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花间年少

7短暂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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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个方向就是洛州城,沿着滦河之下就可以到达,洛州再过去,就是有名的江南富庶之地鱼米水乡,据说那个地方比之京城另有一番繁华。那边是去兴州的方向,兴州看着离这里近,不过去那里的话要绕过翠屏山和断肠山,走的路反而远多了,也不如去洛州的水路好走。从那边南下就是云州,云州是西南和南边诸州进入江南的门户,和洛州一南一北守护着江南之地……”

    两人站在断崖上,崖下的风回流上冲,把两人的衣袂微微带起,杨凤珏扬着手臂指画着各个方向的位置,却颇有一番指点江山的味道。

    兴州……

    “那地方是不是有个榕环县?”非花指着兴州的方向,他记得当日刘斌带着他们走的时候是说过要去兴州附近的榕环县居住的,不知道他现在怎么样了。

    “嗯?是吧,应该是在那个方向。书上说榕环县多小榕树,每到果熟之时,地上掉的小果子能被人们踩成厚厚的饼,城郭附近北有杏花林,东有桃花林,南有梨花林,三四月时候常惹得人踏春赏花,形成了一个别具一格的‘春上花社’,据说连京城里的士子也赏慕不已,写了很多诗词颂扬呢。你……想去那里吗?”

    杨凤珏侧头认真的问。

    非花玉白的脸上蒙着一层茫然的忧郁,在阳光下似是要蒸发掉一样的朦胧。杨重钰心下不由一紧,有种想要紧紧抓住他的冲动。

    “没有,只是有个人说过我母亲想要定居那里。”

    “伯母……”

    “死了。”

    “对不起……”杨凤珏就手抓住非花的手,白皙修长的手没有多少生活的印迹,也不似女性的柔若无骨,却自有一种动人的优雅,在夏日里依然凉得沁人,抓在手中像握着一段白玉。

    非花静静看了他一眼,不落痕迹的收回自己的手,“没什么,我没有见过她。”

    “对不起。”非花的话让杨凤珏理解为他一出生就没有了母亲。

    两人坐在草坡上看着远方一时沉默下来。

    “可以下到下面去吗?”非花指指山崖下面。

    “从这里不可以,要从草滩外面绕过去。下面那片林子有很多野果树,小的时候我和重钰每到秋日果子成熟最多的时候,邀了村里同龄的伙伴溜出去,从草滩那边绕了老远的路去摘,那的林子里猎物也特别多,有一次我为了追一只火狐狸,差点丢在那林子里回不来。因为离着滦河近,河边的草滩和林子附近都有很多野鸭子、野雉鸡、水鸟什么的,有经验的话能循着找到很多蛋。林子里的药材也特别多,不过很容易迷路,都不晓得我们小的时候是怎么敢到那里去的……”

    看到非花若无其事的岔开话题,杨凤珏也接着他的话头说,声音里带着所有回忆起童年天真无忧的生活的人们特有的怀念和愉悦。

    “你读过那么多书,都没有想过出去闯荡一翻吗?”非花稍稍表示了好奇。

    他看见过书房里杨凤珏写的诗文杂感和各类批注,就算是他没读过多少古诗词、策论,凭着中学时念过的那点中华文化精髓,也够他理解了。杨凤珏是属于那种天生的聪明人。

    琴棋诗书画样样精通,学富五车胸有四海,说的应该就是他这样的人吧,就算考进士也足够了,却甘愿窝在这样的山窝里,他难道就是传说中的高人隐士吗?!

