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学贯西洋

分卷阅读3

御宅书屋备用网站
    楼下的门铃声响了一阵,随后女佣便拿这只信封来敲冠君芳的房门,又一封从前线寄来的信,寄信人的后面草草用钢笔写着一个“许”。

    她忙动手撕开信封,激动得简直要展不平叠起的信纸。是他的笔迹,一勾一划之间皆有种利落而刚劲的感觉。不同于其他公子哥儿龙飞凤舞的张扬字体,很有些别致的味道。

    “致冠小姐:

    见信如晤。

    上次通信以来竟有一月之久,吾甚感心头空空,牵肠

    挂肚。对汝一思一念,终日反复,觉四季之年,除却冬夏,再无春秋。

    近日北平战事日紧,前线各连调动频频,军务甚繁。然吾心之所向,一往无前,愿尽一己之力,以成国事,穷己之所能以忠党国。其路虽坎坷,然我心匪石,不可转也。

    ……

    冠君芳读至此,便恍然间似看到爱人参军前最后一次同自己见面时脸上坚定的神色,心中忽地又涌起一阵绵长的思念。其后的内容大概说的便是些儿女相思之语,句句话直入心弦,让她想起几年前他们结伴出游时那些年少春衫薄的日子。

    信的最后,写着一句极深情的话:

    未遇先以笑,初会许平生。

    这是他们刚刚相识不久时冠君芳半开玩笑半说过的一句话,然而现在她再反反复复咀嚼最后这“许平生”三字,便觉心中不住震起波澜,似有颗平滑的石子忽地投入湖中,震起一圈圈细小的波纹。

    她欲小心把信收好的时候,忽然有什么小小的东西从信封最底部滚出来。是一颗军装上的扣子,扣眼里连着一截扯开的线,带着种弹火和尘土的气息。

    那是他军服上的第二颗扣子,她知道。

    冠君芳紧紧攥住纽扣,似乎感受到了不久之前爱人留在上面的心跳。她心中忽然升起极大的勇气来:她要到市医院去报名,到前线做战地护士。她可以不畏战地的硝烟与弹火,血污与尘土,只要能够陪在许桐身边!诚然,战地没有华服美筵,舒适安宁,摆在人眼前的只有最真实的废墟沙石,瓦砾泥土。但至少,那里会有最真实热烈的情感,她可以抛开金钱和父母规矩的阻隔,去追求自己真正想要的东西。

    她决心立刻将这一想法付诸行动:她忽地站起来,从床底下拖出自己当年赴美留学时用的大皮箱,又拉开大立柜,一件一件地取出自己的大衣、毛衫、绸缎旗袍……这一去,谁知道要多久才能够再次回到冠宅呢?

    冠君芳拉开首饰盒,小心地用手帕包好金银细软,塞在箱中所有的衣服下面。想了想,又觉得不妥当,把手绢包重新拽出来藏在了呢子大衣的内衬里。再接下来是香粉、发梳、头油…这些所有闺阁小姐无法舍弃的精巧的累赘。冠君芳将这堆叮叮当当的瓶瓶罐罐一一收好,塞进衣服堆的空隙里。不知道在战地,有没有供人梳洗用的穿衣镜?她望着满当当的一箱东西犹豫了一下,还是在衣服堆的最顶上加了一面手持的小镜子。

    鞋子,冠大小姐在费力地把皮箱盖上之后,忽然想起来,她如今出门穿的皮鞋已有些旧了,不知道到了前线会不会很快磨损掉。至于其他的鞋子,不是极不耐磨耐脏的缎面鞋就是过于精巧的高跟鞋,再不就是当下显得过于笨重的冬鞋。可她横不能再塞双厚棉鞋到行李里呀!事到如今,特意叫佣人宋嫂出门再替自己买双鞋子似乎也不可行…冠君芳哭笑不得地立在行李箱前。她从前读外国小说的时候,没少读到千金小姐偷偷离开家,去远方寻找爱人的故事。可那些书里一点儿也没写姑娘们是如何整理行装,又是如何在艰辛的旅途中使自己保持衣着端庄,神采动人。那些只在脖子上戴一只小金盒,拎着装有面包、葡萄酒和一条换洗裙子就出门的姑娘,现在看来宛若天方夜谭。

