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军说话的声音很嘶哑,让陈云旗想到人们常说的“破锣嗓子”,不好听,他猜想应该是周军常年酗酒所致。
陈云旗跟着周军回到了他的租住的房子,一栋陈旧的高层商住楼,突兀地立在一大片农民房出租屋中间。一进门一股南方城市多雨潮湿的陈旧潮腐气,夹杂着独居中年男人不清洁的体味,让陈云旗控住不住地皱起了眉。
这屋子看一眼就知道住户的生活习惯和个人卫生很差——两室一厅的房子,一间是周军的卧室,一间拿来做办公室,放着一台组装电脑,一台旧打印机,桌上堆满了资料文件杂物。地砖污渍斑斑,桌面油腻。
周军计划让陈云旗住他的卧室,自己则搬去办公室睡,陈云旗看见办公室里已经支好了一张铁床,还没来得及铺床单。他走进厨房,水槽里堆着的碗筷上似乎有一只蟑螂飞快爬过,地上扔着几支空啤酒瓶。洗手间里,一桶不知道泡了多久的衣物散发着一股馊味。
周军对这一切不以为意,也没有看出陈云旗的不适。
陈云旗把行李放好在房间,对着那张即使刚换了新床单被褥,却还是有一股挥之不去的怪味的床,做了五分钟的心理建设,然后轻轻坐在了床沿。他闭眼深呼吸,心里想着是自己要来的,现在能怎么办。
陈云旗正思考着这个房子要打扫的话从哪里开始下手,或者干脆去住校算了时,周军来叫他一起出去吃饭。他们来到周军住处附近的一间餐厅,周军似乎是常客了,餐厅大堂的服务生跟他很熟络,见他进门就寒暄起来:“军哥来了啊,这小靓仔是谁呀,第一次见。”
周军一脸骄傲地说:“这是我儿子,怎么样!”
服务员立马堆着一脸笑夸出一堆鬼话:“哇!军哥儿子都这么大了啊,真是有其父必有其子,父子俩都这么靓仔!”边说边引着周军和陈云旗来到包厢。
包厢里周军的一帮酒肉朋友已经等候多时,菜点了不少,大呼小叫地要给军哥的儿子接风。一帮人完全没有把陈云旗当孩子对待,他酒量并不算太好,当晚被灌得抱着垃圾桶吐。
周军也不出意外地喝醉了,陈云旗和周军的朋友一起把他扛回了家。到家后周军连衣服都没脱,一头栽倒在卧室的床上就没了动静。
陈云旗也醉得厉害,但还是坚持洗漱完毕,给铁床铺好干净床单才躺了上去,很快就睡着了。
半夜,房间门突然“哐”一声被人一脚踹开,睡梦中的陈云旗闻声吓得瞬间坐起,随即感到头痛欲裂,他抱住脑袋拼命在黑暗中睁开眼睛辨认,借着窗外一点微弱的光,隐约看见周军僵尸一般地闯进来,像是不知道这屋里还有一个人似的,径直走到了窗边。
那一刻陈云旗有一种不好的预感,他坐在床上盯着黑暗中周军的背影呆若木鸡——果然,他听了见解开皮带拉开裤链的声响,接着是一阵水声… …
放完水的周军跌跌撞撞转身又走出去了,连裤子都没提好。
陈云旗一直呆坐到空气中的尿骚味越来越明显,才抱着被子到客厅的破皮沙发上躺着,睁眼到天亮。
想到接下来要跟周军在一起生活,陈云旗觉得简直糟糕透了。
妈妈曾对陈云旗愿意跟周军一起生活感到难以置信,她倒是多少了解自己儿子的习性,也了解周军的德行。这父子俩十多年没有见过面,一见面就要住在一起,真的让她非常担忧。
她猜陈云旗只是对这个没见过面的爸爸感到好奇和新鲜,并且她想,老都老了,周军总不至于还是一尘不变吧,也许现在秉性能好了些呢。
只是后来周军还是让人失望了。岁月磨损了一个老酒鬼的身体,却没磨掉他的一身恶习和暴戾。
没过一个月,陈云旗到底还是不出意外地搬出来自己住了。
出发的前一天陈云旗去找周军吃饭,告诉他自己出行的计划,但并没有说去多久,也说不清去的地方具体是哪里。
起初周军只是一直沉默,埋头吃饭喝酒,后来喝多了才开始言辞激烈地反对。他最近正忙着通过那些酒肉朋友,托了几层八竿子打不着的关系,替陈云旗联系了一份他自认为不错的工作,为此他还喝大了好几次。可陈云旗非但没对他的努力表示感谢,还一直拒绝,无论他好说歹说,陈云旗都表示不感兴趣不肯去。
为这事他正着急上火呢,陈云旗却突然要去支什么教?
