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福尔摩斯夫人日常

第 5 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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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冷淡地说:“顺便问一句,今天晚上出现在现场的被害人家属有没有接触过尸体?”

    雷斯垂德:“……他妻子?没有”

    夏洛克朝房间走去:“维希,拿上手机。”

    路德维希又被夏洛克那声无比自然的“维希”雷到一次。

    很显然,雷斯垂德先生也被吓得不清,脸色苍白地站在一边。

    路德维希顿了一下:“手机?我没有手机。”

    “我的手机。”

    “你的手机我怎么知道放在哪里?”

    他的声音从房间里传来:“刚才和你搞的时候掉在沙发上了。”

    路德维希:“……”

    刚才、和你搞、的时候……

    卧槽,福尔摩斯先生,你遣词造句的能力非常的捉鸡啊,不知到“do”这种多功能动词很容易引起歧义吗?

    这世界上,除了简单粗暴的“do”,还有一个更加委婉的词,叫做“打斗”。

    你难道没看见,雷斯垂德探长,已经默默地把脸埋到手里去了么?!

    第14章 多灾多难的同居生活{伍}

    好像只是一晃眼,夏洛克已经穿上他那件黑色必胜大风衣,站在路德维希面前。

    路德维希带着敬仰的目光望着夏洛克……身上的衣服。

    这件衣服我已经肖想了二十年了!

    我能摸摸它莫?(☆_☆)

    但是表面上,路德维希小姐是不会把这么丢人的口水花痴样表现出来的,她只是淡定地一笑,礼貌地双手递过了手机。

    “你的手机。”

    “你拿着。”

    夏洛克看也没看路德维希一眼,直越过她,朝雷斯垂德走去。

    路德维希:“……”

    这是什么意思?福尔摩大人,你把手机放在我这里是几个意思?

    小生智商越发的捉急了,妥妥比不上你那智商200破表的大脑……

    夏洛克走到门口顿了一下,回头疑惑地对依然坐在沙发上的路德维希说:“你为什么还不换鞋?”

    路德维希:“……”┑( ̄Д  ̄)┍

    ……这节奏是……要把她拽去杀人现场?

    雅蠛蝶!!!

    剧情君你节操呢?

    敢不敢不要把无敌男配约翰-华生的剧情安在我身上!

    就让她在福尔摩斯先生人生的角落里做一个安静的女炮灰不好吗……

    可惜还没有等路德维希表达出她的心声,夏洛克已经大步走下了楼梯。

    路德维希拖着脚上的猫咪拖鞋就追了上去。

    心里万分不想去,但是却犹豫。

    ……万一,因为没有手机,福尔摩斯先生漏掉了什么重要的情报耽误案情怎么办?

    好歹要把手机还给他,然后严正拒绝他要求的陪同……英国也是有未成年人保护法的!╭(╯^╰)╮

    路德维希踢踢踏踏地跑到楼下,雷斯垂德和夏洛克已经走的不见人影了。

    车来车往,她站在贝克街的街头,无意识地握紧了拳头。

    手机冰凉地握在手里,金属的外壳就像它的主人一样冷漠不近人情。

    去不去?追不追?要不要打一部taxi?

    如果不去,会不会误事?如果误事,会不会多几个受害人?

    如果多了受害人,是不是她不送手机过去的责任?

    ……不对,不是这样的。

    这是夏洛克-福尔摩斯的世界。如果有人因为她而死了她就要负责任的话——那柯南道尔还要负责任呢!

    这个世界比真实的伦敦多了那么多的凶杀案,柯南-道尔要不要负责任?

    《名侦探柯南》里死了那么多人,青山刚昌要不要负责任?

    如果写书的人不用负责,那么看书的人需不需要负责?

    如果看书的人不需要为书里角色的死亡负责,那么今天多死了几个人,又关她什么事?

