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睡觉前,陆思凡管郑好借了手机,打给了最近刚刚荣升奶爸横列的叶思辰,结果可想而知,叶思辰家的儿子本来睡得正香,被电话铃声吵醒,大哭起来,忙坏了这对刚刚当了爸爸妈妈的小夫妻。
打了两次没人接后,陆小少换揣着郁闷睡觉去了。虽然身侧躺着的是他不太喜欢的宋明杰,但是大概是这一天太累了,他还是沾枕头就睡着了。
夜深人静,睡不着的人有很多,除了忙乎儿子的叶思辰和姚冉冉,还有郑好的父母。
郑妈妈推搡了几下郑爸爸,忧心忡忡的说:“你说,咱闺女跟那两个小子是怎么回事啊?”她本以为宋明杰是未来女婿上门,陆思凡就像是他自己介绍的那样是顺路来旅游的,可是,瞧着女儿和宋明杰之间并没有什么互动,反而和陆思凡关系不错,甚至还滚到了床上。
郑爸爸倒是经验老道:“宋明杰那小子没戏,你也别念叨了,他是邹布南的同学,应该就是当时那个。”
“你是说,他是当时的那个?”郑妈妈吃惊不已,几乎叫起来。
郑爸爸无奈的推了推媳妇,低声道:“你小点声,让人听见了呢!”
郑妈妈压着嗓子说:“我就是有点吃惊,好好竟然还能同人家来往,还是大学的师兄?你说……”
“你把心放肚里吧,他绝对不可能的。”郑爸爸分析完,就想睡觉。郑妈妈却越寻思越不对劲,不依不饶的追问:“那你说那个陆思凡呢?”
郑爸爸刚刚堆积出来的睡意,又被打没了,有点不耐烦的说:“他啊,那小子可不像他表现的那么无害!”
可怜的陆小少还不知道,他未来的老丈人对他的第一印象,竟然是这样的。
第二天,陆思凡睁开眼睛时,天已经大亮。他一扭头,旁侧睡着的宋明杰早就没有了身影,唯独留下叠的和豆腐块的被子。
陆小少一怒,你会叠豆腐块有什么了不起,我也会叠。你还别说,这个陆小少真会。他小时候在大院里,没少被各家爷爷扔进部队里训练,尤其是他爷爷,恨铁不成钢,骂道:“你这个小兔崽子,连被子都不会叠,要你有什么用?”
于是,那个夏天,陆思凡蹲在部队宿舍里,练习了无数遍的叠被子。
郑妈妈叫陆思凡去吃早饭时,就看见客房床上并排摆了两个豆腐块被子,整个人瞬间泪奔,她叠了一辈子的被子,都没有这么标兵范的时候。
陆思凡吃饭时没看见郑好和宋明杰,郑爸爸也早就去上班了。于是,他问郑妈妈:“伯母,郑好好他们呢?”
郑妈妈边给他添了一碗粥,边说:“早上五点多就上山上坟去了。”
郑好好家乡不算发达,虽然有公墓,但大部分老百姓都在深山里有祖坟,一般都在深山沟里,路途并不好走,上坟的时候,也形成了一种习惯,越早去越好。
陆思凡又问:“是邹布南?”
郑妈妈眼睛一亮,坐在饭桌对面,问他:“你也知道他?”没等陆思凡接话,她叹了一口气,哀怨的说:“好好觉得,邹布南是她害死的。”
作者有话要说: 关于片警的那段管琐碎事的描述是真的,是一个警察同学讲给某伊梦的~\(≧▽≦)/~啦啦啦,所以我们的警察同志也是万能的!
☆、贤妻良母
“好好觉得,邹布南是她害死的。”郑妈妈说完这话,便不再往下说。
陆思凡想问,却压下心中的好奇没有问。
两人面对面的坐着,屋内十分安静,只有陆思凡喝粥的细微声音。倒是郑妈妈又说起话了:“邹布南是好好的青梅竹马,比好好大了六岁,好好上高一时,他上大一,是警校,平日里放假少,唯一放暑假的那次,回来带着好好出去玩,再后来,因为见义勇为追小偷,就一去没回来。”
郑妈妈喘了一口气:“找了半个月,后来找到时,尸体已经腐烂不堪了,这孩子也是个苦命的孩子!”
