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小李飞刀同人)【金荆】 无情剑客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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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一个人解开自己的枷锁只是一念之间,只是这一念有人一辈子也等不到,等到时已错过了更多。

    幸好他没有错过,李寻欢一直在他身边,只要他转身回头就能找到。

    两人在酒馆里痛饮,年轻人总是喝得急且快,李寻欢才倒第三杯,阿飞已经喝光一小坛,但是李寻欢没有阻止,因为他知道阿飞需要发泄,或者说庆祝,庆祝解脱。

    喝到尽兴处,阿飞拿出上官金虹给他的荆无命的剑,把剑抽出来,剑光一闪,顿时吸引了旁边喝酒者的目光。

    其中一个商人打扮的圆肥胖子和一个独自喝酒的青年剑客同时走了过来。

    胖子挂着笑,眉毛都要拱到帽子上去,拱手弯腰道: “公子这剑可是古大师所铸?”

    阿飞笑道: “你一个商人也会识剑?”

    胖子脖子上的肉叠起三道褶子: “只要是宝物,管它是剑还是银票,商人都一样认得。”

    青年却冷冷斥道:“名剑岂可和银票相提并论!”

    阿飞继续问那胖子: “我若愿出,你看值多少钱?”

    胖子眼中精光一闪: “这既然是名剑,价格自然公道,我愿意出三百两银子如何?”

    听了这话,那青年显然气极,对阿飞道: “你莫被骗了,这剑别说三百两白银,就是千金万两,若在我手上……我也不卖!”

    商人又向青年拱拱手: “年轻人别急躁,别说千万两,我看你却三百两也是拿不出来的。”

    “你……”青年人涨红了脸,看了看剑,毅然从素衣衫里拿出一块碧玉,碧玉通体光洁,中间却有一抹血红。

    “鹤顶红!”商人惊呼一声,这玉价值足以买下十座庄园。看来这宝剑只能拱手让人了,他摇了摇头,抹了抹汗,准备走开。

    阿飞却突然道: “管它百两千两,我都不要,我只要……我只要有人帮我付了这顿饭钱,这剑就是他的!”

    商人顿住了脚,满脸不可置信。青年更是又惊又急: “这,这莫不是公子的醉话?”

    阿飞已把剑横放在了桌上。

    商人立马从钱袋掏出几两银子放在桌上,就要去拿剑。

    青年愤愤拦住了他,“我一样可以付这饭钱。”他脸上还为这剑被贱卖而心痛。

    “可我并不想卖给你。”阿飞把剑一转,对准了胖子,“我就卖给他。”

    如同被当街扇了一耳光,又补了一拳,青年脸色已由红晕转为冲血: “为什么!这剑给了他,只会被糟蹋!”

    阿飞继续拿起一个酒坛在指尖一转,“不为什么,我高兴给谁就给谁。”酒流如瀑,他再不看剑和他们,只和李寻欢接着碰杯去了。

    商人眉开眼笑拿走了宝剑,青年脸色惨然地离开。

    李寻欢看着阿飞: “你故意不给他剑,其实是为了他好?”

    阿飞点点头: “以他现在的资质拥有一把高过他的剑,他控制不好,反而容易被剑控制,岂不毁了。”

    李寻欢叹道: “荆无命若知道他珍重的剑被你这般……”

    阿飞皱眉道: “上官金虹如此利用他又丢弃,剑丢了倒好。”

    李寻欢咳嗽两声,说道:“我本以为上官金虹对荆无命只有利用,现在我却改变了这一看法。”

    阿飞道:“因为荆无命没完成任务还废了手臂,但他却还活着?”

    李寻欢道:“的确因为他还活着。”

    阿飞:“上官金虹把荆无命的剑给了我。他只是不屑杀荆无命,因为他已经杀了他!”

    李寻欢道:“没错,他们自己也这样以为。”

    阿飞:“难道还有别的原因?”

