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一早,发现自己变得不正常了的彼得,开始正式研究起衰变率算法,并寄希望于康纳教授能够为他解决麻烦。
王翰云则通过网络购物买到两套紧身衣,式样有点像海扁王里的,颜色却是灰黑色的。头罩上有尖耳朵的造型,而且贴住眼睛的部分将眼睛衬托得凶恶,可以说是一套非常好的衣服。衣服上按照王翰云的要求,绣上了一匹狼站在崖上嚎叫。
马丹燕的是一套浅蓝色的紧身衣,面罩盖住鼻翼以上的脸,还将头发固定成完全向后的样子。这样子打扮,立刻变得英姿飒爽。
纽约不止是世界上最繁华的城市之一,繁华背后,更藏着无尽的黑暗。在纽约黑暗的小巷中,每天都有无数的犯罪发生。王翰云想做的就是,像蜘蛛侠那样,将他们抓捕。不过蜘蛛侠是因为伯父的那句:“能力越大,责任越大。”王翰云则是因为想要激活超级英雄称号。
上次大战章鱼博士,虽然博得不少名声,却因为没有名号,结果虽然得到了称号,却没能加入阵营。而且称号没有完全激活,效果只是打击罪犯时有用,一旦激活了称号,好像就会有某种类似等级的东西,这个东西高于对方,则可以获得压制效果。
根据他的推测,大部分超级英雄在前期都兼任义务警察,那么,只要去做他们做过的事,并得到名声,应该就能顺理成章加入正义一方。就算不行,至少也能和彼得打好关系。对于接下来的任务来说,和主角打好关系帮助很大。
夜晚,王翰云穿梭在低矮的楼顶之间。下面就是昏暗的小巷,这一带是底层人民居住区,但却连接着一片繁华的娱乐区。因此许多白领下班后,穿过这里去往娱乐区。而这里居住的,大多是附近工厂的工人,除此之外,还有许多上不得台面的小帮派将据点设立在这里。
因此,许多白领路过这里时,都或多或少遭遇过一些事。久而久之,白领们也摸清了规矩。凡是走在路上的,都有被打劫的危险,就算公共汽车,到了这一路段也会有许多扒手色狼。因此,只有坐在车上才安全。
但是大多数人去偏僻的酒吧区,为的只是便宜的门票和酒水,又怎么舍得花钱坐车。一般有点小钱的人都会几个人一块儿打车去,稍微穷一点的则是三五成群得走路去。寄希望于这样可以威慑到犯罪者。
事实上,就算是不入流的小帮派,也懂得不能竭泽而渔。只有这一带的治安还没有差到让人不敢过来,就会一直有生意。因此,每天经过的人们,也只有小部分会遭遇到打劫。正因为这种概率较低,所以许多人都会自我安慰,不一定就轮到我。
王翰云匍匐在一座五层高的小楼顶上,路上一个白领女子正和两名看起来像是同事的男子聊着。而小巷中,两个混混已经蓄势待发。当三人走到巷子口,两个混混突然冲了出来,其中一人抬出一把匕首,三人顿时吓得不敢动了。
混混说了几句,三人一脸惨白得跟着混混走入小巷。混混先是叫三人趴在墙上,然后另一人上前,从三人口袋中掏出钱包,两个男子的手表也被摘下。本来这样也就该完了,毕竟只是不入流的混混,不敢做更过分的事。
但是混混抢过女子的包时,女子却一脸惊慌得反抗着。混混有些恼怒,“啪!”得一声,女子被一巴掌扇倒在地。混混打开包,掉出一个钱包,一些化妆品、镜子、手机,竟然还有两条丝袜和一条黑色的情趣内裤!
