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妻子,是曾经拯救过他的人生,也是他想过哪怕不爱,也要共度一生的女人。
毕竟他欠了她太多,多得无法偿还,只能用自己的一辈子抵还。
所以他从未想过她会离开他,这个可能性一早便被他否决,他也许可以三年不见她,也可以放任她在外漂流,可前提条件是他知道她还活着,与他共同呼吸着同一个城市的空气,并且总有一天会回到他身边。
就像一滴水融进了另一滴,他们的人生注定要纠缠,他也一直认为她不会走,哪怕她不再爱他,他也不会让她走,谁让她起了头,既然已经成功的融入了他的生命,她凭什么走,难道她不会疼吗?这种拿着刀子把身体割开一半的感觉,他疼,所以她更不能走。
警方正在做现场的勘察工作,忽然一阵大风吹来,吹得他耳边嗡嗡作响。
距离越来越近,就在正前方,不到一米的地方,也许躺着他的明雅。
这一刻,卓然觉得自己有些站不住脚,一路走来的镇定再也挂不住的从脸上迸裂……
李学铭小心翼翼的盯着他的背影,在阳光的渲染下有些模糊,似乎定格了,一动不动的仿佛已经镶嵌进了周围的风景中。
他面上一动,迈开步子跑上前,往尸体的方向定睛一看,踉跄了下直接一屁股坐在地上,虽然这样很不厚道可他真的松了口气,无比庆幸。
因为那个女人并不是方明雅。
*
从小镇里出来的明雅在那条柏油大马路上又走了半小时,好不容易等到一辆公交车,才发现自己根本没带零钱。
她把钱包翻出来看了看,平时出门哪用得着她花钱,于是一直存放在钱包里的红色大钞更没了找零的机会,如今一张张整齐的叠放着,约莫数了数,不到一千。
跟着人群上了公交车,她攥着钱包站在门口没动,司机转过脸忍不住多看了她两眼,毕竟在这个偏僻的地方,生面孔很少。
“小姑娘,投钱了。”他说完后直接把车开走。
明雅一直盯着投钱箱上面的几个大字:票价两元,不设找零。
她沉吟许久,在车厢内找了一圈,试图跟人换点零钱,可从小镇里出来的不是老头就是老太太,偌大的一辆公交车零丁的只坐了三个人,说的方言她也听不懂,司机也没有搭理她的意思,最后明雅没了法子,只能从钱夹中抽出一张数额最小的投进去。
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她的目光落在窗外好似被鲜血染红的夕阳上。
这里还在开发,到处是水泥砖头,偶尔有人经过也是满身泥泞的工人,随着公交车疾驰而过,她静静的看着他们,眼神疲惫,心情沉重,仿佛昨天才放出的囚仓,而自己这段时日的遭遇,不过是梦一场,如今梦醒了,她又一次回到了现实中。
曾经卓然也欣赏过她,哪怕当初的方明雅浑身上下除了有钱全然没有任何可取之处,他依然欣赏她,因为他看到了这个女孩骨子里的韧劲,就像一朵攀爬在高墙之上的野蔷薇,天生天养,喜光,即使地处弱势,也会扎稳了根基直至爬满整座高墙。
而卓然这么形容确实没错,一旦冷静下来,明雅开始思考往后的路子,她不会驻足不前,更不会优柔寡断,就像她当初追求卓然一样,因为喜欢,所以他好,现在不喜欢了,则走得干净,不带半点留恋。
车子渐渐开入市区,近郊的公路本就无人,所以车速很快。
她扭头看着在窗外飞快闪过的风景,忍不住又数了数钱夹。
可怜兮兮的不到一千,如果没有怀孕倒还好,随便找一份工作便能生存,可现在不行,她得为自己的孩子打算。
半小时后,明雅从车上跳下来,才发现市区离那个小镇其实不远,搞了半天她又回来了。
可即使回来,她依然不敢离卓然太近,她知道他现在一定在找她,说不定会以为她已经遭遇不测,想到这明雅真想知道他此时此刻的心情,假如她真的遇害,他是否会难过,又或者是突然松了口气,毕竟甩掉她这个包袱,他应该比任何人都高兴。
随便在外头吃了个盒饭,明雅忍不住又摸了摸钱夹,那里仿佛是她唯一的救命稻草。
之后她找了一家不需要身份证做登记的小宾馆,酒店她是住不起的,环境稍好一些的按a市的消费水平,一晚上夜宿费好歹也得花个几十上百,这些小钱她往昔也许不在乎,可现在不同,在没有离开这个城市与找到一份像样的工作之前,这不到一千的钞票是她仅剩的资产。
可原本打算忍一晚上的明雅,在宾馆的梯口遇上一对流里流气的青年时,她不禁后悔了。
可是钱已经付了,难道不住?