陆思凡有些不解:“他的死,怎么可以怨在好好身上?”
郑妈妈说:“是好好的钱包被人偷了,本来好好先追上去的,结果邹布南不让,自己去追了。好好虽然从小跟邹布南练武术,那时候都是学着玩的,身手不是那么好,想跟上去,也没能追上。”
“这事跟好好没关!”陆思凡下了结论。
“可是好好不这么想。”郑妈妈继续讲:“发现邹布南尸体后,好好一滴眼泪都没有掉,而是开始拼命刻苦的学习,所有的业余时间都用来练武术,那时候开始到现在,她再也没有玩过。后来报志愿的时候,偏要去报邹布南上的警校,毕业时又进了刑警队,她就是咬着一口劲,要替邹布南完成梦想。”
“那郑好好以前的梦想是?”陆思凡突然觉得这么问有些残忍,那么个花样的女孩子,满屋子公主梦幻的女孩子,肯定是放弃了梦幻的理想,选择了警察这个职业。
郑妈妈笑了笑说:“好好以前的梦想,说出来都不像是梦想。”
这么一说,陆思凡更好奇的了。
郑妈妈说:“哪家女孩子的梦想,会是说,长大后要当个贤妻良母!”
贤妻良母,陆思凡脑补郑好好狠揍他的暴力的模样后,怎么也想象不出来了。
倒是郑妈妈对陆思凡上了心:“思凡啊,你家是哪里的?做什么工作的?有女朋友了吗?”
陆思凡不疑有他,老老实实回答:“我北城人,开了一家小公司,目前单身。”
郑妈妈又问:“你父母都干什么的啊?家里哥几个?想找个什么样的?”
……
中午的时候,郑好好和宋杰明终于回来了。这一上午的功夫陆思凡已经完全俘获了郑妈妈的心,于是迎接郑好好和宋杰明的时候,就想是自家人在迎接客人。
郑好好明显心情不好,她掏出手机递给陆思凡:“有个电话找你的,说是你哥。”
陆思凡接过电话拨回去,果然是哄好了孩子的叶思辰。叶思辰说:“陆小少,我听说了你一路来的囧事,以后这种事要多多发生,这样大家才有乐趣。”
陆思凡咬牙切齿:“哥,你可真是我亲哥!”
终于在被叶思辰打击了一番后,陆小少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
他转身进屋,就听见宋明杰在和郑妈妈告辞,这完全出乎了他意料,整个人愣在门口,心中决定厚着脸皮继续赖下去,等到救援到来。
郑妈妈挽留宋明杰:“明杰啊,怎么不多呆几天呢?”
“谢谢伯母好意,队里还有事,这次过来,一是不放心好好自己回家,二是过来看看布南,来的匆忙,等下次有机会,我一定在伯母家多住几天。”
听他这么说,郑妈妈也不好挽留,推搡着好好下去送人。
郑好穿好衣服准备下去,陆思凡也拎着一件外套走了出来,喊着:“郑好好,我和你一起送他!”
于是,三个人一列的下了楼。
宋明杰没让郑好远送,出门就招了一辆出租车,跟他们告别。
陆思凡见郑好情绪一直不高,穿的有些单薄,脱了外套递给她:“喏!”
郑好正在溜号,转眼间眼前伸过来一条胳膊,手臂上搭了件外套,一时间没反应过来,抬眼瞧见陆思凡的只穿了件紧身运动衫的样子才明白,也没接,只是说:“我不冷,你穿吧!”
“跟我客气啥,就这么几步,你赶快的!”
郑好也没有再反驳,接过衣服披上。她不是第一次穿他的衣服,大小还和上次一样,长的像条裙子。
两个人默契的往回走,拐过楼角,迎面走过来个身材高挑的年轻女人。那女人踏着一双十厘米的黑高跟鞋,身上穿了一套咖啡色的女裙,整个人看起来很素雅。
郑好突然停住了脚步,眼睛看向对面的女人,陆思凡也跟着停下来,不动声色的打量她二人。
那女人没停,又走了几步,走到郑好面前,才停下脚步。表情很冷,眼中饱含着怒气。
“隋宁姐。”郑好低声唤了一声。
隋宁并没有回答,而是扫向了郑好身后陆思凡,片刻后,眼神又开始打量郑好披着的那件衣服,嘴角勾起一抹讽刺的笑:“新男朋友?”
