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砰——”
无人知道阅千旬被子弹洞穿前看到的画面,那个孩子的眼睛纯净无暇,但眉目间,仿佛有了一个人影子.....
那是谁呢.....?
但他没有机会去细想,便断了气。
习烟儿疯狂向非常君这边跑,旁人眼中他不过是逃命而已,对于这样的刺杀,保镖都有经验应付,并不下死手,因一旦抓到这孩子,供出幕后主事的可能很大。于是他们便专挑关节和下腹去射’击,明知如此,习烟儿仍向他这里跑来,可他不是要他救他,他、他......都知道的....
非常君手有些抖,但他心里其实是极其镇静的,仿佛剥离了意识,他一边痛到无以复加,一边隐在人群后举起枪,他感觉到越骄子托着他的手臂,同时按在扳机的手也已交叠。
“‘吾誓与城为殉,然仓皇中不可落于敌人之手以死,谁为我临期成此大节.....?*’”那一年他给他读小品文章,习烟儿拖着下巴,听得万分认真。
非常君在射去的子`弹和心脏剧烈的疼痛中,与越骄子一同念道:
“习烟儿......请记得恨我。”
**
宫泽源也在紫椿别墅暴毙,阅千旬被童杀于街头,报纸受压力不敢提这些消息半个字。山本顶着浓浓的黑眼圈,近日来玉逍遥手下所有运出的物质全部改道,其幕后操纵者对交通线的熟悉度令人恐惧,而局部的后方和正面战场因不知道哪里杀出来的司令使他们陷入被动。群众的团结度高的吓人,据说是一些毛头小子在煽动.....真是多事之秋。
非常君口袋里装着一支针’剂,是从史密斯医生那儿要来的,彼时那医生眼神有些躲闪,或许是第一次拿出这种东西吧,非常君安慰着山本,说:“我去会会天迹。”
他沿着熟悉道路下到76号地牢里,无喜无悲,他隐约感觉到越骄子已经快要离开了,他一直是缥缈的游离状态,也许这是他最后一次杀’人,非常君把机会给他,因为他那自小明快倔强的“弟弟”,那缕将散未散的幽魂在他耳边反复说:“兄长,哥哥.....不要疼,这次让我来吧,你还能走下去,你还能走下!”
漆黑的牢房中充沛着腐朽和甜腥,越骄子闭上眼静静听了许久才听见玉逍遥的呼吸,他蹲下来握住他的手腕,从口袋里掏出针`剂,天迹似有感应,侧过头来看他,眼中清明无比。
这样人,当做最后一回也确实不亏。越骄子将针’头刺入他的手臂,缓缓推着注`射`器的底端。
玉逍遥默然感受冰凉的液体流遍全身,却并不怎么冷。他忽然想起当年的一些笑语,忙碌了这么久,他终于能好好想想那些所谓“不该想”的事情了。
他的生辰是冬天的起始,投军那一天下了点儿小雨,他和君奉天躲在人家的屋檐下吃烧鸡,还吐了一地的骨头,于是就草草埋在土里。他记得那是栽了红枫和紫菀的土,还有一些落叶堆积,那时候君奉天问他,你觉得什么是.....好的未来?
他反问他,那你呢?
他连那一日的叶子的纹路都能记清,却偏记不得君奉天的回答,但他知道自己的话没有说完,他答了家国复兴,家园圆满,苍生不再哭泣,君奉天却问他,如果有一天这些都实现了,那更好的未来呢?
