锻炼人的意志。他不让林媛叫同学们作准备,还说什么这是记律。
到了宿营地,林媛立刻组织同学烧开水,烘衣服。从每班调了两个男生,为女生送热水,她们的衣服全湿透了,都躲在被窝里呢。她把这差使派给了我和大铭。我们挑着热水路过男生驻地时,只见德明拿了个脸盆在等我们。我们只得给他热水,他又是洗脸,又是洗脚。没办法,他臭气熏天的脚不洗,大家今晚别睡了。陆医生却说,脚越臭身体越健康。
我们送第二桶水的时候,我班近一半男生在半道上把我们给截住了,像土匪一样强盗抢。我们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啊。为此大铭急得直嚷嚷:“这是女生的用水!副团长要怪我们的。” 这帮人哪里肯听,一眨眼的功夫,大半桶水就没了。
我们只得谎报军情,说半路上打翻了,林媛并没有责怪我们,就是委屈了等着用热水的女同学。
“你们男生真可恶!” 晓萍轻轻地敲着桌面表示她的愤怒。
“说好的,既往不究。” 德明照样是嘻皮笑脸。
说到一九七一年底的野营拉练,它也是值得我们骄傲的经历。那是响应*主席的号召“野营拉练好”,学习解放军,练出铁脚板,踏死帝修反。为了减轻负担,我们男生都是轻装上阵,能省略的一律不带,但<*主席语录>是一定要带的,那是精神食粮,动力的源泉。我还带上一张上海简易地图,它的反面有郊区图,阿哥的那架二波段半导体,被我偷偷打进了行军包,因为我要听“敌台”,一天不听就好像缺了什么。我、德明和大铭(小黄生病请了假)合带一个小脸盆,供三人洗脸洗脚用。当然,我们还带了些零用钱。但女生就不一样了,她们都进入了青春期,那随身的东西就多了。后来很多她们的物品,从皮头铺盖到洗脸盆等,都转移到了男生的肩上。
我们几个身体强壮的除了自己的皮头铺盖,还帮炊事班背行军锅等。而工人团的日子比我们好过多了,他们有机械化部队,就是厂里的卡车,辎重全在车上,谁走不动了还能搭上一程。
那天我们在建国路上的卢湾区体育场开完誓师大会,各路大军浩浩荡荡便直奔野营的第一站:莘庄。大概第一天我们太兴奋、劲头足、体力好,加上走的是平坦大道,步伐坚定又轻快。一路上歌声嘹亮,口号震天,也没觉得特别累,感觉是“胜似闲庭信步”。
接下来的便是硬仗,目的地是华阳桥,七十余华里,而且有一段是急行军。从宿营地跑出没多久,团里传来了命令,说有一小股空投美蒋特务被兄弟团紧紧包围,上级要我们团去增援围歼,讲得比真的还要真。三十三华里路,团里要求我们二小时内务必赶到。德明说一个团连十几个狗特务都对付不了,难道他们是吃干饭的。我们都知道这是假的,但必须要把它当真的。军令如山,谁敢违抗。不理解没关系,因为理解的要执行,不理解的也要执行。
随队的陆医生告诉我们,普通的行军速度是每小时八华里,急行军也就在十四华里左右,三十三华里二小时已经是强行军了。而且那是真刀实抢、正规军的速度,可我们连杂牌军都不是,也没受过什么军事训练,是否吃得消。稍作动员后,全团踏上了强行军的征程。我们这些十五、六岁的小青年撒腿就小跑起来,和<南征北站>的急行军也差不多了。我们童年大玩游戏的优越性这时充分地体现了出来。它使我们锻炼了身体,强壮了肌肉,增强了耐力,磨炼了意志,最重要的是培养了我们吃苦耐劳、不畏艰难、好胜性强,不肯认输的精神。最后三华里是全速前进,就是狂奔,大家不怕艰难险阻,咬紧牙关,勇往直前,谁也不甘落后,终于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目的地。虽然天寒地冻,我们却跑出了一身臭汗,虽然筋疲力尽,但我们斗志异常的昂扬。
不过野营拉练头几天大家还挺得住,但往后的日子就难过了,人也累了,腿也酸了,有的脚上还起了泡,全身的骨头架子像散了一样,只能用革命口号来为自己打气:“苦不苦,想想长征二万五”。团领导真英明,要是急行军放在最后几站,就是用刺刀顶着,大家也跑不快了。