    她又想起西洋故事中另一些虽不是出自名门,却同样从头到脚为爱情而生的女子:只身徒步走到十几英里外的火车站的农家女儿,在摘下兜帽的那一刻依旧妩媚动人,含情脉脉而不是灰尘满面;井边的牧鹅女天天纺纱的双手依旧细嫩白皙光洁如绸缎。至于卡门,为爱与激情而活的吉普赛女郎卡门,在与唐.何赛私奔到偏僻肮脏的走私犯巢穴时“起先还能满足于彼此爱情的欢娱,最终这对爱侣也不可避免地爆发出争吵来”。若是到时候她与许桐无法满足于彼此的爱情,或是由于队伍调动她和许桐不能经常见面…冠君芳不敢再往下想。

    梳妆台上的座钟响到了下午四点,冠大小姐仍旧茫然地立在凌乱的房间中心绪起伏不定。行李已经收拾好了,就放在脚边,她只要悄悄提起箱子,溜出家门就可以实现那伟大的计划,一经实施便无法回头的计划。只有到了此时,行李已全部打包完毕的时刻,冠君芳心中才生出些她妹妹那般常为父母所称道的“审时度势的理智来”。她狠狠地摇了摇头:难道自己是冠君妍那样整日只知吃喝闲逛耍机灵的千金小姐吗?不,当然不是。那么,现在要出门了吗?…冠君芳握紧皮箱的提手,又松开,如此反复几次,直至皮革的提手上都沾上了她手心渗出的汗。

    她松开皮箱宛若雕像般呆立了一会儿,终于一狠心作出了决定:她从针线盒里拽出一段红线,小心地把爱人的纽扣穿起来挂在脖子上,当作护身符。然后轻手轻脚地下楼,没有理会停在自家院里的汽车和车里打盹的司机。走到大街上,雇下一辆洋车,长舒口气靠在后座上。

    “走,上电影院。”

    今天她头脑里发生了太多事情,需要找个地方松宽一下,好好休息休息。

    ☆、名字的讲究

    冠太太平生作出过许多英明决策,这一点她向来引以为豪。无论是决定嫁给做拍卖生意的冠先生,就此过上最摩登的生活;还是送两个女儿出洋镀金;以及坚持源源不断地购入珠宝首饰,在手里的纸钞贬值之前将其安全地折成了真金白银(她绝口不提这其实是由于她看上了那些饰品的缘故)……所有这一切,全部都要归功于她的高瞻远瞩。

    当然,偶尔也免不了有不那么明智的时候,毕竟人有失算马有失蹄-----这其中最大的一回败笔便是她竟首肯了冠老爷迎姨太太进门。不过这件事也不能全怪她,其实都是那姨太太的名字给闹的(冠太太每暗自想起这件事就气不打一处来“叫什么不好,要叫烟画!”):那阵子冠老爷到杭州去谈生意,有天晚上忽然从旅馆打电话回来,吞吞吐吐说这边有个什么烟画,他看着很好,想带回家去。冠太太当时正约了堂姐堂妹姨表嫂几个女客在家打小牌,趁着占上风的当口抽空接了这通电话,口气也格外轻快且通情达理“既如此,就带回来又何妨?”

    冠太太没太细琢磨这名字的意味,只想着南方人杰地灵富饶地,有版画,有石画,有粉彩画……这烟画,大概也是那里的什么艺术。反正是幅画嘛,左不过也就是贵点,带回来搁家里存着倒也无妨。及至冠老爷到家,通情达理的冠太太发现所谓“烟画”竟是个大活人的时候,一切都为时已晚,绝无把人再退回堂子里去的可能了。

    新姨太太既已成了冠家的一员,再叫着这般风尘的名字便不得体了。冠老爷为人最洋气,给家人都起了英文名字,平常在人前就把自己的太太称作“玛丽”,如今有了姨太太也一视同仁,给她取了英文名字“露西”。

