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4
另一个义工还没有到,目前一周内的计划是多多和梅超两个人轮班。
多多要睡懒觉,商量着就把这一周的早班都拍给了梅超。
梅超倒是无所谓,就算不用六点半起床,她也顶多睡到七点,再睡下去的话心中的罪恶感就开始冒出来了。
更何况,值早班的话,就不用见到秦遥了。
托他那丰富的夜生活的福,他一般下午快五点才会醒。
梅超觉得自己暂时没办法面对既是小老板、又是小流氓的秦遥。
干脆老办法,冷处理。
何必为难自己。
下午多多值班,她没什么事,就打算去周边看看。
粤东的老城区,因为经济的快速发展,周边的旅游景点也跟着蓬□□来。
在这里,可以看到很奇异的景象,传统的粤东老建筑中间夹杂着各大商场,像是家里的长辈领着儿孙。
梅超拿出导航查了查,发现这附近有个很有名的书店,她想了会儿,边拿着书包出了门。
“回来的时候帮我带个老酸奶,就以前买的那种超大盒的~”
多多冲着她的背影喊。
她比了个okay的手势。
一出门,老巷子里的热气扑面而来。
这个地方,离了空调真的没法儿过。
这座城市的植被很是茂盛,映得人满眼满眼的绿。
梅超是北方人,她头一次见到这么灿烂的盎然绿意。
她想,这里的人肯定不会轻易绝望,因为一抬眼就是接受雨露风霜的生命。
这次来粤东的决定本身就很仓促,她并没有事先了解过这里。
去一个地方旅行,如果不了解它本身的气质与底蕴,那么无论带走多少张照片,都只是换了个背景而已。
她在书店待了一下午,拿了本粤东的地方史书籍来看,看完最后一页的时候,天已经麻麻黑。
黑咖啡还剩下半杯。
喝不下去了。
梅超嗜甜,小时候不这样,是从母亲捅破她的早恋的时候开始的。
那天的记忆实在是太苦,导致她后来连想都不愿意去想。
她甚至没有跑到母亲面前,替那个男孩子说哪怕一句话。
画面里只剩下母亲,长明灯里她的面容雾蒙蒙的,她一边点香,一边说,“梅超,我是这么教你的么?真是不知廉耻,你给我好好反省。”
十四岁的她在神龛下跪了一整晚,也不知道,不知廉耻,究竟是怎样一个涵义。
走出书店时,她觉得浑身的冷意在一瞬间被消解掉。
夏天的夜晚最有烟火气息,也最让人留恋。
书店位于一条繁华的步行街,这会儿傍晚六点多,正是人多的时候。
梅超穿梭在人海当中,听到了来自天南海北的口音。
当地人白天一般很少出来,白天的时候这里的人流量过于巨大,要么是来这边旅游的,要么是做一些服装或者小商品生意的。
晚上的时候,游客散去,开店的也累了。
这里的居民便出来遛弯了,牵着自家的狗,抱着自己的猫,或者是赶一场夜场电影。
白天是滚滚而来的异乡客,晚上是悠闲自在的本地佬。
以昼夜为切点,这座城市的二十四小时被割裂成了两种完全不同的生活。
他呢?他属于哪一种?
又或者,哪一种都不属于,一直在流浪。
梅超排在长长一条炒酸奶的队列里,刚刚听见两个女孩子说来这里一定要吃一次这家的炒酸奶。
她笑了,哪里来那么多一定要做的事情?
然后,自己也跟着一堆人混进了队伍。
她想,得在这样的气氛和场合下,浪费一下时间。
在父母面前活得太认真,在自己面前,她想要吊儿郎当一点。
端着炒酸奶从人群中挤出来的时候,树上的装饰灯刚好亮起,是水滴状的灯形,
她的心情一下子好起来。
手机振动了两下,她将塑料勺插回盒子里。
是小院儿的群消息。
秦遥在喊人吃晚饭,“吃饭了。”
下面刘燕紧跟着回了条,“哟,小老板醒了。”
隔了两分钟,秦遥发了条语音消息,“希望大家要有集体意识。”
很明显,他并没有理刘燕的消息。
钱多多回了个竖中/指的表情包。
这丫头,还真是跟谁都能很快地熟起来。
手上的炒酸奶已经开始化了,梅超隔着手机都能想到,秦遥大概是刚起床就抽了支烟,声音总这么嘶哑,像是掺了沙子,颗粒感很强。
想了会儿,她回了个省略号过去。
另一边,小院里灯火通明,秦遥单手捏手机,吸了口烟,很是冷漠地盯着那个省略号。
他不觉得自己看错了。
梅超比她穿的白t恤和牛仔裤,不老实多了。
“超超,你啥时候回来?”
