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马路上看见一群人在追打一只大波斯猫,也不知道是谁家的。它逃到了一家人家,躲进了灶头间,可是这帮人不肯放过它,冲了进去,把它乱棍打死。那可怜的猫到死都不明白,往日在家里,主人是如何百般地宠爱它们,为什么突然就把它们母女俩赶出了家门?那伙人又为什么如此残忍,要把它往死里打?在它的眼里,人类是它们的主人和朋友啊。女儿现在也不知下落,它死不瞑目,死不瞑目啊!
晓萍和海伦再也看不下去了,就急忙往家走。没走多远,就看见马路边站着一只纯白小波斯猫,它可怜兮兮地望着每个路过的人。它看见了晓萍,也许这只小猫知道晓萍是个心地善良的人,它跑到晓萍的脚下,围着她转,仰着头冲着她直叫。晓萍把它抱起来,那只小猫立刻停止了叫声,眯起双眼,舒服地任凭晓萍抚摸。
过了一会儿,晓萍把它放了下来,拉起海伦就走。但这只小猫紧随着晓萍,冲着她乞求地叫个不停,那声音真揪人心。晓萍知道它的意思,是要把它带回家。
“这大概是那只老猫的孩子吧?” 海伦问。
听海伦这么一说,晓萍就把它抱了回来。在没得到父母同意之前,晓萍是不敢把小猫带回家的。她只能来找我。“能在你这养几天吗?它孤苦伶仃,已是无家可归了,太可怜了。” 说着说着,晓萍的眼泪又下来了。
“好,不过时间不能太长。” 我怕阿婆不让我养。
“那我晚上把猫食送来。” 后来,晓萍就一直把它养着。 晓萍从我们这里搬走以后,她再也没有交上几个贴心的朋友,那只波斯猫就成了她的好伴侣。
抄家后,晓萍阿娘和大伯就被扫地出门,也不知道搬到什么地方去了。她阿娘一生丰衣足食,日子安稳,现在也不知到哪里去度她的风烛残年了。很快,他们家就搬进了好几家人家,都是工人阶级。没多久,一个国家单位看上了他们这幢大房子,他们全部被迫迁走。晓萍家搬到了只有两间屋子的石库门里弄,那里没有卫生设备,她家的佣人也回乡了。像许多双职工家庭一样,她也吃起了食堂。
她新家离我们这里很远(建国西路),开始,她还经常来老家看看朋友,和我们叙叙旧,诉诉苦。我们几个也去过她那里好几次。随着时间的推移,丽华搬走了,海伦参了军,加上那混乱的社会,来往就慢慢地希疏了。但是,我们始终没有忘记彼此,她一直是我们可爱的小阿妹。
运动的中后期,晓萍家突然成了统战对象。原来她有个二伯,是个国民党海军军官,四九年随国军撤退到了台湾,是个少壮派。二十多年后,他成了台湾的高级官员。他没有子女,便收了一个义子。晓萍根本不知道她有个二伯,她爸从来没有和她讲起过。
政府急着要给他们家落实政策,抄家物资和钱都如数地还了回来,可房子还不了了,便分给他们淮海路上的两套高级公寓,她大伯一人,将来要靠晓萍照顾,就和他们住在了一起。小叔和三个姑姑要分开住,他们都拿到了称心的住房。
晓萍是独苗,中学毕业后分到了一家大厂。由于她文章写得好,毛笔字和钢笔字都非常出色,加上人漂亮,进单位不久就调往公司做文秘工作。她一直是疏童花头的,<杜鹃山>上映后她把两边的头发卷了角,就成了当时颇为流行的“柯湘头”,真是神采奕奕、精干漂亮、光彩照人。
一转眼,我们就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
我们这几个人,包括丽华,都是从小一块长大的,是名符其实的青梅竹马。林媛出身高贵,才貌出众,心比天高,从来就是高高在上,我们几个从来未有过如此的想法。海伦参军以后,完成了脱胎换骨的变化,从一只丑小鸭长成了一只美丽的天鹅。我们中学还没毕业,她己是一个排长了。她也和林媛一样,对我们来说是可望不可及。丽华和德明断了之后,我们几个也不敢有非份之想。我们早就知道她的心上人是德明二哥,成丨人之美嘛,再说她也太利害。晓萍是我们唯一的希望了。
