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堂姐生孩子,我大伯和伯母看孙女去了,现在不在府上。”唐盘一直在擦汗,似乎热得不行。陆小凤抬头看了看天,唐门地处的环境独特,不比京城,现在的天上就有个鸡蛋黄,但也不至于热到要一直擦汗的地步。所以他好奇,就多看了两眼,这才发现大胖墩身上竟然挂着一只细长的翡翠笛子。
“你就是鬼鸣山上的那小弟子?!”陆小凤惊讶出声。
出发之前他曾派人去打听过鬼鸣山一战的情形,在来唐门的路上,已有消息传来——当年那个施放暗器的唐门小弟子,用的正是一管离人笛。
离人笛只吹一首曲子,那就是离人曲。
“鬼鸣山?”唐盘顺着陆小凤的目光看过去,大胖爪子摸了摸自己的笛子,笑眯眯,“是啊,你说去抓那个丑八怪大魔头的鬼鸣山吗?那就是我。”
这还真是得来全不费工夫啊!陆小凤看一眼花满楼,这下连唐无庸都不用见了。不过,这大胖墩似乎全然不知自己的危险,还真是应了那句心宽体胖。
“走走走,里面坐,咱们好好聊天。”
唐盘把自己汗湿透的手帕往怀里一踹,走过来一手拉一个。别看陆小凤和花满楼武功身法一流,竟然硬生生被拽了个踉跄——果然还是胖点有分量啊!
京城,花府外。
“余公子,我家少爷真的出去了,你要不要先回去等?”花平蹲在台阶上,看最下面坐着的余喜的后脑勺——这余公子绝对是哪儿有点问题,少爷真是的,把这种人留家里自己和陆公子就跑出去了,他花小管家很难做的好不好。
盘腿坐在最下面一阶的余喜闭着眼睛养神——自从四海阁回来,知道花满楼离开京城,他整日除了吃饭,就这么一个动作,定时定点地出来,在原地方坐好,估计花满楼要是停个十天半月的回来,他能把花府的石阶给坐穿了。
——哼哼,陆小凤,竟敢骗老子去见那玉面狐狸精,等你回来非让你变秃毛死凤凰,还有你对楼楼的那点猥琐心思,老子必须及时地掐死它!让我不痛快,你也别想得逞!
花平听着底下的喃喃自语,担忧地看巷子口,要是二少爷突然回来,会不会以为自己找了个神棍来做法,到时候要被家法伺候的啊!
他还没顾得上再劝劝,底下余神棍已经嗖地一声跳起来,半空中身子一扭,已经三两步跨上台阶,从他跟前像道风一样飘过,冲进了府内。
“余”花平被他吓得一屁股坐在地上,正想问问是怎么回事,就感觉后面冷飕飕的——好熟悉的某个人才会带来的感觉。
“西门大侠。”他揉着屁股转身,“您怎么来了?”
西门吹雪站在花府外,看着还没关上的红木大门,眼眸里的冰块毫无融化的痕迹,却意外地盯着门口看了好大一会儿。
花平心里直嘀咕——万梅山庄的仆人一定很辛苦,跟在西门大侠身边,感觉每天都是下雪天,这气场冷的哟!
“刚刚进去的,是谁?”西门吹雪开口,每个字都结着冰渣渣。
“西门大侠是说余公子吗?”花平打了个寒颤,犹疑着问——对哦,那天陆公子糊弄余喜去四海阁,那西门大侠应该见过余公子的,说不定两人度过了一个很愉快的夜晚呢!于是他喜滋滋地向西门一通介绍余喜,事无巨细,连他每天吃几顿饭,饭量多少都无遗漏。
余笨笨啊,你这是注定被人卖的命,认了吧。
“去收拾一间客房,我这段时间住在花府。”西门站着面无表情听他说,花管家中途觉得口干,咽了口唾沫,然后就被剥夺了继续无私奉献的机会。
“额,好。”花平立马差人去办。
余喜一溜烟蹿回自己的院子,正在猛灌茶压惊——擦,那玉面狐狸精竟然追到这里来了,真特么的孽缘啊,不过放心,老子一定会挥剑斩孽丝的!
可他茶还没咽下,就听院子外一阵喧哗声。
“出什么事了?”
他拉开院门,只露出个缝让脑袋伸出去——难道是楼楼和那个死鸭子回来了?
路过的丫鬟笑眯眯回答他:“是西门大侠来了,我们去给他打扫要住的院子。”虽然西门大侠从不跟她们笑,也不说话,但也是一枚大大的美男啊,跟少爷和陆公子是不同画风的,一样的赏心悦目,光看看就饱了。
余喜回屋收拾包袱,一把辛酸一把泪——麻蛋,这是逼他去住客栈吗?真可怜。
“吱呀。”
包袱没收拾完,忽然听到院子里传来开门声。
“你们去收拾吧,不用管我,我收拾好就走,回头我自己跟楼楼说。”余喜冲院子外喊了一声,他以为是刚刚的丫鬟——方才听到那玉面狐狸精要住进来,反应是激烈了点。
可是院子里久久没有回声。
心里一个咯噔,余喜放下手中的包袱,蹑手蹑脚走到门口往外看——卧了个操,竟然是狐狸精!
