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麒麟正传 (1-5+番外)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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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丫一个大男人跟一女滴比谁漂亮有意义吗有吗,有吗,有吗

    “夏明朗”陆臻忽然大怒,拍桌“你t让我赢一次你会死啊”

    呃,这个小夏队长特无辜特诚恳地说“不会”

    陆臻继续哑然,愤愤然地把显示屏扳过去,挡脸。夏明朗摸摸手背,得,又让猫爪挠上了。

    陆臻嘛,就这气性,不相干的小事随便折腾两句,来得快去得更快,一眨眼就抛到了脑后。沙沙沙办公室里又只剩下了翻资料与敲击键盘的声音。

    “队长,这里”陆臻扳过屏幕指着某处刚想问,夏明朗忽然像个兔那样一蹦三跳地扑了过来,站到陆臻身后。

    呃陆臻不解“你过来干嘛”又不是看不清。

    哦夏明朗点头,再度一蹦三跳地像只大号的兔那样跳回去。

    “你搞什么呢”陆臻一头雾水。

    “您招呼,我就过去,您嫌弃了,我立马就走,您看,这就是正宗的招之即来挥之即去”夏明朗一本正经地答疑。

    哦,哦陆小臻严肃点头灿然一笑,干脆利落地挥拳,正对着夏明朗那一白牙砸过去,夏明朗仰头只来得及避过拳风,连人带椅摔到地上。

    然后再然后呢

    当然是打

    陆臻少校最近很有打架的欲望,无他,手痒而已,他现在的心态就像玩游戏的练到二十级出头,正是半上不下的时候,狂鸡血,特想练。夏明朗如今也不是很能抓得稳他,像现在这种失了先机的就更麻烦。唉,你说这老胳膊老腿了,还养一小老虎仔,他容易么

    办公室里到底施展不开,毕竟东西砸了还得赔,夏明朗终于逮到空托住陆臻一条腿,陆臻重心受制整个人往桌上倒,千钧一发而已,夏明朗脑海里闪过一句话

    “你t让我赢一次你会死啊”

    呃高手过招,胜负也就是那么一瞬两瞬的刹那,夏明朗手上略缓,陆臻已经翻了过去,随手抓起桌上的钢笔,单手弹开笔帽,器变凶器。夏明朗急退,一下被陆臻压到墙上,笔尖就离开右眼一个毫米,他不自觉眨眼,睫毛从笔尖上拂过,微微弯曲。

    有一个成语叫迫在眉睫,即使理智分毫不乱,夏明朗后背上还是腾起了一层冷汗,迫在眉睫的那个东西,看上去模糊不清,背后是陆臻得意的笑容“我赢了”

    他收手,笑得像一只骄傲的大白狗。

    夏明朗呼出一口气,用力揉眼睛。

    “没碰到吧”陆臻慌了。

    “没有没有”夏明朗睁眼给他看,只是眼眶上有点红,自己揉得,没有真碰上。

    “没碰到就好”陆臻继续得意,清亮亮的大眼睛写满了期待。

    “你刚才要问什么来着”夏明朗指指屏幕。

    哦,陆臻把笔帽从桌底下找出来,有些失落地坐回椅里。

    刚才那一瞬间,夏明朗承认自己是不太舒服,可具体是为什么,他觉得需要想一想,像他这样的人直觉比什么都快,而思维却不一定能跟得上。陆臻讨教完了,工作继续,夏明朗偷偷看着他,很年轻的皮肤,搁了一整天了,额头和鼻梁上泛着油光,看起来就不是那么精明漂亮的模样,大眼睛里一行行地跑着数据与地图,嘴巴微张,有点傻乎乎的气质。

    刚刚那一瞬间,有很怪异的气息扑面而来,夏明朗揉一揉眼睛,还是觉得有点酸。

    古人说杀气,现在说士气,其实都一个东西,气场这玩意儿谁都说不好,一瞬间能让人汗毛倒竖,那就是气势,杀气腾腾,气吞万里如虎。之前陆臻说他为人阴狠,像刺客,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当时的夏明朗笑着说那是你没见过更狠的,更狠的,连杀气都没有,就像最初的陈默。

    陈默这人平时看起来偏冷,到了战场居然一分不变,结果就更成了异类,潜伏就像发呆,开枪有如打靶,你问他干掉了多少个,他一五一十地说,连眼睛都不多眨一下。如果是老兵,夏明朗还会感慨一句心理素质过硬,可那是彻底底的新人,夏明朗就只觉得后背发凉,心理工作倒着做你其实可以慌,你应该有不忍。陈默很认真地懵懂啊为什么