咬咬牙,明雅低着头越过他们,她现在灰头土脸满身泥土的狼狈模样,也引不起他们的兴趣,看着两人离开的背影,她抬手擦了擦额际的冷汗,用力推开房门,顿时一股湿闷的气息扑鼻。
她咳嗽两声,看了眼周围的环境不由得心里一沉,小旅馆便宜是便宜,住房条件太差,加上周围鱼蛇混杂,在安全得不到保证的情况,让她更加不安。
刚从生死边缘回来,她很倦很疲惫,又因为走了大半日,两条腿就跟被灌入了水泥似的沉得厉害。
使劲睁了睁眼,她揉揉酸疼的胳膊把门反锁上,最后还是不放心,吃力的将床头柜搬过来堵在门缝处,这才稍稍平静下来。
然而当人在冷静下来以后,之前一直咬牙坚持的那股气就跟给放了气的皮球似的,“咻”的一声,里头的空气争先恐后的往外跑,表面的封皮顿时便皱巴巴的扁了下来。
小宾馆的床单有点脏,她却顾不得了,倒上去眼皮一瞌一瞌的很快坠入一片黑暗当中。
这几天明雅并不知道卓然找她找得几近疯狂,她怀里还揣着爸爸留下的钥匙和保险箱密码,只是好几次路过银行却不敢进去,一来是对这个地方有了阴影,二来她不敢确定,卓然是否在附近安插了人。
这次机会难得,她必须事事小心,事实上她也确实藏得好,小时候爸爸一直说她有玩捉迷藏的天分,只要一躲起来,哪怕到天黑也不会有人找得到她。
明雅在超市里给自己买了一套便宜的运动服,鞋子也换了,头发扎起来,在鼻梁上架一个粗粗的镜框,黑色边框几乎挡住了她大半张脸,形象可谓是来了一个天翻地覆的改变。
这个土包子的模样,估计就算与卓然正面对上,他也不见得能认出自己。
明雅一直知道网上可以定火车票,可谁让她是个科技废,身为二十一世纪的大好青年,不会上网,不会网购,绝对是一大奇葩,可也就是她这个奇葩的个性,才没有第一时间被卓然抓到。
她顺利的在火车站买到一张车票,发车时间是在两天后,而目的地则是她妈妈的老家。
明雅的失踪对旁人来说也许只是一段新闻,一个能在茶余饭后拎出来做为消遣的话题。
可这时在李学铭眼中就不是这么回事,至少在这几天里,他已经受够了周围的低气压。
卓然真的很冷静,冷静得甚至有些可怕。
那天从发现尸体的现场回来,他照常吃饭,照常回公司,有客人请吃饭,请喝酒也去,只要是以公司的利益为前提的,他就跟一个机器人似的执行。
起初在没有消息的空白期,李学铭以为他想通了,不就是一个女人吗?哪怕那人是自己的发妻,死了他会难过,会伤心,但是人都是自私的,世界少了谁还不是一样在转动,所以他也认为卓然会这么想,于是稍稍放了心。
谁知道,在几天之后他发现了不对劲的地方,那就是卓然越发憔悴的面色,脸色发白,眼袋浮肿,眼窝底下若隐若现的黑眼圈与他日渐消瘦的身形都在告诉他,这个男人也许一直没合过眼。
你要不要去休息一下,哪怕一分钟也好。
可是每次他想说点什么劝慰的话,却被他麻木的目光看得说不出口。
走出去,颤抖的掏出烟用力的抽了一口。
他看得出来卓然在等消息,之所以能够维系生命,不过是因为身体里的某个支架,支撑着他的作息,令他看起来与正常人无异。
可是一旦接到噩耗,或者确定那人的生死,也许仅存的支架会立即变质,而后分崩离析。
不过庆幸的是,在几天后卓然收到了何叔的消息,他说那伙人已经找到,据他们所知,当初并没有伤害方明雅,而是放了她,如今人在什么地方他们也不知道。
当时李学铭在场,他与卓然一同听到这个消息以后抿了抿唇,抬起眼时刻观察起他的神态。
只见男人原本茫然的目光渐渐恢复了清明,而后他终于动了,挂断电话踉踉跄跄的往休息室走,关上门的时候还不忘对他吩咐道:
“明天之前,不要让人进来打扰。”
听着门被关上的声音,李学铭笑了,因为在这几天里,那是他第一次主动与自己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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捂脸,咱也不想这么晚的,过两天就会恢复正常了,到时候给大家双更!