野营拉练另一个任务就是要沿途宣传*泽东思想,学老红军做“播种机”,前几站播种得还马马虎虎,到后来人困马乏,连跑路都成了问题,这项任务只能免了。途中我们还请当地贫下中农作了几场忆苦思甜报告,就是把他们满肚子的苦水都倒出来,那真是字字血、声声泪。他们都是忆苦专家,那些词他们是倒背如流。其实都是大同小异,就是旧社会苦,新社会甜。地主老财都是黄世仁、刘文彩,因为天下乌鸦一般黑。
但最能引起我兴趣的是那次吃忆苦饭。那天忆好苦,思好甜,喊完口号,唱罢<不忘级级苦>, 贫下中农要让我们尝尝旧社会的苦了。有人抬上来一个箩筐,上面盖着一块黑布。一掀,全是黑窝窝头,但飘出来的却是一股前所未闻的香味。每人只发一个,因为旧社会有时一天一个也吃不到。拿到手掰开一看,那黑窝窝头有点像现在的营养黑面包,其实就是黑面粉里加一些粗麸皮和一些叫不出名的野菜,再象征性地加了一些谷糠,所以有一种特别的香味。那忆苦饭被饿急的我们三口两口就报销了。除了难咽,味道还是不错的。我想这就是吃糠咽菜了,但我不怎么明白:旧社会农民天天吃这等东西,怎么可能饿死人。
我一直想再尝尝这忆苦饭,一直没能如愿。很久以后,在新西兰一家高级的食品店里我发现了一种比普通面包贵七倍左右、黑不溜秋的面包。它的出现使我想起了忆苦饭,我一冲动,便买来尝尝。里面全是麸皮、没碾碎的瓜子之类的东西,比白面包难咽多了,不过还真尝出点忆苦饭的味道。
团里还组织我们风餐露宿,在行军中进食,其实就是在野餐。那是野营途中的唯一的一顿大肉,一块如酱子肉大小的白煮肉(大约二两),用草绳一扎,每人一块。我们已有半个月没好好吃肉了,大家蹲在路旁,在刺骨的寒风里狼吞虎咽,就像几年没吃过肉似的,好在那时我们肚子消化油水的功能特别强,所以没有一个拉肚子的。
那次野营拉练最远点到了听人说与浙江只一桥之隔的枫泾镇。那时正好行程过半,团里照顾女生,便放假休整一天。女生都躺在地铺上哼哼唧唧的,恨不得睡它三天三夜。可我们男生怎么闲得住,再说我们精力过剩还要发泄,所以想趁休息逛逛枫泾镇。遗憾的是大铭没去,此时他实际上已成了林媛的传令兵。
说是镇,实际上也就是一条街。虽然枫泾镇是在上海金山县地界,但当地的土话我们已听不太懂,上了年纪的女人都身着蓝花土布衫,戴头巾,腰上系着围兜,弄得来像少数民族打扮。我们第一件事便是买吃的,那时还没有地方特产这个概念,只要能填饱肚子就行。有一家小店卖烧饼,五分一个,看上去像上海的酥油饼差不多,上海和浙江粮票都收。每人买两个,我和德明则多要了一个,和要大铭有福同享。经过十天的疲于奔命,肚里的油水全部耗尽了,那酥饼在我们嘴里就成了天下第一美味。
在一家小药店里,我们发现柜台里竟放着云南白药,一角一分一小瓶,那时在上海这是紧俏商品。德明立刻买了两瓶,我们问他,他说除了治跌打损伤,它还有耐痛耐毒打的功效。从前小偷在被人抓到前,先吞一些云南白药,这样就是上大刑也能挺得住,但一定要被人毒打,不然其药的作用会使他生不如死(就像鸦片来烟瘾了?)。后来有人想出了毒办法,知道小偷吞了药,便将他手脚全捆住,让他自作自受。听了他的故事,我也掏钱买了两瓶,万一我被人毒打,也好救救急。其它同学有的买也有的不买,那小店里的几瓶云南白药被我们一抢而空。当然,所有这些都必须瞒着老师和林媛。
那难忘的野营拉练历时二十天,行程五百余华里,露宿和途经莘庄、颛桥、华阳桥、松隐、钱迂、朱泾、枫泾、石湖荡、五里塘和七宝。横穿闵行、上海县、金山县和松江县。
章节目录 第七十九章 怀旧一日游(二)
(二)
我和德明还在喋喋不休、津津有味呢。林媛打断了我们:“天色不早了,我们得上路了。” 她一边说,一边掏出手机叫司机。大家起身离开,那服务小姐忙向林媛道别。等车的时候,我问林媛是不是经常来,好像这里的人对她都很熟。德明又嘲笑我:“说你是初来乍到,不懂规矩的乡下人还不服贴,她是这里的老总。”
上了车,林媛告诉我们今天的行程排得很紧,有的地方不能下车,看一看就走。
车子到了黄陂路,林媛问我们这是什么地方,我们几个人都摇摇头。突然,海伦格格地大笑起来。接着,我们六人都笑了起来。丽华不知情,忙问我们笑十么,海伦向她摇摇手。“快告诉我,是怎么回事?” 丽华追着问。
“这里以前是‘三八妇女浴室’,我们从小班开始,每年放寒假前,都要到这里来洗一次澡。”
“这有什么可笑的?”