多多在群里艾特她。
她将大半盒炒酸奶扔进垃圾桶,用实际行动证明那两个女孩子说的“一定要吃”,只是用来宰游客的。
“晚饭过后,你们吃吧,不用等我。”她的手指在手机触摸屏上快速翻飞。
刘燕的动作很快,“要有集体意识~”
梅超盯着这句话看了好半天,心里冒出个问题,刘燕和秦遥,是怎么个关系?
然后她用手机订了张电影票,默默地将回去的时间推后了一个小时。
最好她回去的时候,秦遥已经去酒吧过夜生活了。
小院儿里,客厅里为了一大桌人,除了他们几个店里的,剩下的都是旅客,有长住的,也有今天刚来的。
桌子中央放个电磁炉,点个汤锅,周边放了些蔬菜、肉、丸子,还有些豆腐皮。
钱多多和刘燕负责张罗,秦遥则一直盯着手机,偶尔有女性旅客往他身边靠,他不排斥也不理。
“我说都要吃饭了,能不能把你们的烟掐了啊。”刘燕将一盘洗好的娃娃菜放在桌上,皱着眉大声说。
有长住客打圆场,将手中的烟掐灭,“吃饭吃饭。”
钱多多则将手中的西红柿几刀切了,“不等超超了,她今儿晚上回来得晚,开吃开吃。”
秦遥看了她一眼,没说话。
桌子有些小,有人坐不下,挤挤挨挨的。
刘燕和钱多多端个一次性的透明塑料碗,在桌子周边转来转去的,偶尔夹一筷子,吃几口,又放下。“小老板,快来一起吃啊。”有年轻女旅客给他准备碗筷。
坐在沙发上的秦遥就站起身,将打火机和烟揣进兜里,“我就不吃了,朋友找我有点事,先出去了。”
然后又转头对正在给客人开啤酒盖儿的刘燕说,“照看一下,十一点前搞完,别影响休息。”
“知道啦,我在这儿做多久了,这些事情还用你说啊。”
语气里满是不易察觉地撒娇意味,传达出来的语义远比表面丰富。
情意全部在语言之下流动。
秦遥有些烦躁地抽出根烟,夹在指尖,并不点燃,“你之前说你什么时候离开?”
满屋子的人声喧哗,只他们两个站在门边,这份特别让刘燕很受用。
女人在自己喜欢的人面前,总是乐意寻找能够证明自己与众不同的证据,哪怕那不同是多么细微。
“一周后。”
“嗯。”
钱多多端个碗很没有眼色地挤进了两个人之间,“谁要走谁要走?”
“你看你吃得满嘴油,我给你找纸巾去。”刘燕岔开了话题。
秦遥转身入了黑夜。
酒吧里灯红酒绿,入了这欢场,有人清醒地买醉。
秦遥坐在角落里的一个卡座,点了瓶酒,就一个人隐没在灯光很难扫到的地方,冷眼旁观这纵情声色的“天堂”。
明轩右手拎着一瓶酒,左手抱一桶冰,“我说,你每次来都坐这儿,要不要这么高冷啊?”
场子里的音乐声很大,他是扯着嗓子说的。
秦遥伸手拿过烟灰缸,将烟摁灭,他指指冰桶,“注意口水,你这样老子还怎么喝。”
“得,我错了还不行么?”
身边有穿着紧身包臀裙的女人端着杯酒走过,那裙子,顾上不顾下的。
明轩眼睛跟着女人走,冰块都洒了些在桌子上。
“怎么样?公司最近顺了么?”明轩将掺了冰块的酒推到他面前。
秦遥有些渴,端起酒喝了一大口,“就那样。”
酒掺着冰,双重刺激,五脏六腑都跟着醒过来。
他想,这玩意儿,是比巧克力牛奶来得爽。
明轩沉默了会儿,脸上没了嬉皮笑脸的样子,“遥遥,你爸,前几天给你打电话了。”
酒杯重重落在碳化钢的桌面上,发出很清脆的声响。
正值换曲间隔,隔壁桌有人往这个方向看。
“他给你打电话干什么?”