我们四个人将要终生铭记那一天。那是一个夏天的星期天下午,晓萍和父母刚吃完晚饭,她妈对她说:“等一会儿,我带你去见一个人。你准备一下。”
晓萍知道是什么,有好一阵子,她妈都在唠叨这事。“妈,我现在还不想。”
“去吧。” 她爸甩出了两个字。从小在家里,吃的、穿的、用的,晓萍要什么,她父母都会答应。但在大事上,她父母都是从来说一不二的,晓萍从来不敢说一个不字。就是现在成丨人了,她也是这样,这就是孝顺,是她那个大家庭的传统。
晓萍没了主意,她找了一个借口溜了出来。心急火撩地打电话找丽华,碰巧丽华不在。接着她拨通了小黄家的电话,他也不在,趁周末到青浦做什么“星期天”工程师,赚他的外快去了。然后,晓萍打传呼给我,该我倒霉,千不该,万不该,暑假里不好好在家呆着,去旅什么游。
要找的人都不在,情急之下,晓萍给德明通了电话。还好,德明在家,晓萍让他想想办法,拿拿主意,要德明尽快转告我们去帮帮她。德明随口应了一声。可恨的是,混帐透顶的德明竟把这件事给忘了,难道他不知道晓萍的处境吗。
相亲时,晓萍一副愁眉苦脸,但没有一个男人会拒绝晓萍的容貌和家庭条件。回家后,她就生了一场病。此人正好趁虚而入,大举进攻。一日数次到晓萍家,对她是问寒问暖,递药端水,可以说是体贴入微了,嬴得了她的好感。
晓萍等不到我们任何的回音,心想我们大概是忘了她,不再关心她了。她是那样的无助,加上父母的逼迫,万般无奈之下才答应了这门亲事。
由于德明的过错,晓萍由父母作主,匆匆地嫁给了别人。这就是命,现在的说法叫命运使然。
两个月后,我们收到了她的结婚请柬。对我们来说这简直就是晴天霹雳,地陷天塌。我们唯一的希望成了猴子捞月,竹篮打水。我们谁都不明白,她为什么不问问我们,这不是她的一贯作风啊,我们简直无法接受。从小到大,无论大事、小事,晓萍都要和我们商量,让我们替她拿主意的。直到我们上丽华家商量送礼时,得知事情的真相,我们才恍然大悟,如梦初醒。
丽华告诉我们,晓萍一直在等我们有所行动,但她失望了。她告诉丽华,我们中的任何一人提出和她好,她都会慎重考虑的……。丽华的话还没说完,小黄和我几乎同时重拳出手,把德明打翻在地。 德明大喊冤枉,说他无法连系上我们(当时还没有手机),这件事不能全怪他。德明刚爬起来,大铭又给了他一拳。德明不服:“他们打我,我只好认了,这里有你什么事啊?你是做爸爸的人了。”
“啊呀,你们不要打了。事到如今,只能听天由命吧。” 丽华怕我们真打起来。
大铭却理直气壮:“我这拳是为了晓萍。”
“好了,好了。大铭,现在木已成舟,你们再打有什么用。我看晓萍还是嫁给人家的好,不然的话,你们几个谁能发扬风格,还不知要打成什么样了。”
在我们的一再追问下,德明才道出了原委:接到晓萍电话后第二天,他就带着小弟去南方进服装和香烟,不料途中被工商查获,连人带货全被扣押。他犯的是香烟走私,他和小弟都被关押了起来。德明讲义气,他告诉警察,小弟是他临时雇来的帮手,不是同伙,求他们放了他。小弟回来后,也不敢告诉丽华真相。德明在里边呆了一个月,这件事也就忘了。
经德明这么一说,我们才冷静了下来。丽华趁势劝我们:“人生在世,本来就有许多无法预料的事情,需要理智和现实地去面对。我看他就是比你们几个强,我们要为晓萍高兴才是啊。”
还是丽华说得对。在那个崇尚知识和文凭的年代里,我们几个都不是他的竞争对手。小黄连高中文凭都没拿到,而我也只是个一文不名的在校大学生。
后来我们得知,晓萍的老公和晓萍妈是同事,是个农村来的工农兵大学生,由于业务突出,表现好,人老实可靠,被医院领导选为第一个公派留学生,去法国学习三年。按当时的通常做法,一般都是选送结了婚的出国,这样比较保险。由于他未婚,院领导就决定帮他物色一个。一时间,介绍人踏破了院长办公室的门槛。