郑好并没回答,陆思凡也没有贸然出声。入秋的季节就是凉,一阵风吹过,街边的大杨树又飘落了几片叶子。
对峙了许久,隋宁冷笑,说出的话更加骇人:“郑好,你害死了邹布南,凭什么活的这么心安理得?!”
郑好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陆思凡看不过去了,上前一步,伸手拦住郑好的肩膀,露出他那副招牌笑容:“这位小姐,说话是要讲法律效率的,警察都没给郑好定罪,你这样擅自诽谤,可以告你诬陷的。”那女人正要说话,陆思凡哪肯给她机会反驳:“你放心,我们好好善良无比,又叫你一声姐,肯定不会去告你的。好了,起风了,郑好好,回家喽!”说完,就摆出一副你看我们多善良的表情,拉着郑好快速离开了,留着隋宁在愣在原地,还没反应过来究竟是怎么回事。
两人走进楼梯洞,郑好突然说了句:“陆思凡,你信吗?邹布南的死,跟我没有任何关系。”她说的声音很小,但很坚定。
陆思凡咧嘴一笑:“那当然了,肯定跟你没关系的。”
爬到八楼后,郑好脱下陆思凡的衣服,递给身后的陆思凡,小声的说了句:“谢谢!”不知道是谢谢这件衣服,还是谢谢他的信任,或者兼而有之。
郑好睡饱了一个下午后,出了卧室门就看见陆思凡竟然十分居家的系着围裙,在厨房里帮郑妈妈择菜。看他和郑妈妈又说有笑的,择菜的经验相当老练。
郑好从冰箱里翻出倒了一碗郑妈妈自制的野葡萄汁,端着碗倚在厨房门口,一边喝一边听里面聊天。陆思凡口才很好,现在已经给郑妈妈讲到他到云南丽江古城旅游的时的事情。
只听他说:“他们那边的少数民族,有很多是实行走婚制,没有家庭责任的束缚,维系关系的要素是爱情,没有经济联系,一旦发生感情转淡或发现性格不合,随时可以切断关系,有人说因此而使得男女关系较为平等,不似其他民族的婚姻关系中牵系极为复杂的经济社会网络。”
郑好只是听着,并不插话。
就听陆思凡继续说:“不理解他们的思想,要是我,还是老婆孩子热坑头最踏实。”
听到这话,郑妈妈笑了,打趣他:“小伙子,在哪学的这话,可真实在。”
“我姐老家是在东北的,从小跟她耳濡目染,也会几句东北话。”
“哦,思凡还有姐姐啊,什么家的亲戚?”
陆思凡挠着头发,眉毛纠结:“嘿嘿,从小一起长大的姐姐,现在嫁给我表哥,成了我表嫂了。有时候我都不知道该管她叫什么,多数情况下还是叫姐。嘿,郑好好,你起床啦?”陆小少刚刚发现郑好,她端着碗,笑眯眯的,大概是做了好梦,心情不错。
一看女儿起来了,郑妈妈开始板着脸念叨:“朋友到家里来做客,你倒好,自己睡的香甜!快去洗把脸,带着思凡出去走走。”又转向陆思凡,慈眉善目,语气温柔的:“思凡啊,别弄了,快去洗个手,我让好好带你出去逛逛。我们家这边地方虽然小,但风景还是不错的,你是北城来的吧,那边是平原,我们这边是丘陵,跟你们那边可不一样。”
其实来时候,陆思凡已经发现了,坐在出租车上,没走多远就爬坡,不一会儿又开始下坡,他当时就觉得在这边更适合开越野车。
郑好带着陆思凡往小区后面走,因为这边是丘陵地带,基本没有多少平地,放眼望去,都是绿油油的高低起伏的山,而居民楼大多都是在山坡开辟出来的不算大的阶梯平面盖上去的。基本一个平面,就能放下一栋楼,挨着的另一栋楼,就盖在比这个阶梯平面高的后面。就这样,顺着山坡的起伏度,盖出一大片的阶梯状居民楼,坡度角绝对超过45度,和地理书上学习的知识,很不相符合。
于是,陆小少惊呼了一声:“这房子能住人吗?”