“是啊,是没有什么。” 晓萍马上打断林媛的话,她可不想让丽华知道她的故事。
说话间,车子就停了下来。我们都知道这是以前的小外国坟山,我们几个在这里抓过蟋蟀,还碰到过盗墓的,后经林媛劝说,我们报了警。文割期间,小外国坟山被拆,建成了一座六层的新工房,底楼做菜场,上面是住户。
马路上车来人往,车辆拥挤,各种型号的轿车趾高气扬,你争我抢,各不相让,交通混乱不堪。大家都敲着喇叭,好像不按喇叭就走不动道。其实就是按喇叭也没人给你让路。无数的助动车喷着浓浓的黑烟在人行道上若无旁人地快速穿行。昔日的自行车王国早已大量裁军,三三两两挤在助动车和轿车的夹缝中求生。往日那幽静的马路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杂乱无章,尘土飞扬,乌烟瘴气,空气中充满着刺鼻、呛人的废气和灰尘。眼前的一切使人感到厌恶。
车再往东,就是以前的淮海公园。进了淮海路我已经有点不认识了,现在上海可以说是日新月异,以前的嵩山电影院和大众剧场早已不见了踪影。一转弯,便是西藏路了。过了大世界和人民广场,车停在了市工人文化宫的后门。不用提醒,大家都记得六八年海伦参军汇报演出就在文化宫。她拿来许多票子,很多同学都来看她的演出。新兵中她年龄最小,但舞她跳得最好。要不是文割,她早就进舞蹈学校了。
“海伦,我记得在少年宫你学的是民族舞,怎么那次汇演中,你跳的是芭蕾<白毛女>?”
“以前我是跳民族舞的,后来有了两个芭蕾样板戏,不少人都改学芭蕾了。 ”
海伦参军后,我们八个人就再也没有凑齐过。
车子往回开,转到金陵路便一直向东。路上的那些骑楼建筑还在,但和后面的高楼比起来,它们却显得破旧不堪了。在一处,我们发现了那骑楼建筑也逃脱不了被拆迁的命运。
到了金陵路东路外滩,林媛叫司机停车,我们几个下了车。过了中山路,就是江边了。现在的浦东完全是国际大都市的气派,和我们那时的浦东乡下简直是两个世界。辽望着对面熟悉的浦东公园,悠悠往事历历在目,仿佛昨日,让人百感交集。
小时候我们四个人经常来这里玩,我和德明还在黄浦江里游了个来回,差点给水上警察抓住。那浦东公园也玩过好几次了,但最能钩起我们回忆的,还是那次带晓萍出来散心。
那是在文割初期,晓萍家搬走了。离开了童年的伙伴,她孤独万分,想起以前无忧无虑生活,她经常会独自流泪。她本来就爱哭,再加上文割一闹,她变得多愁伤感了,用现在准确的话来讲,这就是忧郁症的前期症兆。那次她来老家玩,在丽华家坐了一小时,她就哭了三十分钟,还说做人没意思。我们几个只能干着急,也不知道用什么办法来安慰她。
林媛知道后,就动员了班里不少同学(主要是我们七个人),抽空到她家去看看她,和她说说话,这样对她的悲伤情绪大有好处。好在那时根本不读书,大家有的是时间。这样一段时间下来,晓萍就好多了,慢慢适应了新的环境。在林媛的建议下,我们七个约了晓萍来外滩游玩。晓萍一直要来浦东公园,可就是没人带她来。
那天,我们几个带足了干粮和水,一大早林媛和海伦就把晓萍接了过来。我记得林媛带了一书包吃的东西,说这次要野餐。晓萍也带了很多吃的,还有八个萍果。那时我们还不懂野餐的意思,只知道没钱上饭店,就只能坐在外面的地上吃饭,我们以前春游和秋游吃饭都是这样打发的。
大铭提议,走着去外滩,这一来可以省钱,二来可以逛逛金陵东路的骑楼。林媛不同意,说今天要玩上一整天,很累的,还是乘车吧。电车过了河南路,我们就下来走两站路看看就可以了,大家都同意。老规矩,她们的包全背在我们的肩上。
