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会结束后,罗密欧便开始了紧锣密鼓的东征准备。(.)而菲兹赫伯特夫人则很舍不得年纪还小的罗密欧前往东方,但在罗密欧的一万个理由的轰炸下,菲兹赫伯特夫人含泪同意了罗密欧出去“闯荡”的要求。
期望中的现代枪炮技术一直没有成熟,这些造现代枪炮的材料,诸如钨钢、雷汞、tnt什么的基本都研制成功,但目前成本高的吓人,都没有规模化生产的可能性。有些迫不及待的罗密欧,找了几个“八级”技工大师傅的帮忙,用简单的工具,制造出了一支仿ak47步枪(目前只能单发射击,还无法连射,主要是控制连发的枪机工艺不合格)和一支仿54式手枪,以及一些子弹,但是,事后一算成本,把他吓呆了——一支枪的成本竟然和等重量的黄金等价,而一发子弹的成本竟然和等重量的白银等价。这尼玛是金枪银弹啊,要真投入战争,一场战役打下来,估计罗密欧这超级富豪也得破产。于是,罗密欧无奈地吩咐专家们继续研究,争取能降低生产成本,并许诺了超高的奖金。至于参与制造现代武器的几个高级工匠,则被他准备送去了澳大利亚保护起来,他可不想把这么重大的秘密泄露出去。当然,在那些工匠临走前,他又让他们帮他制造了数千发子弹。虽然贵些,但他个人用还承受的起。
而且,这些枪和子弹,他决定带到东方去,平时手枪藏身上,步枪藏在他的船上,由亲兵严密保护。手枪自然用来危机时刻防身用,而步枪,则用于战场上狙击对方高级将领,要知道,这支步枪的射程高达1000米以上,还被他装上了简易瞄准镜,现在的战争双方距离一般在200米内,到时枪一举,射杀了对方主帅,对方还不大乱?当然这是在很困难的时候才会做出的举动,平常还得保密地藏着步枪。
既然现代步枪无法大规模运用,于是他把目光放到了改进现有武器上来。于是,他仔细研究了现在生产的弗格森型步枪。他发现。弗格森步枪还真有创意,弗格森步枪的创意在于,他的枪身后部是一个可以卸下来的类似后来的子弹壳一样的较长的长筒状东西。而每次装弹,就是拉开卡住这个火药筒的铁栓,然后拿出这个火药筒,到装着火药的袋子里量取整一筒的火药,然后先把包着破布的子弹(为了保证气密性)从抽出火药筒的地方压入枪管,再把火药筒顶着子弹压入枪管,然后拉上枪栓,就可以射击了。如果把子弹头嵌入这个火药筒,几乎已经是现代子弹的雏形了。而且,这种枪为了防止火药筒过烫而炸膛,甚至一般还带有两只备用的火药筒,以便在高强度的战斗中更换。用火药筒在火药袋子里直接装满火药比从枪管前部填入火药要块,而事先包好亚麻布的子弹,压进去就可以,不需要用铁丝捣鼓。所以,这种枪比英军制式装备的棕贝斯步枪射击速度要块一倍。熟练的话,一分钟能打6枪。而且,便于拆卸的火药筒,清理起黑火药的残渣也很方便,有时只要甩甩就能把残渣甩干净。
而且,无意中,弗格森一般要把火药用油泡上一段时间,再晒干后才使用。他认为泡过油的火药更容易燃烧。实际上,在检查了泡过油的火药后,罗密欧发现火药有些结块了,虽然粘合度不好,但也有了现代步枪的颗粒火药的雏形。罗密欧突然在脑海中冒出了大量的信息,想起了颗粒火药在19世纪出现后,引起的巨大改变。
于是,罗密欧果断决定生产颗粒火药,不过这个东西他并不准备贡献给英国当局,他准备给自己的远征军使用。()为了方便使用,他学习西方火枪在19世纪中期的做法,用油纸包裹住颗粒火药,包装大小就和前世步枪子弹差不多大,不过,弹头却是独立分开的。膛线也没刻制,因为刻了膛线的枪管,黑火药的残渣会吸附在膛线槽里,比较难清理。得等tnt大规模应用后再考虑刻制膛线。
在他的改装下,原先的弗格森步枪,只要拉开火药筒,塞进去一个直径刚好适合火药筒的油纸包着的火药包,而油纸包着的火药包的一端在装膛前被撕开(事先做好撕裂口,比较容易撕,一扯就下来),露出火帽,便于燧火激发。而后,先把亚麻布包好的子弹头塞进火药筒,压住火药包,直接做成了一种类似现代子弹的模型(这个火药筒后面是有供燧发火星闪入的小孔的,可以燧发)。当然,因为没有引入底火技术,所以因为密封性的问题,会导致威力削弱,但总体威力却比老式火枪大很多。而且,没使用底火,成本也很低。
