们!我不是那个傻到宁愿自己死也不肯变成魔王的康德!”
“混蛋!”康德气得大骂。斯马拉古回头看的功夫,都里斯举剑疾冲了出去,但就在距斯马拉古几尺的时候,被斯马拉古轻轻一挥臂就拂出老远,重重地摔落在石块上。
“太可笑了,以为像骑士小说里一样,凭一点儿小伎俩就可以打败魔王?”斯马拉古转向康德,“敬爱的康德先生,你是不是后悔了呢?看到我拥有这力量,可以ca控一切?”
“可你惟一ca控不了的是你自己,你的灵魂很快就要被盔甲内魔王的灵魂所吞噬!”康德怒吼着。
“魔王的灵魂?它在哪儿?我感觉不到,现在我很快乐,因为我终于可以不用掩饰自己的欲望。一切并没有你们想像的那么可怕,我得到了这力量,但我还是我。”
“你没有意识到你的变化吗?你现在完全变了一个人,斯马拉古,以前你是忠诚勇敢的骑士。”
“屁!那些全是装出来的。为了可笑的骑士的名誉,行那些虚伪的礼仪,国王是头猪,但还要发誓向他效忠;可笑地想破头,吟一些诗句来赞美伯爵的老婆说是狂热的爱情,其实不过是爱上了她的大腿想求欢;任何时候都要礼善谦和;见到敌人恨不得用牙咬他却偏要装出骑士风度先客套一番;明明赢了还要冒着晚上被闷砖报复的危险放他一条生路……所有人都在表演,只为了那该死的骑士道德。可现在不用了,有了这力量,我就可以完全做我自己,不再顾忌任何人,你难道不羡慕我吗?你内心一定是羡慕的吧,哈哈……如果现在你跪倒在我的脚下,我可以考虑饶你不死,还有那边的小美女法师……”
他正笑着忽然感觉脚下一空,陷进了地里,矮人阿兹从地下跳了出来,“地面,化成岩石吧!”
一大块泥地凝成了石块,忽然一切又回复到黑暗与安静。
“看,什么魔王骑士啊,不如我伟大的阿兹一个土系的法术。”阿兹趾高气扬地说,“现在,我宣布,打败魔王拯救世界的英雄就是我,矮人族阿兹的名字将被记载进历史……喂,你们去哪儿?跑什么?”
原来,地上那块岩石开始红热,已经开裂了。
“你那法术不可能奈何他太久的,还是快跑吧。”云迪上前去拖受伤的都里斯,“康德,你也快走!”
“宿命改变了,我不再是未来的魔王,已经无足轻重,可她还想着我……”这个血已冰冷的人,云迪若有若无的一丝关心也能让他觉得宽慰。
“先逃进水里,快!”水晶飞了过来,念出咒语,一个水泡在河流中胀大,“这样他就找不到我们了。”
阿兹冲过来,抢先一步挤进了水泡里。
“臭矮人,你不是一直说你的土系法术比我的水系法术有用吗?有本事就不要借用我的魔法!”水晶骂着。
“刚才是谁勇敢地跳出来救了你们?现在坐你个泡泡就这么多废话,开船!”
大家挤进水泡,水泡沉向河底,顺水漂流着。
“看起来我们安全了,可这水流向哪儿?魔族地下城?”阿兹嘟哝着。
“爱待不待,不愿坐就滚出去。”水晶喊。
“你以为我离开你就走不了?”阿兹气得探出腿去,可是冰冷的河水很快让他改变了主意,“可我要留在这儿保护你们。”
可是前方河底翻滚了起来,一道光芒冲出河泥,有个人影跃了出来。
“斯马拉古!”人们惊叫起来,阿兹死死抓住水晶,“快踩刹车,刹车!”