我们先逛金陵东路,到了外滩就在江边看行船。那时黄浦江的围墙很低,有时黄浦江涨大水,在岸上用手都能划到水,脚一跨就上了停在岸边的船。我们就这样走走看看,往北一直走到外白渡桥。德明说要让我们看看“两夹水” 即黄浦江水和苏州河水交会的地方,可惜那天两种水的颜差不多,没看到。
往回走了一段,我们就到了黄浦公园。它很小,里边就我们几个人。一刻钟不到,我们已在里面兜了一圈,林媛还不失时机地对我们进行爱国主义教育。
不一会儿,我们就蹬上了去浦东的渡轮。一上船,我们直奔船头,给晓萍她们抢看风景的好位子。晓萍说渡黄浦江太有劲了(当时没有浦江游览这一词),德明就叫我们不要下船,再乘它一次,不多收钱的。我们听他的,这样,我们就在黄浦江上兜了一个半来回。虽然那时的黄浦江的景色不能和现在的比,但我们毕竟不能天天来黄浦江玩,大家都觉得非常值得一看。最主要的,是要让晓萍开心,这是我们今天出来的主要目的。
一进浦东公园,晓萍就要我们带她去江边,她要去捡石流子。说来也怪,到浦东公园来玩的人还真不少,我想大概是它紧靠黄浦江的关系。一到江边,大家就兴奋起来,这里没有像浦西江边一样的围墙,是自然的堤岸,人一直可以走到水里。要是放在今天,这就被说成是天然的亲水平台了。
我们把包放在石台子上,晓萍她们在捡石流子,我们四个在江边的水草里捉螃蜞(一种小螃蟹)。就这样,我们一直玩到肚子咕咕直叫,才想起我们的野餐来。我们把自己的东西都放在了台子上,这才发现我们四个人带的还没她们多,东西也没她们的好。她们带的都是面包和糕点,而丽华带的,则是我们的最爱吃的葱油薄饼。那些饼全到了我们的肚子里,她自己一点都没吃。
我们吃着干粮啃着萍果,觉得非常的幸福。这时小黄站起来,说要请我们喝汽水。牛皮照老的吹,那是他卖鸽子赚来的钱,好人都让他做了。其实这是德明的钱,但我们不敢说,怕引起林媛和丽华的怀疑。他和德明买了八瓶正广和桔子水(两毛钱一瓶)和八只纸杯蛋糕,丽华说她是第一次喝这种汽水,她以前只喝过她爸从厂里带回的盐汽水。吃蛋糕的时候,我和德明把包蛋糕的纸杯都吃了下去。我们从小就以为这像包糖的糯米纸一样是可以吃的,又被他们笑了一回。
吃饱喝足后,我们就慢慢兜起公园来,浦东公园除了黄浦江,就没有什么其它特别的了。但今天是为了晓萍而来,我们必须哄她开心,她没有兄弟姐妹,只有我们几个朋友,我们不帮她,谁帮她。接着她们四个在草坪上跳起了橡皮筋,我们几个在一旁打起了三毛球。玩得筋疲力尽了,大家就坐下来喝点水,聊聊天,还分享起林媛的糖果。
不知怎么的,我们一时就没了话。大家我看看你,你看看我,突然就一起笑了起来,这一笑还停不下来了。晓萍笑得最灿烂,我们好久没见她这样的开心了。晓萍说今后我们几个一起出去玩,一定要叫上她。虽然这是在文割初期,却是我们几个玩得最开心的一次。这应该是上世纪我们八个人一起最后一次出游了。
回想到这里,我的眼泪禁不住地流了下来。
“呜……” 突然,一声气笛把我们从回忆中唤了回来。“哎,阿魏,你怎么流泪了?” 晓萍自己满脸是泪还问我。
“新西兰的紫外线太利害,我现在一见风就流泪。”
“那是沙眼。” 林媛这么说,头却没有转过来。
等他们几个回过头来,我就后悔起刚才编的瞎话,他们的眼里都有泪水,他们也一定在回忆那件事。
大家都忙着擦眼泪,德明说,他的眼睛不知怎么见风也要流泪。要是在小时候,你就是打死他,他也不愿在女孩面前流泪。我想他是经历多了,感情丰富了,人也变得脆弱起来。
“好了,好了。 车来了。”
车往南,在新开河一带转弯,一会儿就到了人民路。
“小张,到城隍庙兜一圈。” 林媛吩咐她的司机。
车子驶进了老城厢。小时候,老城隍庙我们倒不是常来的,因为我们这里没有车子直达,加上豫园的门票太贵,要一角。那一次,是过年前我们来老城隍庙给丽华的小弟买双响扯铃。
