醒来时,浑身痛的我都希望我根本就没活过。手被绳子系着,前后约有四五十人,男的、女的、老的、少的。我是最先一个,绳子的另一头被绑在前边男子骑的马上,此时前面的男子正高举鞭子往我的身上抽。
我瞪了他一眼,对上他那恶狠狠的眼神马上又低下了头,那鞭子打在身上不是开玩笑,是火燎燎的疼,看自己穿的衣服只勉强可以遮体而矣,浑身一股馊臭味,都不知道有几天没洗澡了。我用左手抹了抹额头的汗,挨着鞭子,钻心的疼,心想,我这是让人拐卖到哪里了,拿鞭子的人指了指我的旁边,我才发现旁边躺了两个人,正被猎狗狠狠的撕扯着,那血还未凝固,一个男子,一个女人,男人把女子抱到了怀里,压在身下,保护着她不被狗咬食,那可恶的狗已经把男人的胳膊和腿扯得四分五裂,血被甩得满地都是,我已经干呕起来,估计一定是好几天没吃东西了,所以才这个样子。
而那群人对面前的一切视若无睹,相互开着恶心的玩笑,仿佛人的生命此时连一个畜牲都不如,我不禁后怕,我是怎么到这里的,犯了什么错误要这样对我,难道那一群人是虐待狂吗,以虐待人为乐吗,看着脚下稀疏的草地,和炙热的太阳,皮肤还火辣辣的疼,心都抽到一起了,命运为什么要如此的安排我,我刚想坚强的活着,却又变成了这个样子,难道我今天就要葬身在此吗?
只是闪电般的转着心思,眼角的余光留意着那几个男人看我恐惧的样子大笑不止,此刻好几双眼睛都盯着我,好像我此刻就是他们耍戏的目标,那个打我的士兵收了鞭子,向我扔了几个干馒头,似乎是我挨打后应得的,生理反应,我的肚子立刻的咕咕叫,伸出去的手还没碰到馒头,绳子的另一端一下子扑过来有四五十人,由于绳子相连,多米诺效应,虽然都想拿到,但谁也不比谁快,都摔到了一起,我当然也被扯到了地上,屁股坐在了一个男子的脚上,硌得生疼,我看了一眼摔在我身旁的他,那人却没有应该有的萎顿表情,反而眼里竟带着笑意,在我愣神的时候,他递给了我一把小小的匕首,与我眨了一下眼睛,便转向别处,我迅速的砍断的胳膊上的绳子,然后顺着绳子找到了下一个,砍断绳子,直到约有二三十人在我俩的努力下都被砍断了绳子,当我在去砍下一个时,发现绳子那一端正是那个拿鞭子的男人,那人甩起鞭子用力的向我抽来,命已经不由自己了,拼了吧,我疯了一样抓住鞭梢向他疯狂的刺了过去,那匕首毕竟小,只刺破了他胳膊上的一层皮,他死命的踹开了我,又拿鞭子轮我,我已经没力气了,但也绝不能这样就死了啊,我死死的抱住他的腿,用匕首用力的刺,我只知道在大腿的里侧有大动脉,就用力的往一个地方刺,血测得我满脸满身都是,都不知道是我自己的血还是他的血,反正我死也要他陪葬。那男人终于坚持不住了,也许是失血过多吧,反正我一直重复着那一个动作。他倒下了,见后面有个穿着比较好的男人,向那群狗吹了个口哨,那黑色的大狗就像我扑了过来,我躺在地上微闭着双眼,喘了口气,手里握着那个短短的匕首,那狗呼出的腥热之气,扑得我满面都是,我知道是时候了,今天就把命葬到这里,也不能让他贪了便宜。我猛的把匕竖到了狗的嘴里,随后用力的一翻身,把狗按到了地上。张嘴就向狗的脖子咬去,那腥味呛的我几乎呕了出去,但还强迫自己咽下了一部分。
我在做着殊死博斗,递给我匕首的男子却一刀一个,除了那个指挥狗咬我的人跑得快,其余的全部都倒在了地上,包括狗,而与我搏斗的狗却是最后一个咽气的。当我终于战胜了那条狗,才发现那群被绑在我后而的人,此时却体现了人最丑露的一面,在我挣扎不动时,都哄抢着那群人的食物和马匹,转眼间消失在了茫茫草地之际,远望着一片宁静的草地,我呼出了最后一口气,挺尸。感觉到有目光在一直盯着我看,我眯着眼,看了看那个男人,约二十多岁的年纪,满面的灰尘,一双眼睛却是格外的有神,不同我血污满身,他身上一滴血也没沾到,双眼充满笑意的看着我。
我已经动不动了,牵了一下嘴角,想给他个感激的笑容,但自己感觉却比哭都难看。然后又闭上了眼睛。
我心想着,按这种情况,杀了那么多人,一定会判死刑的,救了那些可恶的人,却没一个作证的,跑得老远,我也杀了人,搞不好也会判刑的。也许弄好了,是防卫过当,我还是离他远点的好,省得跟他成亡命鸳鸯。
“要不要跟我走?”