作者有话要说: 某伊梦有个同学,她的梦想就是长大后要当个贤妻良母。而她本人真的贤妻良母型的,把人照顾的无微不至。
“这房子能住人吗?”是闺蜜的男朋友第一次来我们家乡看见丘陵坡上的楼房后的第一反应,闺蜜的男友老家是平原的哦o(n_n)o!
☆、看好的女婿
房子当然能住人,而且几十年来都住过来了。郑好笑着跟他介绍:“我们镇上基本上没有平地,除了郊区那边,就是市中心的火车站算是平的。不过,市中心的火车站,当年是个大坑,是人为给填平的。”
陆思凡感慨一句:“真是工程浩大啊!”
两个顺着山坡小道一路逛下来,有说有笑,看着就十分和谐。郑好认真的介绍自己家周围的景物,陆思凡时不时接上几句搞笑的,默契十足。
夕阳西下,火红的斜阳照的天空明亮耀眼。郑好指着大片的火烧云,兴奋不已的对陆思凡讲解:“你看,你看那片晚霞就是火烧云,俗话说:早霞不出门,晚霞行千里,明天一定是个大好的晴天!小时候,我不喜欢下雨,每天傍晚要是看到火烧云,就知道第二天一定不下雨,立即开开心心的跑去整理书包。”
陆思凡有些莫名其妙,疑惑的问:“不下雨和整理书包有什么关系?”
“因为不下雨,就不用带雨伞上学啊!”郑好一副,这你就不懂了吧的得意模样。
陆思凡看她这副小人得志的模样,伸手就捏上她的脸蛋,边揉捏边问:“郑好好,你这是有多懒,上学连把雨伞都不爱背?”
郑好毫不客气的拍掉他的手,认真的解释:“小时候,家里没有折叠伞,要拿只能拿那种长把的雨伞。我长得又小,拿起来很费劲,家离学校又远,于是我妈就让我穿雨衣。我那雨衣质量不好,每回穿完,底下的边缘都贴着我的裤子,把我的裤子全部弄湿了,我又不能回家换,只能穿着湿裤子挺一天,很不舒服。”
陆思凡:“……”好像他小时候还挺幸福的,一下雨,即使忘记带伞,也有哥哥给他打伞。他不爱跟哥哥们走,就去找顾思诺,撑着伞遮在顾思诺的头顶,还被顾思诺那个双胞胎的哥哥各种鄙视。
说话间,郑好指着一间小学说:“这就是我的小学,离我家其实还不到二十分钟,可是小时候就觉得好远啊,怎么走也走不到。那时候爸爸妈妈上班,没时间送我,有的小朋友家近,五分钟就能回家,中午也能回家吃午饭,我就只能在学校吃盒饭。记得学校改善伙食,第一次做冷面,我买了一碗,结果没端稳,全部扣了。我又没有多余的钱再买一份,就饿了一天,回家也没敢跟我爸妈说。”
陆思凡默默的听她说。
“后来我就再也不敢买冷面了。”她推了推学校校门,锁的紧紧的,应该是小学生放学,学校禁止出入了。她拉着陆思凡走到小学的后墙,比量了一下,转头问陆思凡:“能跳过去吧?”
陆思凡当场差不点吐出一口血,郑好好这是真把他当弱小儿童了吧?
于是,陆思凡大展身手的翻墙而过,翻进了小学校园。郑好身手相当好,紧随其后。
校园还是那个校园,小时候上学时,觉得校园里的操场好大,跑一圈好长时间,中午午休时,小朋友之间各种玩耍,甚至地上打滚都干过。
可是,现在再瞧瞧校园,占地面积并不大,教学楼翻新了几番,操场边的单双杠对现在的郑好来说,很小,自然对人高马大的陆思凡来说更小了。
郑好笑了,她说:“原来,我们都会长大。”
陆思凡看出,郑好今天的情绪一直不高,并不是不高兴,但与平日里朝气蓬勃的样子,相差好多。
郑好继续给陆思凡讲:“我小时候有一次放学回家,感觉身后有人跟着我,我害怕的不得了,拔腿就跑,一拐角就撞上了邹布南。那时候,他快小学毕业了,个子蹿的很高,我们算是邻居,不是特别熟,他被家里送去练武术,没有时间与我们这帮小孩子玩。
“他见我被吓得够呛,拉着我就迎上追着我的那个男孩儿,二话没说,将人揍了乌眼青!很多年后同学会上,又遇到那个男孩儿,我才知道原来他当时是准备向我表白的,结果什么都没说,就身负重伤了!”