新年开学后,同学知道我们玩过老城隍庙了,都非常羡慕。一问才知道,班里大多数同学都没去过老城隍庙,晓萍更是埋怨我们为什么不带她去。林媛就和周老师商量,想组织全班去豫园春游。那年(六六年)我们没有像其它的班级一样去公园春游,而是去了老城隍庙和豫园。
大家兴奋地交谈着,谁也没注意到车子已到了西藏路。
车子路过南洋桥 ,林媛突然示意要司机把车停靠在自忠路。我们几个心里格登一下,三十年前那个惊心动魄的场面就像过电影一样,那是岁月的定格,历史的回放。
“这里有什么故事啊?” 晓萍问林媛。
“还是让德明来讲讲链条枪的故事吧。”
“林媛,我们的事你怎么都知道?” 德明小时候的腔调又来了。
林媛只是微微一笑,没有回答。
“哎、德明,你的事,我们当然知道。我们是什么?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知根知底。” 晓萍替林媛回答。
“哦,两小无猜、知根知底。怎么我的老底,你们都知道?”
“你做的好事、坏事我们都一清二楚。”
德明没再吭声。在丽华面前,他总要矮一截。
那是文割开始不久,我们大约是小学五、六年级。也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在上海的青少年中(有少数儿童),流行起了一种用自行车链条做的手枪。这种手枪外形逼真,打起来比店里买来的火药子枪都响。不少男孩削尖脑袋也想拥有一把链条枪。一时间,自行车摊头的废链条成了抢手货,一些车上的链条也会不翼而飞。
那时候,你要是有一把这样的手枪插在腰间,在同伴的眼中,是很神气的。如果你拔枪在手,再拨弄几下,招摇过市,在别人面前耀武扬威,人家除了眼红,还带上一点敬畏。用当时的流行的话来说,这就是“扎台型”。
这种链条枪的制作并不难,材料要求也不高:十来节自行车链条,粗钳铅丝及粗橡皮筋。先用铅丝折成手枪的形状,链条的两个孔,下面一个孔穿在铅丝上并固定住,上面的孔便成了枪膛和弹药膛。然后配上扳机、撞针。子弹就是火柴,如你嫌声音不够吓人,就可以再括进几根自来火的头(火药),用撞针捣捣实,那声音就相当刺激了。
当不少人有了这种手枪后,我们就开始试制威力更大的链条枪,也就是给它升级换代。忘了告诉你,大铭是不玩这种枪的,这么大的一把枪根本逃不过吴妈的眼睛。
小黄弄来了一些摩托车的铁链条,比自行车的链条更大、更结实。我们先把链条在火(煤)油里浸一夜天,上面的铁绣一扫而光。弄干净后,先烤蓝(放在火上烤,使成蓝色,一种简单的防锈工艺),再涂上机油防锈。枪架用的是德明弄来的粗铁丝,一试,铁丝粗了一点。我们就学铁匠的样,先把铁丝烧红,再打细。枪架做好后,再淬淬火,这样就大大地提高了它的强度。
当然,它的子弹不再是火柴棍了,取而代之的是小钢珠。我们用三节链条做弹药膛,火药量相当大。为了保险起见,在外面包了两层薄铁皮,这样万一子弹卡壳,火药在枪膛里爆炸,也不至于出大问题。小黄用游标卡尺,测量每一粒钢珠的直径,再用锡纸包好。
这种枪的威力十分强大,我们在试枪的时候,只装一节多一点的火药,子弹就能轻而易举地击穿一层三夹板。德明不过瘾,他加了三节链条的火药。开枪时,我用一只木盖给他作盾牌,怕枪膛炸开。只听到“砰”的一声巨响,子弹打穿了两层三夹板。 试枪完毕,小黄马上验枪,一切正常,毫无损伤。就是枪的后座力太大了,把撞针弹了出来,幸好有橡皮筋拉住,才没伤人。小黄就设计了一个保险装置,扣动板机后,撞针即被锁住,增大了枪的保险系数。大家讲好了,今后装火药决不能超过两节链条,不上膛,万一走火,后果不堪设想。
在同学们的眼中,我们这几把就是真枪了,他们都非常地眼红。但是,不是所有的人都仅仅局限于眼红的。