斯马拉古挥手间,水泡破裂了,河水卷起众人。云迪发出一个电光魔法,但这对斯马拉古完全不起作用。斯马拉古手指一弹,一个漩涡便把女法师卷了进去,疯狂地旋转着。
水晶用一个水柱把自己弹出水面,阿兹则在河底又打开了一个洞钻了进去。康德奋力抓住云迪把她拖出漩涡,在溺水挣扎中的云迪紧紧地抱住了康德。也许只在这种时刻她才不厌惧他的身体吧。
康德刚把云迪推上岸,就看见光亮已经照在了河滩,斯马拉古已经站在那里了。
“谢谢你,把她交给我吧,我会好好照顾她的。”这魔鬼骑士狞笑着,把昏迷的云迪揽入了怀中。
似乎一切都没有希望了,也没有奇迹出现。康德怔怔地站在那儿,忽然轻轻地说:“好吧。”他转身跳回了水中。
河滩上又变得安静了,水晶、阿兹、都里斯,他们不知躲去了哪里。斯马拉古觉得有些无聊了,他看了看怀中的女法师,狞笑一声抱着她走入黑暗之中。
云迪从昏迷中醒来,发现自己正仰躺在冰冷的大石上,强烈的光线使她难以睁开眼,那是斯马拉古的盔甲的光芒。
“就剩下你了,可爱的宝贝儿。所有人都逃走了,他们抛弃了你。你看,没有人愿意舍弃自己的生命来救你,你还执着地相信正义的强大吗?”
“康德……”云迪首先想到的是这个名字,但她随即明白现在一切已经和康德没有什么关系了。从未来到现在,她习惯了在这个名字下生活:惧怕康德、打败康德、寻找康德、拯救康德……但现在宿命真的改变了,康德不再是魔王,可是另外的魔王又出现了。
“康德当年也曾把我掳入他的极暗之殿,可那时他似乎只希望我听他述说什么……魔王康德和魔王斯马拉古是截然不同的样子啊……为什么同样是被古代魔王灵魂侵入了身体,却会表现得完全不同呢?”
可云迪没有时间思考这些问题了,斯马拉古狞笑着把手伸向她:“你浑身都sh透了,让我来给你温暖吧。”
云迪踢打着想挣扎,可当触及那冰冷的盔甲时,却忽然笑了起来。
“为什么笑?”斯马拉古疑惑了。
“可怜的人,你的力量全来自于这套盔甲,脱下它你什么也不是,你今后就永远只能在这套盔甲里生活了。因为一旦脱下它,失去了这力量的扶助,你又重新变成那个弱小的、受重伤的斯马拉古,任谁都能轻易地撕碎你!你今后就是一个活在铁壳中的人,不可能再过有血肉的生活,也永远无法享有正常人的快乐了。”
斯马拉古在光影下的脸显得那么苍白、愤怒和绝望。当他理解了得到力量需要付出什么,才真正使他疯狂。
“即使是这样!但我依然能给你们以痛苦,比我的痛苦更可怕!而看着你们恐惧、颤抖、哀求,就是我快乐的来源!哈哈……”
云迪终于明白了什么是真正的邪恶。那就是没有任何的理由,只因为嫉妒别人有比自己更多的快乐,就要把一切都毁掉。眼看着自己将被疯狂的斯马拉古捏碎,忽然有声音响了起来。
“痛苦?不,你还不明白什么是真正的痛苦。”
“你是谁?”斯马拉古向四周看去,可是却似乎什么也看不见,那声音与黑暗溶为一体。
“所以你也不会明白什么是真正的力量。可怜的人,穿着一套闪闪发亮的道具,举着一块镀银的铁片,就以为自己能决定世间的命运?”
黑暗中,一个虚幻的影子走近了。
“是你?康德?你以为你装神弄鬼可以吓倒我?”
“你不明白什么是魔王,只有疯狂的欲望是成不了魔王的,那只是暴跳的小丑。”
“可是我还有力量!”斯马拉古举剑猛劈下去,可光焰抵达那极暗处就隐没了,像是被吸入了无尽的虚无。
“让我来告诉你什么是魔王,”那影子逼近了,云迪感到连空气都因为这压力而退开。她开始窒息,同时一种强大的恐惧侵入了她的内心,像是看见巨大的海潮在自己面前升起,知道无法逃开无法抗拒,绝望得无法思考。这是面对斯马拉古时绝不会有的感受。
“他……他真的回来了……”云迪闭上眼,明白宿命再次重归。
斯马拉古大吼一声,举剑猛冲了过去。可他就像一颗小小流星撞向巨大的黑色暗月。那黑影一下吸去了他盔甲上所有的光芒,包括他的生命。他看见自己的盔甲变得锈蚀腐朽,化为尘灰,自己的身体也一样。忽然一阵强风吹来,他那暴露在空中的灵魂发出最后一声呼叫就被吹散了。而那地面上破碎战甲的灰烬吸附上黑影的身体,重新凝成一套华丽甲胄,只是不再发出任何的光芒。
剑重新凝回黑影的手中,他冷笑着:“谁告诉你们就凭所谓的‘圣物’,卑小的意志也可以继承伟大的力量?”