彼时的他也并不清晰,但直到南京的战场上,老兵前辈与敌人同归于尽前,反复说着。回家了就好好过日子,美美过日子,要与老婆子共老。
是啊,等我们老了,腿脚不再利索,甚至满头白发,再拿不动枪提不动剑,只能拎拐杖的时候,他用拐杖戳君奉天一下,君奉天就回他一下。那时奉天的拐棍嵌了他传家的水玉,即使摔碎过,但重新镶了金,金玉齐全,还是昨日的少年。
他慢慢想起来,后来他是不是和奉天提起过这些?君奉天就用御命丹心的笔名这样写道:唉,那我便去山道儿给你捡一根竹棍,搬把凳子坐门口雕上三个时辰。等短暂的春花长留成了木,还是昨日的少年。
你我相视一笑,手上长了斑,眼角起了褶,但没有比这更好的时间。
实在是很好很好的。
只是可惜不能如愿了。
越骄子将透明的液体尽数推入,在他合上双眼后,终于决定靠过去,耳语道:“......君奉天,他还活着。”
他看见天迹的眼睑轻轻颤了一颤,但很快便归于了寂静。
**
十五天后,非常君偶然发现了一只倒扣在他家后院的碗,他一阵恍惚,将那瓷碗打开,里面是莫十七的一封亲笔信。
来拜访的史密斯医生解释说,莫他做好了一切的部署,他说,天迹要活下来,他应该活下来的,那次的药是他偷换了,他这临床精神医学出身的剧作家好歹担当了一次专业......话到此史密斯停了一停,接着说,你们都是狠决的人。
他要非常君三天后在城东南长桥去接玉逍遥,然后径直出城,君奉天会等在城郊的一个古庙。
非常君低头看了一眼那封信,剧作家笔锋潇洒,他说:“非常君,如果世界上还存在一个魔,那必然是你,也只能是你。你如水面漂浮的萍,是河堤游离的风,是看不见的按潮涌动,谁会成为你的布计替身?我如此渴望将下过砒霜的美酒喂进你的嘴,点燃火,烧掉这把阴暗的骨头.....”
非常君揉紧了那薄薄的一张,收尾尽是莫十七的高傲。
“.....然后,一起焚亮胜利的黎明!”
焚亮胜利的黎明!
“——剧作家绝笔。”
**
君奉天等在古庙前,他抱着一个食盒,就像是小时候那样,被玉逍遥用各种耍赖哄去给他买吃食,他那样喜欢吃,总是吃不够似的.....
他指挥了几场大仗,体力已近透支,但他不愿到车里休息,夜风更添秋的意味,他捂紧那已经有些凉了的食盒,终于在晨光微曦中,于地平线的尽头看见一辆漆黑的轿车。
非常君鬓发凌乱,手中握了一支钢笔,那是地冥常用来书写剧本的笔,是他和天迹在莫十七生日时,包扎好了送给他的。
他赶到时,现场已一片乌烟瘴气,面目全非的尸首被烧焦,看不清样貌,他从一堆血肉模糊中捡到了这支笔,压住的身体被炸烂,便崩开了它。
犹记当年他用木槿煮水与他喝,莫十七有些不知如何接受他人好意的变扭,又确实是个可爱的少年,即使之后阴郁莫测好拽洋文,但那个讨厌孤独,记住旁人对他的每一分好的孩子,还是在他的心里好好安放。
如今,终于形神俱灭,不存了么?
君奉天浑身的伤还未养好,但没有丝毫的虚弱之态,他腰杆挺直,一步一步走向非常君,但非常君在他要打开车门前,拦了一下,垂下眼说道:“天迹他......可能不大好。”
其实是如何样子,君奉天心里早已有所准备。可当他拉开车门,还是感到巨大了的疼痛从心尖上蔓延过全身,甚至超过了几百处大大小小伤口的刺痛。玉逍遥似乎察觉了一些风的触感,便睁开了眼,还未点亮的天空映着他淡紫的瞳,他的瞳中映出了君奉天的模样。
“玉逍遥.....”君奉天的呼吸有些不连贯,低唤了一声。
玉逍遥睁大了眼,继而露出几分困惑的神情,他长期未饮水,嘴唇干裂发白,嗓子坏的差不多了,但还是小心翼翼的,努力地用气音问道:“先生.....你知道顺天府.....怎么去吗?”
君奉天手一松,食盒“砰”一声摔在了地上,翻出一些翠色的蔬菜。
“因为这个样子,也就没有受太久的折磨.....”非常君在一旁解释,忽见君奉天脸上的水珠,便断去了接下来的话语。
紧接着,玉逍遥就更困惑了,这个男人怎么像个孩子一样哭了呀,看他两鬓已长出了的白头发,也不是个小娃娃了啊,怎么哭地这么难过.....他被轻轻抱住,身上好多地方都疼,但这个人的样子似乎比他疼得厉害,那就让他抱一下好了。
他真像哄小孩子一样,一下下去拍他的背。
非常君站在夜风中,那支钢笔上的血液早已干涸,新添的是他指甲抠出的血,只是再不会有人从后面揽住他,叫他“兄长”来安慰他了。
食盒、瓷碗、凉风。
物是人非。
他们仿佛回到了当年被先生责罚跪孔夫子的夜晚,君奉天带了吃食来,他们三个就狼吞虎咽得吃,那真是梦一般的岁月。
金色的太阳此时终于从地平线上升起,长风吹起了他的衣衫,非常君抹了抹并不存在的泪水,然后.....勾唇笑了出来。
要赢了吧?黎明前的黑暗要过去了,要胜利了吧?