    对,是这样了。

    就是这样,这一切,都不干她的事。

    她站在伦敦的风里,在繁华的贝克街街头,行人和车从她面前流水一样经过。

    斜对面,街灯下,长长的红色公共椅上坐着没下雨却打着伞的老人,穿着呢子双排扣的外套,手里拿着一份《华尔街日报》。

    背着牛皮小书包的孩子带着一块写着“help!”的牌子,对往来的每一个路人述说苏丹南部的战乱和饥荒,请求他们一个英镑的爱心。

    而她等待郝德森太太时去的那家咖啡店里,年轻的老板不在吧台上,整个咖啡厅都铺满了玫瑰,年轻的男孩单膝跪地,手里举着璀璨戒指。

    他对面站着他不知所措脸色通红的女朋友,旁边的客人,微笑,鼓掌,气氛热烈。

    ……

    多么鲜活的世界。

    人来人往,每一个角落都有一个故事。

    ……

    就好像……是真的一样。

    ……

    她在冷风里呆呆地立了一会儿,拉紧了衣领,转过身,像个行动有些迟缓的老人,慢慢走回了贝克街221b。

    另一边,距离贝克街221b不远的一个街角。

    “夏洛克,看来你的小女友并不想要参加你毛茸茸的小冒险。”

    雷斯垂德和夏洛克躲在街角一个水果摊后面,身体半掩在阴影里。

    “这个雕塑雕的真不错,比我在罗马见过的仿制品精致多了。”

    雷斯垂德警官赞叹道:

    “更绝的是,这里真是一个绝妙的监视点,从阿格力巴手上的抛光盾牌上可以间接看到221b门口发生的一切。”

    “这个铜像是在我搬来贝克街之后才有的。”

    夏洛克眼睛牢牢地盯着十字路口中心威武挺立的阿格力巴铜像。

    铜人手里举着的盾牌,扭曲却清晰地反射着贝克街门口,路德维希单薄的身影。

    他对雷斯垂德的审美嗤之以鼻:“野蛮的象征,毫无美感的组合。”

    “你哥哥?”雷斯垂德询问地说。

    “显而易见,英国政府里除了他还有谁会闲得脑袋发疼?”

    鉴于夏洛克口中闲得脑袋发疼的对象是他的上司的上司的上司的上司,雷斯垂德明智地选择了无视这句话。

    “他在铜像上安了监控器?就为了监视你?”

    “别傻了。”

    夏洛克把视线从铜像上撤下来,路德维希已经走进了屋里,而且看上去没有再出来的打算。

    “监控器那种东西一秒钟就能破坏,我甚至只要手机就能干扰它……麦克罗夫特还没蠢成这样。”

    〒_〒“那他是怎么监视你的?别告诉我他在贝克街安插了眼线!”

    “整条贝克街都是麦克罗夫特的眼线……是不是,珍妮?”

    水果摊胖老板娘龇着带着烟渍的牙,有些尴尬地笑了一下。

    雷斯垂德的心情大概是这样的:

    我觉得我受到了惊吓……

    贝克街果然是我辖区里的特区!

    “顺便说一句,如果我是你就会向麦克罗夫特提出抗议。”

    夏洛克顺手拿了水果摊上的一颗免洗樱桃。

    “同为英国陆军情报六局的一线特工,好沃德超市的搬运工阿尔法罗斯工作量比你小的多,但他每天都有闲钱泡妞,而从你下巴上报废轮胎一般的赘肉看来,你已经很久没去塑脸了。”

    雷斯垂德淡定地安慰一脸血的老板娘兼眼线:“别介意,他就这样。”

    老板娘:我不介意,真的,跟雷斯垂德探长您每天都要经历比起来,这些都弱爆了——我们每天都看着呢。

    第15章 似是故人来{壹}

    ……

    “夏洛克,你去哪儿?”

    “回贝克街。”

    “捷克板材的老板还躺在地上!”

    “这种三级以下的案子不需要去现场。”

    “……既然你不去现场就已经知道谁是凶手了,为什么不直接告诉我,还要我和你傻兮兮地跑出来站在冷风里?”

    有那么一秒,夏洛克修长的背影僵硬了一下,随即他倒退了两步,在一个贩卖机里拿了一杯咖啡。

    “因为我渴了。”

    “别告诉我你家没有咖啡,到底谁是凶手?”

    “他的妻子。”

    夏洛克面无表情地把罐装咖啡打开,打断他喋喋不休地探究。

    “证据,夏洛克。”

    “香水。”

    “香水?”