    这样一来,“烟画”这个花名便正式成了一段无人提及的陈年旧事,可以在冠家的家史里埋藏不谈了。而至于姨太太的本名是什么,这本身就无关紧要亦无需多问——因为那名字在她的日常交际中绝用不到,已经成了类似智齿和阑尾一类的进化残留下的附属物。那名字在冠家出现只有过一次:某日女佣从信箱中取出来只写着“唐来弟收”的棕色信封,愣了一愣,第一反应是“查无此人”。幸而姨太太与约来做客的女伴恰从外面谈笑着进来,看到这信,忙笑说“这是给我的,从老家寄来的。”那封信才得以免遭一番平白被退回邮局的颠沛之苦。

    她约来的女伴郦妃瞟见信上的名字,却不禁一笑“你怎么倒用回这个名儿了?不记得姨娘说的吗?取个好名字可是头等要紧呢。”  她俩原是同行交情,杭州堂子里的旧相识,一个屋檐下头同吃同住有过好些年。烟画比郦妃大个三四岁,名声更早响亮起来,也就更早离开那地方,随着冠老爷到北京来了。在异乡再度碰到郦妃是烟画所从未料到的,想不到郦妃后来到底也没能如愿嫁入在余杭数一数二的那户丝绸富商家,而是另寻他人,最后跟着丈夫也搬来了北平。

    像她们这样南方堂子里出来的女子在北边熟人不多,可参加的交往自然也有限。于是互相之间往来交谈,竟比从前还要更亲厚些。这才真正应和了她俩人最先的名字:一个迎弟,一个来弟,听着活像是亲姐俩。

    “迎弟”这个名字是怎样起的露西不好多问,郦妃从来避讳这本名,说像乡下呆头呆脑的土丫头。反正她自己叫做“来弟”是因为家里人求子心切,不幸生了个女儿,便取个名字抛砖引玉,意思是赶紧把弟弟引来。最后家里到底有没有“弟”来露西还真不知道,实在是太久没有与家里联系过了。至少当初她给卖到堂子里去的时候是还没有。露西有的时候想,后来若是真的来了弟弟该给取名“去娣”才是。又对仗,又真实,且脱俗好记。

    “嫌弃归嫌弃,真要收信的时候,还是这个名字用着方便,可以对人说是从我老家寄来的信,省得他们老东问西问的。”露西这样对郦妃解释。郦妃用眼角余光溜见信封上署着一个小小的字母“M”。

    她多年在堂子里养成的敏锐的洞察力和闲不住的好奇心被完完全全激发起来,在跟着露西进房间喝茶的一路上,心下一直忍不住在琢磨这个“M”所代表的究竟是何许人也。为什么寄信的不肯好好署名,收信的又不愿被人多问呢?这里头一定有件不能被人知道的秘密。瞧她把信捏得那么紧,倒像是攥着什么宝贝怕被人抢去了似的。信封上“唐来弟”三个字的笔划给人一种硬朗的感觉,应当是男子写的,又不是她家里人,那难道……是有了秘密情人?郦妃往露西脸上看去,希望能从表情中揣测出什么事实。后者正毫不知情地微微抿着嘴角,看似平静的神情之下悄悄包含着一种愉悦与暗喜。似乎幸福正延着她拿信的指尖流向全身。另一个不太寻常的迹象也同样印证了郦妃的揣测:露西在走向房间之后并没有立即将信拆开,而是装若不经意地将其塞在书架上一大叠电影画报的后面,用那堆杂志完完全全信封掩饰起来,而后转身去拿点心和茶杯。

    若是平常朋友的信,她又何需这样避讳呢?上回她那个朋友谭小姐给她写信来的时候,她不就立即拆开读了吗?何况,眼下不正是她再展示一次那套上月生日时候冠老爷送她的银拆信刀和彩玻璃镇纸的绝好机会吗?她这时竟还能耐得住性子在泡茶!看来是绝不打算向任何人提起M先生了。不知那究竟是马先生呢?还是孟先生?或者该不会是个外文名吧,打头的字母是M?