陆思凡也跟着她笑,调侃道:“邹布南这是阻了你的情路啊!你不会就这样,跟他去练武术了吧?”
“对啊,刚开始是他教我,后来我直接跟他去了他学习的那家武馆。再后来上了初中,为了学习,也就不怎么练了。”
两人聊得很晚,天已经暗了下来。郑妈妈的催他们回去吃饭的电话也及时的到了。
二人到家后,洗了手准备吃饭,郑妈妈一边帮他们盛饭,一边说:“郑好的爸爸今天又加班,我们不管他,先吃!”三个人吃晚饭,陆思凡自告奋勇的去刷碗,郑妈妈也没跟他客气,真让他去了。
趁着陆思凡在厨房刷碗的时间,郑妈妈扯过郑好,劈头盖脸的就追问:“你俩是不是在谈恋爱?”
郑好一愣,随即大笑:“妈,怎么可能,你是不是想女婿想疯了?”
“我觉得思凡这孩子不错,你上点心!”郑妈妈满脸严肃,郑好却笑得不行,竟然还岔了气,她一手扶着腰,一边跟郑妈妈耐心的解释:“妈,你可别瞎想,人家条件那么好,可看不上我!”
“你就找借口吧,我看思凡对你挺上心的,他条件好,你条件怎么了,警察还配不上他?”
郑好收起嘴边的笑容,认真了许多。她说:“他是有来头的人,不是普通人家。”她不是特别了解陆思凡的来头,但结合北城传言及局里领导的态度,她自己分析,陆思凡八成是北城大院“思”字辈的少爷。
陆思凡把碗刷完,从厨房里出来,就看见郑好母女神情诡异,他一头雾水,弄不清楚。
这时间,郑好家的门铃响了起来。郑妈妈赶忙去开门,嘴里还念叨着:“这么晚了,谁来串门啊?”打开门,不得了,外面站了个西装笔直的男人。郑妈妈有些懵,问他:“你找谁啊?”
“太太您好,请问陆思凡陆先生是不是住在这里?”
郑妈妈点点头,有些被眼前黑西装男一板一眼的样式骇住,木木然然的。
陆思凡一听是找自己的,急忙上前,问他:“你谁啊?”
那人一见陆思凡,立即拘谨,礼貌的自我介绍:“我是秦局派过来将一些东西交给陆先生的。”说完,双手奉上一个大牛皮纸信封。
陆思凡接过去翻了翻,才听见那人继续说:“不知道陆先生在小镇遇到了这种事,实在是给陆先生添麻烦了,身份证和丢失的银行卡已经以最快的速度给您补办好了,还准备了手机,号码不变,你可以即时使用。这些都是秦局安排的,我就是个转达的人。”
陆思凡从牛皮纸信封里翻出一把车钥匙,立即乐了,问那人:“我哥给我的什么车啊?”
那人恭敬回答:“是辆吉普车,不算贵,说让你在这开着玩的。”
“行了!谢谢你给我送东西!远走不送啊!”
这一出,把郑妈妈惊得不知如何是好。刚才那人对陆思凡又怕又敬的态度她看在眼里,却有些不能适应。
陆思凡将东西扔在茶几上,郑好走过来问:“你丢的东西都补齐了?”
陆小少点点头,说了句:“真恶心,派这种人过来,我哥是怕我不死,要恶心死我吧!”当然,他这话不敢跟秦思扬讲,而是拿起手机拨给他,说:“哥,谢了,回去我请你和嫂子吃饭!”
秦思扬不以为意,并不跟自家弟弟客气,倒是身边的儿子冬冬一听见吃就来了精神,冲着话筒大喊:“叔叔,冬冬也要吃!”
陆思凡冲着电话筒学着冬冬的样子大喊:“你都已经胖成球了,你还吃!”
秦老大慢悠悠的接过电话,缓缓道:“陆思凡,我儿子胖成球,你意见很大?!”