看到这些,两个混混咽了口口水,女子则是一脸羞愧得捂着脸。混混见状,虽然有些动心,却不敢太过分,毕竟旁边还有两个成年男子。只好假装不在意,轻轻得将内裤和丝袜踢朝一边。然后打开女子的钱包,先是拿出三百美金,然后仔细翻找一遍,又找到一些零钱。就在这时,钱包里掉出了三个避孕套,两个混混再也忍耐不住。
拿着匕首的混混上前威胁另外两个男主离开,搜身的混混则是抓起女子,准备带进巷子深处。两名男子一脸恐惧,虽然想要上前帮助女子,却又害怕匕首。结果女子渐渐消失于黑暗中,两名男子也不敢继续待在这里,只好跑了出去。
被带入小巷中的女子,虽然试着放声呼救,却只叫了一声,便被捂住了嘴。虽然如此,王翰云还是听到了,小巷就在他待着的小楼旁边,刚才他正在看着另一条巷子。听到呼救声,王翰云立刻跑过去,就看到穿着浅咖啡色马甲,里面一件白色衬衣的女子,被一个戴着黑色针织帽子,脸色蓄着看起来很邪恶的胡子的白人男子,从后面抱着。男子一只手捂着女子的嘴巴,另一只手则抱住女子的腰,还抓着女子的手臂。
王翰云见状,先是一声嚎叫,令下面的人心中一惊,然后向下一跃,踩在楼房旁边的楼梯架上,然后又是一跃,直接从三楼的楼梯架上跳到混混旁边。下来之后,王翰云没有废话,直接一拳将混混打退。
这时,外面的混混也进来了,见状抬着匕首冲过来,作势欲刺。王翰云灵敏得躲开他的攻击,趁他控制不住力道,惯性得向前继续冲去时,伸出右手抓住他握紧的双手,用力一扭,混混顿时痛的跪倒在地。
王翰云左脚对着他的腹部,用力一踢,混混整个人被踢出五米。两人爬起来,看了看王翰云,出声威胁几句,便直接逃跑了。白领女子还因惊吓浑身无力,瘫坐在地上。王翰云看到,皱了皱眉,上前道:“怎么样,你还走得动么?”女子茫然得摇了摇头。王翰云于是拉起她的手,将她背了起来。
到了巷子口,外面就是灯火通明的街道,王翰云将她放下,道:“你休息一会儿,你的同伴已经赶来了,我要走了。”听到这儿,女子顿时惊恐:“不要走!我好害怕!”同时还爬上前抓着王翰云的小腿。
王翰云皱着眉叹了口气,蹲下来解释道:“我不想让别人看到,这样吧,你就在这儿休息,我去楼顶看着你,等你的同伴来了我再走。”女子闻言,这才松开手,轻声道:“那你要让我看到你在啊。”
王翰云点了点头,顺着楼梯架轻轻松松上到楼顶。到了楼顶,他没有立刻走掉,而是蹲在那儿,露出头罩上的耳朵。不一会儿,另外两个男的带着警察过来,女子和他们解释了一下,称是一名黑衣男子救了她。
听到这里,王翰云满意一笑,起身一跃,跳到对面的楼顶。楼下,一名巡警正好看到,便大声指出。女子见状,大声问道:“我该叫你什么?”王翰云大声回道:“狼王!”
之后,他又击败了几个混混,这次没有像刚才那样放他们走,而是用绳子将他们绑住,交给警察。这些混混只是抢劫而已,拘留一段时间,再找个保人,也就能够释放了。警察对于这些小混混却没有丝毫办法,抓捕之后放出去他们还是继续为非作歹,加上他们又多聚集在一块儿,躲藏在昏暗的小巷子里,抓捕起来非常浪费人力。因此大多数警察都不会去主动抓他们,不过有送上门的也不会置之不理。
不过,很快的,警察局就人满为患了。王翰云看到,也就停止了抓捕,转身离开了。志得意满得回到宾馆,马丹燕已经睡下了,桌子上摆着一份意大利面。王翰云拿起来,放进微波炉加热,吃完后心中一阵感动。
走到马丹燕面前,看着熟睡的她,轻轻拂起遮住脸颊的头发,露出可爱的睡脸。片刻,困意升起,王翰云回到自己床边,对着马丹燕躺下,不一会儿,便陷入梦境。
次日一早,王翰云早早起床,出去买了早餐。他刚走不久,马丹燕也醒了过来,洗漱过后,坐在床边打开电视看早间新闻,电视上正在播出纽约的一些琐屑小事。
过了一会儿,王翰云打开门,见到马丹燕正看着新闻,便举了举手中的早餐道:“来吃早餐了,今天怎么不多睡会儿了?”
马丹燕突然转头,盯着王翰云,撅着小嘴皱着眉问道:“你给我解释下,这是怎么回事?”王翰云愕然,转头看向电视,原来电视台正采访昨夜他救下的那个女子。
电视台显示她的名字是卡莉,记者问:“请问你昨天是被什么人救的呢?”卡莉一脸花痴:“他说他叫狼王,是个超酷的男人!”接下来记者又问了几个问题,她倒是都不知道,却仍旧一脸花痴。
王翰云一阵冷汗,打了个哈哈道:“内个,介个,啊哈哈。今天天气真好啊。”马丹燕立刻生气得将手中遥控砸了过来,但遥控却没有砸向王翰云,而是偏向了墙壁。王翰云无奈,伸手一接,将遥控接住,道:“那个,昨天看到了,正好要打击犯罪嘛,就顺手救了她。谁知道她会这样,这真不能怪我的。”王翰云说着说着,一脸无辜看着马丹燕。
马丹燕则是靠近,接过早餐,道:“下次不要再这样了!”王翰云一脸谄媚道:“不会了,不会有下次的。”
打闹过后,两人又谈起昨晚的事。王翰云说道:“刚才我去买早餐,发现很多人都在谈论这个事。不过我觉得,他们并不是真的关心,只是缺少话题,才随意聊到。”马丹燕赞同得点了点头道:“确实如此,所以我们要干一票大一点的!”
补昨天的,昨天亲戚生日,到两点才回家。今天尽量三更,不行就明天两更,一定会补齐的。</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