没有正面回答秦遥的问题,明轩走到他旁边,一只胳膊搭他肩上,“ 好歹那是你爹么,我又不能不接。”
秦遥冷笑一声,“他养你了么?他电话你还不能不接?”
“算了算了,喝酒喝酒。”明轩适时地不再提起这个话题。
怪自己这张破嘴,也不是不知道,秦遥有多恨他爹。
野草一样长大的小子,没理由再回头看那个淤泥一样的原生家庭。
一口气把酒喝干,剩了半杯子的冰块,秦遥掏出钱包,在桌子上拍了几张钞票,“走了。”
“不是,哥,你这才坐了多久。”
“有事。”
明轩,“啥事儿?”
不断变换的灯光流泻在他清冷的面庞上,秦遥单手插兜儿里,另一只手拿着长方形的皮质钱包冲明轩点点,痞笑着说,“去逮一只装成兔子的狐狸。”
“什么玩意儿?”
“走了。”秦遥冲脑后的人挥挥手。
“哎———”
明轩叹了口气,把剩下的大半瓶酒收起来。
他烦躁得挠了两把头发,这可怎么给秦遥他爸回话啊?
“这秦遥,真他妈太绝了。”
人最忌讳把自己看成个错误。
而秦遥他爸的每一次出现,都让秦遥觉得自己就是个错误。
乌漆麻黑的电影院里,梅超一个人坐在最后一排。
不是什么热门电影,演员也不出名,一场电影也没坐几个人。
是一部爱情片,毫无新意,从开始到最后,一场恋爱像是走了一整套流程。
大荧幕上,女主角不惜妆花掉的代价,涕泗横流的抱着男主角不让他走。
梅超打了个哈欠,饶是同是女孩,也并无半分同情。
既然有勇气喜欢坏男人,那么也就别怕承担喜欢坏男人的糟糕后果。
梅超以自己上了一年的逻辑学课程分析,既喜欢他的坏,又在最后恨他的坏,这样的行为实在是不讲道理。
当然,这会儿她根本想不到,自己会在以后的某个时间节点变成这么个糟心的样子。
裹脚布似的剧情走向,让她连碍时间都挨不下去了。
影院的冷气也开得太大,胳膊上都有些起鸡皮疙瘩。
她拎着书包往外走。
手机跟着就响了。
拿起来一看,屏幕上跳动着一个很陌生的电话号码,地点显示是粤东。
这像极了刚刚那场糟糕的爱情的开头。
“喂?”
“是我,在哪?”
梅超,“。。。小老板有事么?”
“有。”
“电话里说吧。”
秦遥靠在酒吧外墙上,略带邪气地说,“在哪儿?见个面。”
见个面?
见呗。
梅超从地铁站出来的时候,一眼就看见了站在路边低头抽烟的秦遥。
她觉得,他应该是流氓里头长得最好的那一个,拖鞋大裤衩什么的,让他看起来颓废又风流。
坏男人。
躲了他好几天,这么乍一见面,前几天的不爽快竟然已经完全消散了。
想走过去,取下他嘴里的烟,尝尝什么味道。
她就这么隔着马路,看着秦遥。
车辆呼啸而过,高楼大厦林立,还有从附近商店里传出来的音乐。
今晚的月亮很是清白,千百年来,它就这么照着短暂的生命。
像是等得不耐烦了,他将烟头扔在地上,踩灭。
一抬头,就看见了梅超。
梅超不属于很惊艳的长相。
五官很淡很淡,如果没有良好的气质加持,就很容易让人觉得寡淡。
好在一身皮肤莹白。
人不高不矮,她瘦,但并不皮包骨头,肉都藏在骨头里。
是个健康新鲜的女孩。
她其实很会打扮。
今天穿着一件黑色的修身t恤,配上黑色的长裤,一身黑,但是腰间搭了一根深棕色的皮带,脚上穿了双高帮的蓝黑色匡威板鞋。
很有料的一副身材。
她真是像一颗奶糖,秦遥眯着眼看她。
半晌,他靠着树干,冲她勾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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