一定、一定会赢的。
————待续————
注:
*一枕新凉一扇风:刘翰《立秋》句。
*且提壶:改自《牡丹亭》,原句“且提壶,花间竹下长引着凤凰雏”
*吾誓与城为殉:出自《梅花岭记》,翻译“我已发誓与城共存亡,然而不可被敌人俘获”后半句“谁能够在这种情况下给我成大节者的机会呢?”本文,取义改为需大节者。
第十五章 ·归心
非常君生于七月末,时正值大暑日,宜伏茶,晒姜,烧香,喝羊汤。并有土润溽,腐草为萤。古人认为萤虫是由腐草和烂竹根所化。作为草木的生命结束,作为昆虫的生命重新开始,相应的,野草能春风吹又生,萤虫则寿数有限,自由的代价总是残酷而不公。
加之非常君生时黑猫唱夜,阴气盛行,他自幼就被指为通灵,真真假假的,也无人知晓。
实际上,在一双柔弱的手掐住他的脖子,扼断他的呼吸前,他才看见了一个与他容貌相似的孩童正朝他伸出手,眼睛湛蓝如洗,映出京师的天幕,
因他举止怪异,大房太太终是没有胆子下死手,却常从中作梗,让他多灾多难,更应验了不详的言辞。非常君疏懒于应对,那时候他就整日坐在门槛上,越骄子撒手撒脚躺在腿边,庭院里的木槿开得很好,恰是繁茂的季节。
几人中,唯有他的是炎热的夏日出生。玉逍遥在霜降后落地,是冬日的伊始;莫十七则更晚,十二月的大雪夜里冻出了第一声啼哭;君奉天是上年三月后生,连翘、笑靥、君子兰拥挤了惊蛰的雨天。
然而偏生是最炽热的时节,生出了最凉的人。
他还记得当年关于未来的设想,结果尽数错落。原本想成为美食家的玉逍遥作了个英雄,他本是个公子少爷的家底,却学会了将锐利的尖刀捅进敌人的胸膛。莫十七则反驳了非常君的夙愿,即使是最简单的活着,都成了妄想。而非常君,一边吃着美食,一边扮演枭雄,以人命为棋子,他垂下眼睑轻轻笑着,背后的阴影里越骄子飞扬跋扈,出手果决。
上海地下分区重建工作已经接近尾声,但他们的工作更多了些对昔日合作者的抓捕暗杀,非常君看在眼里。而作为前批次的遗留,他暂定为死子,并不会再有新的任务。在处理完手头事后,窗外的梅还是已过了一开一谢,夏风一吹,步入来年。
上月,非常君独自过了个生日,他给自己做了一大桌子菜,还下了面条。亲手杆的面,汤用炖好的老鸭汤来吊,还切了香菇、土豆、豆腐,片了些牛肉,汤汁浓郁,配菜爽口。他用青花大碗装好,末了记得撒上一把小葱,然后坐在摆了六热三冷两甜一汤的八仙桌前,一口一口把漫长连贯的面条咬断。
那是民国三十四年。
他有了短暂的空闲,忽想起一物尚未归还,便去了趟北平,回到这个月初才收复回来的,他们的家乡。
只可惜地方话还会说,再无亲友罢了,就连老屋都毁于炮火之下,变成了一栋陌生的建筑。
唯火车站百年的老海棠还在,独自见证着这片土地的峥嵘。
君奉天与玉逍遥住在北平一处山间老宅里,据说宅子的主人是个没落的权贵,一心求隐偏抛舍不下荣华,仅在这里住了七天便又投入滚滚红尘,再没有回来。君奉天从老管家那里买了它,自从定居,长住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