周军就这么一个儿子,现在好不容易到身边来了,他恨不得用尽酒桌上积攒的那点“资源”,按照他的预想替陈云旗打点好将来的一切。虽然他多少也有些私心,毕竟半截身子入了土的人,嘴上不承认但事实却摆在眼前,混到今天他是一事无成。
但以后不同了,儿子来了,他有指望了,这种指望给他穷困潦倒的生活打了一针鸡血,让他得意地有些忘形,得意到就快不记得这十几年他对这个儿子不闻不问的行为是多没人性。
陈云旗跟周军差点在餐厅打起来,陈云旗起身要走,周军拉住他衣领骂他翅膀硬了长本事了。
两人推推搡搡拉拉扯扯,直到周军自己站不稳跌坐在地上。
陈云旗不需要他同意,只是象征性地来知会一下他在这个城市唯一的亲人。他早就收拾好了行李,钱包里已经装着第二天一早出发的火车票。
作者有话说:
--- 美人少年下章见。 --- 补充一点废话吧。 首先这篇文虽然从主攻的视角去写,但我希望能更多的折射出受的性格,勇敢,坚强,敢爱敢恨,包括其他的配角也是,都在突出受的特点。在这个过程中攻也会慢慢受到影响,前后期的性格改变比较大。 其次,我不想写完美的人。之所以用两章的篇幅交代攻的家庭背景,是希望这个人物的性格复杂一些,带着青年人的迷茫和冲动,多愁善感和忧郁,在后期的故事发展中更能体现人物性格变化。 最后,每个人的人生际遇和抉择都不一样,如果无法理解也没有耐心看下去可以不看,但请不要再在评论里问我“攻为什么要去跟父亲生活”之类的问题,没有为什么,这个设定是有目的的,爸爸这个角色后期也会出现。
第三章 上山
陈云旗掏出手机正想给狐狸小王子打个电话,一个人影突然闪到他面前,试探着冲他问道:“你是陈云旗?”
陈云旗抬头,见是一个比自己矮半截的男人。他穿着一件军绿色的棉服,灰色的休闲裤,一双沾满泥的徒步鞋。脸上戴着一副普通的黑框眼镜,圆脸厚嘴唇,虽然蓄着一点不浓密的络腮胡,但看起来挺年轻,一脸幼稚的神态暴露出胡子应该是刻意为了显得老成才留的。
陈云旗发现他的一只眼睛似乎有点不对劲,好像睁不开似的,却也不敢再仔细打量,以免显得不礼貌,于是便冲他点头示意。
“你好啊,我是狐狸小王子,”男人边说边向陈云旗伸出手,陈云旗也微笑着跟他握了握。
狐狸小王子一秒钟进入了自来熟的状态,仔细地看了一会儿陈云旗,突然间一把拉住他一只胳膊,皱着眉故作愤恨地说:“诶!?你居然长得这么帅,比照片帅多了,还这么高!太后悔叫你来了,村里的妹子和妇女们怕是要抛弃我了,嘤嘤嘤嘤…”
陈云旗没料到这蓄着稀稀拉拉络腮胡的男人还会这样撒娇,让人顿时联想到了“金刚芭比”这个词。他尴尬地笑道:“哪里哪里…”然后弯腰去捡脚边的背包重新背回背上,借此抽回了被拉住的胳膊。
“一路上感觉怎么样啊?你挺厉害,还真的说来就来了!”