第九十二章 自找的
夜里的都市远远要比白日繁华,放眼望去车水马龙,霓虹不时的闪烁,在灯光的点缀下整座城市宛如笼罩在一片绮丽奢华的光彩之中。
银灰色的宾利缓缓滑出夜色,一路上行驶的速度并不快,像是有意无意的,在找着什么东西。
卓然疲惫的捏了捏眉心,恰好看到路口处的红灯,他踩下刹车。
抬手对了眼手表,夜晚九点,按理说这个时候他应该坐在家里的沙发上,陪着身旁的女人看不知道在说什么的电视剧……
目光晃了晃,他坐在驾驶位上耐心的等待红灯过去。
静谧滞缓的空气在车厢内流动,他突然觉得胸口有点闷,降下车窗一只胳膊搭上车门,从兜里掏出烟,看了眼又扔了回去。
随着夜风鱼贯而入,他沉浸在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当中。
有点愤怒,也有点心冷。
他从没把方明雅当过对手,因为他知道她没那个本事与他斗,而十几年来他确实小瞧了她,轻敌的后果就是在不知不觉中着了她的道,入了她的魔。
别看她外表没什么心眼,可手段却高明得很,凭着一股蛮劲闯入他的世界,无微不至的对他好,惯着他,宠着他,一切以他为尊。
而等到他习惯了这种好,习惯了她的存在,习惯了她给自己带来的温暖之后,她突然告诉他,他们的过去只不过是一场错误,她已经不喜欢他,决定投入别的男人怀抱,然后将他原本拥有的感情,毫无保留的用在其他人身上。
知道她生死不明,他一颗心便悬了好几天,如今好不容易放下,随之涌来的则是铺天盖地的疲惫。
后来他漫无目的的开着车在这个城市里走了好几圈,他知道这么做能碰上方明雅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可至少在这个夜里,他不需要回家,回到那个空荡清冷的房子。
又到了一个路口,当眼前的红灯再次亮起时,卓然放在裤袋里的手机响了。
是李学铭的来电。
“刚收到消息,昨天有人用明雅的身份证买了一张车票。”
他目光蓦的一紧,直到对方将发车时间,目的地告诉他以后,他不由得一愣,连红灯是什么时候转绿的也不知道。
“嘟嘟!”
听到身后响起了喇叭声,卓然一拧眉头把车开走。
明雅的目的地是在一个相对落后的县城,那个地方他出差的时候去过几次,生活水平完全不能与大城市相比。
尔后他细想一阵,顿时恍然大悟,如果没记错明雅的母亲就葬在那里,之前曾经听她提过几次,可他一直以公务繁忙作为借口,拒绝了陪同她前往,毕竟那个小乡村距离县城还有一段距离,两人如果前去,一来一回就得费去十几天的时间。
卓然突然沉下眼,他一直以为自己将丈夫这个角色饰演得很好,岂料他连她的老家,她的母亲具体葬在什么地方都不知道,就连在新婚燕尔之时,她试探性的邀他前往也被他冷淡的拒绝。
也不怪她会心冷,在他心安理得的接受她的好的同时,他却从未真正的看她一眼。
“学铭……”
沉默好半晌,他突然对电话里的人说了几句,数秒之后,那人顿时挑起了眉头。
银灰色的宾利重新滑入车流,渐渐隐于夜色当中,也正是因为周围太过炫目的光线,卓然并没有看到几步远外,就站在斑马线上的背影。
一身某山寨品牌的运动服,鸭舌帽,黑边框眼睛,站得直挺挺的身影,可不就是那个方明雅吗?
天气有点冷,明雅捧着一大叠的传单站在人来人往的路口,抬头看了眼不见星光的天空,笑容满面的往人家手里强塞传单。
可眼瞅着人家冷漠的与她擦肩,匆匆而过并且一脸嫌弃的模样,她不由得感叹一声:还让不让人下班了,就不能爽快点,一人领十张再走?!