    “你的脖子上,除了劣质的仿羊毛气味,还有女人的香水味,而你的手臂上,也有同一种味道。”

    “……我的衬衫是羊毛的。”

    “仿羊毛。”

    “羊毛。”

    夏洛克不再说话,一副“爱信不信不想再说”的表情,用对雷斯垂德的漠视体现他对雷斯垂德智商的鄙视。

    雷斯垂德决定再也不去那家店买衬衫:“可这不能说明什么,夏洛克。”

    夏洛克嘲讽地说:“它什么都说明了……在两个小时以前,有个女人把头埋在你脖子上哭泣。”

    “不要停下,继续,谢谢。”

    “鉴于你两个小时以前正在办案……当然不可能是多诺万,上次我见到她时她已经和艾伦搞到一块去了,那么只可能是受害人的妻子……”

    “什么!多诺万和艾伦什么时候在一起了……”

    夏洛克像没有听见一般继续说:

    “而你的手臂上有同一种香水味,受害人的妻子伏在你肩膀上痛哭过,从你衬衫的皱褶程度来说,哭的时间还不短,说不定看上你了。”

    “那么手臂上的气味……”雷斯垂德沉思:“是我搬动尸体时留下的?”

    “劣质香水里的乙醛太过刺鼻,非常明显,虽然你显而易见没有闻出。”

    夏洛克对每次都要做大量解释十分厌烦:“我不排除你把受害人的妻子打横抱起来的可能性。”

    雷斯垂德皱起眉头:“我怀疑过他的妻子,但是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她昨天深夜从东区来到了捷克公司。”

    “地铁。”

    雷斯垂德断然否定:“不可能,地铁出口处都有摄像头,我已经查过了。”

    “未必是从出口处出去的。”

    “你的意思是还有其他出口?”

    夏洛克大步走在前面,讽刺地说:“哈,苏格兰场的探长竟然连伦敦地铁有几个排水口都不清楚。”

    “……夏洛克,不要表现的像一只吃了枪药的刺猬,我明白路德维希小姐使你生气了——虽然我也不明白你为什么一定要她去现场。”

    夏洛克飞快地说:“只有没有案件这件事会使我烦躁,人类不能使我生气,我很好。”

    “夏洛克-福尔摩斯的倾慕对象可不能被称作是普通人类,是不是?”

    “雷斯垂德。”

    夏洛克冷笑一声:“不要把你的口味附加在我身上,然后作出毫无根据的判断。”

    “在你喊她维希之前,你还可以用这条反驳我。”

    雷斯垂德笑了:

    “承认吧夏洛克,你动心了,至少我没有听过你喊迈克罗夫特‘麦克‘。”

    “有时间在这里想你臆想中的情感问题,不如趁气味还明显的时候把检验报告做出来。”

    “那你呢?”

    “回贝克街。”

    “案子就这么破了?”

    “就这么破了

    路德维希不在房间。

    她回了新居所以后,怎么都看不进书,索性换了一身衣服,去了最近的酒吧。

    只是了以后,才很囧的意识到……没钱了。

    现在她身上剩下的现金,每一天都是计算好的,今天多用了,就意味着,在不远的未来里的某一天,路德维希吃货小姐要饿肚子。

    erich刚从一群缠着要他调花式酒的小姐们那里解脱出来,就看见昨天刚见的路德维希小姐一个人落寞地坐在吧台旁。

    她穿着一件极短的亮晶晶的小吊带,披着镂空刺绣长外套,十分养眼,却喝着……苏打水?

    “看来今夜无人请你喝酒,miss。”

    路德维希正郁闷地喝水,听见声音,一抬头,就看见一个漂亮的栗色头发帅哥斜斜地倚在吧台上,朝她微笑,眼波流转,却半点不使人感到轻佻。

    路德维希一笑:“这么直接,可不是一个绅士的品格,你是来打压我取乐的?”

    “不。”他压低了嗓音,故作神秘地微笑,却并不像大部分故作玄虚的男人那样使人厌恶:

    “我是来解救公主的。”

    “哦。”路德维希盯着眼前有些眼熟的男子,晃了晃手里的苏打水,像在摇晃红酒:“可惜这里没有公主,只有女巫。”

    “小姐,请容许我这么称赞您,您是女巫,也是公主。”