“不要!”我几乎没考虑冲口就出来,又觉得有欠考虑,要不是他给我匕首,我现在说不上是什么样子呢,我又歉意的笑了笑:“谢谢你的好意,我刚才不是自己安然脱险了吗,再说……”我看了身边的这些死人,又看了看他:“终究是不好,若是我们分着走,也许会有一个可以逃脱的。”我自认为是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了。
看他半天没动静,我又加了一句:“再说孤男寡女的,以后也没法子嫁人啊。”此话说出自己都觉得脸上火辣辣的,还当自己是名门淑媛呢。
“没关系,我不在乎领着你。可是你不跟我走,说不定,真就没机会嫁人了。”那人稍带挑衅的说着,眼睛似笑非笑的看着我。
“关键是太知根知底了,想来和你出去,我的名声就变成泼妇了。”想想不禁笑了出来,心想,这凶悍劲传出去,还不避我十里远,谁还敢娶我啊。
他也笑了起来“我可以以考虑,收你做个偏房。”
“偏房!”我扑楞一下要坐起来,牵动着浑身的伤口,一下子又躺了下去,翻眼瞪了他一眼:“小三,我不做,打死也不做。”想起车佳期,恨得彻骨,七年的感情还不及他们半年来得快,情绪激动,声音也偏高。
“我捅了马蜂窝了吗,天地良心,我可是一片好心呢。”说着他做了个讨饶的姿势。
我也笑了,知道自己反应过份了,有些不好意思。
那人掸了掸身上的尘土,又向我抱了抱拳。
“既然小姐,不愿与在下同行,我这就先走了,不过这里还没到安全的地方,辽狗经常会打谷草的。所以小姐要多多注意。”
“什么辽狗,打谷草。”机械一般的转着,什么跟什么啊。
“不会吓傻了吧,这些人就是辽兵。我们就是他们打的谷草,还好你们碰上了我,不然都会……”他做了个抹脖子的姿势,又抹了抹脸上的灰。
“呃……你?”忽然间就噎住了。
怎么会有男人长得如此的俊秀,那弯弯的眉毛下,细长的丹凤眼,高挺的鼻梁,红红的唇映着白白的牙齿,瓜子脸如凝脂一般的皮肤。一头乌发,此时乱得正相宜,原来一张灰土土的脸不见了,敢情是掩饰得太好了。
“什么?”被我看得脸蛋红扑扑的。
“哈哈……”这辈子没看见过男人长得这么好看,也没看过刚才还是冷面杀手的男人,此时却被我看着脸上飞霞。
看我肆无忌惮的笑,他的脸却变得阴郁郁的,不在有笑容。
“哈哈……哎哟……哎哟”我越看越想笑,那板起的面容,此时显得更是面无表情,让我更想笑了扯动了身上的伤口,疼得我真哎哟。
……
“要走了,留个名字吧,他日有缘,定会相见?”大笑过后,一阵伤悲,像把心丢了一样。
“火月,宋人。你呢?”可能是我的样子触动了他的某根神经吧,蹲在我身边温柔的看着我。
我摇了摇头,硬是没让眼泪掉下来,冲他笑了笑,“叫我流浪吧,我是不知魏晋的人,跟我讲讲现在是什么朝代吧,省得死了都不知怎么死的。”
“现在吗,现是公元1029年,从这里往北走是辽的西京,往东南走是我们大宋朝,西南是夏。”说完用询问的眼光看我。
我轻轻的摇了摇头。示意不会跟他走的。
“后会有期,流浪。”他冲我抱了抱拳。扬长而去。
“1029,2012,是什么概念,将近一千年啊,我穿了吗,我真的穿了吗?啊……”我扯着脖子大喊,怎么会这样啊,我要怎么活啊,这破地方,据我所知除了妓女招工要女的,连洗盘子女的都不用,真是欲哭无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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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与简介有出入。本文是写兴平公主的一生,借助历史人物,虚构情节。
跟编辑说了几次改简介的事,都没说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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