最后,院长找到了晓萍妈,晓萍妈一口答应。那时,公派出国是多么令人羡慕。此人相貌一般,但人好。最主要的他是做上门女婿的最佳人选,而且他已答应,将来孩子随母姓。
那天在晓萍家里,看着快要做新娘的晓萍,我们无言以对,心里有说不出的滋味,而她还不肯原谅我们。丽华告诉她我们为这事已痛打过德明,大家都后悔不已,她这才才破涕为笑。
“晓萍,祝福你。” 我先开了口。 随后,他们几个也这样说了。
婚后不久,晓萍就有了儿子。她儿子像父母,心地善良、聪明、老实、胆子小,现在读大三。他很清高,在班里是唯一没有交过女朋友的男生。晓萍早就为他着急起来,到处在打听,物色人选。
晓萍是和我一年考的大学,她的强项是文科,可她偏要去读医,几分之差名落孙山,太可惜了,医生最终也没做成。后来,她考进了第一届电大电脑班,也算是和她的工作专业对口。毕业后,她回到公司,成了公司唯一的电脑人才。由于她熟悉公司业务,很快被调往局里,负责全局的电脑系统。
大该是遗传的因素,她二伯和小叔都没生孩子。晓萍现在是个大财主了,是她大伯、小叔和两个姑姑的法定继承人。此外,她还将继承她二伯的一半财产,所以她最忙,每个周末都要去探望和照顾这些长辈。
她的生活十分充实,除了上班,她每个星期都要打电话给丽华他们,问问好,拉拉家长。她丈夫是个老实人,对晓萍是体贴入微,百依百顺的,这倒使我们很放心。儿子也十分孝顺,他们绝对是个美满的家庭。
(二)
运动伊始,海伦爸就成了造反派。他参加了“工总司”(上海工人造反*命总司令部)拦火车赴京告状的“安亭事件”,也跟着一些亡命之徒卧轨拦车。又参加“一月风暴”夺权,为此他先后当上了厂、公司和局革委会的头头。他当了官以后便和海伦妈离了婚。海伦跟妈过,弟弟归她爸。
小学快毕业时,部队文工团来沪招生,海伦妈多方托熟人,找关系,终于如愿以偿,把她送进了广州部队当了文艺兵,实现了自己的宿愿。
离开上海前,海伦到阿婆家来道别。阿婆前前后后带了她有六年多了,就是现在,海伦每天都要到阿婆家来。阿婆非常喜欢她,海伦也早把阿婆当作自己的亲外婆了。知道海伦要出远门去当兵,阿婆拉着海伦的手哭着,久久不愿松开。阿婆实在是舍不得她远去,她还是个小学生啊。海伦也哭得像泪人似的,接着她要我出去一下。
只一会儿,她出来哭着对我说,要我以后赚了钱给阿婆用,我当然答应她了。后来阿婆告诉我,海伦把多年来积蓄的零用钱,有几十块,全给了阿婆。临走前,我送了她一个肥皂盒子和一块檀香皂,阿婆带过的孩子都特别爱干净。
海伦入伍前,我们七个人到她家和她告别。这是我们八个人在上世纪的最后一次聚会。看到儿时的好友要离我们远去,想到各自的遭遇和将来的命运,她们四个情不自禁地一起抱头痛哭;我们四个在一旁傻呆着,鼻子阵阵发酸,如果不是加以强行控制,眼泪就会在女生面前哗哗地流下来,这脸就丢大了。
去部队的那一天,林媛和我作为同学代表,前往火车站为海伦送行。看到海伦,我们眼前顿时一亮。和林媛、晓萍相比,海伦怎么也算不上一个漂亮女孩,但眼前的海伦是如此英姿飒爽、光彩照人。这是不是那套军装的原故,还是像阿婆说的那样“女大十八变” ?开车的时候,海伦一脸笑容,和亲人,朋友、老师和同学挥手告别。我们真是为她高兴,在那个年代,能够参军毕竟是很幸运的事。
在部队,海伦一直是顺顺当当的。她舞蹈底子好,加上聪明伶俐,又讨人喜欢,便很快地成了团里的台柱子,入团、入党是顺理成章的事。不久她就被提了干,当了官。
海伦参军后,就每年给阿婆三十块钱生活费,后来每年增加。要知道,她刚到部队时每月的生活津贴才六块钱。她一直接济,赡养阿婆,一直到七八年阿婆过世。
