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催泪屁话

第15章 借解酒 其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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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还挺懂典故,我笑了,我看出来他这个人非常懂如何顺别人的心情,从昨天开始,一举一动都朝着让人开心的方向走,有的话其实说了你也知道是假的,但是这件事妙就妙在,你高心的原因就是知道“它是假的,它是故意说给你听的”,然后从这里面感觉到自己被尊重并且为认识到一个聪明的朋友而感觉愉快。

    我感觉到我脑子里什么弦终于开了窍,七情六欲的迟钝感觉都慢慢被磨得敏锐,从简单的情绪感知进化成了一种察言观色的嗅觉。

    我笑着说:“谢谢你的夸奖啦,我这就去端上来。”回想我在国内的时光,我几乎没有这样笑过,就像一个少女一样轻快地笑,于心总是说我长了一张要债脸,非常不讨人喜欢的要债脸,浑身上下都充满着生人勿进或者说棱角分明的意味,即便是笑也很少会令人觉得温顺。

    远走美国的这一刻,我终于学会如何讨好又不谄媚的地去笑,这种技能一旦突然明白,就能习得,这种笑容就叫做温顺,它的精妙就在于同时流露出臣服和乖巧,而美女的臣服是最好的谄媚。

    我的厨艺并不算很好,在家里的时候一般都是随便吃点什么,冷菜冷饭都无所谓,和于心他们认识以后当然不用做饭,因此只是到“凑合”的程度,不见得有多好吃。我不太确定他的口味挑到什么程度,但是自己做菜是我现在身上钱允许的最大范围且好歹也能表现出我的用心。

    他看起来并不介意。

    一边吃饭,我一边试探道:“蒙徳你是怎么认识于心的?”

    他笑了,说:“她来这边度假,嗨,朋友介绍的呗,我中文说得好。”

    我点头道,“噢,你这中文说得倒是确实很好,都快赶上本土人了,是花钱学的吗?”

    蒙徳打趣我,“就美国算好就比得上本土人了?田螺姑娘也会撒谎?”然后哈哈大笑起来,我也跟着笑了,他接着说“跟我以前的女友学的啦,不过她还是嫌我说的不好。”我当然知道是在扯淡,但是他开了这个口,说明就是差不多就可以开话匣子了。

    我切入正题道:“我呀,近想找个临时工什么的兼职,你是本地人,不知道有没有推荐?”

    蒙徳挑眉,沉吟了一两秒说:“哪方面的。”

    哪方面的。我没想到他会这么直接,还是美国人都习惯于不怎么兜圈子,要放得开些?

    好在我早已过了犹豫的年纪,也不是会再为自尊伤神的阶段了,我说:“任何。”

    他比了比大拇指,说:“爽快,晚上给你发邮件,但是不一定好做。”

    我点头,“给我介绍就很谢谢你了,来,喝汤。”

    我给他盛了一碗汤,他赶紧接过去。

    由此,我在后来得以结识了mea老师。

    大冬天的,我竟然一个炉子都没有。

    我一边伸手去煮开水,等一下好灌到我的玻璃杯中拿来捂手,一边用右手给于心画画,我不知道今天星期几了,我只知道如果不给她把画寄过去我这个月就没有生活费,她说到做到,所以我剩下的钱都要拿来付邮费。我的这个玻璃杯,我苦涩地想,大概没有哪个女的会像我这么脏,玻璃杯又用来喝水,又用来捂手,晚上将就着焐脚。

    即便在我穷的掉渣的小时候,都没有这么寒酸过。至少我们m市是有国家供暖的。

    我不由得笑了出来,这一笑就咳嗽了起来,洛杉矶的冬天真是不好呆,我捂住嘴,怕自己一个不小心痰飞出来脏了画,颜料也很贵,更何况家里的抽纸也差不多没了,我要留几张上厕所使用。

    我把我所有钱都押在一件事上了,冬天马上就要过去,这是我给于心画的最后一幅画,最后一幅。

    勾勒完最后一朵玫瑰,我不由得大笑起来,我笑我终于要摆脱黑暗了,我攒了好久的钱,然后付之于一件事上,这件事马上就要成功,只要我撑过这个月。我手上涂色的颜料都不禁有些颤抖,好在即便是颤抖我也能涂得出足够好,看起来只不过是在刻意“朦胧”。

    笑得太过于猛烈,导致我终于咳出一口痰,我赶紧用手捂住,免得弄脏了画,打开手掌,我才发现,我在吐血。

    我拿起已经很久没电的手机费力地准备开机,发现不能,我匆匆地打开门上楼,去敲蒙徳的门,我头重脚轻,我不知道到底过去几天了,熬了几天了,我的眼睛里全是蓝色的像素格,一帧一帧地跃动卡壳,然后卡死在黑暗中。

    我是猝死,还是晕眩后被救活。

    如果我活着,且在下个月底前醒来,那我的梦想将要实现。

    ...

    电话铃响个没完没了,我终于听不下去接了,我调整了一下我的语调,说“喂?”