    “前天才买的花生酥糖,正好配着茶吃点吧。”露西把一只八角盒子摆在小木几上,冲她的客人笑了笑“咱们一同说说话,我这心里才不那么憋闷了。天天在这屋子里,可真是无事可做,还总要看那几位太太小姐使性子摆脸色。”她冲着屋外努了努嘴,翻开桌子上的一本画报给郦妃看她此前随手用铅笔在上面的涂鸦:三张尖尖的脸,都长着两撇又细又尖的眉毛,眉梢简直淡成了一条线“瞧,成天做脸色,把眉毛都给累瘦了。”

    郦妃陪着她取笑了一阵,末了还是得开解她“在人屋檐下,难免有时候不顺心些。不过好在衣食不愁,活得富贵,也可以够本了。”“这话可别那么早说,还不知道往后愁不愁呢。”露西摆摆手放下茶杯“他们一家子要搬去美国,可我能不能跟着去就说不准,也许就一个人被留在国内。唉,也就好在我当年没傻到用自个攒下的钱把自个赎出去,不然啊,不光是把那些好年纪算白扔在堂子里了,到眼下也是非坐以待毙不可了。”“这就还不错,好歹手里有积蓄,遇事好有法子想。”“那自然,他们到时候要是真狠心全然不顾我死活,那么我也就只有自己另寻他路了。”郦妃觉得露西说这话的时候语调未免太重了点儿,显得满腹主意,全不似平时那随性温柔的“甜姐儿”的样子。

    她们没再继续这个话题,郦妃又扯了些闲话,见绝无聊出“M先生”的丝毫可能,很有些不甘心地走了。屋子里只剩下露西一个人,她飞快地从书架上取过信封,撕开,从里面倒出一小沓钞票。

    她将那钞票折在手里数了数,从床头柜紧里头取出一把小钥匙,打开首饰匣的顶层,再解开里头的一个手绢包,把新得的这一叠票子与里头的一厚叠钱包在了一起。她手心捏着这些暖暖的纸钞,觉得牢牢攥住了自己的后半生。

    银质的拆信刀和彩色的玻璃镇纸固然精巧好看,然而既不能吃也不能用,又要小心放着,磕不得碰不得,终究不如折成现钱握在手里来得踏实。反正是冠老爷已经送给她的东西,拿去折成现钱求个安心又何错之有呢?东西是她悄悄托给一个小洋货店的老板卖掉的,已经商议好,东西一出手就会把钱寄来。信上不用署寄件人的名字,只要写个“金钱”(Money)的首字母“M”,她就知道了,不会把信封在人前打开,让人察觉。

    她想,若是要像两位时髦的冠小姐一样给自己选一个幸运字母,绣在衣领或者手帕上,那么十有八九她要挑中字母“M”。毕竟金钱(Money)可真是世界上最叫她心动的名字,光是看到这个小小的M,她心中就觉得获得了无尽安全。

    ☆、异域珍馐

    博裕说不准具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只仿佛忽然之间,上海各个市场和菜店里皆开始贩起一种绿油油的昂贵菜叶来,名字叫做莳萝。

    莳萝,这两个字最初在曹博裕听来,实在拗口陌生的很。也难怪,他素来没有自己家住北平的阔气孔姓表兄弟那般钱闲皆备,可以随心所欲上饭馆尝遍珍馐,无所不识。平常只揣着几张紧巴巴的职员工资,听新婚妻子的嘱咐,在下班归途上寻找应季的青菜土豆。对于码得整整齐齐,一捆捆末端皆系着红绳的金贵莳萝,向来只曾远观。况那东西的来头也洋气:据说产自欧洲,是外国人餐桌上饱受欢迎的菜品。住在租界里的葡萄牙人卢神父,据人所言就总爱吃莳萝土豆饼。大概也正因为这个,才长得人高马大,结实健壮,终日精神抖擞。

    在上海的菜摊上,像这般由外洋舶来,自西域传入的食材,向来自带一种神秘独特的魅力——味道新颖罕见不说,就连个中营养,也跟随着其被运来的漫漫长路一起水涨船高,远比本土蔬果高上几十倍。倒也是,这地一生,人一疏,遥远神秘的异域土壤上究竟能长出怎样独特无比,功效神奇的奇珍异宝,又有谁说得准呢?