要知道,颗粒火药比粉末状火药燃烧效率高10倍,威力要大很多。而采用油纸包的包装,也导致装弹速度加快。经过这个改造,新式的弗格森步枪射击速度提高到每分钟12枪,而有效射程,更是从180米,提高到了380米,足足提高了一倍还多,这在这个年代,相当的恐怖,等于是你在380米处就可以开始射击,敌人要多跑近300米的路程才能打到你,而在这个跑动距离内,对方估计要死很多人,这还没算上开枪速度的提高。
有了颗粒火药这种利器,罗密欧对远征印度和清国从满了信心。
而且,使用颗粒火药制造的炮弹,威力和射程也将大大提高,到时他的战舰速度快,火炮打的远,将会在海上横着走。
之后几天,罗密欧和工匠们一起,测试研究了颗粒火药在火炮上的应用。结果他惊喜地发现,现在最多打**百米的重型舰炮,使用了颗粒火药后,最远能打2000米;而轻型步兵炮,也打到了800米,而此时法国的步兵炮,射程仅为两三百米。
而且,由于罗密欧的钢铁厂运用了去硫和去磷的技术,并掺杂着一些现代碳素钢和钨钢技术(虽然和后世没法比,但在这个时代算得上世界领先了),圣乔治兵工厂为罗密欧的军队准备的火炮,质量在当今世界上遥遥领先。这个时代的火炮,因为钢铁技术落后,为了怕炸膛,炮管往往造得很厚,这就造成了火炮极其笨重,轻型的步兵炮也非常重,所以行军速度很慢。但是罗密欧的火炮钢材质量好(相对于这个时代),所以步兵炮造得比较娇小,一批马一拖就能快速地行军,和拖空车厢的轻型马车一样轻松。这大大加强了军队的机动性。当然,这也是因为现在各**工技术普遍落后,不需要弄出能打几十公里的笨重的重炮,光这种小炮就能碾压诸列强的火炮了……更何况拿去打愚昧的阿三和同样愚昧的辫子军?
经过这段时间参与炮弹的研究,罗密欧发现,这个时代竟然还没有出现开花弹(历史上是1803年出现的,也是英国人发明的),火炮射出的炮弹,还是以实心弹和散弹为主。实心弹用来硬砸船只和建筑,而散弹则用来轰步兵。
于是,有着制造山寨火箭弹经验并因此被炸死的罗密欧,在克服了心中的阴影后,带着一帮专家,开始研制比较现代化的炮弹。
现代炮弹一般分为两大部分,即前面的战斗部,还有后面带着尾翼的发射部分,当然,他们之间有一些控制系统连接,在后世用的是电路控制,这个时代明显没条件,只能用一些简单的延时控制手段了。或者用延时爆炸,或者用碰撞爆炸。
罗密欧尽量低把东西弄的简单,免得成本过高,他上次造枪被那成本吓怕了。
很快,用颗粒黑火药制造,用刷了防锈漆的铁皮制造的炮弹问世了。这种炮弹原理基本和现代炮弹差不多,只不过用的火药差了点,因此,射程只有4000米。而且,由于用了开花弹头,火炮试射后威力惊人,把目标处的小木屋炸得粉碎,而木屋前的几只绵羊则碎肉横飞。这个效果让当场不少人都弄得呕吐不止。一个明显是忠实的教徒的专家马上跪下忏悔,认为不小心造出了恶魔才能有的东西。
而人们之前应用的炸药,明显没有这个用颗粒火药填充,且用了简单的金属聚能罩技术,爆炸所产生的威力很大。而罗密欧更是在战斗部里填充了许多尖锐的金属碎片,所以杀伤力极大。而金属定向聚能的技术,可以使得炮弹强力地轰开坚硬的建筑,甚至城墙,至于木质的船只,更不在话下。
当然,使用了金属聚能技术的炮弹成本较高,所以罗密欧又搞了普通开花炮弹,果然使成本低了下来。不过之前设计的金属聚能炮弹被定位特种炮弹,少量地生产,主要用于攻打坚固城池使用,用来野蛮地破城。而由于现在各国的军舰还使用木船的缘故,打军舰普通开花弹足够了。
最后计算下来,新式普通型炮弹成本是现在一般炮弹的3倍高,而特种炮弹,成本更是平常炮弹的10倍多。
为了节约炮弹,罗密欧立即找了一批物理学和数学专家开始训练一批炮兵测绘人才。免得日后打不中敌人,浪费炮弹浪费钱。
至于刚开发出的油纸包子弹还有新式开发炮弹,罗密欧先在自己的2000亲卫中找了100名聪明伶俐的,先学习如何使用,到时候和澳洲大军汇合后再让这些人去教他们使用。
之后,罗密欧亲自把他在21世纪学到的简单测绘技术,以及一些简单的运动学原理,编写成一个小册子,准备日后给炮兵使用。而那些正在做测绘培训的人,自然每人一份。