    夏明朗心想,这几年他算是花了点心思去引导,总算是没把陈默往冷血无情上推得更远,可是陈默那样算是他天生的,拉着拽着还能拉回来,那陆臻呢夏明朗深刻分析,这些变化要搁别人身上正不正常,为什么换了陆臻,他就这么心慌有些心路其实是有共性的,人人都是那样过来,从害怕到不怕,从不怕到漠然。无畏与冷血之间有一个微妙的平衡,如何把握,是他最大的难题。

    可是陆臻可是陆臻

    关心则乱,世事就是如此,离得太近就看不清,就像刚刚迫在眉睫的笔尖。陆臻这小学得太快,心思太活,出手够狠,这让他没有底,他这辈没怎么接触过像陆臻这样的知识分,他对这些人有戒心。

    “队长回去吗”陆臻绷直了身体伸懒腰,声音有些疲惫,软软的。

    “好啊”夏明朗收东西关机。

    陆臻走到楼下一摸口袋“哎呀,我又忘记带钥匙了。”

    夏明朗失笑“走吧,我有。”

    陆臻嘿嘿一笑,看着四下无人,凑近了压低声音说“真贤惠。”

    “小兔崽。”夏明朗飞起一脚直接踹过去,“你说,你那钥匙配着还有什么用找坑埋了吧”

    “那不一样,好歹我也在那屋住着,这是彰显主权与领土完整的原则性问题。”陆臻闪得极熟练,闪过后手臂一勾,又挂到夏明朗的脖上。

    三更半夜了还闹这么欢,的确军容风姿不整,只是稽查组转头张望了一眼,从前一个路口走过,心里有点羡慕瞧他们行动队的人到底就是不一样啊,同生共死过的,感情就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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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89章2

    2

    与普通乙类部队相比,麒麟的住宿条件要好得多,一水儿的双人间,坐北朝阳,贴墙放着两张单人床,对面墙放两张书桌连到顶的书架,门后藏着衣柜与储物格,独立卫浴,每间房都有一个大阳台,十成十部队造房的通用风格,方方正正,宽敞明亮。这硬件、这水平着实羡煞旁人。整个队只有正副队长住的是套间,在走廊的尽头打通了两个宿舍联起来,外间是一个小活动室,有电视,还有打牌的桌椅,群众工作,寓教娱乐。

    不过,因为一些特别的历史原因,夏明朗一直一个人住。刚出事那阵他有祁队罩着严头疼着,麒麟的住房从来就不紧张,再说出了那种事,老队员不想触他心伤,新队员不敢碰他旧恨,就算是祁队一声号令想找个人跟他住一块,只怕也没人乐意。再往后祁队调任,夏明朗顶上,郑楷是那种做事一板一眼的实在人,只觉得无论如何怎么样也没有副队长住套间,正队长住普通宿舍的道理,索性挑了个夏明朗出去学习的机会把宿舍调换,他自个跟队员们凑一间,他生性好热闹,并不喜欢一个人呆着。

    夏明朗回来后见木已成舟,也就没再多说什么,请郑楷吃了顿好饭开了瓶好酒说了一句谢谢,类似这怎么行呢,你再搬回来之类的客气话一句没有,郑楷不介意,他们已经是可以包容彼此怪癖的那种兄弟。

    于是,夏明朗屋里还有一张空床,这个事实陆臻在入队时就已经发现,然后慢慢化为一桩心病,说实在话,他觊觎这张床实在不是一天两天。陆臻计划订了不少,方案一套一套,行动基本没有,总觉得目的太过明显,指向太过鲜明,简直欲盖弥彰,唯恐天下不知,就差在大门口挂上一联此地无银三百两,门内夏陆无奸情

    陆臻很头疼,很哀怨。

    某日云歇雨止,陆臻趴在床上支着下巴,睁着红果果的渴望的小眼神往旁边看,叹气我要是能睡在那儿就好了

    唔夏明朗撑起头,看了一眼,低头吻上陆臻汗湿的脊背。

    又过了几天,夏明朗下了训练没换装,一身戎装的去找陆臻,徐小花多么知情识趣,马上找了个借口遁去,夏明朗看着陆臻笑得纯良,说你也出去一下。陆臻心怀警惕地出去溜了一圈,回来后夏明朗已经不在了,他上穷碧落下黄泉地把屋整个翻了个遍也没找出什么可疑物品,于是疑疑惑惑嘀嘀咕咕地睡了。