    眼下价高于天的莳萝便正是如此,博裕在等菜贩称约土豆的时候从旁听言:吃莳萝茎杆可治愈口疮腹痛,吃其叶可健胃散寒。经年勤食,能助人延年益寿,百病没有。

    陌生且健康,时髦且昂贵的新鲜绿叶菜,一时间成了上海富裕人家餐桌上最时兴的菜品。煮鸡丝面的时候放在锅里,让鸡汤与那脆嫩鲜甜的洋叶片互相渗透;或者干脆整整齐齐码进白瓷盘里,用醋收味再浇上麻油凉拌,气味又香,颜色又翠,上桌又精致,招朋待客时若主妇端上一盘,便立马能衬得一桌宴席都大气高端上几分。而既便是不那么富裕奢侈的人家,如曹博裕这般,也要在心中盘算良久之后偶尔狠心买上一次,兴冲冲摆上自家餐桌,感觉也好似过上了上流生活。

    这样菜,在孔表弟家的餐桌上,一定是日日常见的吧?曹博裕一边在口中脆脆地嚼着莳萝,一边微阖上眼,假想自己正坐在孔家宽大光洁、摆着玻璃酒杯的餐桌眼前,腿上铺着米黄色餐巾,在享用一顿豪华盛宴。“唔……味道太冲了些,不如脆笋爽口。”他心底有个细细的声音发出点评。他对这声音愣了一愣,随即涌出一阵恼怒——生自己舌头的气。“唉,这可真成了有时孔表弟玩笑说的那句‘没有口福’了,珍馐菜肴就摆在眼前,竟然还惦记几片破笋?论营养、论卖相、莳萝哪点比它不上?真是没出息的舌头!”

    曹太太正往盘里伸着筷子,一抬头忽见丈夫竟面有恼色,正闷呼呼用鼻子出气,嘴唇抿得紧如蚌壳,一时当真是摸不着头脑。想要问问个中缘故吧,然那闭头蚌一觉察饭桌对面的探求眼神,立马表情一跳,随即端起粥碗假装一切如常。恼就恼吧,这怎的还遮遮掩掩起来?曹太太愈发困惑,忽而望望自己点在盘中的筷头:难道是嫌自己夹莳萝夹得太勤,和他抢菜了不成?对,定是这样,方才他进门时候还兴头正盛舞着那捆系红绳的叶子……咳! 心下豁然开朗的曹夫人顿觉哭笑不得:好好吃顿饭,这还犯起了小孩脾气!好在自己向来胸襟宽广,不像其他女子,从眉头到眼神都要和丈夫计较。贤淑细心,善解人意的曹夫人于是微笑着,不动声色地让菜。感觉自己周身皆散发出明亮美好的光辉。

    曹博裕眼见妻子也对莳萝避而不取,兴致缺缺,心中顿时更添郁闷。心说这可真是一对享不得福、专会思咸菜淡粥的平头百姓。他赌气般夹满满几筷子莳萝菜,也不细嚼,愤愤塞入口中。

    对莳萝的味道厌弃归厌弃,不日他孔表弟从北平来访的时候,曹博裕还是特地破费钱夹,上市场挑了大捆的新鲜菜叶回来。手里提着这象征身份的食材,感觉底气也足上几分:穿衣用度上虽无法比拟,然家常饮食,口腹之福,却是并不比孔家差上多少的。这位孔表弟恰又最看重美食,因而待客菜肴,绝不可失了颜面格调。

    “博裕兄,实在许久不见。”博裕前脚才刚拎着鲜鱼鲜菜进门不久,正把鱼往水盆里放,他那阔表亲便也紧随其后顺着住址登门来了。孔表弟相貌同从前相差无几,仍旧是圆鸡蛋样的宽大脸盘,厚厚两片嘴唇,一谈起吃便由内而外焕发出热情笑容“有阵子没到上海来了,前儿我还在家挂念着,那一回咱们一同在外面吃的香干马兰头,还有谢记的蟹黄汤包……这彼此一忙,家里长辈也不常走动,我们两家人竟有好几年没有见面了。快,真是快啊。”孔表弟做出有些夸张的感慨神情,一面也同新表嫂问了好,嘴里随后念叨着他自己恐怕还得再孤身去法国留学待上两年,得个文凭,然后才享受得了像表兄这般娶妻安定的福分。博裕正按捺不住在心中想着就你这吃得跟白胖大鹅蛋似的长相,门当户对的姑娘大概哪个也瞧不上你。对方却忽然用鼻子深深吸几口气,像闻到了什么熟悉味道,随即带上点惊讶神情“哎?是茴香?如今你们这儿也兴起吃茴香来了?”