狐狸小王子带着陈云旗向路边的出租车站台走去,边走边说:“今天太晚了,已经没有去县城的车了。先去酒店休息,我已经买好了明早的火车票,从这里出发去县城还要坐五个小时火车,到了县城还要再转汽车去镇上,然后看情况,天气不好的话后天天亮再上山。”
陈云旗站在等车的队伍里点了一支烟,边抽边认真地听着狐狸小王子说话,在心里默默地记住了几个地名:海源县,庆和镇,天云村。
这是他现在要去的地方。
狐狸小王子真名叫唐俞韬,比陈云旗大三岁。去酒店的路上唐俞韬告诉陈云旗,山上除了他还有另外两个老师,一个男老师叫李辉,一个女老师叫宋菲菲。宋菲菲已经在山里待了五个月,前几天刚离开,被来山里献爱心的企业挖去北京总部工作了。
“女老师待不久也正常,山里条件实在太差了,要电没电,要水没水,洗个澡都困难。” 唐俞韬说,“到了镇上我们去给你买些生活必需品,你打算待多久?”
“一个月吧,回去以后也该计划下工作的事情了,”陈云旗摇下车窗,一阵冷风灌进来,直吹得他眯起眼睛。
到达酒店后他回绝了唐俞韬一起去转转的提议,第一时间洗了澡钻进了被窝。唐俞韬在他洗澡的时候出去买了些当地的特色小吃,拎了几罐啤酒回来,陈云旗爬起来挨个儿尝了尝,都很辣,于是开了一罐啤酒边喝边跟唐俞韬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
吃饱喝足,第二天还要早起赶火车,两人便早早洗漱睡了。
躺下没多久陈云旗就听见唐俞韬轻轻的鼾声。他缩了缩身子,把被子裹紧。没有暖气的房间里有点冷,一床被子不够保暖。陈云旗闭上眼,脑子里乱糟糟的,还没来得及理一理。
想起他的那间用来龟缩进去逃避生活的小公寓,想起公寓里每个孤单的夜晚温暖他的橘色灯光,而自己此时正身处异地一个不知名的小旅馆,躺在一张不怎么清洁的床上,连周围的空气都这样陌生。
明天他便要真正启程前往他的目的地,接下来的一切都充满了未知,他有一点不安,又隐隐地期待,期待那座山能带给他一些生命中不曾有过的东西。
陈云旗辗转反侧到后半夜才勉强睡着,一大早就被唐俞韬的手机闹钟吵醒。他们没有吃酒店的免费早餐,唐俞韬带他到附近的巷子里吃热气腾腾的豆花和刚出锅的油条。
天刚蒙蒙亮,喝下热豆花后呼出的气都泛白了。老城区的巷子里有老人家在寒冷的清晨只穿着二道背心在锻炼。路边静静搁着刚结束了一夜酣战,喧嚣还未完全褪去的麻将桌。
吃过早饭两人赶上火车。绿皮火车的车厢里一眼望去可以见到很多身着民族服饰的乘客。这趟车的终点去往藏区。唐俞韬在上车前提醒陈云旗要小心扒手,他在这趟列车上来回被偷过很多次。
空气里飘着各种各样口味的桶装泡面味道,唐俞韬闻着就饿了,找列车售货员买了两桶,泡好叫陈云旗一起吃,说是入车随俗。
唐俞韬吃完面后就配合着火车摇摇晃晃的节奏靠坐在座椅上睡着了。陈云旗虽然前一晚没睡好,此刻却没有什么睡意,他一直看着窗外,看着列车从凌乱交错的的城市渐渐驶进空旷的山野,穿过一个又一个山洞隧道,忽明忽暗,恍若隔世。
五个小时后火车抵达了海源县。
一下火车唐俞韬立刻带着陈云旗赶去汽车站买到了即将发车的车票,又在汽车上颠簸两个多小时到达了庆和镇。