    当天晚上,陆臻从床上跌了下来,床散了。

    半夜三更的一声巨响连一声惨叫,整层楼醒了一半,陆臻狼狈兮兮地挣扎在被里,睡眼朦胧地思考,我最近也没变重啊闻风过来参观的兄弟们笑得放肆,陆臻心不爽,夏明朗慢腾腾踱过来,说明天的训练可不轻啊

    众人一听,顿时作鸟兽散。

    陆臻从地上把自己收拾起来正打算和徐知着挤一张床先凑和着,夏明朗摆摆手说算了,还是卷被去我那屋睡吧,陆臻糊里糊涂地就跟了他回去。

    第二天,训练紧,忘记报修,自然又睡了一晚上。

    第三天,直接卡到演习,风餐露宿去了自然更没人管这琐事,等回来看到一张破床,陆臻愤愤然卷了几件衣服走人,徐知着独自坐在自个床上若有所思。

    再过几天,夏明朗说,不如陆臻就睡我这屋吧反正他职位也到了,级别也够。陆臻这才蓦然醒悟,他们这就,这就算是同居了

    夏队长看着他笑,乌溜溜的黑眼睛,狐狸似的光芒,他用鞋跟在桌腿上轻轻一磕。陆臻一愣,转瞬间大悟,狂汗不止。

    什么叫牛掰,这才是真牛掰

    陆臻自叹不如

    夏明朗最近养成了冲冷水澡的好习惯,皮肤冰凉内心火热,这是很爽的刺激。且不论这习惯的起因有多么的阴差阳错,习惯就是习惯,冬夏不改。其实我们常常会因为一些莫名其妙的事养成一生的好习惯。

    浴室里有水声在响,陆臻正捧着电脑靠在床头盘腿看献,他有一个thkad的旋转屏,看件的时候可以把屏幕180度旋转放平,捧在手里像看书那样。夏明朗冲完澡出来,拥了一身寒气坐在床沿擦头发,陆臻抱着本本像个小圆球佛那样慢慢慢慢地重心偏移,离开床头往旁边倒,偏过轴线之后速度变快,夏明朗伸手接住他,陆臻把脑袋蹭了蹭在夏明朗肩上找到好位置。

    一切的动作都极自然,陆臻连眼神都没飘开过,手里握着笔圈点勾画不停。夏明朗靠到床头,右手从陆臻的腋下穿过去扶在他腰际。床头的抽屉里放着烟,夏明朗衔了一支,单手划燃火柴,烟雾被缓慢地吸进去,在肺泡慢慢地转动,他半合着眼靠在墙上,思维停止,岁月静好,窗外传来远处山谷的林涛声。

    陆臻看献的速度很快,十秒钟扫描一个标题,一分钟确定是否看全,五分钟提练章的要点和新意,英对他来说都像母语,于是他唯一的难题也只剩下不够看

    一般纯技术的东西会多一点、新一点,略略涉密的那些就只有黄花菜,偏偏陆臻是那种把看献当晚安kiss的人,吃不饱就放大网,与无线电相关的最前沿都搜回来瞄几眼,df一开十几页,黑杆笔拿在手上圈圈点点,分门别类地保存。夏明朗偶尔遇上有兴趣的会陪着看两眼,大部分时间都在休息,不是睡觉也没有思考,却是最放松的感觉,很奇怪。

    夏明朗记得最初时他们都很焦虑,压抑不下的欲望,只要一有机会就想,可是现在不这样了,长久的拥抱,皮肤相贴,颈项交缠,却没有欲望的冲动。夏明朗抽完一根烟,低下头埋到陆臻的颈窝里,洗面乳清爽的气息混着些微汗味,陆臻的味道,很好闻。陆臻把本本丢开伸一个懒腰,愤愤然嘀咕了一声垃圾

    这代表他今天没看到有用的东西。

    夏明朗失笑,眼角生起一些笑纹,陆臻摸摸他的脸颊,忽然问“眼睛没事吧”

    “没有”夏明朗故意把眼睛瞪大一些。

    “我就说嘛,我现在手多稳”陆臻笑得很得意,大眼睛忽闪忽闪的来夸我吧,快点来夸我

    据说高手,拈飞花都可伤人,那当然是夸张,但是钢笔绝对是日常兵器谱上排得上号的一种,最常规的杀伤方式为颈动脉穿刺与心脏部位穿刺,如果角度恰当利用耳部等头骨脆弱的地方穿刺也可以致死,说真的直接穿刺眼球倒不见得是个好办法,那么一下扎下去,当场死不了,垂死反击挣扎剧烈,有得你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