    “不……这个是……”博裕冲表弟举起方才他顺手搁在小茶几上的莳萝菜“啊,我猜的不错,果然是茴香!”孔美食家对自己精准的感官表示出自豪”我只一闻就知道。从前只说北方家家户户爱吃这个,到了南方市场上就销声匿迹——说没人受得了那么冲喉咙的味道。如今怎样?南方人也爱上了。果然‘美食不分地界’……这样大一捆,我再猜猜,定是要包茴香饺子吧。不过这洋酒……曹博裕想扑上前去抢救,把饭桌上那三副平时不轻易见人的白锃锃的瓷盘刀叉和那擦得亮闪闪的厚底高脚玻璃杯与红葡萄酒一并藏起来,可是显然已来不及了。只好强装镇定维持住原来的打算“不不,这是样外国菜。土茴香,洋莳萝,品种不一样,同科不同属。”他忙忙地辩解着,不愿使自己的莳萝骤然降低血统,跌份变成过年时候北平亲戚三大娘五大婶口中念叨的家常茴香饺子茴香汤。手中的绿叶被突然临头的土气身份打击,叶片都蔫了几分,再也挺不起来“这些是拌沙拉用的,配鱼佐餐做冷盘。沙拉,对,说起沙拉,我想起刚才忘记了买起司……表弟你先坐,先坐。”博裕这才想到用陈醋拌沙拉大概并不那么妥当,这回可再无法维持镇定脸色,匆匆抓起扁得只剩下薄薄一层的可怜钱夹蹿出门去,希望没人瞧见他涨成暗紫红色的窘迫面孔。

    场面之下,他捏捏钱夹宽慰自己,金可散,血可流,颜面却万万不能丢。

    ☆、珍宝

    “成色还不错,只是个头小了些,不太起眼。”

    “颜色太显老气。”

    “这钻石光彩不够,还不如前头那个好。”

    ……

    珠宝铺的伙计忙忙叨叨,将各式各样的钻石首饰在柜台上摆开撤去,几乎全折腾了个遍,收获到主顾冠太太一连串不甚满意的苛刻摇头。身侧几位与她同行的太太、女士显然将她的话奉为真理,认定跟着“内行专家”挑首饰,绝不会吃亏花冤枉钱-------毕竟,拍卖行冠总经理这位精细讲究,阅尽珍宝的夫人素日便有光顾北平各家首饰铺、寻珍觅奇的小小嗜好。能被她那双经历了不少人工修饰,显得神采焕发的慧眼所眷顾的,就只有优中之优,品相最出众的珍品。因此,眼高于顶的冠太太既未做肯定,她们其余众人便也全握紧钱包按兵不动,只听凭她们杰出的专家将眼前宝石一一筛选。

    冠太太这个北平珠宝行家的名头,绝对实至名归没有半点水分。不用谈别的,只要瞧一眼她那几只经年累月攒得满满当当的大首饰匣,就能够完全叫人心服口服。古往今来,能够与之媲美的,大概也只有杜十娘的百宝箱:里头什么珍珠猫眼,翡翠钻石,大大小小、五光十色,无所不涵。那些项坠上最大块的宝石简直比得上鸟蛋,而小颗的钻石彩珠则如同散落在盒底绸缎面上的满天星斗,熠熠地嵌在耳坠、戒指上,闪着动人的光彩。

