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十年前的小暗恋/糖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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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上翻来覆去睡不着,心底深处,又觉得“姐夫”不应该是那么不负责任的人。

    他虽然认识这位“姐夫”的时间不久,却货真价实地受了他不少人情,能有现在这种吃饱穿暖、阳光积极的人生,也全赖了姐夫在哥哥面前拼命保他。

    一直都觉得“姐夫”很温柔。对他好,对他哥更是万般呵护宠爱。

    怎么就突然变了?没道理啊!!!

    程驰觉得没道理,赵清筵同样也觉得没道理。那几天两个孩子连补习班都翘了,偷偷在家翻各种蛛丝马迹,一心想要找出来哥哥究竟去哪儿了、当面去找他问清楚!

    结果,才刚找出点头绪,就被程彻找去谈话了。

    “你们两个,离高考就只有两个月了想干什么?好好去补习班念书。”

    “再让我抓到翘课,绝对不饶你们,听见没?”

    程驰都要疯了:“可、可是!哥,姐夫他像那样、你难道就不……”

    程彻:“与其担心他,不如先担心担心你自己,你也不看看你上次模拟考才考几分?”

    “清嶺他只是遇到了一些烦心事,出去散散心而已。”

    “等他散够了,自然就会回来。”

    “咱们好好在家、耐心等他回家就行。你们两个好好准备考试,听见没?”

    “……”

    “……”

    程彻走后,程驰眼睛一红:“呜,他每次都那样……”

    “以前我每次闯了祸,他也都是很平淡的跟我说别慌、他来解决,但其实根本不是那样的!他心里不知道多慌、多难过,他就只是不说!”

    “我真不明白。姐夫他、他肯定知道他这么一走,我哥会有多难受!”

    “为什么还会这样对他?”

    赵清筵:“小驰,咱们不然……就还是乖一点、听话一点,好好念书吧。”

    “既然程彻哥哥都这么说了,那想必我哥哪天想通了,是会乖乖回家的。”

    程驰:“回来也迟了!哪儿有那么容易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的?”

    “到时候,我第一个就不能愿他意!”

    程驰是真的替哥哥觉得委屈。但与他的委屈相反的是,他哥这段时间,是真他妈的淡定!

    正常上班、做饭不说,还有心思看书、跑步!完全看不出来像是被人甩了的样子。

    让人心塞的淡定!

    第68章

    程彻其实当然没有很淡定。

    一切毫无征兆。

    毫无征兆才最可怕, 因为根本反应不过来。

    以至于自打赵清嶺消失的那天起,他整个人都处在一种快要崩溃的微妙的边缘。

    最初几天, 程彻把自己这两年所有可能做错的事情, 全部全部,从头到尾、胡思乱想了很多遍。

    他想到了无数种可能性。

    然后又一一否定。

    没有道理。

    一个在他最困顿、最平凡的时候把他抱回家, 误会他卖过身都毫不犹豫地说要他的男人, 没有道理再因为他“不够好”、或者是他不小心说错或者做错什么了而嫌弃他。

    那会是因为什么?

    不知道。

    程彻觉得自己仿佛掉进了黑暗的森林里。像是一只小黑兔, 徒劳奔走,找不到一丝亮光,屡屡刹车,发现自己只差一点点就要掉进万丈深渊。

    可是最后,他还是稳住了。

    不知道是怎么做到的,反正是莫名其妙地稳住了。

    ……

    程彻照常上班下班、照常生活、照顾弟弟们,世界还是那个世界。

    日子一天天过去。

    至少在他的脸上,看不出一丝丝裂痕。

    只是偶尔,会是下班开着车一路霓虹时,觉得身边安静得太过分。只是偶尔, 打开冰箱, 再也看不到某人总是会帮他买的虾球和果仁巧克力。

    只是在漫长的夜里,一个人的房间太过安静。

    而他早已经习惯了温暖的拥抱、手□□缠的黏糊,似乎只有轻柔的呼吸相伴,才能轻易入眠。

    渐渐的,程彻发现自己竟然不再想要一个“理由”。

    不再想要解释,不再想要知道“为什么”。

    只是单纯地很想赵清嶺。

    那样的思念, 会在孩子们去上学的午后,他一个人在客厅里发呆的时候,尤其地偷偷蔓延、无孔不入。

    会牵动着心口,带着整个胸腔一起疼痛。

    每到那个时候,程彻则会蜷缩在沙发上,微微笑。

    他把那种疼痛当做对自己的一种惩罚。

    自己迟钝、后知后觉的惩罚。

    家里空荡荡的时候,一楼的客厅会显得更外地大。欧式的极简家具装潢,典型赵清嶺式的含蓄低调优雅。

    地毯是雪白的,光着脚踩上去时,毛茸茸的很舒服。

    程彻有的时候,在阳光下抱着膝发着呆,会想起第一次进这间房子时的情景。

    那个时候的他,又土又傻。

    第一次,算是被赵清嶺骗回来的。

    晚餐被灌了点葡萄酒,晕晕乎乎,只隐约想着这房子好大好漂亮,然后就被人揽着后背推进了玄关。

    玄关点亮了灯,扑面而来是木质的香。他当时是真的头昏,人家帮他脱了鞋袜他都不知道,只记得第一次踏上那地毯一瞬间的震撼皮毛,雪白、棉花团一般,踩起来柔软极了。

    像是踩在云朵里。

    而现在,踩着同样的地毯,程彻像幽灵一样飘过客厅。

    靠着落地窗是一架漂亮的黑色三角钢琴。

    赵清嶺会弹钢琴,且弹得很好。还记得高中某年的新年音乐会他曾经上过一次台。程彻当时他在台下,一直远远地看着他,那首曲子他听得入迷、又有些微微酸涩。

    “叮——”

    手指戳了一下琴键,发出低低的声音。

    程彻的手修长,以至于很多人都说他这种手指适合学琴,可以他小时候的家境,显然没有那样的机会。

    他又想起某个场景,那时他们还没在一起,是暧昧最浓的时期。

    【怎么一直盯着看,要来试试看么?】

    赵清嶺把他拉过去,让他坐在他长凳边上,按住他的手指,“叮叮咚咚”了一声,跳跃了几个键位。

    音符简单、调皮而悦耳。

    【来,你自己试试。】

    程彻还记得那个时候他们靠得很近,他垂眸,心脏跳的很厉害,又羞愧:【……我不会。】

    【很简单的。】

    男神的手,再度覆在他的手指上,“doso so……”赵清嶺的手指跳了一个键位,“las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