明雅傻兮兮的站在寒风中,冻得直打哆嗦,从小娇生惯养的人这会儿早被生活磨得没了脾气。
发传单一天七十虽然不多,好说歹说也算是个收入,更何况她没时间了,明天就上火车的人,与其在宾馆里呆着,倒不如出来挣点小钱。
村里的物价不高,她妈妈还给她留了一间租屋,回头跟外公拿了钥匙,打扫打扫就能居住,只不过想到外公,明雅不禁一阵难过,从小到大,她见他的次数屈指可数,可有一幕却至今记忆深刻。
就在四岁那年,妈妈带着她回去找外公,那天太阳很大,将脚底下的泥土烤的滚烫,踩上去跟踩在锅里差不多。
她年纪小受不了,缠着要妈妈抱,可妈妈却没理她,慢慢的来到一个大宅子前,用力的敲了许久的门,可谁知迎来的却是一盆又臭又脏的污水。
当时她懵懵懂懂的牵着母亲的手,仰起脸看她满面的水光,只知道扯着她的袖子大喊:“妈妈,我饿了。”
远远传来一道刺耳的喇叭声,明雅一惊猛然由回忆中惊醒。
手上的传单还有很多,厚厚的一叠估计以这块地方的人流量,她就是派到天亮也不见得能派完。
于是明雅抖擞抖擞精神,一路往pub的方向走,那条路遍布了各种娱乐场所,人流量也比这里多,说不定再站一小时就能派完。
其实明雅也是傻,她第一次发传单人太老实,人家叫她派完她就真老老实实守在原地派,殊不知跟她一块来的小姑娘早早就走了。
明雅沿着路口走,眼瞅着有电动车经过就冷不丁的往人车篮里塞,白眼自然是受了不少的,可这法子确实管用,没多时手上的传单已经变薄。
她心情不错,步子也迈得快,一身轻便的运动服下,灵活俏丽的身形与还在象牙塔中的大学生无异。
夜色很好,霓虹灯映衬着来来往往的车辆和行人,明雅摸摸还没有明显突出的肚子,不由的想起与大都市截然相反的小村。
那里地方虽小,可是人情淳朴,物价低廉,生活节奏也没有这里的紧绷,是一个安胎的好去处。
而她之所以选择母亲的家乡图的也是那里的物价,她钱不多,也知道在生产之前很难找到一份体面的工作,临时工又太辛苦,所以她将目光放在了清净的小山村,等孩子生下来以后,估计卓然也就放弃找她了,到时候她就能拿着爸爸给的钥匙回来,将遗产的一部分取出作为日后的生活与教育费……
明雅有自知之明,她又不是什么天仙大美人,顶多能算是个中等姿色,脾气也不好,钱也没了,卓然能图她什么?男人么,老婆还在的时候也能会因为道德的束缚而循规蹈矩,可当这伴侣不在,周围八成又会有人张罗着给他找对象了。
明雅对他往后会与谁相伴不感兴趣,如今哪怕是沈从榕脑癌康复,两人重新在一起也与她无关,她已经有了一个与自己骨肉相融的宝宝,这当爹的要不要也罢。
走着走着,额边落下了几丝碎发,她顺手拨弄了一下,谁知刚一抬眼就看到了一道熟悉的身影。
夜色正好,酒吧外的霓虹灯似乎有赛过天上月亮的架势,一个比一个闪。
明雅受不住的眯了眯眼睛,瞅着不远处那道东倒西歪的人影,看身形有点像是卓丽清。
她揉揉眼皮又凑近了些,就在门庭若市的酒吧大门前,她看清了站在招牌下身影,还真是卓丽清。
只不过她此时似乎喝高了,醉醺醺的攀着旁边的大树稀里哗啦的吐,在霓虹灯的闪烁下,一张脸被照成了各种颜色,时黄时绿,还挺吓人。
明雅抓抓耳朵条件反射的就想往回走,她与卓丽清向来不和,她见了她也没给过好脸色,所以她不打算多管闲事,省得回头还得被反咬一口。
可她脚步刚抬起来,眼角却瞥到了几个流里流气的男子朝卓丽清靠近。
卓丽清妆也化了,眼也肿了,醉醺醺的攀着树根刚吐了个干净,别说奋力挣扎,她连句骂人的话也没力气说。
于是明雅眼睁睁的看着那几人围过来,一人夹着她一条胳膊,连拖带拽的把人往一旁的面包车里带。
明雅站在原地内心那叫个煎熬,扒了扒头发左右张望一阵,自认倒霉的上去,拽着卓丽清的胳膊吼道:“你们是谁,想带我妹妹去哪?放开,再不放开我就报警了!”
