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护工来接手,迟早早一身疲惫地回到别墅。
虽然言以沫无声无息不哭不闹,可她瘦弱的身子因为无法借力,在迟早早手下反而显得沉重无比。
仅仅一天为她擦身一次按摩两次,就已经让迟早早累到精疲力尽。
李嫂做了清汤鸡丝面,迟早早吃了一小碗,便上楼去洗澡。
从浴~室中~出来,她双~腿沉得像灌了铅,双臂也因为用力过猛,拿着水杯都直抖。
她才吹干头发,李嫂便上来喊她,“迟小姐,先生在楼下书房练字,让您过去帮着研墨呢。”
或许,这对一般女人来讲是种殊荣,因此李嫂和她讲话时,脸上带着欣慰的光,见迟早早往楼下走,忍不住又补了一句,“先生很宝贝他的书房,从前有客人来,也是不让进的呢。”
迟早早给了李嫂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裹紧睡袍一步一步走向书房。
书房的门关着,如果这边是人间,那边就是无尽地狱!
深吸几口气,她转动门把手。
言以森立在桌前提着毛笔,锁着眉头不知在想什么,盯紧面前的宣纸。<script>s3();</script>
迟早早打起精神,谨记言以森的教诲,略带微笑走过去。
“言先生,我来帮您磨墨。”
砚台上放着的墨条不知是什么名品,迟早早拿起来,在里面加进一点清水,细细研磨起来。
上大学时,一时兴起加入过书法社团,因为练得太苦半途而废了,唯一记住的,便是磨墨的程序了。
迟早早当时没有继续下去的原因还有一个,就是墨这种东西,闻起来实在是太臭了。
可言以森的墨却有一股幽香,类似于檀香的香薰,让她忍不住深嗅几下,身上的肌肉放松不少,眼皮却更沉重了。
言以森提着的笔始终没有下落,听她一句话后,眉头锁得更紧了。
“你,刚才叫我什么?”
这个狡猾的女人,昨天为了讨好自己还叫以森,今天才穿得整齐点,就改口叫言先生了?
她是不是,皮又痒了?
迟早早被他冷傲的语气吓得一震,手里的墨条脱手,砚台中的墨汁溅出,洒到宣纸上,又蹦到她手上几滴。
迟早早惶恐地哆嗦一下,“以……以森?”
言以森表情有了一丝缓和,迟早早去看那张宣纸,纸上写着三个字,笔锋苍劲有力,间架结构合理大气。
她看了又看……不认识。
那三个字不知是什么笔体,后面两个像两只糖葫芦一样,前面一个更是复杂得让她找不着北。
而她方才惊慌之下溅出的那几滴墨,恰好不偏不倚地糊在三个字的周围,看上去……就像两只糖葫芦掉进了泥坑里。
寒气自头顶开始渐渐延伸,迟早早觉得自己站到了雪山之颠,才想说对不起,就见言以森抓起了她的小手。
还是她那只被撕破过皮肉的左手,上次他动作轻柔地捏着它,将手指含到过嘴里,也给手指上过药绑过创口贴。
这次,他再度拎起同一只手,却是看着上面的墨迹出了一会儿神。
随后,手中的毛笔一抬,寥寥几笔,便画了一朵墨梅在上头。
迟早早的皮肤极白,白得像牛奶,黑黑的墨汁画上去,便把那份白衬托得更加明显。
言以森喉头滑动,一甩手将毛笔丢在笔洗中,双手一用力,便撕开了迟早早的睡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