“哥,我没意见,我一丁点意见都没有!”那边只传来一阵忙音,于是我们的陆小少抱着电话一副快哭了的模样。
当一切都补回来了,陆思凡也不好意思继续在郑好家蹭饭,买了几样礼物送给郑妈妈后,便告辞离开,开着车继续旅游去了。
郑好的假期还有几天,她不急着往北城返,把陆思凡送走后,继续宅在家里,抱着电脑看韩剧,一部一部的看,中间都不停歇。
最不适应的还是郑妈妈,家里因为陆思凡的到来热热闹闹的,突然间冷清了,反而不习惯了。于是,郑好出来喝水的空挡,就看见自家的妈,抱着陆思凡送的几样东西,唉声叹气的。
抬眼见了她,就更加严重了:“你说思凡现在能到哪去啊?他跟我说,要往南边的海边去,这季节除了螃蟹,也没有什么可玩的。他怎么说走就走了呢?”见好好没理她,她继续下猛药问:“好好,跟妈说句实话,你喜欢陆思凡吗?”
作者有话要说: 恭喜陆小少,你顺利的过了未来老丈母娘的那关!
☆、相亲
“好好,跟妈说句实话,你喜欢陆思凡吗?”
郑好端着水杯立在原地,对自家妈妈这种无厘头的问题很是苦恼,最后无奈的说了句:“妈,我才二十四岁,刚参加工作,结婚谈恋爱这种事不着急的!”
郑妈妈扔下手里的东西,板了一张脸:“怎么不着急,以前怕你早恋,防着你和男孩子接触,你是不是因为这是怨恨妈啊?!”
郑好没想到她妈妈的扩散性思维,把话题一下子扯到这里了。
郑妈妈也是个藏不住话的:“我听你爸跟我说了,宋明杰就是邹布南的那个同学。你那个时候不好好念书,还为了去看他而逃学!你说我心也粗,你上大学成天跟我念叨师兄师兄的,我怎么就没反应过来呢!”
郑爸爸问宋明杰那句话时,郑好就猜到他爸爸已经知道了,没想到她妈妈也知道了。
她说:“我和宋明杰,至始至终都没有关系。妈,你不要多想。”
“我不多想行吗?”郑妈妈突然抹上了眼泪,郑好顿时头大如斗,郁闷不已。只听见郑妈妈边哭边说:“陆思凡也好,宋明杰也好,其他人也好,是谁都行,只要你千万别死心眼爱上邹布南就行。人死不能复生,你可不要为了他苦了自己一辈子。趁着爸妈年纪还行,身体不错的时候,赶快找个人嫁了,这样将来爸妈哪天不行了,就算死也放心啊!”
郑好突然想笑,她妈的发散性思维真是炉火纯青,不去编故事写小说都对不起她的这项才能。这一瞬间,从陆思凡直接跳跃到了邹布南。
在家享了几天福,郑好的假期也结束了,她不得不收拾行李,又踏上回北城的火车。
上班一个月了,她也没有见到陆思凡,也不知道陆思凡旅游回没回来,更没有听见一点他的消息。看着冰箱里塞得几道郑妈妈特意给陆思凡做的菜,郑好一怒,拿到单位食堂,找阿姨帮忙热了下,自己就着白饭吃了起来。
正巧,宋明杰也来吃饭,见她盘子中的菜色,猜到是郑母的手艺,也自顾自的夹了几筷头,就着饭吃了。
郑好一见是他,笑眯眯的问:“师兄,你怎么又跑这里来混饭了?你女朋友不管你了?”宋明杰上次相亲的女人,两人相处的还不错。
宋明杰大方的回答:“她出差了,这周我都没有饭局。有没有想吃的,晚上下班我可以请你!”
说到想吃的什么,郑好突然来了胃口,一脸谄媚的:“师兄,你请我去吃炖品那家吧,好久没去了,我都想念他家的玉米烙了!”