她边说边往兜里掏手机,掏出来后往按键上就是一阵乱按,然后扯着嗓子朝周围喊。
“喂,警察吗,这里是江南路口的聚缘酒吧,有几个流氓抓着我妹妹不放,你们快来!”
果然,那几人也是年轻,抓卓丽清也不过是因为她长得漂亮,一身名牌看着也不穷,所以起了沾点便宜的心思,如今被明雅一吓唬,几人交换个眼神放下她就走了。
目送着他们离开的背影,明雅松了口气,她刚才真怕他们动手,虽然路口人多,却不见得会有人跳出来帮自己一把。
可这会儿人是走了,她却愁了。
看着倒在墙边又是一阵狂吐,并且边吐边哭的卓丽清,她一阵恶心的往后站了站,隐隐约约的能听到她的呢喃。
“正国……正国,你为什么不要我……”
明雅有些讶然,正国是谁?明显是个男人的名字,而且见她哭得眼肿妆花的模样,难不成一向眼高于顶的卓大小姐失恋了?
等到卓丽清吐干净以后便一屁股坐在墙边不动了,任由明雅怎么喊也不见清醒。
明雅站在寒风中冷得不停发抖,内心别提有多想把她扔在这里,然后自己回去睡大头觉,可好歹她跟卓然夫妻一场,没道理把人丢路上自生自灭,回头她要是出点什么事,哪怕跟她没关系,她这小心肝也得内疚小半天。
伸手往她包里翻了翻,她找出手机想给卓然打电话,可号码刚按出去又被她挂断了。
她苦恼的抓了抓头发,如今好不容易有了离开这座城市的机会,可不能因为这点破事给搞砸了。
于是看着已经醉的不省人事的卓丽清,她从背包拿出一瓶矿泉水,拧开瓶盖二话不说的就朝她脑袋倒下去。
夜晚的气温几乎快要接近零度,由瓶口不停往外倾泻的清水与刚从冰箱里拿出的没什么区别。
“啊!”卓丽清冷得尖叫了一声,有些迷离的睁开眼,入目的便是明雅那张没有表情的脸。
虽然她此时脑袋有些蒙,视线也不太清晰,却还是一眼就认出了她。
当下她憋着一口气,模模糊糊的骂道:“方明雅,你这个贱人!”
面对辱骂,明雅表现得很淡定,这一路走来她被骂得还少吗?所以早早炼成了一颗金刚心,任她辱她骂她痛打她,她……
她抬起手,直接把一瓶冷水全浇在她花花绿绿的脸上:“你再骂一句试试,我立刻就把你丢给那群小流氓,让他们糟蹋你一晚上。”
卓丽清愣了好半天,也顾不得浑身有多冷,看着明雅突然“哇”的一声,跟个孩子似的哭了出来:“我要跟哥哥说,你欺负我,你们都欺负我,王八蛋……”
明雅用空水瓶敲了敲她的脑袋,听着“咚咚”的响声,知道她还没完全酒醒:“哭够没有,哭够就把车钥匙给我。”
明雅取了她的车钥匙找到那辆亮红色的宝马,顺手又把人拎上车,看着她在后车座醉得稀里糊涂的模样,一踩油门直接往她公寓的方向行驶。
透过后视镜默默瞥了眼那个一脸泪痕的女孩,明雅回忆起十几年前的卓丽清,她自己刚认识卓然那会儿,本着爱屋及乌给她送了不少礼物,刚开始小丫头也喜欢她,见着她就跑过来,一嘴一个明雅姐姐的叫得香甜。
可从什么时候起,卓丽清开始敌视她?
明雅拧着眉头努力回想,终于在路过一个十字路口的时候让她想了起来。
可不就是沈从榕充当她家教的那会儿?
那时候卓然忙着打工,忙着考试,根本无暇顾及妹妹的功课,然后她自己……她抓抓头发,自知不是什么读书的料,小学生的课本搁她面前,她都不一定会写,正巧那时候沈从榕有时间,也需要挣点小钱给家里补贴,所以她就提议自己每个月从零花钱里扣一点出来,当是给她的工资,然后……
明雅咬牙切齿,一踩油门连闯数个红灯。
原来这一切都是她自找的!