    他眸光深深,温柔地、一眨不眨地看着路德维希。

    绚丽的灯光下,他的眼睛落下浓墨一般的倒影。

    那一瞬间,如果不是的确素不相识,路德维希真的会相信,他爱了她很久,很久。

    会相信,他一直都把她放在心里。

    从过去,现在,到将来。

    这个笑容……

    这个笑容啊……

    有那么一刹那,酒吧的嘈杂,灯光和人语,通通都消失了。

    路德维希眼里,只剩下了那个温暖干净的笑容。

    ……

    漫惹炉烟双袖紫,空将酒晕一衫青。人间何处问多情。

    小时候蹲在家门口的小青石板上背的一句词,拉扯过十多年的时光,忽然就因这个似曾相识的笑容,从记忆深处翻滚了出来。

    已经不记得词从何来了,却记得,教她写词的那个人。

    那人持腕,毛笔点落在白色的熟宣上,墨色丝丝缕缕晕染,笔下生花。

    那个季节,窗外紫阳花还青小,门廊上挂的那只画眉也未老,啼声清清脆脆的,左右应和,仿佛要叫醒一个春天。

    ……

    不,这太荒谬了李维希……

    这不过是一个二十岁不到的高中毕业生罢了。

    路德维希用力握着水杯,痛感从指甲上传来,将脑海里纷乱的思绪剔除。

    ……

    因为路德维希盯着他的时间实在过于长了,就在男子以为这是她的回望,微笑着想要在她脸侧落下一个轻吻时,就听路德维希说:

    “你认识我?你是谁?”

    艾瑞西哭笑不得:“艾瑞西,我叫艾瑞西,你几天前在我的咖啡厅喝咖啡,我们互换了姓名,你不记得了?”

    路德维希这才想起,眼前的男人不正是三天前那个土豪变装服务生,跑来与她调情还装的无比纯情的咖啡厅老板erich么?

    艾瑞西叹气:“你真使我挫败。”

    路德维希奉承得毫无压力:“应该是我的记忆力感到挫败,它连和我高中同桌三年的同学都无法记住,何况是一个只见过一面的男人?无论这个男人多么优秀。”

    这倒是实话,她高中基本没有去上课,谁知道她的同桌是什么样的呢╮(╯▽╰)╭

    “都记不得了吗?”他笑着,却微微垂下了眼睛,睫毛在脸上留下一圈阴影:

    “你过去的朋友,听见你的话,大概要伤心了。”

    路德维希不以为意地说:“所以被我记着的朋友,才会更为幸福。”

    “说的没错……可有荣幸请你喝一杯酒?”

    “艾瑞西先生,在请我喝酒之前,你总该知道我的名字。”

    他怔了一下,随即低低地道:“也是,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

    他绅士地屈了屈身,抬起头,笑容像是清晨薄薄的雾。

    “小姐,请容许我有这个荣幸,知道你的芳名。”

    “路德维希。”她像举红酒一样举了举手中的苏打水。

    却扭过头。

    “路德维希……维希。”他低低地咀嚼着这两个字,笑容倏忽明亮起来:“维希。”

    “我想你明白,维希不是一个姓氏,路德维希才是我的名字。”

    “我不愿意那么生疏地称呼你。”

    他眼神柔软,看她时,就像是看爱了许久的爱人。

    为什么?

    路德维希压下因他的笑容而纷乱的思绪,低头喝水。

    刚才一定是饿出幻觉了……否则怎么会有这么奇怪的想法……

    第16章 似是故人来{贰}

    “加一份小玛德琳蛋糕……不,两份的话,我就允许你请我喝酒。”

    路德维希一手摇晃着苏打水,除了弱碱,不参杂任何杂质的清澈液体,灯光下竟也有几分潋滟的味道。

    路德维希饿得毫无形象地趴在吧台上。

    好吧,她已经破罐破摔了——

    在她把把顺杆就爬,不见好就收,葛朗台形象演绎到极致之后。

    艾瑞西轻轻一笑,走到吧台里,原先的调酒师打了一个响指就出去了,他熟练地拿出两瓶预调酒来。

    路德维希:“……你不要告诉我这个酒吧也是你的。”

    心里却更为确定,之前那一切不过都是饿过头的幻觉。

    她有喜欢酿酒的朋友,却绝对没有喜欢调酒的朋友。

    在他们那个小镇子上的人看来,酒应该被好好地收藏在梨花木的酒桶里,酒桶上刻着缠枝莲花,静静地等待来年一次不经意地开启。

    而这种花式调酒不够内敛安静,野蛮的摇晃酒会失去酒最原本的味道。

    安和那么喜静的人,连看见喧闹的街市都会避之不及,又怎么会在这样光怪陆离的酒吧里调酒呢?

