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真的是我的脑子比较聪明吧,一年级下学期的时候,我就从班里的倒数一跃成了班里的前几名,座位也在一次又一次的调位后靠前了。前面看黑板确实会比较清楚,除了吃粉笔灰这一点不太好。
我们班的班主任是一个胖乎乎的女老师,每到最后一节自习课就拿着一本书坐在讲台上看着我们上自习。我有时会借着问问题的时候瞄两眼,里面的字我认不全,但我认得里面的插画,凭我记忆里的内容,其中应该有一本是《简·爱》,这是我后来学课文的时候回想起来的。
这个班主任总喜欢在放学后等几分钟再让我们出去,按她的说法是刚放学这一会儿外面太挤了,等人走一走外面人没那么多会比较安全。不过我是个例外,因为郭奇林会在放学后在我们班门口等我。当郭奇林的小脑袋出现在门口的时候,老师就会让我提着书包先走。
放学后的门口有很多小摊,小摊上摆着各种各样的小商品。有时候郭爷爷忙起来顾不上来接我们,会提前告诉我们自己走回家。这时候我和郭奇林就会拿出平时留下来的一点零花钱,买点郭爷爷平时不让吃的小零食吃。
小零食吃完会有味道,尤其是辣条,吃完往外哈气都是辣条的味道。回家的路上会经过一个什么单位的大院,院子当间有个水管,我和郭麒麟会跑进去洗洗手上的味道,接点水漱漱口。
当然到后来我们才知道,我们进去的那个大院子,就是郭爷爷工作的地方。我们每次跑进去开水管冲水,郭爷爷都能透过一楼的那个窗户看到我们,只是从来没有拆穿罢了。
这次真的过了好久,一直到放暑假的时候,郭叔才来接我和郭奇林去北京,让我们过去住一段时间。那时候还没开始“减负”,我和郭奇林背着很沉的作业,跟着郭叔去了北京。
郭叔租的那个地方已经不是我去郭爷爷家之前的那个地方了,而是另外一个小小的房子,屋子里面只有风扇,闷闷的,热热的,每天晚上都要洗个澡才能凉快一点。
那个夏天我见到了一个之前没有见过的人,这个人就是于大爷。于大爷那年还没有跟郭叔正式合作,郭叔会和于大爷有一些搭档的演出,一来而去的也就熟悉了,私下里也会有点来往。
于大爷给我最深刻的印象就是他手里拿着的那个草叶编成的小笼子,里面有蛐蛐叫。带声响的东西总是对小孩子特别有吸引力,我把那个小笼子泡进水里想看看还会不会响的时候就是这么考虑的。
郭奇林拿着一支铅笔在旁边看着我,不时拿铅笔戳一戳那个笼子。直到蛐蛐彻底没了声响,于大爷才从那屋跑出来,瞅见了泡在水里的蛐蛐笼。
“小祖宗诶,这蛐蛐可是我找了大半个北京城才找到的。”
于大爷颤巍巍的手将蛐蛐笼捧起来甩了甩上面的水,眼睛里就要挤出几滴泪的时候,笼子里的蛐蛐儿又叫了起来。这个花鸟市场的蛐蛐儿用顽强的生命力拯救了郭奇林的屁股,如果蛐蛐儿死了,倒霉的一定是郭奇林。
至少按我后来的观察,我和郭奇林一起犯错的时候,郭叔或打或吵的一定是郭奇林,而我只会在旁边被顺带着挨训,郭叔称之为“杀鸡给猴儿看”。就是鸡杀了很多次,猴儿还不长教训罢了。
不过于大爷这事儿我倒是一直记着的。赚钱之后,我亲自跑到十里河的一个小胡同里专门玩蛐蛐的一家,包圆了他当天捉来的所有的蛐蛐,送给于大爷当礼物。&/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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