    数年以来,冠太太这一花喜鹊般的喜好,已数次造福了她的两个女儿------在需要精心打扮借用上乘珠宝的时候,母亲的百宝匣从未令姐妹俩失望过,各式各样的首饰,一应俱全。然纵已在追求珍宝的道路上比别的哪位太太走得都远,安于现状、止步不前的懒惰念头可从未在冠太太优雅发髻下的脑袋里显现过一次。她有颗上进的心,肯耗费时和力细心思索自己的一干收藏之中还有哪些可以弥补的空隙与不足。比方说最近,她便忽然发觉首饰匣里到底还是缺了一只浅黄色的方钻戒:钻石首饰近来正是时兴,而黄色的方戒面最能与她的年龄相貌映衬相宜。于是她扬起满腔热忱,盘算着可得擦亮慧眼,寻回那么一件心头挚宝来------每回买珠宝,流光溢彩的首饰匣中定有一件是冠太太的“最爱”:颜色最正,式样最好,石面最完美……付钱让这件“完美珠宝”归为己有的重要时刻,冠太太会在冥冥中听到老天的指点:这件首饰,就是今后将永远伴她左右的“命定之石”,如同失散多年的通灵宝玉一般,再不会与主人分离。她绸旗袍底下那颗热爱美好事物的心一时间突突直跳,喜悦满足的感觉从心底一直泛到指尖。为了这件完美的珍宝,她之前访遍珍宝铺、首饰行,劳碌奔波精挑细选所付出的全部努力,此刻全可以安心画上一个圆圆的、饱满的句号,此生无憾矣。当然,至于她不久之后又感受到一阵新的冥冥召唤,开始再度造访珠宝行种种,那全都是后话了。

    冠太太的寻宝之行也并非每次都能够随心如意满载而归。这一境况,在最近几年里尤甚:她堪比杜十娘的首饰匣里添置的珍藏越多,心头那想要敞开钱夹迎纳新的完美珍宝的愿望却也愈发难以实现------伙计捧出的一堆平庸无奇的物件根本入不得她法眼;将其他太太小姐们的眼神牢牢吸引住的那些彩色磁石,到了她这儿便引力全无;曾经也叫她爱不释手,恨不得全部买回家的海蓝碧玺、粉红钻石、碧水般的绿翡翠……在如今,竟全成了一把千篇一律、平淡无奇的沙砾尘土。

    “这一件也普普通通没什么出彩。”冠太太摇摇头,否决了柜台上又一只颜色发浅的钻石戒指。(这也奇怪,明明耳朵里听到“钻石”二字便会不由自主精神一阵抖擞,可现下当真站在一堆珠宝前头却选来选去怎么也不够钟意。)趁着站得离她最近的李太太点头对她口中高见表示赞同的间隙,冠专家暗暗跑两句神,在心里抱怨道这可真是年纪越大越难买着称心物件。想从前二十来岁的时候,她也曾一走进店铺便被五光十色的陈列轻而易举地满足;十余岁的年轻岁数里,心头也曾被一只不起眼的小小红玛瑙珠戒指填得满满当当。那时候,要挑个首饰,可真容易得很呢。

    店里伙计面带难色:他手头再没有别的首饰可拿出来供冠太太批评了。冠太太那两道细长眉毛于是在脸盘上生动地运动起来,显出很遗憾的神色。合她心意的“真命之石”可真越难越寻到了。

    然而这又有什么法子呢,水才往低处流,她总得去觅得更好、更完美的珍宝,才能够得到与先前同等的满足和快乐。人生在世,就不能不永远向前看,永远不驻足停步。只有这样,她的生活才有鲜活而积极的意义。

    ☆、【短篇】故事开始之前

    &lt北平&gt

    “待会儿咱们上哪玩去?”冠君妍一面问两名同伴,一面轻轻巧巧跳上岸。

    “怎么,在什刹海逛了这半天,冠二小姐还没逛累不成?”一个朋友紧跟着从船上下来,笑问道。

    “好容易等到放假,难道这早晚就回家去?你瞧,天还没黑哪。”冠君妍动一动脖颈,微扬起尖尖的下颌,看头顶尚未开始发暗的天空。湖边带点凉意的风吹乱了她的刘海。“若是累了,我们现在就找个地方喝杯红茶,吃几块点心休息一阵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