云迪望着那个黑影:“康德,是你吗?”
黑影沉默了一会儿,慢慢地走了过来。
“对不起,云迪。”
“你……你戴上那被百亚踢入河中的头盔?”
“是的,我回到河中,找到头盔,戴上了它,因为我需要力量来挽救你们。我违背了自己许给百亚的诺言,也违背了我自己,因此未来会发生什么,我顾不得了,希望我能独自承担。”
云迪不知道自己还能说什么,一切终于又发生了,可她却像是解脱了,懒懒的,倦倦的,什么也不愿说什么也不愿做。也许任何人力都改变不了宿命,魔王终将归来。再一次的风暴又将卷起,而她已经厌倦了担负拯救苍生的任务,只想做一片暴风中的树叶,随波逐流。
过了好久,她才又说:“可刚才说话的人,不像是你。”
“是的,我能感到他的存在,另一个灵魂,在头盔之中。斯马拉古得到了战甲的坚固与剑的破坏力,但他没有得到头盔中的意志。现在,这个意志将经常代替我说话,直到……有一天,它完全占据我的内心,和我融为一体,那时……魔王就真正复活了……”
“我是谁?”他问着。
“我是谁?”另一个声音,一个宏大的声音,来自他的身体深处。
“你就是魔王?”
“那你呢?发问者。”
夜
明月挂在魔境森林的上空。矮人废弃的村落中静悄悄的,只有一堆篝火点亮。康德坐在远离篝火的地方,打量着那把巨大的剑。而坐在篝火边的人们正忧心忡忡地望着他。
“他真的会是未来的魔王吗?”水晶问,“好可怕,他随时都会变成一个魔鬼是吗?他爱吃翼精灵吗?”
“现在他体内存在两个意志,康德的和魔王的。我想,宽容与关怀能保护康德自己的灵魂,而仇恨欲望会助长另一个。现在康德还能控制着自己的身体,但最后两个意志终将融为一体。是他自己,还是魔王,这取决于意志力的强弱和今后的遭遇。”云迪说。
“那么,是否有办法让他脱下这装备并毁掉它?”灰衣剑士都里斯说。
“也许有一个人有办法。”罗恩忽然开口了。
所有人都望着他。这年轻人停了好一会儿,才说:“去雪山,找我的老师,三百年前神殿战争的最后一个圣骑士——明康恩。《若星汉史卷》的搜集编写者。”
第十四章 雪山上的飞龙
巨大的夫斯山脉如一条巨龙卧在若星汉大陆的中央,古塔利山脉像一只龙爪一样伸出来,一直延伸到里法尔平原。在这巨龙脚下,有着一个小城镇叫路苦达,这个发音已类似矮人族的语言,证明这儿已是里法尔王国的边界,距矮人的领地不远了。而这里这正是矮人与人类混居的又一个城镇。
这个小镇是人类与矮人进行贸易的重要场所。所以路上经常能看见背着大包、提着斧头横冲直撞的矮人。事实上因为短腿矮人们几乎没有“走”这个概念,他们总是以飞快的频率摆动他们的双腿。所以他们很不喜欢弯曲的道路和纵横的篱笆,你经常能在某堵墙或某片栏杆上看见矮人的印迹。因为这些粗壮的小家伙习惯了在雪山上飞奔着追逐巨熊或雪猿,一旦他们跑得兴起,就很难刹住脚。曾经发生人类的羊在路上被飞奔而来的矮人撞死的情况,或在吃午饭时两个嬉闹追逐的矮人忽然冲破泥墙撞了进来,然后从另一边直撞出去,留下满身是泥的一家人坐在桌子前目瞪口呆。
但镇上居民却宽厚地容忍了这一切,毕竟,矮人总是诚实地以便宜的价格卖给他们名贵的兽皮、兽胆或出色的兵器甲胄,这些东西运到内地都能卖出好价钱,而在这里矮人们用一双上好的毛皮靴只不过换你身上一点儿发亮的小装饰或是草编的小昆虫什么的,他们喜欢这些玩艺儿好像人类喜欢发亮的钻石。矮人视金银珠宝如粪土,因为那在雪山上一点儿用也没有,雪山上有的是金矿宝石矿。有时,矮人在山谷中捡到了这些发亮的东西就高兴地收藏起来,好到山下人类的村庄去换点儿好玩的东西。所以,大家欢迎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