宋明杰宠溺的看着她,一脸无奈:“你瞧你那副模样,一提到吃,就这么兴奋,不知道以为你饿了多少天呢。”
下午,宋明杰去市局有个会议,就和郑好约定,让她自己先去饭店。下了班,郑好搭着公交车,晃晃悠悠的开到了炖品那家店。
炖品这家店品味还不错,价钱不贵,是大众消费的地方,唯一缺点就是人多。好在宋明杰之前预定了位置,只可惜这种小店,不是五人以上,是不提供包间的。
报了预定桌号,郑好坐在椅子上,喝着店里赠送的蓝莓汁,不安的看着表。她到的时候,已经快六点了,现在又过来二十分钟,也没见宋明杰的身影。
她发了一条短信:“师兄,还没忙完?我到了!”有去无回。
又点了一杯热饮,一抬头,她还真看见了个熟人。服务员引着陆思凡上了二楼,两人眼光一接触,都有些吃惊。
陆思凡也不跟服务员走了,而是一屁股坐在郑好对面,眯着眼睛打量她一番。
郑好被他看的有些发毛,伸手推了他一下问他:“你看什么呢?”
“我在研究你是不是也来相亲的。”陆思凡回答的十分诚恳。
郑好却被逗乐了,她有意逗他:“那你觉得呢?”
陆思凡认真的摇了摇头:“就你这副打扮,基本是刚下班,过来吃饭的。”
虽然被陆小少说中了,但是郑好却很不高兴。这话里话外,明显就是在埋汰她的形象不佳啊!
于是,郑好也本着绝不放过陆思凡的精神,反问他:“你今天打扮的这么英俊帅气,看样子就是来相亲的吧?”
这话还真被郑好猜对了,陆思凡确实是来相亲的。他苦着一张脸跟郑好抱怨:“你说说,我这么英俊潇洒,年轻有为,事业有成,也算是个高干子弟的官二代,怎么就被逼着来相亲了呢?”
郑好一头黑线,心中腹诽:你问我,我问谁啊?!
于是,为了转移陆思凡的注意力,她问:“那你相亲怎么不去高档饭店呢,怎么选了个这个平民化的炖品店,这个店又是高峰期,人来人往,嘈杂的很,不是个相亲的好地点啊!”
“我亲妈说了,要让我做个接地气儿的男主。要接地气儿,就不能搞远离人民群众的那一套,选在高档的地方,会给人疏离感,让人觉得太遥远,不容易被喜欢上,所以就选这儿了!”
果然是个奇葩的妈,才能养出这么奇葩的儿子。
郑好不禁的问了句:“你妈是干什么的?”
陆思凡拉过郑好面前的饮料杯,一头仰进,解决了干涩的嗓子后,才说:“写小说的,最近几年开始做编剧,好像前一阵有个挺火的偶像剧就是她写的剧本。”
“哦,我不怎么看偶像剧。”郑好盯着她那只被陆思凡一口喝净的空杯,欲哭无泪。唾液什么的,不卫生啊!
陆思凡很自然的说:“不看就对了,看了你会被雷死的!”
“你这么说你妈妈,不太好吧?对了,我妈给你带了点菜,都是腌制的,放在我宿舍了,哪天给你送过去啊?”郑好突然想起自家老娘的嘱托,既然见到正主了,总要说一声的,这样才不能瞎了她妈妈的心思。
陆思凡高兴的一拍大腿,乐呵呵说:“这才是我亲妈,知道我最爱她的手艺!”
郑好没好气的朝他翻白眼:“谁是你亲妈啊?你还不害臊?”转念又想:“我说,这都几点了,你相亲对象呢?”
陆思凡一拍头:“你要是不提,我都把这事给忘了,哦,对了,16号桌,应该是那边。那我去了哈!”临走前,陆思凡还依依不舍的跟郑好摆手。弄的郑好一阵无语,对这个相亲,陆思凡是有多么的不重视啊!
16号桌,离郑好的座位不远,那里已经坐了个姑娘,穿了一身简单的小礼服,披了件搭间小外套,腿上是肉色的丝袜。郑好觉得一定是丝袜,否则现在已经入秋,光着腿,岂不是冻死了。
那姑娘来的很早,无聊等人时,也四处瞧了一番,恰好看见陆思凡喝郑好饮料的那一幕,心中还羡慕了一番,这对男女朋友,郎才女貌的,看起来默契又贴心。
她知道今天的相亲对象身家背景不一般,家里抱了极大的希望,她也将自己打扮到最佳状态,准备将其一举拿下。可是都过了五分钟,男方依旧迟迟没来。
正犹豫要不要离开时,刚才那桌的男人走了过来,礼貌问她:“李小姐?”
她一惊,眼睛扫向刚才那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