那天下午,德明要我和小黄陪他去南洋桥。那里有人卖塑料有机玻璃,他想做一个金蛉子盒子。以前那里是交换*主席像章的地方,我们几个都去过。我们一走近,就有人上来兜售。这些都是从厂里偷出来的边脚料,不过做小盒子还是绰绰有余的。我们在那里呆了很长时间,德明挑了好几块,花了两角钱,他很满意。
回家的路上,我们又穿起弄堂来。从西藏路、自忠路一直可以穿到大同戏院(文割期间称大庆剧场)。谁知半条弄堂还没穿完,就被人堵住了。可能是刚才我们不小心,把枪给露来出来,招来眼红的了。
刚进大弄堂时,我就觉得有两个人好像在跟踪我们。因为是两个,我也就没把他们放在心上。我们一转进小弄堂,就看见那一头有两个人把出路给堵住了,真是狭路相逢。他们身穿军装,头戴军帽(都是假的),腰间扎的是武装皮带,插上了链条枪。只听见后面两个在喊:“把链条枪留下,放你们走。” 我回头一看,他们手中也有链条枪,糟了,今天撞上拦路抢劫的了。此路是我开,要从这儿过,留下买路钱。那真是<水浒>里劫道的的现实版。
一看妙头不对,我喊了声:“冲!” 我们三人就拼命朝前冲出去。那两个人见我和德明身材高大,没敢拦我们,却合力将小黄拿下。见小黄被他们俘虏了,我们就停了下来。
他们把小黄的双手拗住,架了起来,就像给双手上老虎凳一样,很疼的,那支枪也到了他们手里。这时,我们才看清那四个人比我们大两岁左右,个头跟我和德明差不多。但我们只有刚刚发育,骨架拉得很长,肌肉还没跟上,力量不足,也可以说有点外强中干吧,我们三个肯定打不过他们。
这时,他们又用公鸭嗓子向我们喊话:“用你们的枪来换人,不然就给他点苦头尝尝。”
小黄也在喊:“不要管我,快回去叫人。”
我们是结拜兄弟啊,怎能见死不救。我小声对德明说:“把枪拿出来。” 便把枪先掏了出来,我枪是空的。也许他误解了我的意思,德明也拔枪在手,却悄悄地拉上撞针,又看了看我。我知道,他是既要救人,又舍不得那支枪,那是他的宝贝。
我对他们喊:“枪拿去,把人放了。”
他们中的一个人就前来夺德明的枪。突然,德明举枪对准了他,发疯似地大声吼叫:“放了他,我数到三就开枪!”他们也举枪对准了德明。德明毫无惧色,把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救小黄要紧。他从小就胆量过人,不怕死。
见他们这样,我急忙拉上撞针,对准了另一个人,但我的手在发抖,心在发慌。就这样,四把枪对恃着。这简直就是在真实上演警匪片中警匪对峙的片断。
那人以为德明是虚张声势,便上来夺枪。
“一、二…… ”
“砰”的一声枪响,在那狭窄的弄堂里,这声音简直是振耳欲聋,比爆炒米花的还响,我竟出现了暂时的失聪。 那家伙应声倒了下去,双手捂住大腿,张大嘴巴,痛得叫不出声来。德明勇中有细,只打他大腿,如枪在他脑袋上开花,他十有八九要见阎王。
一枪开好,德明立刻从我手中把枪夺了过去(他知道我是摆摆样子的),对准架着小黄的家伙:“放了他!一……” 他二还没喊出口,那两个人便乖乖地把小黄推了过来。 “把枪扔过来。” 他们还算识相,照德明说的做了。
在那疯狂的年代里,这帮家伙碰到了同样疯狂的德明,算他们倒霉。
“你们先走!” 他大声地对我们喊。
“不,一起走。” 我怕他一人吃亏。
我们三人夺路而逃,没几步就跑出了弄堂。一转眼,就钻进了一条我们非常熟悉的弄堂。我们就像鸟入森林,鱼归大海,要想抓住我们,已经不可能了。再说,那帮人不敢轻举妄动,怕再吃枪子。
我们不敢直接回家,在附近穿了好几条弄堂,看看确实平安无事了,才悄悄拐进自家的弄堂,直奔我家。
定下神来,我问德明:“你加了多少火药?”
