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别动!我的竹马先生

第二百三十章 老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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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慕瑾回国有一段时间了,安妮曾委婉的问她在中国怎么样,其实慕瑾知道安妮是想知道她是否确定回法国,还有什么时候回去。慕瑾已经考虑好了,她告诉安妮等乔小诺的孩子生下来之后就会回法国。

    安妮表示法国的一家公司在a市设有分公司,之前慕瑾曾与他们合作过一次,他们对慕瑾也很满意,所以这次准备再次和慕瑾合作。而现在慕瑾人在中国,所有的业务都需要通过a市的分公司来完成了。慕瑾起初不怎么愿意,她觉得应该多抽出点时间来陪叔叔阿姨,和乔小诺。但他们找了安妮出面,就是看在安妮的面子上慕瑾才不好拒绝。

    说难也不难,这家公司要办个秀场,慕瑾这些年掌握了不少经验,对于这样的工作可谓是得心应手。可关键就是这次请的模特中有一位是最近很火的,势头正盛,眼光非常挑剔。国内的一些知名设计师都不敢轻易接下这个case,就怕这个模特翻脸砸了自己的招牌。

    慕瑾倒是不怕,对于自己的实力她一直很有自信,不过她倒是对这个品味刁钻的模特有了一点好奇。

    从法国的分公司回来,慕瑾碰见了她最不想见的一个人,不知是巧合还是梁艺特意过来。时隔五年,梁艺仍旧带着专属于她的高姿态,只不过眼底的憔悴暴露了她的现状,她这五年过的并不好。

    慕瑾径直从她面前走过去,她并不打算和梁艺再有什么交集。

    “好久不见。”梁艺停下脚步,转过头看着她,“五年了,不想和我这个老朋友叙叙旧?”

    “老朋友?”慕瑾顿了一下,“我怎么不记得我们曾经是朋友?我也不想和你叙旧。”

    梁艺笑了笑,“这五年你变了很多,一开始我还以为自己认错人了。”

    “我还有事,先走了。”

    “等等!”梁艺叫住她,“和我聊聊。”

    慕瑾看着她,嘴角带着几分轻蔑,“你这是在命令我吗?”

    “不,这是我的请求。”

    慕瑾抬起手腕看了看时间,恐怕今天必须要应付一下了,她微微皱了皱眉头。

    “你到底要说什么?我没有那么多时间。”她说。

    梁艺不紧不慢的喝了口拿铁,“五年了,想不到你走了五年我还是没能赢过你。”

    慕瑾叹了口气,道:“在你心里只有输赢吗?还是说输赢对你来说真的那么重要?”

    “当然重要!不然我也不会付出那么大的代价了,任何事情都有输赢,而我除了季忘言就没输过。”

    慕瑾转过头看向别处。

    梁艺看了看她,说:“你和他见过了?”慕瑾抿着唇,算是默认,没有说话。

    “你离开的第二天他就去了季公馆和他父亲大吵了一架,之后就一门心思扑在工作上,性情大变,尘星上下都怕在他手底下工作。那段时间他的整个世界都是灰暗的,我想见他,可他死都不肯见我,这五年其实我们根本没见过几面……”

    慕瑾看着她,“别说了,我和他没有关系了,从五年前就没关系了。他的事情你不用告诉我,我不会管,你们怎么样那是你们的自由,我不想知道。”

    梁艺皱了皱眉,看着她的眼神透着不可置信,半响她才开口,“原来你也有对他死心的一天,这一点都不像你。”

    “不像我?你又对我了解多少呢?或许你,你们心里的我一直都是那个忍气吞声,只知道生闷气,被你耍得团团转的小女生吧?梁艺,你想要的我都给你,你喜欢季忘言,好啊!你拿去好了!我退出,你们的事以后都不要和我扯上半点关系。”

    慕瑾的话显得有些绝情,这绝不是五年前的那个慕瑾可以说出的话。正如梁艺说的那样,一个女人死心就是她这个样子。

    “呵...”

    梁艺笑了一声,接着摇摇头。

    慕瑾深深地从腹中吐出一口气,看着梁艺说:“有个问题想问你,如果你愿意对我说实话...当年,你和季忘言是真的...睡了,还是……”

    “是真的!”

    梁艺斩钉截铁的打断她的设想,“我说的是实话,如果你愿意相信。”

    慕瑾点点头,两眼早已失了神。

    “没想到你会问我这个,连我自己都没想到我会那么贱,呵...我从来没有后悔过。”

    梁艺咬了咬牙,似乎在维护她那可怜的骄傲和自尊。

    慕瑾站起来垂着眸子看着对面的梁艺,淡淡道:“你以为你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守住季忘言,可实际上你毁了自己。”

    在慕瑾心里梁艺的可怜要比可恨多得多,在拆散她和季忘言这个过程中,梁艺起到的作用其实只相当于一枚子弹,只不过恰到好处正中靶心。真正具有杀伤力的是她和季忘言这把枪,而房艳玲和季忘言是扣动扳机的手指。

    她真的累了,和梁艺坦诚布公之后她才觉得曾经在她生命中刻骨铭心的那五年是真真正正的结束了。

    季忘言有时候会刻意找她,她不见他就一直等,把车停在她家楼下一等就是一晚上,等他离开时地上都会留下一堆烟头。若是等不到她,他就会跟着她后面,去她去的地方。

    慕瑾对这些也只是视而不见,在她眼中他所做的一切都毫无意义。

    她对他说:“我们在一起五年,所有印上你季忘言烙印的东西我比你还要熟悉。我不会想见你的,别再跟着我了,不管什么地方什么场合,你的脚步声我都能一下子听出来,你只是在浪费你的时间。”

    爱一个人到骨髓就会熟悉和他有关的一切,慕瑾对季忘言就是这样,就算在茫茫人海中她也能第一时间找到他的脚步声,感受到他的气息,闻到他身上的味道。曾经那股让她心安的味道现在成了她最讨厌的味道,她讨厌自己情不自禁地对那股味道着迷,产生依赖……

    所以把他从心里拔掉就等于经历一次剥皮刮骨之痛,爱的多深,痛就比爱深上百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