    电话那头迟迟没有声音。

    我在外面写生,昨天这个时候我记得我就已经对工作室说过今天一整天都不接电话了,叫他们有电话转接或者直接拒绝,他们从来都很按我的话办事,当然这不是一开始就这么听话起来的,而是在见识到我这个人会让所有不听话的人滚蛋了之后,他们立刻就明白了知道听话的重要性。

    我现在有了自己的工作室,下周有一个个人展,邀请了v大的名流过来当嘉宾,其中不乏一些商人,而如今的我就是商机。

    比画展更重要的还是要给mea画生日礼物,她是一个真正的画家,但是她没有手,听说是由于她丧心病狂的丈夫。她今年正好四十岁,然而她看起来依旧像古典画中某个优雅的伯爵夫人一样,一样年轻和矜持。带着一点点的骄傲,合着手站在某个地方。

    我在去年把所有的钱都拿去买她的收官画展的一个展位,六十万,所有卖身卖画卖情卖义的六十万,一个子不差地交给了某个人,然后换到了一张烫着火漆的精致的门票,买到了那个展位。

    我知道,mea一定会看到我的作品,从一开始我就知道。

    买下它,我一分钱不剩,为了活下去我本该用这段时间我经营的资本和网赚点钱好过下去,再大的自信也比不过万全之策不是么,但是冬天过去了,春天没有雪被,我已经吃够了黑料的亏。剩下那个月我只完成于心最后一单,因为寄出去海外的东西很难有人查到,而这也是我最后金盆洗手了唯一可以谋生的工具。

    你看,我的简历该多么有趣,一个穷困潦倒的画手,积攒多年画画的积蓄孤注一掷,是所有傻逼最喜欢听的故事了。

    所以我成功了,mea下楼看到我的作品后先是端详了一会儿,然后立刻问:“她是谁?”

    arlan,她是来自中国的一个没有名气的小画家。

    她身边的人可能是这样介绍我的,我自己走到mea的面前,我说:“mea老师好,我是arlan。”

    从此我成了mea 唯一的徒弟。

    短短数月,声名大躁。

    你看,冬天过去了。

    mea对外她宣称自己出了车祸,失去了双手,但是什么车祸会这么巧,从上到下都完好无损却单单让一个画家失去双手?我第一次在新闻中读到这条消息的时候我就知道一定有什么发生了,但是猜到这件事的显然并不只有我一个,真正让我明白mea将会是我最大一棵树的是她的画,她也画俄狄浦斯王。

    我不知道mea是被谁捧红的,但是她并非浪得虚名,她是“流”本身,在洛杉矶几乎没有任何人对她的画作产生质疑,而她每年的最后一幅作品都会被bi时装周收录用以作为该年的主题,最重要的是在这个傻逼创造的世界里梵高必须亲自动身寻找达芬奇,而达芬奇也必须接纳梵高,而不是像驱逐俄狄浦斯王一样驱逐梵高。

    千载难逢的事,达芬奇的手被砍了。

    我不知道具体发生了什么,也不想知道她的家事,但是唯一可以肯定的就是,作为“流”本身,作为才华者,我清楚地知道mea不甘心退隐江湖,一个真正的画家是不肯做功成身退的。所以,她一定需要一个和她相似的人,来继承她的风格和话语。

    她的《俄狄浦斯》中描绘了这样一个场景,这是长长的一幅画。

    第一个画面是忒拜的女王难产而死,裙下污血沾满整个床,尚未被嫉妒冲昏头脑的国王流下深情的泪水。

    第二个画面是仆人和刚出生的俄狄浦斯被路过的野兽咬死,善良的仆人即便是毙命双手依旧死死环着小王子,可惜野兽觉的牙已经扎穿了王子的喉咙。

    第三个画面是科林斯的女王怀了孕,而饱受不孕之苦的国王欣喜若狂,正耐心地教孩子识字和抚摸皇冠。

    从画面中我就能敏锐地闻到,她不相信宿命,并且她不相信宿命的方法已经被长久的不被世人信任而折磨得孱弱和卑微。我几乎能感受到mea在画这几幅画也许正流着坚定的泪水。

    这种嗅觉无须锻炼,就好像哥斯拉一定会闻到穆托[1],梵高一定会看懂达芬奇一样。

    同类的召唤,只需要看一眼她的俄狄浦斯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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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 style=”font-size: 12px; color: #009900;”&&hr size=”1” /&作者有话要说:  稍稍压缩了一点点字数。

    可以猜猜电话是谁打过来的呢?

    a于心

    b骆聿

    c蒙徳

    dmea

    e:自由发挥

    另外我不太确定要不要写mea的外传,嘻嘻。

    [1]哥斯拉闻到穆托,指的是电影《哥斯拉》中,同样作为人类无法抗衡的超级远古巨兽,哥斯拉一定会感应到穆托的存在,并与之风雨无阻地进行决斗

    而在这里其实也用了一个隐喻,梵高是一个不为认可的画家,但是达芬奇在生前就拥有绝对的信众和地位,因此郑蓝其实对应着梵高,而达芬奇对应着m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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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知道这几张会比较晦涩,但是为了剧情的前后流畅我不得不这样写,来达成前后一致,我会在结束的时候在作话里梳理清楚的,看不懂的大段哲理可以飞速跳过!

    &/li&&/ul&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