    ……

    是她错了。

    她曾经和安和一样,对酒吧,夜场,以及花哨的生活嗤之以鼻。

    这里找不到她那个从小就认识的,亲密的小邻居。

    这里只能找到,太会调酒,也太会说情话的英国人。

    突然十分想要离开这里。

    “不,这是我朋友的,我只有一间咖啡厅,标准的中产阶级。”

    艾瑞西手指眼花缭乱地翻飞着,一边游刃有余地微笑,意有所指:

    “家族的财产不足以让我挥霍,但使我和我爱的人生活富足安稳,足够了。”

    他伸手把一杯调好的鸡尾酒放在路德维希面前。

    酒非常漂亮,各种各样的绿色,一层一层如水晶堆砌出的,泛着通透光泽的塔。

    “她真美。”路德维希赞叹道:“她叫什么名字?”

    艾瑞西深深地望着路德维希的眼睛:“维希。”

    “……”

    ……所以,这货怎么可能是严谨到不可思议的段安和,段安和怎么可能肉麻地用她的名字去命名一种酒。

    如果她问段安和,这种酒叫什么名字?

    他只会认真地说,既然是用梨花酿的,就叫梨花酒吧。

    ……

    “她叫维希……这是我为你调的酒,只为你而调。”

    他的语调带着英国绅士特有的真挚和深沉,他望着你的时候,全世界仿佛都只有你一个人。

    而他,要把全世界唯一的你刻入灵魂。

    他握住路德维希的手指放在唇边吻了一下。

    嗓音还带着年轻人特有的温柔。

    “以此纪念,我第一次看见你时,那瞬间的错觉。”

    他的声音轻轻柔柔:“就好像,我们不是初次见面,而是分离了许久的爱人……在日日夜夜的别离和思念之后,我终于找到了你。”

    “你坐在窗边,雨水划过玻璃,人来人往,你却仿佛与整个世界都不相干……你抓住了我的心,我的小姐。”

    即便是在坦诚爱意,述说肉麻的爱语,他的眼睛,也是不可思议的干净。

    “……世界那么大,而你偏偏来了英国,英国有那么多咖啡厅,你偏偏走进了我的……这不是偶遇,而是注定。”

    路德维希:……尼玛这年头的英国人都这么要命么,抒起情来比法国人更坑爹啊。

    还好,我们的路德维希小姐是属于夜场上,你狠她能比你更狠的典型。

    “很好,我抓住了你的心,你抓住了我的胃,一拍即合。”

    路德维希一口气喝了半杯,“你家还是宾馆?”

    艾瑞西愣了一下,随即有些不知所措地说:“我没有这个意思……维希。”

    路德维希又一口气灌下了剩下半杯,涂了一层唇彩的红色的嘴唇与绿色酒液碰撞,暗红色的灯光下,勾出无限暧昧。

    接着就听路德维希冷冰冰地说:

    “我也是真心的,但只限于这里。”

    她用脚尖点了点脚下的土地:

    “我不太懂英国人的规矩,但是,我曾和太多人虚与委蛇说着情话……不要露出这种不赞同的表情,艾瑞西,不要忘了,我也是法国人,你眼中,只会坐在男人大腿上的法国女人。”

    她放下酒杯,露出一个萧索的笑容:“可是就在刚才,我累了,所以你来迟了,我不再和人玩酒吧的游戏了。”

    “酒我喝完了,既然你不打算开房间,我就要回去了。”

    路德维希挥挥手,刚走了两步,忽然又回头。

    艾瑞西站在原地,怔怔地望着她的背影。

    人影摇晃,音乐喧闹。

    他遗世独立一般地站在那里,周围是嘈杂的,而他是寂静的。

    就像很久以前的安和。

    ……深秋,沾在哀蛾翅膀上的白霜,落满一地的金黄叶子,枯木桥,溪溅旁。

    石头的孔隙里流淌出泉水,沽沽地沾湿他的鞋子。

    他微微笑着站在那里,秋蝉哀哀地鸣叫,就要死去,他的笑容仍然如春风,青翠得仿佛要滴下来,渗进脚下的土地里。

    她闭上眼睛。

    再睁开时,又是一贯不冷漠,也绝不亲近的模样。

    艾瑞西仍是怔怔地看着她,他勉强地勾了勾嘴角,端起一旁他为她调的酒,喝了一口。

    “如果我的话冒犯了你,那么抱歉,希望下次去你那里喝咖啡时,你不会把我赶出去。”