    “学医只是家族熏陶,琴棋书画是为了娱乐自己,岐黄之术乃是好奇,工艺数术是为了打发时日,成就什么的不敢当,只是想要有朝一日,就算是落入了樊笼仍有所依仗。”杨凤珏看着远天,幽幽说道。

    “我们家祖上是世代供奉皇宫御药的皇商,家族里也出过几位自学成才的名医,家底不说厚,地位不算高,仗着皇商世家的名头,京城里谁人都要给几分薄面的。可曾想一朝刮进了朝政争夺的漩涡,家族几乎尽数倾灭。爷爷逃到这里,被滦湖村人所救,隐居了十几年,以为没事了,爹和娘偷偷去京城的老宅子去看,结果就没能回来。”

    “这个世界就是这样,树欲静而风不止,做一个不问世事的老百姓,也要看别人允不允许,如果有一天被逼到没有路可走才想起愤而还击,那也太迟了。”

    杨凤珏俊朗刚毅的脸上露出嘲讽一般的轻笑,清雅的五官轮廓显出一种与平日完全不同的冷魅来,气势迫人,如一头傲视云间的苍狼。

    非花看着这样的杨凤珏,任谁看见他这一刻的样子也不认为他只是一个混迹在乡野的医者。

    久久的,两人没有说一句话。

    也许他说的对,非花心想,最成功的战争不就是在敌人没有发现之前慢慢侵蚀,快速推进,选择对手的盲点一击即中!他的战争,每一个人的战争,最终都不能以逃避来解决。

    “洛州,是个怎样的地方?”非花问。

    “洛州啊,很繁华,南来北往的商人都在那里做买卖,它比云州更受人青睐的是它是滦河入江南的必经之途,水陆通道非常密,连海外的商船也经常到那儿交换货物……”

    杨凤珏为非花细细的讲述着,一个下午就在谈天中过去了,当他们回去的时候,身后的那轮红日正缓慢的沉入遥远的地平线。

    21

    21、番外二 ...

    杨凤珏第一次见到非花,是他十八岁的时候,弟弟和祖父出去采一味药,捡回来两个伤痕累累的小孩。

    是两个漂亮的孩子。大约十岁左右的,其中一个长得尤其漂亮,过于苍白的皮肤触手嫩滑,小脸上五官精致。浓黑却稍显细长的眉毛,眉弓优美,眼睛闭起来像一片线条优美迷人的兰草叶子,尾稍微微吊起,长长的睫毛安静的卷伏着,可以想象那双眼睛睁开的时候会是怎样一番风流妩媚。一管挺直的鼻子,让他的侧面轮廓看起来很美,不薄不厚的两片嘴唇小巧苍白,迷昏了还紧紧地抿着,脸颊稍瘦,使他看起来有种荏弱的美感。

    这个孩子应该是长期营养不足,身体瘦小不说,骨骼和筋脉的生长也明显滞后,腿还带着寒症,要养成常人那边康健,没有几年的功夫是不成的。

    杨凤珏一边给小孩擦拭身体,一边仔细打量,偶尔掐一下脉,断一下症状,那具美丽脆弱的身体在他的手中仿佛变成了以往他当做试验对象的小白兔、小猴子。

    再一次见到他,是杨凤珏从洛州回来之后,那孩子已经养得似是一只皮毛水光润滑的貂鼠了,气色红润的脸上是冷漠淡然的神情。

    他问他叫什么名字,当那个美丽的少年说出“非花”两个字的时候,杨重钰忽然想起曾经在洛州城看见过的一匹绸缎。

    正宗的杭州凤岚坊出品,顶级的暗花刺绣香云雪绸,极致的红,泛着华美冷艳的丝光,被珍藏在缎面檀香盒子里,高贵而寂寞。

    杨凤珏当时在想,那匹绸缎是多么配眼前的这个少年啊,裁成衣裳穿在这个少年身上,该是多么惊采绝艳。

    杨凤珏见过的贵重东西不少,可是在那个时候,他是真的非常有让手下搜寻到那匹同样高傲寂寞的雪绸送到这个少年面前的冲动。

    还是下一次吧。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总是想要送点什么东西给他,于是,杨凤珏把本来该给弟弟的云龙流苏发绳送了他。少年的头发很长,柔顺的垂到臀下,散着发的他有着猫一般慵懒冷魅的味道。