尽管罗密欧已经用大白话写了,但是还是很多人看不懂。他倒是忽略了现在有文化的人不多,尤其是当兵的。而一般有文化的人一般都能招到好差事干别的去了。
所以,罗密欧不得不从玛丽公学请些人来给士兵扫盲,并组织学习简单的运动学知识和测绘技术。当然,还找了几个退役的优秀炮兵来传授经验。要知道,这个年代,炮兵基本这么带出来的。他们的一些独特的教学方式很适合没文化的士兵。
虽然成果斐然,但罗密欧并不准备交给大英帝国,除非他能被定位乔治四世的接班人(英国王位继承议会发言权极大),不然他才不会便宜英国。就是便宜日后的大明国,也不便宜约翰牛(汗~他忘记他现在也是个约翰牛了)。
考虑到日后他将前往东方,为了防止他离开后有人渗透他的研究中心和盗取新式武器的机密,他把所有相关新式武器研究的专家和仪器都准备转移往澳洲,并建立一个超大的军事隔离区保护起来。要知道,他想在这世界上有所作为,领先这个时代的技术是他的倚仗,也是他的死穴,如果他的技术被别人学了去,那他和现在的人比毫无优势,泯然众人。而如果这些技术落入天才般的军事家拿破仑手里,他和整个大英帝国都可能全部都得玩完。
而澳洲由于他的只准进不准出的政策的保护,倒是和欧洲没太多交流。而骄傲的欧洲人,除了混不下去的或者做发财梦想淘金的,基本也不会去澳洲。所以,把核心技术的研究人员和工程师们弄到澳洲保密地带。应该可以保密几十年,而那时,他已经做大了,澳洲也将会十分发达,倒也不用担心别人的威胁了。
而为了准备足够的轮船,他的轮船公司以及伯明翰的机械厂全力开动,除了英国当局的300艘订单,罗密欧准备给自己改装出100艘轮船,而船体早在去年已经在英国各地造船厂开始全力建造,已经完工60艘了(造船厂只需要造出三桅帆船船体,比现代造大军舰简单多了,所以速度也快)。
很快,罗密欧便开始将参与研制新式武器的专家以及他们的家人迁往澳大利亚,首批被迁的便是那几个参与制造现代步枪的工匠。之后,参与研发炮弹以及制造颗粒火药的专家工匠也被送上迁往澳洲的轮船,而澳洲经过几年的大投入的开发,已经很是繁荣。而那里阳光明媚的天气比英格兰实在好上太多,而罗密欧甚至在那开办了几所学校,而且还准备建立一所大学,当然,大学的主体就是他日后准备绑过来的哥廷根大学了。
至于英国这边,轮船公司倒是保留了主体,因为还有几百艘轮船要改装。蒸汽机厂他只是参股,也没办法迁走。圣乔治兵工厂也只是参与制造新式武器的专家工匠被他调走了所以他只能从中抽调一批骨干过去准备在澳洲建立新的机械厂和轮船公司,当然还有招募一批造船工匠过去。
至于纳尔逊那边,他到时准备派遣几艘装备了新式枪炮的轮船助战,争取击垮法国海军,并按照历史成就他的无上威名,只不过希望他别挂了……
等到明年春天,他便准备带着2000亲卫以及刚招募的2000雇佣军乘坐轮船前往澳洲,然后再去印度。不过,去澳洲前,他准备化妆成海盗顺路袭击一下美国,因为他派往美国追查那个将来和法国买地的杰弗逊的下落时,无意间听说美国13个州成立了一个联邦银行,总部就在费城(此时美国的首都,直到1800年才迁走),据说储存了两千吨黄金用来保证美元的坚挺。拥有了油纸包颗粒火药子弹和新式开花炮弹的罗密欧准备在路过美国时,乘着节假日,对靠海的费城发动一次夜袭,夺取这批黄金。除了能给自己弄来大笔资金,还能打击下他后世非常看不顺眼的美国佬,何乐而不为啊?而且,夺了这批黄金,美国经济就会瘫痪,也就无力向拿破仑购买路易斯安那了。到时顺便把曾起草《独立宣言》的杰弗逊抓到澳洲丢进矿山和澳洲土著一起挖矿去,如果华盛顿也恰巧在费城就更好了(好像这时他回老家了,恩,也可以来费城办事的),不然也一起弄过去……
而且,根据情报,费城只有3000驻军和200名警察,武器又相对落后,加上是夜袭,把握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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