,的确是福尔摩斯先森的课本。

    从年纪上算,《神探夏洛克》里福尔摩斯先生遇见华生时是2010年,二十七岁,现在是2003年,他应该是二十岁。

    算上福尔摩斯先生异于常人的智慧,再跳个两三级,现在应该在读大四吧。

    至于更高的学位……路德维希所读的原著里,只提及了夏洛克-福尔摩斯是牛津大学毕业的,并没有提到他读了更高的学位。

    而且,以福尔摩斯先生的性格,估计也不会喜欢在学校里多呆。

    没想到有生之年还能看见学生时代的福尔摩斯先生呢,母星果真待她如初恋~

    上辈子的基友和闺蜜们不要太羡慕哦~~

    而且,牛津大学离伦敦市区还是很远的,福尔摩斯大人果断要住校啊要住校,那么贝克街221b就我一个人住了吗?

    妈妈,伦敦之行真是处处惊喜啊。

    不知道福尔摩斯先生现在在读大学几年级?快毕业了么?有女朋友么?有男朋友么?

    ╮(╯▽╰)╭

    柯南道尔大人,小生好激动,么么哒。

    “嗯。”夏洛克头也没抬,眼神专注地看着报纸:“你整理过了?”

    “按时间顺序整理的。”路德维希轻轻啜了一口茶,把一边煮沸的咖啡倒在杯子里:“这一页写了什么吗?你一直没有翻页呢。”

    那一页好像是文学版面吧?福尔摩斯先生可是认同“文学等于零”这个观点的,竟然在文学版面上停留了这么久么?

    难道那个英国人行走天涯找到真爱的故事里包含了一个她没有发现的推理之谜?

    “不,没有写什么。”夏洛克咳了一声,把报纸随意扔在茶几上。

    脑海里自动整理起刚才观察到的,关于自己这位新同居人的一切——

    泡咖啡手法生疏,不习惯用按压式咖啡壶。

    水温比正常冲泡温度低二十左右华氏度。

    不用刀叉。

    逆时针搅拌咖啡。

    左手和右手一样的不敏捷。

    而且……她多加了半块糖。

    “你的咖啡。”

    “谢谢。”

    路德维希微笑了一下,神情惬意地低头解决自己的黄油面包。

    妈妈,我恨烤面包,我恨黄油。

    我要吃霉豆腐我要吃咸鸭蛋!

    “请问哪位是路德维希小姐?”门口忽然传来一个怯生生的男孩声音。

    路德维希闻声看向门口,男孩穿着蓝色的便装,带着快递生的棒球帽。

    夏洛克:“如果雷特梅中学的高中教育告诉你这里有两位小姐的话。”

    路德维希差点笑出声来,夏洛克淡淡地瞥了她一眼,路德维希立刻端着茶杯正襟危坐。

    快递生明显被吓到了,结结巴巴地说:“抱……抱歉,我并没有告诉你我是……”

    夏洛克不耐烦地抬起头:“你的确没有告诉我你是雷特梅中学的学生,如果你鞋子边上的冬季型草渍不那么明显的话。”

    “那……哪位是、是路德维希小姐?”

    “噗——”即便在福尔摩斯先生的威压下,路德维希还是笑出声来了。

    “我很抱歉,福尔摩斯先生。”

    在夏洛克眼神没有冷射过来之前,路德维希立刻认错,对快递生招招手:“来来,到这里来,别紧张,我是路德维希。”

    “路德维希小姐,您来自法国的加快包裹。”快递生在裤袋里东摸西摸,慌慌张张地递过来一支笔。

    路德维希签好了字,递过包裹单,男孩依然站着不动。

    “你的任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