    少年的眼睛尤其美,狭长的丹凤眼竟然是双线眼皮,使得那双眼睛分外勾魂摄魄,大大的瞳仁是蓝黑色的,里面流转着冷然的波光。当他看着人的时候,仿佛世界上所有美好的东西都不及那专注于自己身上的那抹目光重要,想要让他永远这样看着,只看着自己一个人。

    杨凤珏觉得自己的心发生了奇妙的感应,他以前看书时总觉得那些因为对方的美貌而爱上对方的人很肤浅,由美貌而产生的爱情很虚假,可是现在,在他还没有了解这个人的灵魂的时候,他首先也爱上了这个人的美貌。

    这个少年、男人。美丽的、冷漠的,也许还无情的少年。他爱上了他。

    杨凤珏在恋爱上没有一点经验,脑中所有的经验都是从书上看来的,浅薄而不可靠。

    但是他自己很清楚,自己想要的是怎样的一种爱情。

    专一,执着,宽容,愉悦。真挚的两情相悦,深情的相依相守。无关年龄、性别和身份。这是他理想中的爱情,用一生的时光去爱一个人,在漫长的日子里依偎着变老,死后被子孙一起埋入地下,魂魄再在奈何桥上相见往生,约定下一个来世。

    这个人现在出现了,以那样美丽寂寞的姿态出现在他的生命中,让他从未悸动的心从此波澜起伏。

    在这样的时刻,他纸上谈兵的那点经验简直不能让自己有效地被对方注意上,更遑论爱上了。

    杨凤珏只能尽一切可能的出现在少年的身边,让他的眼睛看到他的存在,感受到他的情感,习惯上他的陪伴。他祈祷他千万不要厌恶他,毕竟爱上同/性并不是每一个人身上都会出现的情感。

    幸好,少年的性子虽然冷淡,却很好相处,虽然有时候他是因为不想理会更多而呆在他的身边,可是这也是个不错的开始了。而接下来要让关系更进一步,杨凤珏是一点儿办法都没有。

    于是,他写了信去问自己的好友,也是自己的属下——蓝竟航。那个家伙狠狠的嘲笑了他一番,随后自大的提供了一系列的“恋爱宝典”。

    靠!这算是什么宝典啊,“每天送她一束花”、“吃她做的饭,即使很难吃也要笑着夸赞”、“随时提供肩膀给她依靠”、“陪她散步、踏春、赏花,经常送她一些精巧的小玩意儿”……杨凤珏敢打包票,这些肯定都是那个家伙去**泡小妞儿的伎俩,竟然让他用这些去讨好他的非花吗?!

    简直过分!!

    不过,杨凤珏也实在是没有想到其他的法子,所以,偶尔的,经常的,他还是不自觉的用了这些法子。

    每天采了新鲜的花放在少年喜欢的窗边的花瓶里,带少年去晨练和散心,给他弄可口的食物(天地可鉴,不是他不想吃非花做的菜啊,实在是非花从来不下厨的),竭尽全力的调理少年的体魄,他甚至为了自己以后的‘性福’,精心研究了自家家传的秘法,偷偷把某些特殊的药材渗入少年的膳食里……

    咳,虽然有点那什么,可是一切都是为了光明的未来。

    一件事促进了他们之间的关系。

    他的身世,少年的身世。

    他竟然是中州月家的孩子,从当初初见的境况看,他一定受了很多苦,他庆幸那个人儿最终来到了他的身边。这个可怜的孩子,从此以后,他一定会好好的待他,爱护他,再也不让人伤害他。

    他们决定联手合作,咳,这可是非花的说法,而他更在乎的是能和少年在一起。

    从很早以前,杨凤珏就开始着手经营自己的势力。杨凤珏父母死的时候,杨家爷爷也意识到没有自己的力量,不管你心里是不是还有争权的心,那些仇家始终都不会放过自己的。杨家树大根深,虽然猛然一下倒了,可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总还有一些东西是不会消失的。