    她朝艾瑞西一笑,转身离去。

    ——至于他的眼神里有些什么,抱歉,这不在她的深究范围之内。

    “啊,还有玛德琳蛋糕,两份,记得打包哦。”

    从来突然空降到法国开始,她从镜子里能看见的,就是一个空荡荡的大房间。

    一双拖鞋,一把椅子,一份餐具。

    没有火,没有食物,那么她不指望裹腹。

    连座机电话都没有,那么她也不指望问候。

    这具身体的父亲和母亲把一个十岁的小女孩独自放在家里,甚至没有请一个保姆来照料她的生活。

    每月只有一个叔叔往卡里打钱——而她直到来了一年以后才见到一直忙于考古,全世界范围东奔西走的米卡拉叔叔,一个荷西一样大胡子的的爽朗中年男人,脑子里就没有一个神经元是正常的。

    再长大一些后,在她偶然发现,她墙壁上那副画,和《卢浮魅影》里女主墙壁上那副挂画一模一样后,就是旅行。

    ——抱歉,《福尔摩斯》尚能接受,毕竟每一条推理,都有其逻辑在里面,而《卢浮魅影》的剧情,已经超出她的理解能力了,木乃伊法老王什么的,她表示hold不住,妥妥只能学米卡拉叔叔,全世界范围东奔西走。

    就像之前在罗马尼亚。

    而更久之前,她已经走遍了东欧大部分国家。

    妈妈,你说,这个世界是真是假,死去的人是否真的死去?

    走了世界上许多地方,却从来不敢去中国看一看。

    而比起希腊的房子和可能到来的金融危机,路德维希更想知道的是——

    不知苏州平江路桥底下的奶酪店有没有换了位置?

    不知狮子林附近那个常去卖桂花酿甜酒圆子的阿婆还在不在?

    而那时常拎一只鸡翅木鸟笼子,像闲着无事去逛琉璃厂的老少爷一样踱着方步遍地摆小古董摊子的大叔,也还在执着于卖画着春宫图的小杯子吗?

    上一辈子的2003年,她几岁?她在干什么?

    万一啊,那个世界里没有她,她该如何是好。

    可万一,那个世界里还有另一个她。

    她又该,如何是好。

    从酒吧出来后,路德维希抱着手臂走在伦敦的街头,显得冷漠且不好亲近——不是因为冷,而是因为习惯。

    习惯于不知道手放哪里,不知道那双生来就开始行走的腿该怎么行走。

    这是,异乡人的手足无措。

    幸好她初来时,没有人管她去不去上学的问题,她得以在她的房子里自学了一年的法文。

    否则面对着学校里一大群各色头发与血统的熊孩子,她简直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办。

    她能干什么?无论是语言交流,还是心理上的认同,她都完全做不到好吗?

    难道让她去拉一个法国姑娘的手lucy and lily are good friend吗?

    ……还是放过她吧orz。

    远处传广场上,远远地传来街头乐队表演的音乐声,是老鹰乐队被改编的《the girl from yesterday》——

    “她长久地在电话边等待,

    对着一份永远不会回家的记忆述说过去,

    她想着他会回来,想着他回来时会说的话,

    但是,她已永远是那个,来自昔日的女孩……”