二十二岁那年,海伦和比她大二十岁的一个团长结了婚。生有一双儿女。她四十二岁时,痪有重疾的丈夫被迫离开部队,和她一起转业到了上海。这时她丈夫已是一个享受军级待遇的干部;而她也拥有大校军衔,享受副师级待遇。两年前,她丈夫就离他们而去了。
她儿子军校毕业后,分到了他父母的部队。子承父业,二十岁刚出头,已是一个副连长了。女儿有她的遗传,对跳舞情有独衷。不过她还想唱歌和上电视做主持,这倒像她的外婆。她现在是一个艺术学校的学生。海伦准备把她再送到部队文工团去,让她在部队里锻炼。
运动一结束,她爸又成了孤家寡人。他想依靠当大官的女婿,几次想和海伦妈复婚。海伦劝了她妈好几次,阿姨不依,她也就懒得再管了。
回到上海后,海伦本来打算到她原先学跳舞的少年宫去工作。可人家说她的官太大,一个小小的少年宫容不了她。海伦就不要干部编制,只做个编外辅导员,那是因为她爱这一行。整天和孩子在一起,海伦仿佛又看到了童年的自我,好像又回到了那幸福的年代。她身体力行,经常去小学辅导学生,发现和培养舞蹈人才。
最近,海伦在总结和研究她小时候那带有舞蹈动作的橡皮筋跳法,准备编排一套既有锻练和娱乐功能,又有欣赏价值的橡皮筋艺术体操,让这种儿童游戏升华,成为一种独特的艺术。她还准备编写一本五、六十年代儿童的舞蹈专集。她对我们说,只有和孩子们在一起的时候,她才觉得自己最幸福。
章节目录 第七十五章 后记 3丽华 4林媛
(三)
丽华家是工人出身,所以抄家批斗轮不到她们。但浩劫使人人都深受其害,他们家也不能幸免。六七年初,只有小学文化的丽华爸被选进了“工宣队”( 工人*泽东思想宣传队),进驻了一个中学,当了校领导。目不识丁的丽华妈也进了国营大厂,做起了仓库保管员。
为此,她爸爸单位分给了他们一套两房的工人新村房子。他们终于住上了带有卫生间和煤气厨房的大房子。不过那房子靠近中山南路。那时在我们的眼里,那是很遥远的地方,是“下只角” 的下只角,跟乡下也差不多了。不过他们的生活确实大大地改善了。
但丽华并不开心,她知道那里的社会和学校风气要比我们这里差得多,最令她难过的是,从此要远离从小一块长大的好伙伴,离开自己已经习惯了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丽华妈工作后,丽华承担了繁重的家务劳动。那里的社会风气太糟,四个弟妹还小,容易学坏,丽华几乎把全部的课余时间都花在了他们身上。这样就耽搁了自己的学业,好在那时读书也没什么用。
中学毕业时,作为老大,弟妹又多,丽华本来可以留在上海工作。可她为了照顾体弱多病的大妹,背着父母,报名去了崇明农场。在农场,由于她吃苦耐劳,一年后被提拔为排长。
七七年恢复高考,丽华原本想一试。 当她看到高考复习大纲,才发现距离太大,便放弃了。这样,她在农场一直干到七九年她母亲退休,她才顶替进厂。而老三、老四从小就在丽华的督促下认真读书,都考进了大学,有了好工作。
丽华和德明订过娃娃亲,可气的是德明有了上海工作后,嫌丽华在农场,开始对她爱理不理的。丽华一气之下,和他断了来往。可张妈要讨她做儿媳的念头,是一天也没中断过。
丽华一到农场,二哥就给她写信,安慰她,要她好好地在农场干,争取早日调回上海。丽华和德明断了之后,他们的书信来往更频繁了,经常勉励对方,互诉衷肠,坚信早晚有出头的日子。其实我们都心知肚明,他俩才是最般配的,只是没有说开来而已。
丽华一回上海,就向张妈表明了自己的心思,愿意去苏州跟德明二哥。张妈真是喜出望外,可是德明二哥早已调进了苏州的工厂,后来又当起了厂长,按政策他是不能再顶替了。张妈怎么舍得到手的媳妇再放到外地去。她动用一切社会关系,硬是把她儿子从工厂退回到农村,再从农村顶替她进了生产组。