    于是老人家重拾了家族里零散剩下的点点力量,慢慢重建自己的王国。杨凤珏从小就跟着老祖父的好友习武,从五六岁开始,他的师傅一直在滦湖村里悉心教习他武艺,直到他十七岁能够自行修炼为止。

    到杨凤珏十二三岁的时候,他已经开始慢慢了解、接手祖父手中的事务,并且着力扩大。能够收集情报信、小道消息流通的**酒楼茶楼,来钱快速的钱庄、赌坊,招揽各方人才的镖局,他慢慢把触手伸向各个领域,他要让那些伤害了他的家人的人彻底付出代价。

    现在,杨凤珏很庆幸自己有这样的力量来为所爱的人分忧,与他共同对抗。

    他们将不止是爱人,还是伙伴、战友、知己、兄弟。有这样深的羁绊,杨凤珏相信,他能让少年在相伴着成长的过程中,爱上自己。

    是的,爱上,想到少年将会用那双美丽慑人的眼睛深情望着自己,杨凤珏睡梦中都能笑醒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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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运筹帷幄 ...

    杨家的书房里,从窗口看出去,杨重钰打理的药圃还是生机勃勃井然有序,不远的菜地里,满园子的丝瓜菜豆已经渐渐少了,开始换上了长得浓浓秘密的小白菜、小萝卜,菜地边缘长着一些永远也除不干净的草,几只飞虫绕着菜地飞来飞去。

    非花歪坐在榻榻米上喝着花茶,杨凤珏坐在他的对面,膝上放着瑶琴,正在弹着平沙落雁。

    “你这次还会跟我一起去吧?”杨凤珏手指一压,琴声戛然而止。

    “嗯,当然。”非花慵懒的啜一口茶,慵懒答道。

    听到这个回答,杨凤珏弯起嘴角,眉目间尽是宠溺柔情,又带着满满的心疼。他把瑶琴放到一边,走过去侧对着非花坐下,左边长腿支起,另一条腿盘着,曲起的膝盖贴着非花的大腿。这个姿势从远一点看起来,就似是他把非花环抱在怀中一般。

    他捻起桌上盘中的一块点心,掰成两半,把一半送到非花的嘴边。

    非花轻瞥了他一眼,盯着那块点心看了半响,张开嘴把点心含了。

    杨凤珏看着他别扭的样子,眼里悄悄荡起一抹笑来。

    其实处久了就会明白,杨凤珏这个人就是只狐狸,还是一只很厚黑的狐狸,他的腹黑和厚脸皮跟杨重钰温吞儒雅的唠叨一样,都让人十分之无可奈何,难怪这两人能投胎成亲兄弟。

    就比如现在这样,杨凤珏喜欢对非花做出一些有点小**的动作,可是却又显得无比随意自然,好像事情天生就该是如此这般。

    最开始非花还没有觉察出有什么不对,后来觉出了异样,又认为他作为一个大夫和兄长,习惯了照顾别人,可是经过一些日子的观察,却又不见他对自己以外的人这样那样。

    这就让非花很有违和感了。

    他只希望是自己想多了。杨重钰这个人其实很实在可靠,是能真正当成朋友的人,他不想因为这点无法拿出来摊牌的小事闹出什么不愉快,可是如果放任下去的话,自己心里又实在不太自在。

    “想什么呢?这么入神!”杨凤珏掏出手帕,在非花没反应过来之前,伸手把非花唇上黏着的点心碎屑擦去。

    “呃~谢谢。”非花下意识的偏头避开,抬手擦过自己的唇,目光终于从窗外移了回来,有些狼狈地落到杨凤珏的手上。

    他往后挪了挪,身体靠在窗框边,把腿伸展开,自然而然的阻止了杨凤珏的亲近。

    “这次只去洛州吗?”非花问道,手指轻轻拉扯着悄然攀到窗户边的绿色藤蔓。

    “大概还会去一趟江南,竟航来信说苏州、扬州两地的芙蓉楼准备要开几家分楼,事情多了些,而且当地的豪强势力错综复杂,我们得去盯着点儿。还有,”杨重钰把桌上的野蜂蜜桂花糕推过去,就手把非花的茶盏续上水。

