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围哄笑开。
“谢谢大家赏脸来一起玩,我是于心,以后在座的都是朋友,”我从包里拿出那一卷烟,从我面前伸手“倏——”地把这条烟推出去,它像踩着滑板一样从我面前滑到桌子中央,就像赌王电影里的扑克牌一样被按住飞擦过去。
我说:“我家卖烟的,送大家点礼物,别嫌弃就是。”
一个男生打了个呼哨,叫道:“默克!cool啊心姐,去哪找你这样的富婆,我不想努力了哈。”
我揶揄说:“那自己洗干净开好房间等我。”
周围一阵的起哄,我于是说:“大家从左边开始一人一包烟,顺便给我引见一下?”
在这种场合,没有开过了的玩笑,因为这就是一个玩“过”的地方。不能适应这种场合的人会怀揣着羞耻心和道德感被排挤出去,而在其中如鱼得水的会获得人脉。
周围和我稍微认识的,帮着介绍了几个不熟的,介绍到陆诠的时候,一个男生说:“m市篮球第一,最强的小前锋!”
我倒了一杯酒过去,他伸手来接,我却陡然把杯子缩了回来,我说:“这么厉害,那要多喝两杯咯?”
他长得是很帅,比起戴阮,他的面部线条更加柔和,笑起来自然有一种爽朗的感觉。他左耳打了耳钉,在酒吧的旋转灯下有点刺眼。常年打篮球的手臂修长有力,来接杯子的时候几乎能看到肌肉的线条。
他挑了挑眉,耸肩道:“行啊,没问题。”
我把他那杯加满,挑衅地看着他,“一口干完,行不行?”
他注视着我,我们就像两个势均力敌的斗士一样互相斡旋,试探,挑战,“怎么不行?”
清吧通常都很安静,他的声音也低沉得快要压进浓黑的死角里。
我把杯子递给他,他抬着头提起半边嘴角笑:“我干了,你呢?”
我大笑起来,我从桌上拿了一瓶兑酒的饮料,晃了晃:“你不能不行,但我可以不行。我也干!”
他劈手夺过我手里的饮料,把他盛满了的杯子里的酒液灌进我的饮料,然后还给我,似乎是想看我打算怎么办,说:“一人一半咯?”
我对旁边的人委屈道:“他好凶哦。”
几个男生嚷起来:“陆哥喝!陆哥喝!”
我一饮而尽,又给自己倒了一杯和他原先一样满的,我跟他说:“你一半,我一杯半。”
一口干一杯酒是一个极其需要肺活量的事,我不清楚我的酒量,甚至之前也没有酗饮过,透过咕噜咕噜下降的杯中水位,和扭曲螺旋的杯子,看到他的表情很精彩,他舔着嘴唇无奈地笑了,眼睛里被灯光和杯身晕出迷乱的影子,他被我摆了一道,特别丢脸,他必须多喝几杯,可是多喝几杯也救不了他的面子,他被我给巧妙地绊住了。
我喝完大口地喘着气,把杯子倒过来,残留的几滴像附着在女神像身上地雨水一样带着魅意和未尽地遗韵滑落。
他低下头笑了,他对他的几个起哄地兄弟摆手:“倒倒倒!”
他们一哄而上,足足给他倒了十杯。
我靠在桌子上饶有兴趣地盯着他,我伸手要来打火机,点了一只烟,火焰蔟起地一刻从排列好的杯口划过去,烟雾划过杯口,空气中酒水地浓烈升腾起了香烟的迷离。
我说:“一口气?”
他勾住我的肩膀,我们隔得很近,他的气息就要打在我的脸上,我分毫不退地眼神挑衅着他,他低下头说:“干完了怎么说?”
我并不排斥,可能说我骨子里的狂浪早已为这一刻等待好,我不在意与任何男人亲密无间,我不在意污浊或癫狂,灯光暗沉迷蒙之处扭动呼喊的嚣张灵魂是我放出去的幻影,我属于这里,我属于陌生男人或仇敌的搂抱之中,我必将在这里面夺取心脏,在这里面欢舞呢喃。
我,于心,纵横交错的心,血液流散的心,勿失勿忘的心,嫉恨阴狠的心,骚/春/浪/荡的心,我属于这个地方。我的心灵的根源长在这里,长在霍乱的男女情之间,长在颠倒昼夜的众生狂欢里,长在恶毒和狡诈里,长在背叛撕扯和陌生的纠葛里。
我注定要在廉价的感情里翻云覆雨,在昂贵的感情里一事无成。
我手中的烟还没灭,我把它举起来,举到他面前,说:“我亲自给你点烟?”
他把烟接过去吸了一口,看样子是个惯抽,他吐出的烟雾刻意避开了我,回头来说:“就这么点?”