    歌声消散在略微透着凉意的空气里,霓虹灯照亮乌云,远处的高楼,即便是晴朗的夜晚,也像是笼在雨雾里。

    一对两鬓斑白的夫妇,一个拿着伞,一个牵着狗,手牵手穿过马路。

    在伦敦,阳光永远穿不过雾气和云层,狗的毛永远带着湿气,月亮永远朦胧着一张脸。

    而一辆黑色的加长轿车,正缓缓停在她身边,横在她即将转弯的小巷子路口上。

    路德维希站在路口等了一会儿。

    但是车子好像没有离开的打算,只是沉默地停在那里,一副明目张胆违规的样子。

    她朝不远处看去,发现交通警察已经不知道什么时候离开了,岗位上空无一人。

    大概是去其他地方巡岗了吧。

    看那辆黑色轿车豪华且嚣张的样子,她撇了撇嘴,干脆转身,朝来时的道路走去。

    反正她不急着回去。

    她从来不急着回去。

    紧接着,变故陡生。

    一切仿佛只发生在她转身的那一瞬间——

    身后传来摇下车窗的声响。

    然后,她的后背,被一个冰冰凉凉的管状物抵住了。

    第17章 从天而降的英国政府{壹}

    她站的位置,是一个小巷子通往大马路的弯形道,旁边一丛用灌木的枝条修剪出的街头花艺盆栽,正巧从侧面挡住了车窗。

    虽然说是一个僻静的地方,但也不时有三三两两的行人来来往往。

    可是他们仿佛,对这个巷子口发生的一切都漠不关心,像是压根没看到,这里正发生着一场明目张胆,有恃无恐的劫持。

    她甚至看到,有一个穿粉红色半身裙的女郎,波澜不惊边打着电话边从她身边经过。

    而远处的老人也只是朝她淡淡地瞥了一眼,便转过头去继续和自己的老伴说说笑笑了。

    她半秒犹豫都没有,迅速作出了反应。

    ——果断扔下手里的小玛德琳蛋糕盒,很挫地,慢慢地,举起手。

    命和狂帅酷霸拽比,哪个重要?

    路德维希表示,救自己的命,让别人狂帅酷霸拽去吧。

    “聪明的姑娘,现在,不要转身,朝前走,你左边正开来一辆黑色的保时捷。”

    路德维希感到那柄枪依然抵在她背上。

    说话人声音十分轻柔悠扬,好像他不是在说话,而是在轻轻哼唱歌剧一般。

    路德维希乖乖地举着手,顺从地朝停在她左前方的黑色保时捷走去。

    但是走了两步,她像是想起了什么,轻轻地“啊”了一声。

    然后她仿佛是犹豫了一下,进行了激烈的思想斗争,最后终于有一方占了上风,于是她停下来,试探地,向后挪了半步。

    背后人并没有动作,也没有出声阻止,相反,来人饶有兴趣地看着她不合常理地动作,像一只逗弄着老鼠的猫。

    察觉到举动被默许,于是她又向后,慢慢地挪了一点点。

    但是,比前一次的步子大了一点点。

    就这样,她小步小步地,像试探猫的老鼠一样,往回走了大约三四步的样子。

    就在车上的人好奇她要做什么的时候。

    只见她慢慢,慢慢地蹲下身,一只手还举在头顶,以示顺从。

    而另外一只手,动如脱兔地伸出来,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拎起地上的小玛德琳蛋糕袋子,紧紧地用手臂圈住,笼进怀中。

    ——你知道,玛德琳蛋糕,有多么的高端大气上档次吗?

    她可是写出《追忆逝水年华》的普鲁斯特大人第一推荐的法国甜点!

    身为普鲁斯特的死忠粉,坚决不能同意把玛德琳蛋糕随便扔在地上!

    在从古到今都是黑暗料理的英国地界上,绝对不能容忍浪费美食。

    而最重要的是——亲,你知道现在的朗姆酒有多贵吗?

    那你知道,这种加了朗姆酒的蛋糕有多贵吗?

    …………………………我的女主不可能这么小气的分界线…………………………………………………………

    “……”这是车上黑色条纹西装皮鞋锃亮的来人。

    “……”这是车上黑色条纹西装皮鞋锃亮的来人的严肃威武的手下们。

    然后他们就看见,他们花了整整两个星期,增加了几乎一倍的工作量,还突破了许多足以致命的障碍才得以接近女人,像一只刚从洞岤里爬出来的兔子一样,小心翼翼地护着她的蛋糕,就像护着她的生命。

    她乖乖巧巧地,自觉地,毫无反抗地……坐进他们为她准备的车里了。

    ……

    “……”

    两车黑衣人此刻的心情大概是这样的——

    前两周那么紧张地筹备,战战兢兢如临大敌特么都是搞笑么……

    ——哥觉得自己特么完败给一个蛋糕了怎么破!

    再也不想和吃货打交道了!

    债见!

    而两边屋顶上全身肌肉紧绷架着高枪狙击手们则比较淡定,他们只是默默收起枪,然后为自己的头儿点个蜡……

    就在路德维希上车后,街头被关闭了十分钟的电子眼,重新亮了起来。

    一度不见踪影的交警不知从哪里冒出来,回到了岗位上,不经意地整理了一下袖口,遮住了藏在扣子上,隐蔽的麻醉枪。

    不远处,那对遛狗的老人相视一笑,像一对真正的金婚老人那样,亲密地挽着手,听从隐形接收器里传来的指令,拐进了了另外一条小巷子里。

    那是通过骨传声传递信息的声波翻译器,藏在他们花白的头发里,紧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