在当时的社会里,谈婚论嫁都非常注重对方的所谓条件,但丽华义无反顾地选择了在外地工作的德明二哥。有情人终成眷属,双方家庭是皆大欢喜,唯独德明浑身不自在,从小就是他克星的丽华成了他的二嫂。
那时德明家有两间房,一大一小,大的向阳,小的朝北。德明大哥结婚时,厂里借给他一间宿舍,他就搬了出去。从此,德明这个猴子就在家称起了大王,把谁也不放在眼里。他结婚时,为了讨好女友,想占大房间作新房。张妈是死活不肯,这间房子是留给丽华结婚的,再说下面还有两个小儿子,四个大人怎能挤在一间小屋子里。德明是大吵大闹,我们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劝说了几次都没用,最后还是丽华摆平了他。
轮到丽华结婚时,两个弟弟在让房这件事上就非常通情达理,他俩从小就喜欢丽华姐。老五在单位搞到了一间单人宿舍,跟领导商量后,老四也搬了过去。
张妈自己提出要搬到她大儿子那里住,顺便给他带孩子。丽华不答应,他们把房间一隔两。小的他们住,带窗户的大间让张妈住。她的意思是,将来德明有了孩子,就可以在大房间睡觉和玩耍,老人和小孩需要阳光。
这本来是件好事,可德明媳妇她忘了自己的辈份,认为张妈偏心,把大房间给了丽华。便三天两头没事找事。德明也是个怕老婆的,夹在中间是闷声不响。
那天,丽华看见张妈在偷偷地抹泪,问清事由,便找上门去和德明老婆理论。丽华没做亏心事,当然是理直气壮。加上她从小嘴就利害,从不饶人。( 平南文学网)在农场,她什么样的人没碰到过。那个当小学老师的弟媳妇理屈词穷,哪里是她的对手,没有几句,便哑口无言了。从此,张妈的日子就太平多了。
丽华生了女儿,可把张妈乐坏了。她逢人便说现在是女儿好,贴心。人家当然要羡慕她,现在哪里还能找到像丽华一样,比女儿还亲的好媳妇。丽华的女儿很可爱,也很聪明,她是丽华的希望。她就读于向明中学,是个三好学生。
丽华没有什么学历,加上身体不好,两年前就被精简下岗了。但她闲不住,就出去帮人家看服装摊头,这样也有点收入,将来要用钱的地方太多了。
她丈夫进了张妈的生产组后,由于精明能干,便很快在那些阿姨、伯伯中崭露头角,领导就让他管理。在苏州当过厂长的他,管管生产组实在是大材小用,太委屈他了。不久区里就任命他为街道工厂的厂长。他文化底子好,要不是文隔,早就上大学了。后来电大开设了企业管理大专班,他成了这个专业的第一届学员。毕业时正逢区里招聘公务员,他既有企管经验,又有专业对口的文凭,便顺利地成了一名区里的干部,专管街道工厂。
由于他老实本分,在当今的社会中,这已吃不开了,所以他的仕途荆棘遍地,危机四伏。丽华也知道这一点,她的人生观是:不必升官发财,只求安安稳稳。好在他们现在什么都不缺,还拥有龙吴路上的一幢大别墅。那是她小弟为了报答丽华而赠送的。
讲到小弟,他确实很有意思,财运极佳。他从小就跟着德明,弄堂里的游戏是样样在行,那些带有赌博性质的,他更是精通。他把这些东西带到了新居,那里的孩子也算是开了眼界。
他从小就享受特殊待遇,长的是肥头大耳,在一群营养不良的同龄人中,他显得特别高大、壮实。他讲义气(这点像我们),出手又大方(和山东人的豪爽有关),发扬和光大了山东好汉的英雄本色。此外,他还是个摔跤王(跟我学的)。很快,远近的孩子都向他府首称臣,归到了他的麾下,他成了这帮人的大王。