“我们还要再坐摩托车到山脚下,估计今天上山的话上到一半天会黑,路不好走,我常走习惯了,天黑了也没什么问题,主要看你。咱们可以在镇上再住一晚,明早再上山,” 唐俞韬看了看天算着时间说道。
陈云旗只思索了一小会儿便肯定地回答:“我没有问题,今晚就上吧。”
唐俞韬没有再劝陈云旗,他带着陈云旗去镇上的小超市买了些脸盆之类的生活用品,然后轻车熟路地找到一辆拉客的摩托车,模仿着当地人的口音跟车主讨价还价了一番,谈定价格后又拿着手机发了半天信息。
陈云旗背着大包跨坐在摩托车最后边的储物箱上,比前面两人高出了半截。驶出镇中心约摸半个小时后,他们进入了庆口河大峡谷。
摩托车沿着峡谷一侧的河边公路行驶,庆口河蜿蜒在峡谷中间,两岸奇峰突起,危岩耸立,头重脚轻的大山仿佛随时都会压倒下来,路面时不时出现散落的碎石块。
陈云旗仰起头,在呼啸的风中观望着这鬼斧神工的壮丽景色。
头天晚上睡不着他用手机搜索庆口河大峡谷,网上的资料显示峡谷全长26公里,谷宽虽不足200米,但谷深却达到2600米,这样连续完整的峡谷长度在全世界都十分罕见,而真正亲眼见到这样险峻壮丽的绝壁深谷,陈云旗心中所受到的震撼程度远远比读到这些文字介绍时强百倍。
一时间风声,水声激荡在耳边,陈云旗心旷神怡,他突然希望这条路可以永远没有尽头。
不知不觉中延绵的峡谷逐渐消失,最后一抹落日的余晖消失在群山背后时,他们终于停在了一座山脚下。
陈云旗狂跳的心随着双脚踏上地面慢慢缓和下来。他先抬头看了看隐藏在云雾里的山顶,再往下看见山间若隐若现的,有一段没一段的弯曲小路。
夜色从背后扑过,越过头顶,往大山慢慢地笼罩过去。
透过薄雾,陈云旗隐约看见不远处的山脚下有一间小铺子,门漆成了鲜艳的蓝色,那门前立着一个牵马的少年。
唐俞韬也看见了那少年,他先前一步挥着手向那身影喊道:
“三三——三娃儿——”
少年闻声牵着马走了过来。
夜色更浓了,等他穿过雾气走近,陈云旗借着还未被黑夜噬尽的余光看清那少年的脸,竟不是这一路随处可见的,常年风吹日晒黝黑皴裂的农人相貌,反而非常白皙,瓜子脸高鼻梁,一双蕴含少数民族风情的大眼睛在夜雾里微微地闪着光,漂亮得有些不真实。
少年十七八岁的年纪,身形有些瘦弱,个头才到陈云旗肩膀,穿着一件黄色的棉衣,腿侧有好多口袋的运动裤,军绿色的胶鞋,手里牵着的严格来说应该是一头骡子。
见面生的陈云旗望着他,他有些腼腆地微微红了脸,转过头对手舞足蹈的唐易韬微笑道:“唐老师回来啦。”
唐俞韬一把搂过陈云旗向少年介绍道:“回来了!还带了一个新老师回来,这是陈云旗陈老师,”说罢又转过头对陈云旗说:“这是三三,山里的朋友。我刚在镇上给他发了信息,让他接我们。天黑路不好走,有人和骡子安全些。”
唐俞韬介绍过,三三的目光便又看回陈云旗,轻声道了句“陈老师好”,他说的普通话还带着一些口音,但比绝大部分本地人强很多。陈云旗也向他微笑示意。
见他背着行李,三三便伸手要取,陈云旗摆了摆手对他说:“没事,我自己能背,”三三微笑着看了他一眼没说话,还是不由分说把行李拿了过去,麻利地挂在了骡子身侧,骡子的身另一侧还挂了一个装得满满当当的编织袋和一个油漆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