第九十三章 明雅,一切还不晚
最终明雅把车驶入了卓丽清居住的小区。
卓家人的基因之优秀,是她老爹那个五短身材无法比的,男的俊美女的靓丽,卓家兄妹不去当模特,明雅觉得那纯粹是一种对资源的浪费。
可问题也来了,明雅拉开车门看着身高一米七几的卓丽清,只稍想到要把她背上六楼便觉阴风阵阵,还没背可怜的腰已经开始疼了。
“喂,别装死。”她满头黑线的翻了翻自己的背包,瞥了眼已经空荡荡的矿泉水瓶,头一次认真思索起把她一个人丢在车里的可行性。
“正国,别走……”她嘀嘀咕咕的不停叫着那个男人的名字,两只手在空气中胡乱摸索。
明雅拧了拧眉头,心里突然好奇起这个男人的长相。
像卓丽清这样的白富美,既有钱又漂亮,她哥还是卓氏企业的董事长,如果娶了她,是要样貌有样貌,要财有财,连人脉都不愁了,谁会这么不开眼,把一块金子当石头砸了?
当然这事明雅管不着,她也不想管这些狗屁倒灶的闲事,今天会帮她不过是看在多年情分上的举手之劳,更何况今日之后两人怕是不会再见,她就当做做好事,也算还了卓然一个人情。
拉开房门,她气喘吁吁的把卓丽清扔在沙发上,四处打量起她的闺房之余用力的抹了抹头上的虚汗。
难怪她这段日子不常来找卓然,瞧瞧桌子上的烟灰缸,玄关处的男款皮鞋,还有丢在沙发上的西装外套,敢情这个卓丽清是跟人同居了。
那个男人应该就是她嘴巴里的“正国”,名字真土气。
明雅没安好心的嘲笑了一下,幸亏当年给她取名的是她妈,否则以她爹小学毕业的文化水品,指不定也给她起一个“方爱国”,“方小花”的名字……
抬头看了眼时间,明雅一愣,这一折腾已经到了十一点半整。
她想想完了,现在回去估计找不到人了,找不到人谁给她结算工资。
于是忍不住泄愤似的瞪了她一眼,自认倒霉的绕过沙发往门口的方向走,谁知道刚才还睡得迷糊的卓丽清突然翻身坐起,冷不丁的抓住她一只袖子,嚷嚷道:“你去哪?!”
而后见明雅没回话,她像是脑袋闪过一道灵光,猛的将手松开然后害怕的往后退:“方明雅,你不是死了吗?!”
明雅眨眨眼一时竟被她给问蒙了,她什么时候死的?她怎么不知道?
可这会儿,明雅同样留意到卓丽清清明的眼神,黑溜溜的泛着水光,哪还有点醉意的模样。
意识到她被这个小丫头给耍了,她顿时瞪圆了一双大眼:
“原来你一早就醒了?”
“是……是又怎么样?”卓丽清在大方承认之余,清秀的脸上隐含惧意,“方明雅,你到底是人是鬼。”
明雅没动,抽回自己被抓住的衣摆,挑起眉毛平静的说:“你不是巴不得我去死吗?既然如此……就当我死了吧。”
今日一别她们两人不会再有机会见面,是生是死又有什么关系。
卓丽清看着她咬咬牙,突然一把抓住她的手,在感受到脉搏的跳动的同时惊诧道:“你知道不知道哥哥在找你,他为了你已经好几天没合眼了,你这女人还有没有良心,要死你就死远一点,为什么还回来,冤魂不散的好玩吗?”
她说完掏出手机,因为酒气未散的缘故两只手抖得不像话,明明调出了电话薄,却好几次没碰上卓然的名字。
明雅抢走她的手机,眯起眼:“你是不是喝酒喝傻了,给卓然打电话告诉他我在这,然后让他过来找我,咱两再做一辈子的姑嫂?”
一句话把卓丽清吓得不轻,她不停的摇头,眼角还挂着点泪光,可怜兮兮的模样如果让不知情的看到,说不定会认为自己在欺负她。
明雅忍着一口气把手机递回去,可随后她却跟接到什么烫手山芋似的扔开,后退两步张嘴赶人:“方明雅,你走,赶紧走,别再让我哥找到,你配不上他,永远也不!”