丽华在家的时候,他只好老老实实,丽华是他唯一惧怕的人。丽华去了农村,他就开始无法无天起来。他跟本没有心思读书,中学还没毕业便被学校开除,赶出校门。从此他就在社会上鬼混,胡天野地,玩世不恭,整天带着一帮人到处惹事生非,称得上劣迹斑斑。杀人放火这小子还不至于,偷鸡摸狗,打架斗殴,胡作非为倒是常有的事。他还干起了倒买倒卖。开始,他只是拿了家里的粮票去换鸡蛋(丽华家女孩多,粮票有富余),接着又拿香烟票去换。他手下的还经常向他进贡,尝到了甜头之后,他就干起了倒卖粮票和烟票的勾当,有了些本钱后就跟德明去外地贩香烟、服装和手表等,什么来钱就倒什么。有了钱就花天酒地,不过,他把大部份钱都给了他妈。
他每次外出干坏事,手下的大小爪牙前呼后拥,威风八面,此时他已具备了一个山大王(流氓头子,也就是现在说的黑社会)的基本素质。所幸的是丽华及时顶替回沪,阻止了他的进一步堕落。丽华回上海,他稍微收敛了一点。毕竟他人大了,丽华也不能再像从前一样把他管死。有一次,他率领手下打群架,把人给打伤了,进去了一段时间,把钱都赔光了。出来后,他老妈跪在他面前,求他悬崖勒马,迷途知返,改邪归正。四个姐姐也东拼西凑,给了他三千块,让他开个店,做生意什么的。我们几个也趁机教训他(他还有点怕我):你姐姐为你做到了仁至义尽,你也大了,何去何从,你自己拿主意。
这小子不知是哪根筋搭错了,还是听到了什么内部消息,在新中国历史上首发股票认购证最后一天的最后一刻钟,他把三千块做生意的本钱全都押了上去。
他发了。
这小子总算还有良心,他爹妈、丽华和几个姐姐总算没白疼他,他爹妈从此享起清福来。姐姐送给他的钱,他以一百倍回报她们。他还花了近一百万在龙吴路(植物园不到)上买了三幢大别墅,他爹妈、大姐和二姐各一套。他知道是父母含辛如苦把他们拉扯大,大姐和二姐为他吃了不少苦,特别是丽华,是真正地疼爱他。
丽华一直和张妈住在一起,直到成都路高架动迁,她才把张妈接到了别墅。两个老姐妹、亲家又成了邻居,一起过着幸福的晚年。
(四)
六六年秋天,林媛的父母被说成是里通外国的特务,她妈妈不愿受辱,以死来抗争(后来才知道真相,她是为了严守党的秘密而牺牲自己)。运动(文割)初期,由于造反派和红卫兵的残酷迫害,上吊跳楼喝毒药(也有卧轨、开煤气、跳黄浦江和跳井的,但抹脖子的少见)的时有耳闻。尽管她的家庭成份如此,林媛一直是同龄人中的先进分子。在中学,她加入了红卫兵,后来转了团,学习一直名列前茅。
她们四人中,只有林媛和我们四个一起分到同一所中学,起先不在一个班,她到另一个差班当班长。不久,学校也搞起了“三结合”(是学校、里弄和家长三结合),她又结合到了我们一个班。
不知是年代的关系,还是年龄的关系,在中学里,男女生之间基本上是不来往的。我们和她之间的话也渐渐地少了起来。有时在弄堂里碰到,也只是点个头,就过去了。
据我们校长介绍,林媛在中学时就精读了<毛选>四卷,做了很多的读书笔记。初三时她开始攻读马列著作,像什么<共产*宣言>、<国家与革命>和<资本论>等,并作深入的研究,所以她的马列主义理论水平相当高。同时,她还自学外语,学习和研究微积分,锻炼自己的逻辑思维。她是我们学校唯一自学大学数学课程的学生。
林媛才华横溢,思路敏捷、能言善辩、出口成章,她最善常的是即席演说,高谈阔论,当场发挥。学校开大会时发言她从不用稿子,开口就是长篇大论,妙语连珠,涛涛不绝。她的演讲逻缉性强,有说服力,很能抓住人。在全校同学中,她有着极大的号召力。连口若悬河的校长也非常佩服她,认为她是演说家,是块当领导的料。
中学毕业时,林媛放弃了硬档上海工矿(姐姐已去农村插队),坚决报名去黑龙江农村。因为这,她成了我校唯一的学生党员,有人认为她是捞党票,出风头,这些人哪里知道她的宏图大志。在农村不到半年,她便成了最年轻的连队支部书记。一年后,她被提拔为农场党委副书记。听说她已被内定调往团中央当领导干部,大家都看好她的锦绣前程。