“余喜,百怪谷怪老仙的徒弟。”
西门一身白衣飘飘站在门口,感觉随时要御风而去,如果不是他手里抱着把漆黑重剑的话,还真有几分谪仙模样,可也正是因为这把剑,他才是剑神。
人剑合一,至尊之境。
余喜咽了咽口水——麻蛋,这狐狸精果然有做狐狸精的本钱。
西门吹雪看着他毫不掩饰内心想法的一双眼,觉得自己怀里的剑有想出来看看的冲动。
那天晚上在四海阁,没等来喝酒的陆小凤,却等来了一个小瘪三,而且这灰头土脸的小瘪三看见自己,竟然当着所有人的面喊了一声——狐狸精。
行走江湖十年,第一次有人当着他的面叫他狐狸精——还真是新奇啊。
非常值得聊一聊。
至于聊了之后,是死是活就取决于手里这把剑。
第28章 救命
陆小凤和花满楼本来没打算在唐门停留几天,只问过大胖墩情况,告诫他小心谨慎就行了,结果这一住,竟然就住了三五日,而且非但自己没走成,还又来了两个拖油瓶,不过这拖油瓶来之前,还有个大麻烦是天天见。
认识唐盘,就一个感觉——胖纸兄都很特别。
唐门家大业大,门人众多,陆小凤并不担心这里会同徐府一样全军覆没,毕竟要控制这么大一个门派,动静必定不小,到时候惊动了所谓的武林正道,浩浩荡荡再来个剿魔大战,对方也占不到什么优势——千万别小看那群看上去像是没脑袋的江湖人,只要他们一日在这江湖,联合起来那就是打不死的一只无敌小强,战斗力不足,韧性顶呱呱,烦都能把人烦死了。所以他和花满楼本来准备先回京城,继续调查修心师太的下路。
可是走了几次都走不成,唐家那个胖纸啊,每天变着花样缠在两人身边,你一说告辞,他立马设宴摆酒,酒过三巡,再摆开戏台子唱大戏,一折腾就是一整天,一看天黑了,得,既然天黑出山不安全,那二位就再住几天吧。
就这样,陆大侠和花七少放着案子不查,开始了唐门七日游。
这天唐盘又一大早跑到陆小凤和花满路暂住的厢房,想问两个人要不要去爬山。说来也怪,无论怎么暗示明示,这大胖子就跟一二愣子一样装傻,笑得一脸白痴,乐悠悠地继续凑着,似乎一点都不觉得丢人,陆小凤伸手想捏捏花满楼的脸——难道人胖了脸皮就厚了?花七少一扇子把人戳出去——敢捏剁手!
唐盘到的时候,陆小凤正在读书给花满楼听,是一本介绍蜀中风情的书。蜀中不冷,两人只穿了外袍坐在八角亭里,一个蓝衣简洁,干净纯粹的笑脸上,两撇小胡子随着一个个圆溜溜滚出的字上下轻动;一个锦衣华美,俊美的脸上却是一片恬淡柔和,静默的眼神无甚着落,但一定是认真听到了对方在念什么,才会有偶尔的点头会心一笑。
大胖墩眯着的眼睛睁开来,挠头——这场景好特别好温馨,感觉自己打扰了会遭天谴的呢。
他在这里纠结,陆花二人早已注意到,陆小凤半掩了书,微微叹气:“花满楼,你确定我们要留在这里再住几日?这小胖子我是实在应付不了了啊!”
花满楼好笑:“还有陆兄应付不来的人?”
“他要是个坏人,我自然抓了他就行,可现在他什么都不做,整天缠着你我,我总不能因为这个原因把人送到盗无那儿去。”陆小凤瞥了眼兀自站在太阳底下自言自语的唐盘。本来以为会暗中偷袭的人,必定是个阴险小人,可这几日相处下来,这大胖子完完全全就是个只知道吃喝玩乐的无用小子,而且据他所说,当年鬼鸣山大战,他是正好跟着唐无庸去探亲,路上碰到了大部队就跟着去了,会用离人笛,也不过是担心唐无庸。
其实他没想到自己会一击得手,离人笛自然不是单纯的笛子,其实每个孔径之中,都暗藏玄机,如果吹向那首离人曲,便可因为空气震动触发机关,会有唐门特制的毒针射出。论危险程度,自然比不上唐门其他的大兵器,但因为它攻其不备,易被敌人忽视,才在江湖上小有名气。而以钟阴阳当时的功夫,这种档次的兵器本来不会被放入眼里,但当时唐盘年纪小,见识浅,被他入魔之后的凶残表情一瞪,竟然一个紧张吹错了调,结果误打误撞钟阴阳没有避开两根一前一后却几乎同时发出的毒针。
所以说,钟阴阳如果当真死了,就是因为自己一张脸太吓人?
简直哭笑不得。
“二位,打扰了,今日天气不错,不如咱们去爬山如何?”纠结了半晌的唐盘看到两个人察觉自己的村子,讪讪一笑,捧着小肚子过来,红着面皮笑眯眯地问。
陆小凤惊讶:“爬山?”
实在不是他歧视胖子,事实上他认识好几个胖子,都灵活的一比豹子,可看眼前这大胖墩,实打实地就是个大胖墩。他说去爬山,难道是他理解的那个爬山,还是蜀地的方言?
唐盘显然知道他在想什么,一张大胖脸更红了,又白有宽的额头上滋滋地直冒汗:“嘿嘿,虽然我有点胖,但我还是喜欢爬山的”他自己说着这话都没什么底气。
花满楼不知想到了什么,忽然伸手压住还想再说的陆小凤的一截袖子,开口:“陆兄,反正闲来无事,不如我们就去爬爬这蜀中的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