    “你上次说的俱乐部的事情,虽然细节上有下边的人看着,不过真正效果怎样,还得你亲自去看一遭,也顺便看看商行的情况。竟航信上说,江南今季稻米将会大丰收,夏稻出手的米均价才200文一石,市面上是200-300文不等,估计等新米出来,价格还会更低。可西边诸州因为干旱,现在米价和绢价竟达600-700文,京城以及北边诸州均价400文……许多商号已经在做这笔买卖了,我们的新商队也得赶紧组建起来,若要在今年出师,秋收之前必定要走镖试航了。”

    “嗯。”

    大型商号组织商队进行各地的货物兜售,是这个时代最主要的贸易方式,从中牟取的利润也是非常可观的,非花一开始就瞄准了这一块了。

    前世的时候非花在贸易公司干过一段时间,对其中的窍门也略通几分,他那点经验放到这个古代来,也算是自成一套的生意经了。

    少了信贷、产权这些麻烦的关卡,在古代做贸易更加容易。非花决定和杨凤珏合作的时候,就已经有想到要组建一个自己的大型商队。

    在这个时期,有能力长期维持下去的大型商队不多,最主要的是这个时候有很多中小商队,其中大部分是以家庭为主甚至是个人为单位的极小型行脚商、商队,他们的人员少,贩卖的货物单一,循环周期短,因而流动性也非常强。

    各地的货物交换、流通大部分是通过这些小型团体来达成,真正有那个眼光、能力、财力形成全国范围甚至是跨国界转手贸易的大型商队都是这个国家有名的几大家族手下的产业,譬如中州的月家、京城的梅家、瀚州的李家……

    非花也是费了一番功夫,在杨凤珏原来的商行中抽出一部分人,再重点培养了其中的能力较为突出的人,才勉强组了一个中型商队。一个多月来,他们做的几个短程买卖都很成功,现在已经在开始“跑长途”了。

    实际上,经商这种东西,做个好的策划案出来固然不容易,实施起来却更加难,许多琐碎繁杂的问题随时会出现,迫得人每天都要像个机器一样不停的转动。

    而决定正面面对问题,以及和杨凤珏合作之后,整日窝在闭塞的山村里逍遥度日已经不可得了,非花和杨凤珏现在每个月大部分的时间都要在外面坐镇,连杨重钰也被拉来参与一部分事务的遥控管理。

    能像这一刻这样坐在家里享受悠闲的时光的,真的很少很少了。

    这是必要的,要得到就必须付出代价。他很期望收获的那一天,因此就算累点苦点也没什么,况且,有杨凤珏在,他也并不真正苦到哪里。

    当初和杨凤珏协议的是,非花为他出谋划策,极力壮大杨凤珏原有的力量,包括有生力量的培养、组织机构的完善、吞并扩张和注资的宏观运作,新兴行业和领域的开辟等等,而杨凤珏则要在非花需要的时候合理提供出力量。

    说句通俗的话,非花是以自己的智慧做了杨凤珏的所有商号的入股资金。

    非花所求并不多,就是再次碰上月家或者来自其他人的伤害时,能够安全避开甚至有力量还击。

    他只想要一份平静的生活,能保护自己和自己在乎的人。

    好在做这些事并不很难,他前世学的就是国际贸易,兼修哲学,并且还拿了双学士学位,又进修了两年的国际金融,死前担任的是一家著名企业的金融分析师,底子在那里,做起事来也能很快进入状态。

    只是自己现在的这个身体对于那样高强度的脑力劳动还是不太能胜任,来回奔波之下就更显得相形见绌了。也因为这样,他对自己身体的保养更加注意了。

    “大哥、小非,快出来吃饭了!”

