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什么时候离开?”宋虔之小声问。
“往常都要在军府留一顿饭,次日才回。”
宋虔之想了想,大概不是季宏好心给一顿饭食,而是如果酒出问题,还能找得到人。不过次日征南军已经攻入城中,倒是无妨。
他点一点头表示知道了。
进城后宋虔之跟车队不到半里路,便与他们分开,照胡崇天给他画的地图,寻到城中一户人家,他靠在墙根下等了一会,没有见到人出入,四周也无人监视,这才上去敲门。
开门的胡崇天一脸焦急,把宋虔之拽进门中,赶紧关门,插上门闩。
“快进来,把衣服换了。”胡崇天带宋虔之进了一间屋子,这家人简直家徒四壁,空气里散发着泥土的味道。
宋虔之换上一身循州军的号衣,看见桌上的破碗底上腻着一层黑色的膏状物,他拿手刮下来一点,闻到锅底灰的气味,便往脸上均匀地抹开,连脖子、手背和手腕也抹了一层。
再见到宋虔之时,胡崇天从头到脚把他打量了一遍,眉头始终紧锁着,眼含紧张。
“什么时候换人?”宋虔之把裤腿扎进鞋子里,戴上循州军的帽子,帽子遮到眉沿,“有镜子吗?”
“有水缸。”
宋虔之便到水缸旁边,就着倒影看自己的样子,把头发抓得乱一些,又用锅底灰盖住脖子皮肤与号衣分界的地方,手指往衣服里伸,尽量让黑色的部分均匀自然。
水缸四周长满毛茸茸的青苔,缸底游动着一尾黑色的鱼,不知道是什么鱼,足有半条手臂长。
“侯爷……”胡崇天犹豫道。
“嗯?”宋虔之转过身来,把手从衣服里拿出来,将腰带松开重新扎好,注视着胡崇天。
“您必须得到军府里去吗?”胡崇天担忧地问,“而且就您一人?”
“对,我得盯着季宏。”宋虔之说。
胡崇天的目光充满怀疑,他嘴唇抿成一条线,迟疑道:“要是您信得过我老胡,就实话告诉我,您的计划是什么?”
宋虔之静静看了一会胡崇天,没有说话,神色说不上严肃,眼神充满探究。
胡崇天:“如果您打算刺杀季宏,即便您混到他身边去,最好也不要这么做。军府之中布满机关,光是守卫季宏的人,里里外外就有数百名好手。我知道侯爷有的是本事,但若在阴沟里翻船,岂不是得不偿失?”
“我没这么想过。”宋虔之看着胡崇天,眯起眼睛露出笑容,“刺杀他,犯得着让我去吗?”
胡崇天讪笑道:“是,那是小的想多了。”
“你回过家了吗?”宋虔之随口问,实则在暗暗观察胡崇天的表情,从胡崇天脸皮上闪过的僵硬抽搐,虽只有短短一瞬,仍落在了宋虔之的眼睛里。
“去过了。”
“家人都好吗?”
“都好。”
短暂的沉默后,胡崇天又道:“季宏把弄花坊那条街全铲平了,军眷都未受牵连,他应当是怕城里人心不稳,暂时不打算对军人们的家眷下手。我家里人还得了间铺子。”胡崇天的话戛然而止,让宋虔之先坐会,又问他渴不渴,之后进灶房去烧水。
水还没开,要与宋虔之对换的士兵就已经回来,他要在家里待两个时辰,之后去军府衙门换值。胡崇天显然与他说过,士兵见到宋虔之没有露出丝毫意外,他生得确实也黑,宋虔之现在觉得他混进去没太大问题了。
胡崇天还有旁的事情,没呆多一会就先走了。那士兵回家之后,在灶房里翻出两块窝头,他不舍地看了一眼手里的窝头,还是问宋虔之吃不吃。
“我不饿。”宋虔之抓出两块肉干,给那士兵。
士兵舔了舔干裂的嘴唇,顾不上烧水来泡,便囫囵个塞在嘴里。
两块肉干明显拉近了宋虔之与士兵的距离,那士兵挨着宋虔之旁边,在石阶上坐下,沉默无语地看着不远处的一棵老树,树上站着一只不知道什么鸟。
士兵嘴巴不停咀嚼,起身把小半块窝头掰成两半,放到离人两米外、生着薄薄青苔的地上。
等士兵回到石阶坐下,鸟在树上歪着头看了他半天,终于没有敌过食物的诱惑,扑扇翅膀飞下来,将窝头啄碎,甩着脑袋一点一点啄食,倒显出优雅风度来。
宋虔之看到士兵脸上露出傻笑。
眼前的士兵脸很黑,眼珠也很黑,尽管脸上带着疲倦,一双眼珠子却像是在水里浸过,亮得很。
士兵吃饱之后,不跟宋虔之说话,进了屋。
没多一会,鼾声如雷从里屋传出来,宋虔之坐在石阶上,环顾这一间破屋,只是一个可以栖身睡觉的地方,泥瓦糊成。他无聊地坐了一会,起身出去,一路买点小食,一面跟人说自己打听到有亲戚已经混到校尉,就是一直打仗不得空,没寻着亲戚家住在哪里。