一年后,“四人*” 被粉碎了,她的政治生涯便早早地结束了。她失去了头上原有的光环,丢掉了党籍,也失去了保送上大学的机会。她从仕途的顶峰一下坠到了深渊,一颗灿烂耀眼的政坛新星从此陨落。但她的才华还在,她的魅力还在。玫瑰不叫玫瑰,依然芬芳如故。她虽然遇到了巨大的挫折,但并没有自暴自弃,在业余时间发奋复习文化课。一九七七年恢复高考的第一年,她凭自己的实力,以优异的成绩考入清华大学数学系。
运动中期她家就被平反了,后来听说她父母竟和在台湾的中共地下党有联系。林媛大学毕业后被分在国务*的一个部委工作,后被公派出国。三年后她毅然回国。在经济大潮中,她放弃了优越的工作环境,投入商海。可惜的是,她天才般的知慧和韬略加上满腹经论也只好用在生意场上了。她当官时积累的人脉、精明的头脑、美丽的外貌,卓识的远见,锐利的眼光,极深的城府,助她在尔虞我诈的商战中,得心应手,左右逢源,游刃有余。不久,她就成了一家大型集团公司的老总,身价上亿,在商界也是个呼风唤雨的人物,是个女中豪杰。两千年她挥师南下,把公司的总部迁到了浦东,回到了阔别二十五年的上海。在我们的心目中,她一直是我们的骄傲。
林媛大学毕业不久,就和大学同学结了婚,育有一子。八年前,这对在外人眼中很般配和恩爱的夫妻不知什么原因离了婚。儿子归她,现在是重点大学的大二学生。
从两千零一年起,在林媛的召集下,他们七个人每年都要聚上好几次(九七年我移居他乡) 。
章节目录 第七十六章 后记 5德明 6大铭
(五)
运动初期,全国上下是一片混乱,小学里也是大字报铺天盖地。当然,那都是跟着大学和中学瞎起轰。那时学校流行“读书无用论”的瘟疫,那些不想读书的人,正好趁机,德明就是其中的一分子。从那时起,德明就再也没有好好读过书,张妈在那种形势下,再要德明好好读书也是白搭。
一天下午,德明叫了小黄和大铭一起来到我家。坐定后,德明突然很严肃地问我们:“我们是不是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结拜兄弟?”
我们都有点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那当然喽,” 大铭忙回答,“你是不是又闯了什么祸?”
我对他说:“我们几个有福可以同享,但有难一定要同当。告诉我们,到底是什么事?”
“我发狂财了。” 他不知道从哪儿说起了,便从裤袋里掏出一大叠钞票,都是十元票面的。 这是我平生第一次看到十块头的票面,第一次看到那么多钱。
“昨天晚上,我妈叫我去倒拉圾,我忘了。 所以今天一大早,我就去倒拉圾,还没走到拉圾桶(箱),就看到两个小拉圾瘪三行迹可疑,探头探脑,钻在里面翻什么。他们见了我,就飞快地逃走了。当时我没在意,倒好拉圾后,就顺便把拉圾桶的门关好,刚弯下腰,就发现里面有好几张大钞,我又扒了几下,把埋在下面的钱全都掏了出来。一共有三十二张,三百二十块,你们说我该怎么办?”
要是在以前,我们肯定叫他去交公,可现在是混乱时期,这是有钱人怕抄家而扔掉的,就是交上去,也是给那些造反派拿去自己用了。我们听说过有人把黄金和手饰扔在拉圾桶里,一些捡拉圾的因此而发了财。扔钞票还是第一次看到,而且还让德明给捡到了。三百二十块,那可是个天文数字啊,对谁来说都是一笔巨大的财富。
“不要交出去。” 我和小黄几乎同时说了出来。
“现在你们知道这些钱了,所以大家都有份。 每人八十块。”
我们三个一起摇手:“你藏好,将来人大了自己用。”
德明一听急了:“阿魏,你讲过要有福同享的,我们听你的。你们不要,我只好去交公了。”
争论到最后,我们同意每人拿二十块钱,其余的德明自己留着。大家还订了攻守同盟,一起发誓,永远保守这个秘密,宁死不说。这样,大家才觉得踏实了些。
接着,德明要请我们到太平桥去好好地吃一顿。可他不敢用十块的大票,