    门外传来杨重钰的声音,接着书房的门“吱呀”一声就被推开了,带着愉快的笑意的杨重钰走了进来。

    “还不快点,小宝和爷爷已经嚷着饿了,我做了很多好菜呢,快点走吧!”看见非花和杨凤珏慢吞吞的样子,催促着说道。他把点心碟子和残茶收了,拉着非花快步走出门。

    饭桌上,杨家爷爷一边吃菜小酌一边问道:“小非啊,明天你还跟着珏小子出去不?”

    “是,爷爷,我得跟着走一趟,有些事情得盯着。”

    “看你这孩子,急什么呢!珏小子也是,看看小非,刚养出来没几两的肉又不见了,你也小心看顾着点,真是不可爱!小非这次就不要去了,留家里让钰小子给好好补补!”

    非花看着老人眯着眼睛涨红了一张老脸,心里有淡淡的感动。他轻笑着回道:“不碍事儿的爷爷,等忙过了这一阵就好了再说,而且,钰哥也不是没有事情做,珏大哥也会照顾我的。”

    “欸,那随你吧,钰小子,等下把那大补丹再给他们揣上,要多补补,不能再瘦了。”

    “知道了爷爷,这都不用吩咐,大哥早想到了。”

    “呵呵~那就好……”

    “给,少爷,吃个鸡腿补补!”

    “呵呵~~小宝儿啊,爷爷怎么记得你刚才说想吃鸡腿来着……”

    “胡说!我哪有!鸡腿是留给少爷的嘛!”

    ……

    第二天一早,太阳还没出来,山间的雾气还没有散去,非花和杨凤珏背着包袱,出了山谷,沿着水路往洛州去了。

    23

    23、只如初见 ...

    作者有话要说:根据大家的意见,杨家兄弟俩的名字太相近了,不仔细点的话会搞混,伦家自己其实也偶尔会搞错,那既然如此,杨家哥哥的名儿就改了吧,从本章开始,哥哥“杨重珏”正式更名为“杨凤珏”了,大家鼓掌欢迎(*^__^*) ……本章之前的杨家哥哥偶将会在文章完结之后再修改,亲们将就着个!

    “你个臭乞丐,要食竟然要到这里来!看我不打断你的腿!”

    一家酒楼门口,浑身脏污的乞丐被小二挥着扫把赶出了门槛,手中还兀自攥着一碗别人吃剩下的汤面,不管小二的催赶,边躲闪边往嘴里灌。

    “肮脏的死烂仔,脏了我们的碗!我叫你溜进来偷吃,我叫你偷吃!”小二唾骂着,手里的扫把狠狠的往乞丐身上招呼。此时正是饭时,酒楼里人很多,街上来围观的人也不少,可看着这一幕就是没有人出手阻止,噼噼啪啪的鞭笞声淹没在人们嗡嗡的议论声里。

    乞丐抱着头连呛带嗑的把一碗剩面灌进肚子,丢下碗转身钻出人群,在围观的人们惊叫着躲避的时候,迅速消失在大街上。

    “啐!个邋遢仔,糟蹋了一只碗,奶奶的!掌柜的十成要我赔!你大爷的,竟然还老子损失一笔钱,下次别让我看见你……”

    小二拨开人群追出去,人早就跑没影了,他只能举着扫把站在街当中骂骂咧咧个不停,须臾,酒楼大堂里就传出了一句大吼:“二狗子!你又偷懒了是不是!都不用干活啦?!~诶哟,你个兔崽子!偷吃了是不是,把我的碗都端到外边来啦……”

    当掌柜的叉着腰站在酒楼门口把跑堂的小二臭骂了一通。

    李韶宁跌跌撞撞慌不择路的从大街上跑到一条巷子里,吃人剩食和被人当街唾骂追打这件事使他既羞愧窘迫又悲愤难言,可是他没有选择,他已经整整五天没有吃过一顿浑沦饭了。

    逃亡的路上没有被发现、杀死已经是上天对他最大的恩惠了,为了不被发现,他只能在州城的贫民区混迹,打猎挖草根野菜充饥对他来说行不通,可是从小被人捧在手心养尊处优的生活,让他舍不下那个脸皮去乞讨。