“两节多一点,不过火药捣得很实,我怕一枪打不响。”
“这太危险了,看看枪有什么问题。” 枪没问题。我对德明说,以后不要装火药,万一走火太危险了。
“也不知那人怎样了,你们看到血没有?” 小黄问。
“这倒没注意。 他们怎么不开枪?”
“他们没有这种胆量。” 德明很自傲地说。我提议,暂时把抢藏起来,等风声过后再说。他们都同意了。
过了一段时间,这件事在同学中传开了,德明一下成了大家心目中的英雄。他得意洋洋了好一阵子,认为这是“沧海横流方显英雄本色”。我告诉他这也就是“乱世出英雄”,让他赶上了。
从某种意义上讲,德明的调皮捣蛋是天生的,超人的胆量和无惧生死也是天生的。要是生在战争年代,他不是个混世魔王,杀人不眨眼的家伙,就是黄继光、董成瑞式的英雄。他一母所生的四个兄弟,除大哥有点魄力外(跟德明不能比),其余三个可以说是胆小如鼠,德明也是生不逢时啊。
由于链条枪实在危险,出了好多伤人事故。不少学校和地方派出所都开始收缴这种枪。没多时,风靡一时的链条枪便偃旗息鼓,刀枪入库,在社会上慢慢地消失了。
一眨眼的功夫,太平桥就到了。可惜的是,太平桥小吃店和菜场都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太平桥绿地。林媛让车子停下,我们要下来走走。现在到处在拆迁,到处在建高楼。向北望去,像上海很多的地块一样,我们的弄堂也夷为了废墟,被铁栏栅围了起来。十来个穿着灰剥落脱(灰色)的民工在整理地上的钢筋和砖头,几辆大型混凝土搅拌机停在原晓萍家的地方。勇强、福民等住的十弄里(顺昌路十弄)耸立着经纬公寓,旧地已成陌生。
“我想订它几套。 将来老了,可以回到老地方来住。” 林媛感叹道。
“为什么急着现在买啊?”
“再过十年,这里的房价还不涨到天上去啊!” 林媛的眼光不会错。
突然,我也有了一种叶落要归根的念头。我告诉他们,十多年前我们学校调配给我住房,从这里搬走后,我经历了结婚、生子、动迁和移民,我的新居不下五、六处。但在梦中所见的,全是老家,新居一次也没入梦。而且大多是孩提时在弄堂里玩耍的情景,往事重现,仿佛昨日。
想不到听我这么一说,他们竟都有同感。特别是海伦,她十三岁就离家当兵了,而她梦里所见的,只有阿婆家,自己家的一次也没有。德明说我是得了老年痴呆症,尽做儿时的梦了。他还问我这个问题在<十万个为什么>里有没有,我告诉他这个<十万个为什么>里肯定没有,因为编书时还没有现在这样的动迁。
林媛告诉我们,老家是你来到这个世上的第一个居所,是你生长的地方,老家一切的一切,都溶化在自己的血液中,印在了脑子里。以后无论你住上什么样的豪宅,都不能取代老家的位子。因为老家就在你的心中、你的灵魂里。听了她的话,大家怀着一种莫名的希冀,再次向北凝视,似乎那里还有我们儿时的身影,我们的童真和那纯洁的友爱。儿时弄堂里的许多陈年旧事,都离我们渐渐远去,存在的只是在朦胧的记忆里。大家多么想到老家的土地上走一走,看一看,去重温我们梦中的老家。
好一会儿,林媛才催我们上车,车子一转弯,就在复兴路,淡水路上的教堂边停了下来。毕业典礼这件事除了我、海伦和林媛,他们怎么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