    李寻欢:“有!上官金虹即使不屑于杀荆无命,但是他舍弃了他,荆无命知道金钱帮那么多秘密,他为什么不灭口。”

    阿飞:“因为他知道荆无命绝不会出卖他。”

    李寻欢:“是,可是上官金虹不该相信任何人,他的座右铭就是只信自己。”

    阿飞:“所以……”

    李寻欢:“所以他不杀荆无命,还是因为不忍,更是因为保护。”

    阿飞:“保护荆无命?”

    李寻欢:“保护他自己!”

    阿飞震惊,似恍惚要明白,却还隔了一层纱。

    李寻欢接着解释道:“上官金虹以为荆无命已经失去了价值,就绝不能将他再留在身边,因为他没有理由!如果他还想留下荆无命,只能说明一点。他要防备这点,认为这点是有害的弱点,是他从来不让自己有的。只是这层意思连他自己都没有意识,他不会有这样的意识。”

    阿飞恍然大悟,接道:“因此他以为自己只是在舍弃荆无命罢了。”

    李寻欢长叹一声:“荆无命本来只是他一心培养的杀人工具,为了这工具,他先毁了这个人。”

    阿飞:“他对工具也会有感情?”

    李寻欢笑了笑:“本来不会、不该、也不能有。但荆无命毕竟是人,他也是人。”

    阿飞有些讥哨:“他也是人?”

    李寻欢自然明白他的意思:“只有人才会变化,这种变化是人自己也不能把控的。”

    黑暗之中,棺材铺的老板正要睡下。忽然,他觉得睡的房间变成了口棺材,而身下的床变成了上好的棺材板子。

    他会这么觉得,是因为他太熟悉死亡的气息,这气息是坐在他床边的一个“鬼”身上的。他看不见他的样子。

    这鬼自然是荆无命,他的声音空洞得也只有地狱中才能找到。

    他说: “我已经把一具尸体放进了你店里最好的棺材。你明日让人把它送到一个地方。”

    荆无命没有说什么威胁的话,但棺材铺老板已经如坠冰窖,那人仿佛周身有种魔力,看不见却和黑暗一同穿透了他的身体。

    于是第二天,当上官金虹同李寻欢正要一决生死时,上好的棺材,上官飞干净而已失掉呼吸的尸体,使一切戛然而止。

    (原文:

    血浓于水,儿子毕竟是儿子。

    无论对谁说来,这打击都不算小。

    上官金虹似已有些不安,铁石般的意志似已渐渐动摇。

    李寻欢目中的这份同情怜悯,就像是一柄铁锤,他脸上那层核桃壳般的面目,几乎已被打得粉碎。

    上官金虹的酒也干了,凝注着空了的酒杯,缓缓道:“二十年来,这是我第一次喝酒。”

    “当”的一声,酒杯摔在地上,粉碎。

    上官金虹已自棺中抱起了他儿子的尸体,大步走了出去。

    李寻欢目送着他,忽又长长叹息了一声,喃喃道:“上官金虹若不是上官金虹,又何尝不会是我的好朋友?”

    他又倒了杯酒,一饮而尽,曼声道:“卿本佳人,奈何做贼?……”

    “当”的一声,这酒杯也被摔在地上。

    粉碎!)

    上官金虹抱着尸体找到了阿飞,毕竟这世上有这样快剑法的人,不超过五个。

    此时阿飞已知道了林仙儿所有的事,知道了他爱的女人原来是条人尽可夫的母狗。

    (原文:

    他还是在盯着阿飞的眼睛,仿佛要从阿飞眼睛里看出一些他还不能了解的事情来。

    但他却什么也看不到。

    阿飞眼睛里空空洞洞的,什么也没有。

    这的确已不像是活人的眼睛。

    上官金虹忽然觉得这双眼睛很熟悉,仿佛以前就见过。

    他的确见过多次。

    当他将荆无命的剑拔出来交给阿飞时,荆无命的眼睛就几乎和阿飞现在的眼睛完全一样。

    当他杀死了一个人,这人的眼睛还没有闭起来时,也就是这样子--既没有感情,也没有生命,对一切事都已完全绝望。)

    不用再追查了,他已知道是谁杀了他的儿子。

    上官金虹抱着上官飞的尸体,慢慢走回了庄园的明堂。大堂上,他轻轻把上官飞尸体放在一旁,自己缓缓坐在太师椅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