    这样的结果就是他纠结到饿得昏昏沉沉的了,才迫不得已从栖身的破巷子角落里走到大街上,走着走着就自然而然的走到了酒楼饭馆门前。

    看着里面的人欢快的喝酒吃饭,而他乱发纠结,衣着破烂浑身脏污,还散发着难闻的气味,胃里干瘪枯涩,当初为了一碟几两银子的小笼包早上打发了下人从城东到城西去买、吃烧鸡只吃翅膀的世家少爷生活如同前世一般遥远。

    命运果然是个有趣的东西啊……

    李韶宁蹲在地上喘了几口气,站起身来正要回他的旮旯窝,转头却撞到了一个人的怀里。

    “哎,小心!”杨凤珏快手的把非花护到自己怀里,半扶半抱的拉着非花闪身避开撞上来的乞丐。

    李韶宁由于身体惯性使然,摇摇晃晃的看着就要摔倒在石板地上,踉跄着往前冲了几步,才堪堪在再一次撞上非花之前稳住了身子。

    他弓着腰狠吸了一口气,慢慢的抬起头来,非花俊美的容颜就出现在他的眼前。五官精致,轮廓分明,细长浓黑的长眉下,是一双扑闪着睫羽的美丽凤目,吊梢眼角似隐藏着无限风情,鼻如悬胆,上唇的线条犹如一张弧度优美的弓,下巴尖瘦小巧。明明整张脸美得男女莫辨,可是脸上的神情却冷然锋利如出鞘寒刀,让人看到就绝不会将他误认为女子。

    这个少年,即使只是穿着看起来很普通的白色长衫布鞋,但是气度却凌然超脱,必不是普通平头百姓,而且,看他身边的男子,城府深沉滴水不漏,更加不是个简单人物。

    在李韶宁打量非花的同时,非花和杨凤珏也在打量他,这乞丐站直了非花才发现,其实他也就是跟自己一样高度,从乱发下的面容看应该也是个半大少年,

    这年头真是,乞丐也这么有个性了,那眼神锥子一样往人身上扎,尤其是主要是往非花身上扎,杨凤珏非常不悦,眉头在心里皱成了忘川,表面上却不动声色的侧身稍稍挡住了小乞丐飘往非花身上的视线。

    他从怀里摸出一个小荷包,里面装着一小块碎银子和几个铜板,把荷包丢到乞丐的怀里,他转身对非花:“我们走吧,竟航该等急了。”

    非花抬头看看他,不置可否,杨凤珏于是拉着他转身走出了巷子。走到拐角处,非花回头,看到那个小乞丐还是呆呆的站在巷子当中,那道视线一直跟随着他们融入人/流。

    “嗷呜~主子欸,你终于来看小的了,小的扛了半边天累死总算是值了……”

    非花和杨凤珏刚一进门,某一不明物体就飞扑上来,抱住杨凤珏的大腿死蹭,非花目不斜视的走过,进门在兽皮椅子上坐下,小厮非常及时的送来香茗。

    拿起闻了闻,是陈年的发酵普洱,香气醇厚平和,很适合他这样脾胃的人喝。

    “适可而止啊,想要我多给你派活就出声儿,绝对二话不说批准,年底分红照旧……”

    杨凤珏甩脱了某只犬类动物,几步跨到非花身边,在桌子另一边的椅子上坐下,“小鸣兄弟,给来一杯铁观音!”

    “好咧,马上就来。”乖巧的小厮立马跑去泡茶了。

    “哼~~”蓝竟航小小的鄙视了一下他,平日也没见他这么勤快,小兔崽子!

    蓝竟航走到两人身边,哈着腰对非花笑道:“小非少爷~呃~不是,非少爷,前儿我们这得了几块上好的白狐皮,够做一件披风的了,您看,是不是吩咐下去给您弄妥当了?”

    非花掀掀眼皮,看着他一脸谄媚的笑,慢条斯理的喝了口茶,半响才道:“你又有什么要让我帮你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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