我一字一顿地说:“我亲自给你点烟诶。”
他笑了,把烟按灭在第一个酒杯里,直接从第二杯开始喝。四下一片的叫好声。
我看着他健硕的肩背一次又一次地埋下去,然后仰头喝光,重重地把杯子剁在桌上,发出玻璃碰撞的脆响。
一杯,他看了我一眼。
两杯,他边喝边注视着我。
周围人都知道他意有所指,无形中又一个像高中物理中所讲的叫做磁场的东西,我和他各执一头,周围的人像无数个标志着磁的箭头一样把我们用目光包裹起来。
如果我真的喜欢他,就会在这叫好和起哄中被推着旋转,直到n和s吸在一起,凑成一对。
十二杯,他把最后一杯像我一样倒过来让我看。
男男女女尖叫鼓掌,我在朦胧的人影中摸出一支烟,找出一个打火机点燃火焰,保持着打火机走到他面前,我说:“陆哥牛逼!”
然后把烟口对准火焰,缓缓地点燃冒出了火星和薄薄的象征着燃烧的烟,递给他。
他接了过去,就像接住了某一支邪恶的火炬,把无尽的梦魇引渡到自己的灵魂中央,从口中吞咽,喷出烧灼五脏六腑的后的浑浊雾霾。
玩到后面大家都七倒八歪,我一辆辆地叫车送他们回去,他们走前都跟我说:“心姐酷!”
我说:“朋友间客气什么?”
他们吼道:“以后心姐说什么是什么。”
绝大多数时候,从言谈举止中就能看出一个人强不强势,举手投足的自信会征服许多人,他们相信你能够带领他们,替他们筛选选择,替他们决策思索,就会情不自禁臣服,连自己都感觉不出察觉不到的认可。
交朋达友无非是互相认可,而一个广受认可的人也往往会成为领导别人的人,有时候你不需要做什么惊天动地的事,只要像对付丁娜一样用气质上的气魄压倒他们。
王冠自然会降临到头上。
我们常常会发现生活中有一些人,也没见他们做什么,却常常为人所拥簇,身边的人就是服他,听他的,觉得他是对的,高瞻远瞩的。
只是因为他骨子里有征服别人的意志。
我就是这种人。
今天离开的人后来基本都跟了我,我没有强迫,什么少于算计,我只是向他们证明他们,我是坚不可摧又妙趣横生的。
我可以带来安全和快乐。
这就是年轻人们所有想要的。
也许从猴子的时代开始,人类对于一个首领的臣服就写进了基因,猿的时候就有猿王,猴有猴王,他笑得最大声,占有享有最多,但是同时他保护每一个个体,给他们想要的。
走的时候陆诠揽着我的肩膀,他有点醉,靠在我的肩膀上,有点沉。他低声说:“于心,你真有意思。”
我拽了个英文:“so you are。”
他把我掰过来,正对着他,“做我女朋友。”
我嘴角上扬:“我有什么好处?”
“我挺喜欢你的。”
我大笑,“我不!”说完就跑了起来,他立刻就追了上来,拉住我,略带醉意地笑了,笑声有点浑浊,是大舌头的表现:“你以为你跑得掉?”
“你以为你追得着?”
“为什么。”他有些焦急,这让他露了怯。
我摸着下巴想了很久,“我还没喜欢上你呢?你说怎么办?”
他笑了,他以为我在给他机会,他想要拥抱我,或者牵我的手,我却把他一把推开,往后退,我用右手支在身体前面防止他走过来,我说:“离我远点,我要回家了。”
他果然没有动了,而是怀着希望和喜悦,像一个陷入情网的大男生一样喊:“我追你好不好!”
我回头冲他眨了眨眼睛,说:“好啊。”
那一瞬间我好像真的只不过是一个俏皮的女郎。
如果不是我另有所图的话。
戴阮很快就知道了这件事,我猜他一定很生气。他在qq上问我:“你去找陆诠?”
我回复道:“就吃了个饭。”
戴阮没有再回复。
他大概能够猜到我在干嘛,他了解我,我不清楚如果他真的喜欢我,在我离开失联的时间内他是不是一直想起我。他对我的秉性如此清楚,因为骨子里流淌的于家的固执和从我母亲身上反相而来的诡计已经渗透了我,让我没有办法像一个纯情的纯女孩一样接受命运的安排。
他如此了解我,让我甚至怀疑他一直在偷偷监视着我,所以才这样熟悉我的欢笑、苦涩和孤独。
他知道,我在接受了命运的虐待和不公后,开始选择以操控别人的命运为乐。
最近班上在搞篮球赛,高一的校篮又开始了,先打男生的,然后是女生。我跟篮球真的是无缘。&/li&
&li style=”font-size: 12px; color: #009900;”&&hr size=”1” /&作者有话要说: 可能最迟下周末就要完结了,近期会加快进度~
完结后会申请倒v,所以还没看完的宝贝们要快点看咯~&/li&&/ul&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