明雅冷笑两声,果真转身就走,可刚才还在大声嚷嚷的卓丽清不知道想到了什么,又一次扣住她的手臂。
别看卓丽清瘦,力气可真不小,五根手指扣在她腕上,她试了试竟挣脱不开。
“等等!”
明雅转过身脸色不太好,心想这丫头如果再出言不逊,哪怕打不过她也得揍她一顿不可。
可卓丽清倒是没说话,她越过她往房间里跑,随着里面传出抽屉拉开又关上的响声,没多时人很快又出现在她面前。
她喘着气,把一叠厚厚的现金塞进她手里,紧抿着唇说:“今晚的事我不想欠你,这些就当你送我回来的路费,如果不够,明天……明天等天亮了我给你取。”
明雅静静的看着她,眼前的卓丽清不知不觉便于十几年前的小女孩重叠,其实她本性不坏,只不过心眼太直白,容易被人唆摆。
半晌,她叹了口气,没有真正接过:“丽清,我到底做了什么让你如此厌恶我,而一再拿钱羞辱我。”
出狱的那天是,今天也是,总在她最落魄的时候,用她曾经最不屑的东西敲毁她的自尊。
卓丽清变了脸色,她死死的咬着下唇,忍了许久才一字一句的说:“没错,我确实讨厌你,恨透了你,你以为你是谁,救世主吗?你知不知道这十几年我们两兄妹是怎么过来的,如果不是你,哥哥也不会被人耻笑,我更不会因为被同学指指点点而抬不起头,说什么靠你才有今天,放屁,你就是个癞蛤蟆,假如没有那场车祸,你觉得我哥哥会瞧得上你吗,你连给他提鞋都不配!”
明雅心里一紧,忍了忍却说不出话。
从前她不知道,可如今细想她明了卓丽清的意思。
也难怪新婚的时候卓然不愿意带她出门,毕竟哪个男人愿意让人知道自己是靠女人发家,而她当时真是笨得无药可救,一点脸色也不会瞧,人前人后的炫耀着卓然是自己的男人,自己当年是怎么追上他,然后怎么结婚。
谁知道一切被她当做炫耀的资本,在其他人看来只有两个字——愚蠢。
他们的故事在经过添油加醋,弄了好几个版本之后,渐渐在圈子内传开,也使得卓然好一段时间因为吃软饭,为了钱抛弃前女友,出卖身体的话题而抬不起头。
垂在身侧的手渐渐无力,明雅抬起眼,声音越发的平静:“我知道,我以前确实很糟糕。”
也许卓丽清说得没错,方明雅这个人确实是他们兄妹两人生中的一段污点。
听着卓丽清不屑的冷笑,她哑着嗓子继续:“这次我是真的走了,不会再出现在你们兄妹面前,如果可以你帮我跟他说说,方明雅往后一定会过得很好,让他别担心,还有,他自由了,别再纠结着过去的恩情,他不欠我的……都放下吧。”
卓丽清一愣,她沉默的看着她变得死寂的眼,仿佛真的死心,真的放弃。
“方……”
“这些钱我收下了。”明雅用力的握了握手中的钞票,如果她还有点骨气,她就应该拒绝,然后潇洒离开,最后一次给他们留一个孤傲冷漠的背影。
可如今她没有底气,扣去车票和这几天的食宿费,口袋里仅剩的三百多不知道还能撑几天……
横竖她在他们眼中早已不堪入目,又何必挽着那可怜的自尊,自讨苦吃。
生活令人折腰,她早已没有了任性的资本。
“就不跟你说再见了,你保重。”她拉开门出去,没有看卓丽清的表情,也没有任何留恋,只是在不知不觉中步伐匆忙。
第二天明雅收拾收拾东西去了火车站,她定的车票是在早上九点,吃过早餐时间还有剩余,于是她也不着急,慢悠悠的踱着步子过去。
边走她边打量起这个城市,明明是承载着她所有回忆的地方,她却没有任何留恋,反倒一直觉得自己就是一个局外人,一个闯入者,自以为搅得天翻地覆,其实不过是宇宙中的一粒微尘,随波逐流,最终消失在人群当中。
又在外逛了一圈,明雅瞅着时间差不多了便走进了入口,她提的行李不多,连个像样的行李箱也没带,简简单单的一个白格子手提包,还是昨天在超市买的。
一路爬上台阶,她的脚步有些虚浮,迎着阳光,身后的影子被拉得很长,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只觉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