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两个有意思的情况提示我们汉语外来语的微妙境界。
其一,我们先用英、德文直接译梵文(由于梵文是印度日耳曼语,与英德语的词根有关联),如:dharm英文译作events (据 anacker ,1984),德文译作daseien(据mayer ,1994),然后把这个西文(色色小说 词译成汉语。
对于event(s) ,据《新英汉词典》(上海版,1976)有5个解释:
1.事情。
2.偶然事件。
3.活动。
4.比赛项目。
5.诉讼结果。
对于daseien ,据《德汉词典》(上海版,1987)有7个解释:
1.存在要素。
2.原理。
3.成分。
4.环境。
5、6、7为专门术语,略。
对比在魏晋以来同一梵文词译成的汉语:真谛译作“法”(据《转识论》),玄奘译作“法”(据《唯识三十颂》)。经过近千年,又用这个汉语译西文哪个词:
1.方法 method (英文) method(德文)
2.办法 way(英文) weg(德文)
3.法律 law(英文) regel(德文)
而基本不用以译event和 dasei。
转向对比,就会对汉语二次外来语有了另一种体味。</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