逢人问姓名,他就报胡崇天的名字。
结果没打听出胡崇天在哪儿,无意中听到前几日季宏带兵回城后,铲了一条街,把那条街分给军眷经营,怪就怪在,还派人看着。不少人摇头叹气,有一书生,气质斯文,偏偏裤脚高高挽起,还挑了一担书叫卖。
那人见宋虔之穿兵服,不想与他说话。
宋虔之故意拽了几句文。
书生才嘀咕了这件分铺面让军眷去做买卖的事,最后叹一句:“用人不疑疑人不用,这么浅显的道理,上面的竟然不明白,我看迟早他的人要反。”继而又摇头感叹我大楚国运多舛,竟然北方也乱了,书生顾影自怜,几乎要掉下泪来。
想我苦读十年,手无缚鸡之力,真要是杀将过来,只有引颈就戮。百无一用是书生呐。
宋虔之听得好笑,但不能再在此处耽误时间,告辞找去那条改头换面的街道。
果然见到有人巡逻,行人寥落。宋虔之还没走上去,就看见胡崇天站在一间铺子外跟一名妇人说话,妇人愁眉不展,胡崇天没说几句,便在门口坐下来抽一锅水烟,没扒几口,有士兵来带他离开。
宋虔之跟了一路,见到胡崇天被带进军府。
这下宋虔之犯起难来了。
胡崇天进城后去找他的妻儿,想必在那个时候就被盯上了,恐怕季宏抓了他的儿子威胁,留下他的妻子作诱饵引他回家。胡崇天不知道全部计划,但他知道宋虔之会扮作一名士兵趁换岗的时候混到季宏身边去。如果宋虔之不去,季宏喝下的酒药效一过,他立刻就会知道怎么回事,那其余送酒的五个人就完了。
去,还是不去?
☆、和光同尘(玖)
入夜后的循州军府,环绕四周的数百支灯烛将整个大厅照得亮如白昼,没有日常不绝于耳的丝竹之声,卫兵长长的队列从大门一直通向季宏所在的厅上。
早已斟满酒的酒樽摆在案上,季宏摘了头盔,一身铠甲却穿得仔仔细细。他一个人坐在堂上,手持一柄铮亮的匕首,从完整的牛腿上剔下带血的肉片来,用手抓着,蘸同样鲜红的辣椒粉吃。
“来,吃。”看着两名站在门口的士兵茫然对视。
季宏厉声道:“叫你们进来,陪本将军用饭。”
士兵跌跌撞撞几乎匍匐过来,在桌案对面,季宏下首跪着。
“当啷”一声,季宏丢出两把刀子给他们。
他的视线离开这两名瑟瑟发抖的小角色,抓起一串葡萄,嘴唇伸出去够,吸到一颗便咬在嘴里,逗弄一般地以唇舌包裹住圆圆的这颗葡萄。
“不吃?”季宏眯起眼,嘴里的葡萄让他的话声模糊。
两名士兵连忙拿起刀子割肉,吞咽时俱是紧张得脸色发青,满脸难受地把牛肉咽下去。
这情景让季宏心中涌起难言的满足。
只有季宏自己能听见的一声“滋啦”之下,葡萄皮开肉绽,甜美的香气在他的嘴里绽开。
“好吃吗?”
士兵的声音略略发抖:“好、好吃。”
季宏哈哈大笑起来,声音巨大,像一道贯穿人头颅的惊雷。他挥了挥手,睥睨眼前二人像蝼蚁一般快速挪动手脚,退到门外去,其中一人抓着门框才勉强支撑自己从地上站起。
季宏突然不笑了。
军府内的士兵一刻不停地在整个府苑中列队巡逻,夜晚里听不见一丝虫鸣。安静变得让人难以忍受,季宏一面剔牙,一面抬起一只手,抚在胸前。
冰冷铠甲底下,是他仍活跃跳动的心脏。
他在这座城里,像是一头怪兽,所有人都怕他,哪怕是在最亲密的肉体交缠时,他也从未得到过一丝温暖。
属于他的温暖,早已被黑狄人不由分说的一把火烧得精光,送到他面前的,是派去接人的手下畏惧颤抖的回报。
他一家上下数十口,一张会要食会说话的嘴都没留下。州城新派去的镇长叫人挖了一个大坑,将认不出面目的焦骨都埋在一起。
他甚至没能得到一个为家人殓尸的机会。
从此季宏便觉得胸腔里的这玩意儿不在了。他嗜酒如命,沉迷歌舞,每当上了战场,他知道那些是必须杀死的敌人,他不在乎敌人是十四岁,还是四十岁,家中都有什么人在等待。天地不公,谁又问过他的家人,他们姓甚名谁,年方几何,家里还有什么人,便将牵系游子的那根细线一把火烧成灰烬。
杀人,令他痛快。
匍匐在地的人,还能称之为人吗?
当然不能。爬虫只配过蝼蚁的生活。
酒樽盛满清凌凌的液体,不用尝他也知道是什么滋味,那是可以安抚人心的琼浆玉液。季宏粗壮的手指贴着酒樽,他垂下眼皮,盯着杯中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